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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22-08-23 02:49:1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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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合肥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 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12〕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进一 步推动合肥市学校体育科学发展,全面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 我市实际,特制定《合肥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 的理念,围绕“提升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目标, 以中小学校为重点,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基本条件达标为切入点,以重普及、促提高为原则,着眼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 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 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基本情况
  
  合肥市现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个县,县级巢湖市,
  
  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个行政区,拥有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一2一
  
  14个省级开发区,全市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2 万人。截止2012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2118所,其中中等 职业学校86所,普通高中113所,普通初中250所,小学964 所,幼儿园698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国防教育学校1所;中等及以下学校在校生114.8704万人,教职工1. 67万人。
  
  全市中小学基本能按照部颁标准开设体育课,基本开足体育课时。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开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积极开展“体育、 艺术2 + 1项目”试点工作和“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制定下发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通知》,督 促全市中小学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课外校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大 课间体育活动,丰富学校大课间活动内容,把体育课、早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人人踊跃参 加、班班积极组织、校校形成特色”的良好氛围。
  
  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 局、人社局、卫生局、体育局、团市委、妇联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合肥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 了政府、职能部门统领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坚持组织开展初中 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不断调整优化测试项目和方式,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学校体育工作已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我市学校体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看,仍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育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 要求不相适应,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还没有完全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体育师资、场地、设施和器材等教学资源与《国家学校 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仍有差距,一定程度制约了青 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学校体育工作更加规范,城乡发展更加均衡;学生体质明显增强,体能下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学生体 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更加完善,体教结 合机制更加健全;青少年体育竟赛活动日趋活跃,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涌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逐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 制。全面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到2015年,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不低 于 20、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体育课程,丰富课外体育活动
  
  1、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创新体育教学方式、优化体育教学过程、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 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大课间活动 因校制宜,自主多样,全员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课外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 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探索创新体育课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内 容、方式和载体。
  
  2、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初中、 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 小时,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更充沛的精力参加体育锻炼。
  
  3、精心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扎实开展“体育与艺术2+1”活动,致力于培养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4、开展中小学生体育竟赛活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年度中小学生竟赛计划。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 次以田径为主的学校综合性运动会,因校制宜组织开展体育节(周〕、专项体育竟赛,增设竟技体育项目外的健身、娱乐类运动项目,广泛吸引学生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
  
  5、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通知》(体群字【2009】54号)精神,打造我市校园足球特色品牌,创建合肥市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建立完善小学、初中和高中足球联赛三级联赛体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 展健康成长。
  
  (二)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中小学生体育学业水平纳入中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中。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 健康状况等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及 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www.fwsir.com)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探索将学生曰 常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体育考试总分之中。
  
  3、将高中学生健康素质纳入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制度,发挥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 作用,促进和保证体育课教学,以及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的 开展,有效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发挥学校体育评价的重要作用,丰富高中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内容,实现857。以上的学生能 达到《标准》及格等级以上目标。
  
  (三)推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1、科学合理规划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布局,做好我市体育运动项目小学、初中、高中训练衔接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申办校办运动队,体育部门对承担参赛省级比赛和省运会的校办运动队队员,给予市级训练单位队员的同等待遇。
  
  2、完善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教【2012】171号)要求,组织 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建立体育特长生“绿色通道”入学保障 机制;优化全市学校体育项目网络布局,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所以上;国家及省级青少年体育倶乐部10所以上;省 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8所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所以上;市 级单项训练基地10所以上。
  
  (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3】11号)要求,多 渠道配齐配强专职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到 2015年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2015年,配齐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
  
  2、完善体育教师保障政策,切实提高体育教师待遇。按照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国家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课外体育活动、体育 竟赛、外出学习培训、运动队训练和管理等纳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和绩效考核范畴。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 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五)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 支持力度,逐步改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将农民体育健身工 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在中小学校或周边。2015年,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初步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学校体育 场地、设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六)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开放工作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佘和节假日坚持向学生开放,体育部门管理的体育场地设施和科研设备为学校课外活动、课佘体育 训练提供便利。全市〔区、县)公办中小学校符合开放条件的室 内外体育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及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课佘锻炼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到2013 年底前全部向社会公众开放。各县(市〕、区政府将学校体育设 施向社会开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将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参照市级学校体育设施 向社会开放经费保障办法,县(市〕、区政府设立专项经费,保 障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有序运行。体育部门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资助开放学校添置和更新体育器材。
  
  (七)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 和年度报告制度
  
  1、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中小学校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公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分析、评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 育工作评估,各区、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自评,市级教育 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与认定,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实行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和公示制度。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 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监督电话等。各县、 区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本行政区域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公示,定期通报学校体育工作情况。
  
  (八)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与校园体育意外伤害事件的应 急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等学 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学校要制定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 责任制。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 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与分工
  
  认真履行职责,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体育部门参与,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指导 和监管,将体育工作纳入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把提高青 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和体教结合工作;财政部门完善支持投入政策,并给予必要倾斜; 体育部门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 度。充分发挥市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布置、协调、检查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与推进。
  
  校长为学校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完善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质公告制度
  
  各学校每年分别对所有学生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以检查及测试结果为基础,给每名学生建 立健康档案。到2015年,学校普遍建有学生体质监测室。建立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公告制度,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 向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情况。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 健康测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恁机制
  
  教育督导机构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督
  
  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健全学校体育保障机制和工作奖惩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把学校体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教结合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 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 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学校、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评优 评先、学校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学校体育良好发展环境 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釆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广泛传播健康 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 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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