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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时间:2023-02-24 15:45:48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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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XX市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我现将近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2004年以来,XX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XX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充分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加强人民调解和“两劳”帮教的工作力度,构筑了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大宣传、夯实基础。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好局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4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规范基层管理,服务基层建设,保障基层稳定,建设法治基层”为工作目标,以“普法宣传进农村、安全稳定进农村”作为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突破口,以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通过建立普法网络,加强普法阵地化建设,充分发挥了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是认真抓好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近年来,从市到乡(镇、区、街道办事处),都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八项制度,同时依托市委党校成立了XX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基地,全面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综合素质。   2001年,组织全市6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WTO法律知识讲座,使广大干部增进了对中国入世后相关知识的了解。2004年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了WTO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印了4万册《以案说法》普法读本,免费发放给全市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四个部门联合制定了《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完善了我市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2004年,全市每个干部配发了一套全国“四五”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2004年,配发了《XX市四五普法学习资料》。今年,又配发了《河南省普法学习资料》。自2004年7月份以来,认真落实了XX市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千场基层法制讲座活动,已有87位处级干部到基层进行授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省、XX市的安排,在全市干部认真学习《河南省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手册》的基础上,还积极组织,周密安排了每年一度的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市有1万余名干部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上半年,市人事劳动局还组织全市400多名公务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和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普法宣传的另一个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们联合发文对全市开展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和部署,并定于12月份为全市的的宪法学习宣传月。   最近,我市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政研室李援主任对全市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及讲座850余期,培训干部达35000多人次。   二是以“法律五入”为载体,做好“农村、社区、工厂、学校、市场”各层面的普法工作。   (1)法入农村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农村普法的“五个一”制度。二是加大了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三年来共分级分批培训村干部10000余人次。三是做好了“十招搞普法、法律进万家”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组织放映法制电影600余场次,组织学生带法回家42000余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70余场次。使受教育人数达到了20万余人次。四是组织有关涉农单位,进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送法下乡。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出动宣传车180余次,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各种涉农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72000余份。五是为农村务工青年免费提供了《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手册》2500余册。   (2)法入校园工作。成立了XX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不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到全市各学校进行法制教育。配合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配备工作,现全市各所学校均已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深化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为青少年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都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亲自抓,关工委重点抓,有关部门联合抓,学校和各村(社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对该项工作也都真正从“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个方面抓好落实,每学年都制定了内容详细的法制教育计划。   通过依法治校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的校风、校貌、教学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校园内“学先进、赶先进”,积极向上的正气不断上升,违法犯罪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三年半来,全市共举办各类青少年法制讲座600多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4万多人次。   (3)法入企业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我国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坚持和完善了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拟任命干部、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多次对全市大中型以上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三年半来,全市共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   (4)法入社区活动   一是规范了社区法制教育工作。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作为落实活动的支撑点,形成了以司法助理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法律进社区骨干力量。通过送法律书籍,组织法制讲座、设立咨询站等活动,使广大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主动性普遍增强。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打牢依法治理基础。继续推广“十招搞普法、法律进万家”工作经验。三是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万余份,法制宣传板报24期300多块次,组织社区居民观看警示记录片50多场次。   (5)法入市场活动   利用工商所接近市场、靠近商户的特点,在各个工商所都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栏,共出版板报168期,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坚持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运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组织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广大商户进行了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群众依法维权,干部依法办事,更使我们认识到,通过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提高广大群众和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减少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的根本所在。   二、强化职能、促进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和两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步伐,构筑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推动我市“平安XX”工程顺利实施,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2004年以来,我们以搞好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为中心,稳定调解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调解程序、规范调解行为、强化素质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增强调解能力,全面构建“大调解” 机制,努力筑牢社会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 。在我局指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从而使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网络化。截止目前,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组织网络。近年来,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排查工作。我们构筑了市、乡、村、组四级民调信息网络,培置了一大批信息员和民调员,把触角深入到全市的角角落落。目前,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70个,人民调解员2426人。建立了集中排查制度,乡(镇)司法调解委员会成员实行包村制,坚持每周包村下访一天,指导村(居)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制定防范措施和调处预案。真正做到未动先知,人动我知,提前介入,为及早发现、疏导矛盾,争取了时间,掌握了主动,实现了真正的关口前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化解矛盾和解决难点问题的多少及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而不认为矛盾排查的越多,工作就越糟,使矛盾排查制度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和坚持,增强了全市各乡(镇)排查解决矛盾的主动性。