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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科技手段打造廉政交通的思考

时间:2023-02-26 20:31:4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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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科技手段打造廉政交通的思考

文章标题:运用科技手段打造廉政交通的思考

交通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导和驱动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我省交通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力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和谐“音符”,在一些“工程上马”的同时,却出现了“干部下马”的现象。为了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我省交通系统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并将科技手段引入管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内部管理和监控,特别是对高风险岗位的监管,将防范的关口前移,防范职务违纪违法的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我们将“运用科技手段打造廉政交通”作为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旨在提高反腐倡廉的科技含量,推动交通系统反腐败的进一步深化。

一、科技手段对于打造廉政交通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不断取得突破,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我省交通正处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科技手段在交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科技手段在有力推动交通业务的同时,也促进了交通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一)科技手段是保障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
“十五”时期包括整个“十一五”时期,浙江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将处于大发展阶段,工程建设的规模大、投资多、周期长,而且中间环节复杂,在目前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制度还不是非常完善的情况下,只要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容易发生腐败消极行为,进而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建立跨岗位、跨部门的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工程建设管理的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加大了对权力运行的敏感环节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有助于铲除腐败滋生的环境和土壤。
(二)科学技术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力武器
在交通中,路政、运政、稽征等业务中普遍存在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这些权力落实到基层执法单位和岗位,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再加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问题,就会造成局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强化执法监督成为防治执法腐败的关键。运用科技和网络手段,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执法岗位和业务环节,可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业务操作,增强执法透明度,有利于提高监督效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的干扰,降低廉政风险。
(三)科技反腐是完善监督的有效途径
交通工程建设量迅速增长,执法队伍日益扩大,反腐败任务繁重,要求我们着眼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切实解决被动监督、多头监督、责任不清、机制不灵、合力不够等问题。发挥信息技术在制约权力、强化监督、提高效能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形成灵敏的监督机制和强大的监督合力,是完善监督的重要途径。
(四)科技反腐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的必然要求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的结合点。搞好科技防腐,既是新时代新形势对纪检监察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队伍与时俱进,不断改进方法,提高自身素质的具体体现。

二、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厅按照“科技促建”的构想,结合交通实际,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效能和廉政建设得到了共同提高,成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堵塞工程建设监管漏洞
一是开发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将交通行业的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市场信息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通过该系统能够查询到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诚信信息。自该系统运行以来,已经有42家企业因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受到了通报。二是开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对在建高速公路的监管,实时掌握各合同标段、驻地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省厅在“诸永”等高速公路实施了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工程建设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工程监理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如在资金拨付过程中,资金的审核、审批、支付等环节都实现由计算机控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人的电子签名,资金的流动情况可以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查询,此举有效防止了工程款结算由“一个人说了算”。
(二)推进管理智能化、网络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发了“超限运输联网跟踪查询系统”和“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系统”。通过“超限运


输联网跟踪查询系统”,建立超限案件的情报库,开通了公路、运管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间联动执法的信息通道。各管理单位通过治超系统在网上可以随时得到处罚金额的信息,及时产生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案件查处、处罚金额、赔补偿金额等治超业务统计报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并且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执法第一线,有效地防止了治超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推动了交通行风的好转。同时该系统具有联网查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通过联网查询,可以获取相关车辆的历史犯案信息。科技手段的运用,增强了治超的透明度,规范了治超流程,提高了治超效率。2005年,全省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到10%以下,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去年全省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4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85%,下降幅度为历年之最。通过实施“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系统”,将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金额通过软件固化,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该系统实施以来,行政处罚案件逐年下降,从02年的18万件下降到了05年的11.5万件。二是开发了全省公路规费稽征管理系统和水路规费稽征系统。实现了规费征收的网上监控,保证了征费政策的统一性,减少了规费征收过程中的人情操作。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减少了征费上的漏征现象,网络化的稽征管理系统还打破了传统的车、船属地征缴规费的模式,减少了人力,方便了车主和船户,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港航部门自实施水路规费稽征系统以来,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规稽征的行为。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开通浙江交通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一是从2004年开始,对全省乡村康庄工程计划和县省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计划以及交通厅补助各市乡村康庄工程和全省砂改油工程的资金全部实现网上公示。从网上可以看到:05年康庄工程计划建设13952.7公里,总投资额为364060.4万元;砂改油计划建设5990公里,省补资金147409.5万元。最近,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专项整治计划也实现了网上公示。二是研究开发“财务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交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预算、建设资金,做到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三是实行厅机关、厅属各单位非政府集中采购大宗物品购置网上公示制度,规范非政府采购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四是推行交通系统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布,计划2006年将实现80%许可项目网上审批,2007年实现100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的目标;五是将交通系统的法律法规、最新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资金公示、规费标准、行政许可决定等向社会公开。
(四)畅通诉求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为接受社会的监督,省交通厅推出了厅长信箱、浙江交通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系统和网上投诉举报系统,交通厅运管局开通了96520投诉举报系统,在网上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如通过运管局96520投诉举报系统,群众可以对道路运输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进行信息记录、整理、分发、督办和统计,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据统计,2005年一年,全省共受理96520投诉电话6.3万次,查处违章行为1.4万件。

