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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建档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07/11/5栏目:情况报告

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7)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占2.9%;(8)淀粉制品加工企业3家,占1.44%;(9)水加工企业2家,占1%;(10)非酒精饮料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11)挂面生产加工企业3家,占1.44%;(12)乳制品冷冻饮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13)膨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14)其它粮食加工食品(含豆制品、米线、卷粉、包子)73家,占34.9%。
   (三)建档企业资产总额和年销售额情况
   (1)以企业资产总额划分:资产总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193家,占92.3%;10—50万元的企业4家,占2%;50—100万元的企业2家,占1%;100—500万元的企业7家,占3.4%;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家,占0.4%。
   (2)以年销售总额划分:年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195家,占93.3%;10—50万元的企业7家,占3.4%;50—100万元的企业3家,占1.4%;100—500万元的企业2家,占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家,占1%。
   (四)以建档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划分:按固定人数划分:7人以下的企业196家(小作坊),占93.8%;8—10人的企业6家,占2.9%;11—50人的企业5家,占2.4%;51—100人的企业2家,占1%。
   三、普查建档企业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从已建档的209家企业综合统计分析来看,主要反映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建档企业无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证、照不全问题突出
   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监管档案。在已建档的2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66家(4家获生产许可证),占31.6%;证、照不全的28家,占13.4%,其中有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23家,无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5家;既无营业执照也无卫生许可证115家,占55%。
   (二)无标准生产和产品未经检验出厂问题突出
   在普查建档企业中,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共32家,占15.3%(其中:执行国家标准的企业10家,占31.3%;执行行业标准的企业1家,占3.13%;执行地方标准的企业2家,占6.25%;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16家,占50%);无标准生产企业177家,占84.9%。
   建有化验室的企业共14家,占6.7%;无化验室企业195家,占93.3%。产品经检验出厂的企业共36家,占17.2%(其中:自行检验的企业8家,占3.82%;部分委托检验企业5家,占2.4%;全部委托检验的企业20家,占9.6%);产品未经检验出厂的企业173家,占82.8%。
   (三)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监管的产品的生产企业获证率低
   从建档企业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监管的主要11大类产品来看,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应取证企业共计84家,已获证企业5家,获证率仅为6%。其中:(1)小麦粉生产加工企业1家,获证企业1家,占100%;(2)大米生产企业13家,获证企业0家;(3)白酒生产企业57家,获证企业1家,占1.75%;(4)饼干生产企业2家,获证企业0家; (5) 乳制品生产企业1家,获证企业1家,占100%;(6)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获证企业0家;(7)非精酒饮料生产企业1家,获证企业1家,占100%;(8)水加工生产企业2家,获证企业1家,占50%;(9)膨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获证企业0家。
   (四)高风险企业比例大,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按照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水平、检验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综合评价和分类后,在普查建档的2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划分出B类企业1家,D(绿)类企业10家,D(黄)类企业52家,D(红)类企业146家。
   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风险的高低和风险预警情况分析来看,低风险类企业(含A、B、C类)1家,占0.4%;一般风险类企业(D绿类)10家,占4.8%;中度风险类企业(D黄类)52家,占24.9%;高风险类企业(D红类)146家,占69.9%。综合来看,我县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四、当前食品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许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加工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企业产品出厂不具备检验手段等,使食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2、市场准入门槛高,难取证。对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作坊”(7人以下,无证、无照生产企业)将难以取证,而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白酒生产企业。
   3、在建档的2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7人以下的企业196家(小作坊生产企业),占普查建档总数的93.8%。这些小作坊生产企业大多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及行政监管相对薄弱的边远山区。“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往往无证、无照,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也易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这些小作坊的整治,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下,才能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才能切实杜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下一步整治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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