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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医疗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2-08-24 05:17:1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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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医疗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农牧民医疗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为指导,围绕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的建设发展,通过加强组织、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创新监管,形成了新农合市级统筹“包头模式”,有效提
  
  升广大农牧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市级统筹运行平台。**市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农合市级统筹的基础枢纽,投入260万元,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了纵向连接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横向连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实现了全市新农合数据集中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实时传输、经办机构在线实时监审、参合农牧民即时补偿。
  
  (二)强化旗县区职能,建立市级统筹基础保障。注重发挥旗县区综合管理职能,实行旗县区政府与新农合统筹基金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将旗县区当年筹集基金的90%作为本地区补偿基数,实际补偿超出基数部分由旗县区政府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各承担50%。强化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职责,做好参合农牧民登记、参合费代收代缴、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就医费用补偿初审等基础性工作。采取“三段式”抓好县一级监管,即患者入院24小时内经办机构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在线进行初审,出院前抽查住院病历(每月抽查不少于当月补偿人数的70%),住院期间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每日监审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参合患者住院检查、用药和治疗等情况,并适时进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2次现场稽查)。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增强新农合服务能力。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新农合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患者使用《新农合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减免药费10%,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减免费用30%,尿毒症参合患者门诊透析减免费用15%。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所有市级和部分县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手术等14个临床路径明确的单病种付费试点。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责任,严格对就诊人员《新农合医疗证》进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发生。三是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就诊即时补偿,并垫付补偿资金。四是实行新农合医疗服务协议与保证金“双控”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协议规定的,按要求扣除保证金(两年全市扣除10.68万元)。
  
  (四)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市级统筹运行水平。一是实行三级监管和交叉轮换监管模式,参合患者在市内就医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级经办机构在线复审、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抽审或在线审核后现场及时补偿。市级定点机构由5个市辖区经办机构就近监管,定期交叉轮换。二是开通新农合网上银行,将新农合资金直接转付定点医疗机构账户或参合患者银行存折,节省了办公成本和参合患者办理补偿兑付开支。三是采取新农合资金预付制,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接到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材料5个工作日内,将垫付补偿款预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四是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将减免资金、保证金扣减资金与科室、医生收入挂钩,医生使用《目录》外药品,为患者减免10%的资金由医院扣减科室和医生奖金。五是保证金实行“谁扣减谁受益”,将扣除金额的50%用于奖励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增强新农合监管积极性。六是全面开展异地参合,长期在包头市非户籍所在旗县区居住(一般在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我市户籍农牧民,可自愿以户为单位选择在现居住地参加新农合。七是保障新生儿享受新农合政策,错过缴费参合日期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母亲在出生当年共同享受新农合保障制度。八是探索扩大参合人群,非我市户籍的计划外生育人员、与当地农牧民存在婚姻关系尚未办理户口迁移人员、异地农牧民与子女长期在包头居住人员以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我市非农业户籍人员,可以以户(3人以上)为单位就近选择参加新农合。
  
  二、取得的成效
  
  (一)新农合基金规模扩大,保障能力显着增强。实行市级统筹以来,整合了分散在各旗县区的新农合基金,大大提升了全市新农合基金抗风险能力。住院补偿比例两年平均提高25%,最高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提高到85%,县级医院提高到75%,市级和市外医院提高到65%;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4.27%;将19种慢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补偿,每年每人补偿**元,尿毒症门诊透析等同住院补偿一年最高补偿10万元。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广大农牧民对市级统筹高度认可,参合积极性高涨,参合人数和参合率较统筹前分别增加5.91万人(达到60.7万人)和近10个百分点(达到98.6%)。
  
  (二)新农合补偿效率明显提高,农牧民得到的实惠更多。实行市级统筹以来,参合农牧民在全市103家定点医疗机构自主就医、就医费用即时补偿,实现了新农合“一本通”,补偿更加公平,即使在市外就医,也只需将有关就诊补偿材料报所属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初审,参合农牧民在家中就能领到新农合补偿款(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复审后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将补偿款划入农牧民存折),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牧民的就医补偿。同时,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促进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实,两年为35059人次减免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和自费药品费**万元,人均减免141元,间接提高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2.1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参合农牧民的就医负担。
  
  (三)新农合监管形式科学有效,基金更加安全稳定。实行市级统筹以来,新农合监管程序更加科学,由一级监管转为三级监管。监管方法更加有效,各级经办机构通过新农合网络实时监控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在线检查参合患者住院及补偿情况,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审核、补偿更加科学有效,基金更加安全稳定。**年全市住院补偿3.5万人次,平均住院率*%,补偿资金**万元,基本用完当年统筹基金;**年住院补偿**人次,平均住院率**%,补偿资金**万元,占当年统筹基金的76.4%;*年住院补偿3.64万人次,平均住院率5.99%,补偿资金**万元,占当年统筹基金的81.86%。对比显示,在住院补偿人数和住院率增加,补偿比例提高的情况下,当年统筹基金结余有所增加,新农合基金更加安全。
  
  三、几点体会
  
  (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建立市级统筹机制的根本。包头市市、旗(县、区)两级党委、政府把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实绩考核目标,连续三年列为市政府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全力予以推进。市编委会批准成立了**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各旗县区均成立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保障了市级统筹的有序运行。
  
  (二)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是推进市级统筹的前提。近两年,**市建立了稳定的新农合投入机制,**年市、旗两级政府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0元,人均筹资额达到160元,高于自治区筹资标准10元,**年人均筹资额达到**元,高于自治区筹资标准2元,2012年市、旗(县区)两级政府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0元,人均筹资额达到**元,农牧民医疗保障实力不断增强。为保障市级统筹的正常运行,市财政投入启动经费200万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一本通”印制和人员培训等。市财政每年都安排市级新农合专项工作经费,旗县区财政按照参合农牧民每人每年不少于1.5元标准,安排新农合专项工作经费近90万元,保证了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
  
  (三)完善制度,是市级统筹健康运行的基础。为保证市级统筹工作有序进行,包头市制定了《**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8个配套文件和《市外转诊审核补偿制度》等20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了市级统筹的健康运行。
  
  (四)积极总结,寻找差距,是提升市级统筹水平的动力。包头市在不断总结完善市级统筹机制的同时,充分认识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差距,(www.fwsir.com)认真分析三类医疗保险参合人数、筹资标准、资金规模、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和监管能力等现状,寻找差距,不断增强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虽然**市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盟市的学习交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努力将新农合这一惠及千家万户、涉及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执行好、落实好,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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