三、科技防腐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科技防腐是一项全新的,这些年来,我们对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意识明显增强。随着科技手段在防范腐败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各单位各部门对科技防腐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断加大,开始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将科技手段运用于反腐倡廉之中。其次,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来看,公路、港航、运管系统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电子化的防范“网络”,防范腐败的网络系统覆盖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交通业务,有的行业和业务系统还将防腐网络延伸到了市、县甚至基层站所,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第三,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从已有的实践情况来看,早期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仅仅考虑到交通业务,防范腐败只是一个辅助功能。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一些单位已开始从防范腐败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对廉政风险和监督薄弱环节的分析,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发防范腐败的监控体系,来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省交通系统虽然在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科技防腐还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有的没有从促进惩防体系构建,提高反腐倡廉科技含量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防腐的重要性,认为科技手段的运用仅仅是变手工操作为计算机操作。有的担心科技手段的运用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不愿意去得罪人。还有得认为科技防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而产生的效益并不明显,存在着等待观望的心态。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科技防腐的深化,影响了科技防腐水平的提高。
二是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横向的不平衡,即各个部门、各个地区间的不平衡。有的部门、有的地区领导重视,投入较多、信息化机构健全,信息化水平就高,防范腐败的能力就强。有的部门和地区起步较晚,投入较少,科技防腐的能力就弱。二是纵向的不平衡,即省、市、县三级发展的不平衡。省级交通部门起步早,起点高,市级部门次之,县级交通部门由于资金缺乏、忙于业务等原因,发展速度较慢,难以形成三级统一的有效防腐网络。
三是发展水平较低。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目前科技防腐手段的运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各部门各地方单兵作战的局面,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再加上各条业务系统的独立性,相互之间缺少联结,使得反腐倡廉信息资源还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难以实现共享。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和技术上的原因,科技防腐的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例如政务公开还只是停留在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等一些静态的政务信息公开,距离权力运作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还有着很大距离。
四是调查研究滞后。这几年,虽然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了一些经验,但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在科技防腐如何更好地融入惩防体系、如何紧密地与业务相结合等等,这些与下一步深化这项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理性的思考,影响了对实践的指导。

