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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16 12:37:07 年终总结 我要投稿

政法工作总结

政法系统工作总结-维护稳定 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政法工作总结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1980年9月,为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共漾濞县委政法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为组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1981年9月至1989年4月县委政法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1989年5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恢复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5月撤销政法领导小组,恢复政法委员会至今,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并配有一位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会成员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内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20年来,县委政法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组织党内联合办公,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助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彝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经常对政法干部、干警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坚定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信念、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负责、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无私奉献的典型,激励广大干警为人民再立新功。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领导班子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高度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和带领整个政法队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三)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大练兵”活动,在政法系统中开展坚定的政治思想教育、扎实的工作作风建设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大比拼,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战斗能力,养成良好的警容警风。同时,严格要求每位干警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拒腐防变,勤政为民,依靠人民的思想。

  (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近几年来,公安部门推出阳光作业,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建立局长、政委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24小时接待群众报警制度。树立“人要精神,物要整洁,态度和气,办事公道”的人民警察新形象。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与“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相辅相成,真正取得实效。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通涉农案件、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严格坚持诉讼法规定立案标准的同时,适当放宽立案条件,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司法局积极开展“规范公证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及在公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五)进行了执法、执纪大检查。通过检查,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总的是好的,坚持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

  二、开展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坚持长期“严打”方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打、防、建”的综合效能,层层签定责任状,确定负责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权)。通过不断努力和发展,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加强,维稳工作卓有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加强了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协调政法各部门妥善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通过开展侦破命案、“两抢一盗”案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各乡镇已初步建成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逐步建立,民事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娱乐场所监管、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中队、武警中队、森林公安分局加强了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防范和打击“FLG”等邪教组织工作取得实效。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610办和县级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隐蔽战线阵地建设,强化情报信息调研,健全完善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FLG”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四)服务经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打击、调节、管理与服务相统一,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的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一五”至“四五”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的工作部署和县委指示,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步调,研究提出一定时间内政法工作全局性的部署意见,由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讨论政法各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使政法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研究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研究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应采取的对策,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探讨政法工作的改革、理顺政法各部门的关系,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两个素质的措施。支持政法各部门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办事,不断改善执法工作。协调公、检、法、司之间的有关业务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具体办案由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办事。政法委围绕5个职责、7

项任务、4个作用开展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四、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调查新情况,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

  县委政法委领导带头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做出表率,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政法工作中和队伍建设中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应新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为县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重视运用调研成果来指导推动政法改革工作,把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由于领导重视,调研工作取得了成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依据。

  五、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了内部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办公室收签发文制度、文书文档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勤政廉政等制度;二是2004年3月县委610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及时明确了分工职责;三是积极向省州争取资金,购置工作用车1辆及相关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四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综治办升格为正科级机构,增加公务员编制1名;五是健全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成立了政法党支部和政法工会,完善了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会制度。通过加强自身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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