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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南海问题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时间:2023-02-23 13:20:0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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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南海问题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关于处理南海问题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课题名称:关于处理南海问题的办法
  
  研究意义:正确了解南海问题,理智维护国家主权。
  
  研究报告及感受:
  
  1:南海的战略意义:
  
  (一)、丰富的资源是中国崛起的重要保障
  
  南海蕴藏着非常丰富的资源。数据显示,南海海域有含油气构造200多个,油气田大约有180个,大概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相当于全球储量的12%,约占中国石油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我们称之为“第二个大庆”。仅仅在南海的曾母盆地、沙巴盆地和万安盆地的石油总储量,就将近200亿吨。这个区域里边一半的石油天然气储量,分布在中国所主张管辖的海域之内。海底资源还包括有各种金属矿产资源,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海洋开发的深入,西南中沙群岛海底资源有着非常广阔的开发前景和巨大的利用价值。现代科学还发现海洋蕴藏巨大的潮汐能、波能、温差能、密度差能、压力差能等海洋动力资源,若能科学地加以利用,其社会和经济效益将不可估量。
  
  (二)、地处“两洋”接合部,对中国走向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价值
  
  南海是联系中国与世界各地非常重要的海上通道,也是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海上走廊。从军事战略上而言,控制了南海岛礁,就意味着直接或间接的控制了从马六甲海峡到日本、从新加坡到香港、从我国广东到菲律宾马尼拉,甚至从东亚到西亚、非洲和欧洲的多数海上通道。从航道上来讲,每年大约有4万多艘船只经过南海海域。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省,90%以上的石油输入要依赖南海这个航道;经过南海航道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占世界总贸易额的三分之二。就中国来讲,通往国外的近40条航线中,超过一半以上的航线经过南海海域。彻底的收复南海,对于我国保证运输航道的安全,冲破第一岛链的包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南海方向是中国华南地区重要的战略缓冲区
  
  南海具有十分广阔的地域空间,同时,中国在南面需要宽大的战略缓冲区。如果能有效地控制南海,那么,整个中国华南地区的战略纵深就可以延伸大约1000海里;而如果只控制海南岛周边,中国华南地区的战略纵深就只有几十海里。因此,保证对南海的有效控制,对于我国华南地区的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南海主权归属证据: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发现”权
  
  南海诸岛在被中国发现以前,尚属于“无主地”,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早在汉代之时,中国人就已开始在南海航行。经过长期的航海实践,中国人先后发现了西沙、南沙群岛。宋时,中国人把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命名为“长沙”、“石塘”。明清时,南海诸岛被标示在中国官方的地图中,并且标出了南海航线和航程。
  
  中国人在“发现”南海诸岛后就不断地来到这个群岛,不仅了解诸岛的分布、构成,而且还探索出航经诸岛的航线,创作了记载诸岛地理位置和航行路线并用中国式罗盘方位给部分岛礁命名的《更路簿》等航行手册。《更路簿》据调查最早起源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3),是中国渔民祖辈遗传下来的,至今在中国渔民中仍保存有各种抄本。其特点是简便易行,适合于中国渔民航行于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水域的需要。
  
  尽管“发现”并不构成通过先占取得领土,但它的重要性不容抹煞。“发现”给予发现国以“初步”的权利或“不完整”的权利。发现国在合理期间行使“有效占领”前,这种权利有暂时阻止他国加以占领的作用。德国法学家奥本海对于领土取得方式在15、16世纪以前,与18、19世纪以后的差别作了明确的区分。他指出,在15、16世纪以前,单纯的“发现”而无需任何其他行为,就可以取得对无主土地的完整主权。英国学者布列尼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在15、16世纪,单单是“发现”,而不需要采取任何进一步的实际行动,就可以取得对所发现土地的完整主权。国际法学界关于“发现”的论述,不容否认地成为中国解决南海问题,尤其是南沙争端的重要法律依据。
  
