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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与全国及外省私营经济发展比较_[实习报告]

时间:2022-08-15 05:03:36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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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与全国及外省私营经济发展比较_[实习报告]


        


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引导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私营经济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从全国范围的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以及与沿海发达省市和周边省区相比较,尚有许多值得思索和借鉴的地方。

湖南与全国及外省私营经济发展比较_[实习报告]

一、全国的私营经济发展情况

1、全国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我国的私营经济从改革开放前的濒临灭迹到现在的健康快速发展,政策环境的改善是根本性因素。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出现了有利于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其中得益于党的富民政策,得益于国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益于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首先,十一届三中全会从调整所有制关系入手,提出“社会主义初期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将与公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尤其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发表,关于“三个有利于”原则的论述,使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发展私营经济有了新的认识。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对社会主义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在理论上有了重大突破,明确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的方针:“对个体、私营经济要继续引导、鼓励,使之健康发展”等论断的提出,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共产党和全社会的思想解放,为人们从认识上、观念上打破发展私营经济的顾忌扫除了障碍。在搞活国有经济的同时,支持、鼓励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已成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标志之一。

第二,1982年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把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写入《宪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赋予了私营企业受宪法保护的合法地位。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重大决策载入了国家根本大法,从而为其它相关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和保护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法制氛围,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大环境,为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第三,继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后,1988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了三种私有制结构,即独资,合伙和有限责任。国家还于1997年和1999年相继出台了《合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2、全国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效果

由于政策环境的极大改善,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社会大背景下,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黄金时期,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

一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国私营经济数量和经济实力稳定增长。截至 200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数为202.85万户,从业人数为2713.86万人,注册资本为1.82万亿元,分别比始有统计数字的1989年增长了21.39倍、12.74倍和215.81倍。

二是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1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共创产值7320亿元,比上年增长2.2l%;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19647.87亿元,与上年持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49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55.92亿元,比上年增长6.88%。私营企业共创产值12316.99亿元,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11484.2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24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69%、16.19%、7.42%。出口创汇私营企业达16358户,比上年增长29.24%;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913.47亿元,比上年增长23.28%。

三是成为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1989年为0.57%,2001年为20.46%,比1989年提高35倍。“八五”时期(1990-1995)我国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22%,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分别增长48.6%和62.7%,“九五”时期尽管受一系列国内外环境影响,仍以10%以上速度增长。近10多年来,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1994年曾高达170.1%,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20多年来,我国约50%以上的出口交货值是私营企业创造的。

四是缓解了国企深化改革过程的压力。私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所有制结构调整,拓宽了就业领域,并成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的重要渠道,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3.32万人,其中下岗职工作为投资人的有43.54万人;私营企业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58.61万人,其中有9.69万下岗职工作为投资人创办了私营企业。

二、东部沿海发达省和周边省区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

1、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私营经济超速发展,“九五”期间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私营企业在东部地区比重较大,全国半数以上私营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并呈稳定、快速发展态势。2001年东部地区户数占全国83.54%,6个过10万户的省份均集中在东部(其中江苏、浙江、广东超过20万户),净增长量均在万户以上。其扶持发展私营经济的主要特点:

一是政策出台早,扶持力度大。沿海各省很早就通过法律形式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保护私营经济的法令法规。早在1981年广东省就制定了《城镇个体工商业若干政策暂行规定》,90年代初福建省制定了《加快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等政策。江苏省对私营经济发展工作明确要求,努力实现私营经济发展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平均增长速度和周边省份的增长水平。山东省对扶持私营经济发展,提出“三同三不”,即对私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加码、不歧视、不干扰”。

二是引导私营经济向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沿海各省很早就把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把“科教兴省”政策措施作为发展战略。广东80年代后期就提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定了“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江苏省制定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江苏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福建省制定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实施细则,从政策上对私营经济进行引导和给予大力扶持。山东省鼓励支持私营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和加快技术进步,“十五”期间,每年确定一百项重点私营企业技改项目和一百项技术创新项目,分别纳入全省技改项目和创新项目导向计划。

三是上规模上档次,走特色经济发展之路。调整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内部管理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品聚合,使私营经济不断向生产型、外向型、科技型、综合型发展,规模层次不断提高,壮大了一批骨干企业,形成了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是沿海各省私营经济组织结构调整的重点。培养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着力培植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高度是各省私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核心。江苏省在迅速扩大私营经济总量的同时,依托江苏的产业基础和人才条件,着力在私营企业做大规模和提升层次上,在发展私营科技企业上取得突破,尽快形成明显的比较优势。浙江私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取向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依靠特色经济之路。

四是鼓励私营企业全方位参与市场竞争。自1998年起,广东省各地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上市融资、信贷、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创造平等竞争环境。江苏省进一步释放私营经济的巨大增长潜力,激活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业资源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浙江发展私营经济依靠市场取向,将资源配置的范围从依靠省内区域市场,发展到依靠全国大市场,再到注重面向国际大市场;资源配置的领域从能源、原材料,扩展到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

2、周边省区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与周边湖北、江西、广西几个省区相比较,我省私营经济发展步伐不算太慢,仅次于湖北。但近年来这些省都在积极营造私营经济的宽松环境,其发展速度不可小看。这几个省的政策环境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放宽私营科技型企业发展政策。科技、计划、经贸等部门把私营科技项目纳入科技与经济发展规划,并从中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私营企业用于技术开发购买国产设备的部分,允许同国有、集体企业一样享受抵扣50%的应纳所得税优惠;以出口信贷方式支持私营科技企业出口产品;私营企业兴办中试基地、工业性实验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开放试验室等科研、开发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帮助私营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针对私营企业的特点,允许银行收取贷款审核评估和贷款执行监督费等激励措施,扩大对私营企业的贷款。利用资本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拓展私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积极支持省内上市公司与私营大企业、科技企业的嫁接,通过参股、控股、资产置换等资本营运方式盘活上市公司资产存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三是着力改善发展私营经济的法制环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形式解决影响私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涉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财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企业名誉权、自主投资权、生产经营权、自营出口权、用工权、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权、合法证照使用权、依法获得资金支持权、知情权等12项主要权益,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私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有平等的地位。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取消行政性企业管理费,取消带有盈利性质的收费,取消借助中介机构形式转移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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