四、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的对策建议

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促进惩防体系的构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经过前一阶段的,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的时机逐渐成熟。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提高了,行动才会更加自觉。在推进科技防腐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两个结合”的观念。
一是科技防腐必须与交通业务有机结合。科技手段推进反腐败必须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业务建设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紧贴业务来开展。特别是要处理好制约与效能的关系,坚持制约与效能相统一,努力实现行业管理、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和管理效能与防治腐败相结合,促进发展“双赢”甚至“多赢”。既要对那些权力和资金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和防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示范,将腐败行为有效制止于萌芽状态,又要注重提高效率和管理效能。
二是科技反腐必须与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反腐败中,没有一种法规、政策、举措能够“毕其功于一役”,达到药到病除的功效。科技防腐手段也不是万能药,也需要与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协同配合。当前,反腐败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只有把教育、制度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发挥科技防腐的最大能量,共同筑起一道道坚固的防线,为我省交通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科技防腐领导小组,加大对科技防腐的领导力度,围绕促进惩防体系构建这一目标,对全省交通系统的科技防腐进行统一决策和部署,制定统一的规范,使科技防腐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行动迟缓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其加快步伐,确保科技防腐的整体推进。
二是加强对科技防腐的规划。要围绕惩防体系构建和2005年至2007年要点的实施,制定科技防腐的相关规划,增强科技防腐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将科技防腐技术开发和硬件建设的规划纳入到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和推广一些防范腐败的应用系统,使其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机结合。要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要组织力量对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功能进行系统开发,进一步拓展运用的领域和深度,并将开发成果付诸应用。
三是加强对科技防腐的调研。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是一项全新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探索新方法,深化对其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了解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解决措施,更好地推动实践。要加大理论研究力度,不断深化对科技防腐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拓宽思路,扩展视野,推动科技防腐的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在消极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行业,要加大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防范腐败方面的推广运用力度。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开始实施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网上监管系统、行政许可实时监督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下一步的目标就是要加快建设进度,通过对权力运用全方位、全程化的在线监控和对关键部位、环节的重点监控,形成符合交通系统实际、较为规范有效的科技防腐系统。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政务公开是一项行政成本低而效果好的有效防腐措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能向社会公开的就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社会公开。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要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机关部门对其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和办理,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络“一站式”的便捷服务,防止因互相推诿、效率低下而带来的消极腐败现象。加强机关内网建设,促进内部各办事环节的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机关内部的扁平化管理,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相互监督和制约。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作用
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管理、科技、业务等多个方面。党委(党组)要加强统一领导,业务和技术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推进业务科技一体化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提出加强监督制约、控制廉政风险的要求,从程序设计、制度确立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做到既有利于改进业务,又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要加强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进度,帮助协调和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摆正位置,讲究方法,注意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纪检监察机构还应适应形势要求,运用科技和网络手段,改进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科技防腐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我们只是刚起了个头,与打造廉政交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2003年,浙江交通开始大力实施科技兴交战略,为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败,打造廉政交通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坚信,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更多科技手段在交通行业的广泛应用,浙江交通系统的科技防腐必将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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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联网跟踪查询系统”,建立超限案件的情报库,开通了公路、运管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间联动执法的信息通道。各管理单位通过治超系统在网上可以随时得到处罚金额的信息,及时产生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案件查处、处罚金额、赔补偿金额等治超业务统计报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并且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执法第一线,有效地防止了治超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推动了交通行风的好转。同时该系统具有联网查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通过联网查询,可以获取相关车辆的历史犯案信息。科技手段的运用,增强了治超的透明度,规范了治超流程,提高了治超效率。2005年,全省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到10%以下,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去年全省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4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85%,下降幅度为历年之最。通过实施“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系统”,将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金额通过软件固化,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该系统实施以来,行政处罚案件逐年下降,从02年的18万件下降到了05年的11.5万件。二是开发了全省公路规费稽征管理系统和水路规费稽征系统。实现了规费征收的网上监控,保证了征费政策的统一性,减少了规费征收过程中的人情操作。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减少了征费上的漏征现象,网络化的稽征管理系统还打破了传统的车、船属地征缴规费的模式,减少了人力,方便了车主和船户,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港航部门自实施水路规费稽征系统以来,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规稽征的行为。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开通浙江交通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一是从2004年开始,对全省乡村康庄工程计划和县省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计划以及交通厅补助各市乡村康庄工程和全省砂改油工程的资金全部实现网上公示。从网上可以看到:05年康庄工程计划建设13952.7公里,总投资额为364060.4万元;砂改油计划建设5990公里,省补资金147409.5万元。最近,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专项整治计划也实现了网上公示。二是研究开发“财务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交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预算、建设资金,做到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三是实行厅机关、厅属各单位非政府集中采购大宗物品购置网上公示制度,规范非政府采购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四是推行交通系统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布,计划2006年将实现80%许可项目网上审批,2007年实现100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的目标;五是将交通系统的法律法规、最新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资金公示、规费标准、行政许可决定等向社会公开。
(四)畅通诉求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为接受社会的监督,省交通厅推出了厅长信箱、浙江交通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系统和网上投诉举报系统,交通厅运管局开通了96520投诉举报系统,在网上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如通过运管局96520投诉举报系统,群众可以对道路运输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进行信息记录、整理、分发、督办和统计,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据统计,2005年一年,全省共受理96520投诉电话6.3万次,查处违章行为1.4万件。