  从“先占”原则看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根据国际法,一国基于对无主土地的“发现”可以进行“先占”。“先占”是一国对“无主地”进行有效占领从而取得领土的方式之一。此外,“先占”还必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占有必须在一国主权权利中行使,必须存在对一国权利的显示和缺少对另一国主权的承认;占有必须是和平且无间断的;占有必须是公开的。
  
  许多国际权威公法学家认为,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这些条件都是基本具备的。奥本海指出:“现在,占有和行政管理是使占领有效的两个条件,但在以前,这两个条件并不被认为是用占领方法取得领土所必要的。虽然在大发现时代,各国也并不主张发现一块无人知悉的土地就等于发现者从事探险时所服务的国家已经用占领方法取得该土地,但是占有常常只具有象征性行为的性质。(调研报告 www.fwsir.com)后来,真正的实行占有被认为是必要的。但是,一直到了18世纪,国际法作者才要求有效占领,而且直到19世纪,各国实践才与这种规定相符合。”可见,当“先占”行为实施,且推定为合法状态时,应理解为被赋予了权利。
  
  依据国际法,国民对“无主地”的发现使其代表的国家取得优先“先占”这一土地的权利,发现国有权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占有行为,以确立其主权。考古工作者在南沙群岛上及其附近海域海底,都发现一些古代文物和建筑遗迹,足以证明中国人最早开发和经营南沙群岛。20世纪70年代,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调查组在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南威等岛屿上看到了明清时代闽粤渔民建立的水井、茅屋、土地庙和石碑等物,罗孔、红草峙、奈罗、铁峙、黄山马、鸟仔峙等岛也都有中国渔民挖的水井。中国作为南沙群岛的“发现国”享有占有该群岛的优先权利,其他国家则无权“先占”,除非中国无意取得或者有意放弃这一权利。
  
  中国自古管辖行为确立主权权利
  
  按照近现代国际法,在确定领土主权过程中,一国的管辖行为是十分关键的。即使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古代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权利也是成立的。《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的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明朝海南卫巡辖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铭》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公统兵万余,巨舰五十艘”,巡逻“海道几万里”。抗战胜利后,中国海军远赴南沙,在一些主要岛礁上竖立了主权碑,并设立南沙群岛管理处,驻兵太平岛。1947年,中国政府正式将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省管辖,从而完全确立了中国对这一群岛的固有主权。
  
  中国对南沙群岛的管辖方式主要是巡海和设治管理,这一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国际法意义。在帕尔马斯岛仲裁案、克利柏顿岛仲裁案、东格陵兰案中,国际仲裁或法院均指出一国对领土主权的行使,是根据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和领土的自然条件而确定管辖方式的,对不适合人居的岛屿要求宽些。克利柏顿岛案仲裁裁决:“如果一块土地由于不适宜居住这个事实,从占领国最初在那里出现的时候起,就一直处于该国的绝对的没有争议的支配之下,从这时起,占有应该认为是已经完成了,因而这个占领就是完全的占领。”由于南沙群岛不适宜人们常年居住,中国政府主要通过巡海和设治管理的方式,宣告将南沙群岛置于中国主权之下。
  
  “禁止反言”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为确保国际关系的稳定性,国际法上有一系列关于“禁止反言”的规定。该规则对于领土取得的重要意义在于,一个国家基于善意和公正的要求,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实情况或法律情况,应当采取前后一致的法律立场,以免其他国家由于它前后不一致的立场而遭到损害。当出现领土争议时,国际法院自然而然地会考虑是否有一方当事国实际上已经承认过另一方当事国的权利或权利主张。
  
  世界各主要国家曾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承认了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而从未以任何方式承认他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20世纪30年代,法国入侵南沙群岛时,不仅中国提出强烈抗议,日本也认为南沙群岛“应为中国所有”,且认为中国渔民“早已以该岛屿为远洋捕鱼之基地”。二战时中美英《开罗宣言》明确宣布,剥夺日本自一战以来在太平洋占领的所有岛屿,日本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应全部归还中国,其中就包括南沙群岛。在1951年旧金山会议上,苏联曾提出一项条约修正案,要求日本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完全主权。美国很多政要在南沙归属问题上也持公正立场。1974年,参议员曼斯菲尔德建议给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声明中,认为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都是很有理的”。
  
