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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建设工作汇报

时间:2007/11/5栏目:工作汇报

完善案件报告备案及案卷管理制度,为保证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准确性,我局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对上月的承办案件进集体审查,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程序的遵守和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进行全面检查。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与考核,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责任目标考核百分评审标准》,对于文书制作不规范,事实认真不清,不履行法定程序及适用法律错误的案卷,发回重新审查,并将案件评分情况与经济挂钩,对案件承办人和制卷人进行奖惩,以此来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结合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机制,增强勤政、廉政意识。
1、设立公开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及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行政许可收费和实施主体进行全面公开。为提高消费者质量意识和打假意识,我们每月定期将行政执法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情况、处理结果、处罚依据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事实有回音。此外,结合“行政执法和执法督察体系”建设,在一楼政务公开大厅设立监督台,将“五公开、十不准”制度、市局“一次查实下岗”规定和“向企业服务承诺提示”全面公开,并公布产品质量基本常识和投诉举报电话方法。
2、公开身份职责。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上岗,局长和股长及窗口单位设置桌牌,使外来办事人员对职工的身份一目了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意识。同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年检规定,确保全部按时年检,避免漏检。
三、加强内外监督,提高法制监督效能
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监督是关键。“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所以只有加强内外监督,才能有效遏制执法腐败,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提高法制监督效能,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监督工作机制。
(一)严格办案程序,加强对具体执法办案人员的案前、案中、案后的跟踪监督检查。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办理案件时必须做到四点:即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法律文书齐全,否则不予结案。在办案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态度端正,行为文明,详细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办理案件。同时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暗箱操作,我局研究处罚决定要做到公开化、透明化,保证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卡”,由行政相对人对执法人员的态度、执法程序、文书使用进行监督,工作开展到哪里,行政执法监督卡就发到哪里,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制定《徐水县监督局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补充规定》,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案件审议工作,确保了行政案件审理及时准确。三是成立错案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追究有据,处理有序的原则,有错必究,绝不护短,发现执法过错及错案及时处理,并依照《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发 放征求意见卡,实行企业回访制度,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服务情况和企业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三)强化社会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企业负责人中聘请了12名法制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日臻成熟的内部管理,日益完善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自觉坚持“三个严格”(即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法纪律),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日益规范。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八严禁”、省局“十六条”、市局“一次查实下岗”规定,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为了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2004年3月19日,我们成立了“徐水县预防质监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并在我局监察室设立办公室,同时制定了《徐水县人民检察院、徐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共同预防质监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为推进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奠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确保法制工作出实效
加强法制建设,关键在领导。为确保法制工作出实效,我局健全法制机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效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制机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高占位。为严格办案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局长任主任,各副局长任副主任,各股所队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并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副局长戴学增兼任主任,负责案件初审工作,并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同时,为加强法制工作,对法制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实调整,由过去的2人增加到3人。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为中心工作服务力度,我们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开展咨询答疑,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是利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县城庙会等节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进今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2000份,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义务检定、维修计量器具460台(件),广大消费者的识假辩假能力明显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普遍增强,为技术监督各项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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