2004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排查活动120余次,受理民间纠纷2918起,调解2918起,调成2825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5%,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5起22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3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2起405人次。二是畅通接待渠道,给群众说话的机会。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每月定期到调委会挂牌坐班,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或预约调处矛盾纠纷。对接访受理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谁坐班接访,谁负责参与调处到底。可以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对于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帮助当事人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三是抓好矛盾解决工作,将调处纠纷与解困帮难结合起来。首先,我们要求各级调委会对排查发现的矛盾做到小事快办、大事专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或意见,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坚决杜绝接而不调,调而无果现象的发生。其次,我们注意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疾苦,组织干部下基层,上门解决他们的求助和实际困难,消除、缓解一部分人因对政策理解的偏差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对国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把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家致富上来,以经济大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同时,我们注意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的法律求助进行法律救济和帮助,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2004年以来,我们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四是做好教育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我们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狠抓了自身教育。我们与XX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联合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中推行了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他们进一步做好民调工作,发挥好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对有违法越级上访或煽动他人闹事、寻衅滋事影响社会稳定者,采取集中授课、登门讲解、个别辅导等方式,做好思想转化工作。2004年以来,我们共开办此类培训班18个,培训重点人员700余人。   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我们还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强化管理。先后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接待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制订了“八统一”、“四落实”。“八统一”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制度、标识图案、名称、调解程序和人民调解员印章、徽章统一;“四落实”即工作落实、制度落实、任务落实、报酬落实。   三、完善网络、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保证。   为认真做好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我局加强了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设,成立了帮教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安置领域,大力推进了“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创新帮教思路,将帮教工作关口前移,把帮教向大墙内延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安置帮教网络   为了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市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居委会)也相应成立了帮教组织。从而在全市形成了三级帮教网络,做到哪里有帮教对象,哪里就有帮教组织。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470个,帮教工作人员1410余名。   (二)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我们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登记、立卡建档、回访、接待、学习培训、检查考评、奖惩和帮教责任等八项制度。并狠抓了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落实,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从而使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推动了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三)落实帮教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各帮教组一把手负总责,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在日常帮教工作中,做到回归一个、登记一个、签订一份帮教协议,建立一份帮教工作档案。并严格按照安置帮教工作政策,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在帮教工作中,我们通过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工程”,即一名帮教干部与一名帮教对象结为帮教对子,帮其思想转化,帮其就业安置,帮其劳动致富;在回访中,坚持做到“五必访”、“五谈心”,即:婚丧嫁娶必访、有病时必访、家庭闹纠纷时必访、天灾人祸时必访、家有特殊情况时必访;犯了错误谈心,遇到挫折时谈心,思想有疙瘩时谈心,情况反复时谈心、重点帮教对象重点谈心。还通过开展延伸帮教工作,走进大墙与监狱联合开展帮教活动。在安置方面,我们采取了各种途径和措施,对于有一技之长的,帮助他们联系接收单位或帮助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对于无业可就的农村人员,协调乡镇、村委为其落实责任田,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对于情况比较特殊或思想不稳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和人员给予更多的关注,经常找他们谈心,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困扰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重新焕发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绝大多数人员都能自食其力、通过劳动致富。   2004年以来,我市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69人,登记269人,签订帮教协议269份,建立帮教档案269份,安置就业269人,签约率、建档率、安置率均达100%。   四、提高素质、强化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在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局通过加强律师政治信念教育,提高律师政治和业务素质,来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一是在全体律师中开展诚信教育;二是建立律师学习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律师准入制度;四是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五是推行执业律师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六是推行结案回访制度;七是建立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八是制定违法违纪律师处理办法;九是建立投诉查究制度;十是实行律师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诚信意识。以改革为动力,以诚信服务为宗旨,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社会效益。   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中,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配合各级调解委员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使大量矛盾通过调解而非诉讼程序得以解决。广大律师也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决策过程,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合法、平稳、健康的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公证处也积极发挥减少诉讼、预防纠纷的作用,重点做好婚姻关系、财产关系、收养关系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的公证事项。我们还一直在不断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坚持了领导下访日、市长接待日、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制度,参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拆迁、补偿安置等项工作的合法、有序、平稳运行,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稳定的潜在重大作用。   2004年以来,我市律师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共为546家社会团体、企业、个体户、农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434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3件,解答法律咨询9800余人,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600余份,上法制课530余场次,开展法律义务宣传活动9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创法律服务业务收入150余万元,为企业、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300余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办“12348”法律服务专线也更为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我局保证热线畅通,免费咨询、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服务到位,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个体商户和广大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同时也树立了政府服务群众的良好窗口形象。   各位领导,近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下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为我市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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