  东南亚某些国家与中国交往中,曾多次承认南海诸岛(尤其是南沙群岛)为中国政府所有。甚至一些南沙争端的主要当事国也曾经对中国拥有主权这一事实不表示反对。20世纪50年代,菲律宾曾明确承认南沙群岛不属菲方所有,菲方对南沙没有主权要求。越南统一前北越政府也承认“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西沙和南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并在其出版的教科书和地图中将南沙标注为中国领土。然而,这些国家现在却出尔反尔,置国际法有关规则于不顾,悍然声称南沙全部或部分岛礁为其所有。根据“禁止反言”原则,越南既然已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菲律宾承认群岛非其所有,它们事后就不得对该群岛提出任何争议。而某些区外大国既然已对南海诸岛归属有一明确立场,那么现在亦应从建设南海良好秩序的角度出发尊重历史。
  
  3:当前南海形势:
  
  争端各国加紧军备,军费增加。
  
  美国高调重返亚太,美越美菲军演。
  
  日印也宣布插手南海。
  
  黄岩岛事件逐步升级,中越执法船海上博弈,越歼击机侦查南海。
  
  外交上,各国唇枪舌战。
  
  4:中国经济发展形式:
  
  2011年,世界经济呈现新兴经济体复苏较快、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但发达经济体复苏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分化走势,国内经济出现经济增速同比下降但物价涨幅同比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抓住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将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物价上涨势头初步得到控制,经济增长减速平稳。2012年,受发达国家债务危机拖累,世界经济延续缓慢复苏、低速增长走势,国内外因素要求我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进一步增大,我国应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将进一步激发自主增长活力。2012年,预计GDP增长8.5%左右,CPI上涨3.5%左右。
  
  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
  
  ——2012年,“十二五”规划第二年进入投资项目集中建设阶段,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投资及经济增长。从“六五”到“十一五”的经验看,一个五年规划中各年的平均投资增速分别为17.3%、24.1%、28.5%、18.8%、19.8%,受投资建设周期影响,五年规划第二年往往是建设项目进入投资高峰期。在重大规划项目建设的带动下,固定资产投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规划陆续出台给经济增长增添新的动力。在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基础上,2011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此外,《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环境服务业“十二五”规划》也将陆续出台。未来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推动下,我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储蓄资源丰富、学习追赶型科技后发优势和国内企业建设国际竞争新优势积极性高涨等一系列有利条件,以优惠政策动员国内更多战略资源投向产业结构升级,传统产业将加速固定设备更新换代,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将在产业结构向上调整中获得新的增长动力。
  
  ——在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作用下,中西部不断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逐步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随着区域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实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省藏区的指导意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贯彻,中西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能力不断提高,对经济增长将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扩大居民消费政策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2011年出台了一系列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十二五”内贸规划即将出台,也将有力促进国内贸易和完善流通体系;央行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新规定以及银联推出的无卡支付平台等政策都将为网络消费和银行卡消费等新兴消费模式提供良好环境。此外,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央针对中低收入者的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收入也将稳步提高,消费购买力较强的城镇人口比重上升,政策因素和人口结构因素等将有利于我国消费需求保持稳步加快的增长态势。
  
  4:军事解决的危害:
  
  资源浪费
  
  通货膨胀、经济停滞甚至倒退
  
  基础设施的破坏
  
  社会治安混乱
  
  人员伤亡
  
  交战双方人民成为敌人
  
  大型战争会给一代或几代人民造成阴影
  
  环境污染
  
  总结:综上来看,我们要坚决维护主权完整。一方面,做好军事解决的准备;另一方面,保持克制与争端各方开展对话,争取在南海各方行为准则框架内解决南海问题。
  
  军事手段不是解决争端的好方法,而且中国正在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不容许有战争的破坏。争端各国人民也不会同意发生战争,战争不符合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认为,在南海问题上,中国人民应当在主权不失的条件下,努力与世界人民一道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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