三、科技防腐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科技防腐是一项全新的,这些年来,我们对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意识明显增强。随着科技手段在防范腐败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各单位各部门对科技防腐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断加大,开始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将科技手段运用于反腐倡廉之中。其次,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来看,公路、港航、运管系统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电子化的防范“网络”,防范腐败的网络系统覆盖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交通业务,有的行业和业务系统还将防腐网络延伸到了市、县甚至基层站所,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第三,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从已有的实践情况来看,早期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仅仅考虑到交通业务,防范腐败只是一个辅助功能。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一些单位已开始从防范腐败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对廉政风险和监督薄弱环节的分析,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发防范腐败的监控体系,来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省交通系统虽然在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科技防腐还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有的没有从促进惩防体系构建,提高反腐倡廉科技含量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防腐的重要性,认为科技手段的运用仅仅是变手工操作为计算机操作。有的担心科技手段的运用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不愿意去得罪人。还有得认为科技防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而产生的效益并不明显,存在着等待观望的心态。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科技防腐的深化,影响了科技防腐水平的提高。
二是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横向的不平衡,即各个部门、各个地区间的不平衡。有的部门、有的地区领导重视,投入较多、信息化机构健全,信息化水平就高,防范腐败的能力就强。有的部门和地区起步较晚,投入较少,科技防腐的能力就弱。二是纵向的不平衡,即省、市、县三级发展的不平衡。省级交通部门起步早,起点高,市级部门次之,县级交通部门由于资金缺乏、忙于业务等原因,发展速度较慢,难以形成三级统一的有效防腐网络。
三是发展水平较低。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目前科技防腐手段的运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各部门各地方单兵作战的局面,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再加上各条业务系统的独立性,相互之间缺少联结,使得反腐倡廉信息资源还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难以实现共享。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和技术上的原因,科技防腐的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例如政务公开还只是停留在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等一些静态的政务信息公开,距离权力运作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还有着很大距离。
四是调查研究滞后。这几年,虽然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了一些经验,但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在科技防腐如何更好地融入惩防体系、如何紧密地与业务相结合等等,这些与下一步深化这项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理性的思考,影响了对实践的指导。

四、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的对策建议

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促进惩防体系的构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经过前一阶段的,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的时机逐渐成熟。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提高了,行动才会更加自觉。在推进科技防腐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两个结合”的观念。
一是科技防腐必须与交通业务有机结合。科技手段推进反腐败必须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业务建设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紧贴业务来开展。特别是要处理好制约与效能的关系,坚持制约与效能相统一,努力实现行业管理、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和管理效能与防治腐败相结合,促进发展“双赢”甚至“多赢”。既要对那些权力和资金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和防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示范,将腐败行为有效制止于萌芽状态,又要注重提高效率和管理效能。
二是科技反腐必须与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反腐败中,没有一种法规、政策、举措能够“毕其功于一役”,达到药到病除的功效。科技防腐手段也不是万能药,也需要与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协同配合。当前,反腐败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只有把教育、制度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发挥科技防腐的最大能量,共同筑起一道道坚固的防线,为我省交通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科技防腐领导小组,加大对科技防腐的领导力度,围绕促进惩防体系构建这一目标,对全省交通系统的科技防腐进行统一决策和部署,制定统一的规范,使科技防腐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行动迟缓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其加快步伐,确保科技防腐的整体推进。
二是加强对科技防腐的规划。要围绕惩防体系构建和2005年至2007年要点的实施,制定科技防腐的相关规划,增强科技防腐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将科技防腐技术开发和硬件建设的规划纳入到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和推广一些防范腐败的应用系统,使其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机结合。要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要组织力量对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功能进行系统开发,进一步拓展运用的领域和深度,并将开发成果付诸应用。
三是加强对科技防腐的调研。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是一项全新的,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探索新方法,深化对其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了解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解决措施,更好地推动实践。要加大理论研究力度,不断深化对科技防腐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拓宽思路,扩展视野,推动科技防腐的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在消极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行业,要加大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防范腐败方面的推广运用力度。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开始实施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网上监管系统、行政许可实时监督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下一步的目标就是要加快建设进度,通过对权力运用全方位、全程化的在线监控和对关键部位、环节的重点监控,形成符合交通系统实际、较为规范有效的科技防腐系统。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政务公开是一项行政成本低而效果好的有效防腐措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能向社会公开的就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社会公开。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要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机关部门对其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和办理,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络“一站式”的便捷服务,防止因互相推诿、效率低下而带来的消极腐败现象。加强机关内网建设,促进内部各办事环节的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机关内部的扁平化管理,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相互监督和制约。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作用
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管理、科技、业务等多个方面。党委(党组)要加强统一领导,业务和技术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推进业务科技一体化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提出加强监督制约、控制廉政风险的要求,从程序设计、制度确立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做到既有利于改进业务,又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要加强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进度,帮助协调和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摆正位置,讲究方法,注意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纪检监察机构还应适应形势要求,运用科技和网络手段,改进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科技防腐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我们只是刚起了个头,与打造廉政交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2003年,浙江交通开始大力实施科技兴交战略,为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败,打造廉政交通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坚信,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更多科技手段在交通行业的广泛应用,浙江交通系统的科技防腐必将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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