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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时间:2023-02-26 20:33:32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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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文章标题: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组:
首先,我代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小组对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建房[2006]407号)要求,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上,坚持“点面结合,防治并重”,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6年以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相关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实际情况,讨论落实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阶段性成果明显,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查处了商品房违规销售3起,不规范广告20余起,违反商品房“一价清”行为1起,共进行约35.6万元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余份,有效地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建立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迅速开展。自2006年9月6曰三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于全省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工商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办公室。同时要求各县参照市区机制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扎实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落到实处。目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专项整治进展顺利。
(二)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9月6曰-30曰)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制定下发了《**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市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第二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阶段(2007年4月—2007年7月)经验、巩固成果阶段。建设、物价、工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写出报告分别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总局。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进行,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巩固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第四阶段(2007年8月—2007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做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第一、二阶段已告一段落,依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的开展,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并做好转段衔接。
(三)明确分工,深入专项整治的各个重点环节。根据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安排意见,我市重点开展了查处整治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市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市物价局从房地产价格成本构成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市工商局从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各自行业监管的力度;同时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全市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拉网式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整治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为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9月15曰我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大会,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本次整治活

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和**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06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投诉89件,受理信访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07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2002年1月1曰至2006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02年至2006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2000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效果还不太平衡,力度、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

五、下一阶段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础性。一是按照省各部门的要求,尽快建立诚信制度。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监督,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涉房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涉房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的监管,把是否有不良记录、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年检和晋级审批的重要条件。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严格标准,并进行动态评价,注销一批不合格的涉房企业。三是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在全市推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从技术上杜绝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合同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联合进行房地产经纪咨询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凡在市区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中介人员,原则上需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行为,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我市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将以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组来宿检查指导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专项整治,维护我市房地产交易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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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和**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06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投诉89件,受理信访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07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2002年1月1曰至2006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02年至2006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2000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效果还不太平衡,力度、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

五、下一阶段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础性。一是按照省各部门的要求,尽快建立诚信制度。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监督,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涉房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涉房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的监管,把是否有不良记录、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年检和晋级审批的重要条件。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严格标准,并进行动态评价,注销一批不合格的涉房企业。三是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在全市推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从技术上杜绝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合同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联合进行房地产经纪咨询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凡在市区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中介人员,原则上需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行为,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我市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将以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组来宿检查指导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专项整治,维护我市房地产交易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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