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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县物价局工作总结

时间:2012/12/19栏目:工作总结

上报了19个学校、医院等减免收费的项目。重新编制2011年度《收费目录》,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管理,公布取消酒类专卖、消防、税务、农牧等有关部门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保护中小企业利益,对国家宣布取消免征的7项收费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三是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提高价格诚信氛围。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按照价格诚信单位评比办法规定,在单位申报,考评验收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2家单位命名为2011年度庄浪县价格诚信单位,1家单位命名为2011年度明码实价示范单位,并上报市局命名1家市级价格诚信单位,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进行表彰命名。在全县营造了“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一是全面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按照省市要求,我们组织人员,开展以农业生产资料、涉农收费、农民建房、畜牧防疫收费、农机服务收费为重点的检查工作,充分利用提醒、告诫、回访、倡导诚信等方式,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加强对春播玉米种子、农药、地膜等农资价格的监管。
  
  二是完成教育、医疗等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安排,高质量的完成了静宁县教育收费交叉检查工作任务,自行安排对全县中小学收费重点进行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2起,没收违法所得0.85万元。配合市局完成县级医疗机构价格收费检查工作,查处违法案件1起,没收违法金额12万元,纠正了个别医院的医疗乱收费行为。开展了工商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和节假日市场检查巡查,保持了节日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是整顿城乡客运和出租车运价秩序。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燃油联运机制,禁止城乡班线客运车辆借燃油上涨之机乱涨价行为的发生。会同运管部门,通过举报受理和现场检查,累计检查各种车辆60辆(次),对3辆公交(出租)车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处以罚款0.12万元,对违法车辆所在公司进行了警告。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今年以来,我局会同县住建局,多次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进行检查。经检查,我县今年城区新开建和续建的4处商品房,均做到了在商品房销售在点制作悬挂明码标价牌,按照“一套一标”的要求制作销售价目表,销售价格手册,公示信息齐全。对3处商品房进行了销售价格备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是推动明码标价建设。按照市局工作安排,我们确定县城东关街(中心街-县委)为 “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建设,抽组专人,联合工商部门,逐户进行动员、规范,累计有110多户商户和企业参与,发放标价签2万多张,较好地规范了市场销售行为。指导各超市自行印制由我局审批监制的明码标价签,并进行规范。
  
  六是积极做好价格举报工作。认真执行价格举报案件督查办理制度,拓宽价格投诉咨询渠道,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14起,对举报的1基层派出所乱收费行为做出退户105元,罚款500元的处理。
  
  四、改进价格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
  
  一是规范认证程序,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从规范认证文书和程序入手,改进认证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刑事案件同步登记,同步勘验,减少工作流程。同时更加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为争创全国价格认证工作示范单位做好基础。全年评估各类案件56起,金额150万元。其中民事经济案件15起,刑事治安案件36起,车辆定损案件4起,价格认证1起,有力地服务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成本调查直报和监审工作。在省市成本局的督导下,完成成本调查点的基础样本普查工作,对4户调查点样本进行了更换,高质量的完成了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农资购买,小麦、玉米、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直报工作。成功的接待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省、市调研任务。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要求,开展了城区自来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路无人售票公交车等价格制定和调整成本监审。审核了2处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是注重价格监测信息运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在现有价格监测业务省级直报点的基础上,我们承担了国家级(县级)《畜禽产品价格监测直报》业务,并从去年12月份起实现向国家直报任务。一年来,我局认真按照《价格监测规定》要求,累计完成各类监测报表227期,涉及8大类120多个监测品种。按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要求,狠抓价格数据的采集、整理、上报、反馈关,杜绝监测数据的失时失准现象,努力保证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利用价格信息资源,综合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数据,撰写了《农村生产与消费情况调查》、《庄浪县生猪饲养情况调查》、小麦、玉米、洋芋种植成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甘肃价格网发布监测信息14次,在庄浪县政府网站发布价格监测信息26次。印发《庄浪物价》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物价局报送价格信息24条。开展了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政策、农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情况和殡葬服务情况调研。
  
  五、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职工基本素质。我们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收听收看党的会议,学习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尤其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市价格监管工作会上彭主任的讲话精神,重新认识物价部门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对照检查,寻找差距,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夯基础、抓重点、搞服务、提水平”这个目标上来。积极开展“双联”活动,与农村群众结对子,帮助双联户脱贫致富。
  
  二是抓好行业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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