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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调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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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调研思考

  黄梅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调研思考

  黄梅党办

  (2017年6月)

  6月中旬,县委政研室(改革办)、黄梅镇组成联合考察组,赴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张家港市杨舍镇、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霍山县衡山镇等地,就城关镇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组实地参观了当地社区、产业园区、拆迁安置区等改革发展现场,听取了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城关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及社区管理等情况介绍,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通过考察学习,我们看到了外地城关镇行政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深切体会到加快推进黄梅镇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将考察学习有关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外地城关镇行政管理经验做法

  (一)各地基本情况

  虞山镇,始建于1958年,是常熟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区域面积18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9.6万,其中户籍人口35.7万,外来人口43.9万。2004年起实行"一级政府、二级管理、三级网络"行政管理模式,下辖1个高新技术产业园、7个管理区、59个行政村(其中12个撤村建居)、56个社区居委会。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850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59亿元。先后获全国文明镇、中国商业名镇、全国财政十强镇、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综合实力居全国百强镇前列。杨舍镇,是张家港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2008年9月,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管理,2011年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区镇总面积153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人,户籍人口30.36万人,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和4个城区街道,76个社区和29个行政村。先后入选"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园区前十强""中国十佳最具投资竞争力园区""中国十强创新力开发区",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前三甲。

  上派镇,肥西城关镇,镇域面积121平方公里,辖13个社区、14个村(农村社区),人口35万,城区面积35平方公里。2016年全社会固定投资93亿元,财政收入12亿元,招商引资1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8万元。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位居合肥市各乡镇前列,连续四年蝉联合肥市"科学发展一类先进乡镇".

  衡山镇,是霍山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辖8个村、10个社区,总人口10.5万。是全国文明县城、全国文明村镇、中国产业集群经济示范镇、中国县域产业经济集群竞争力100强、全国和全省铸造产业集群专业镇、安徽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2012年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2016年工农业总产值125亿元,财政收入3.0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426元。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财政保障有力。四地均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乡镇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有效激发,乡镇自我发展能力得到切实保障。比如,虞山镇和杨舍镇一般预算收入高,可用财力充足,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迅猛,各项工作推进保障有力;霍山县将衡山镇所有财政收入全额返还,用于衡山镇的建设与发展。

  二是行政管理高效。各地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机构综合配置、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的管理体制。比如,杨舍镇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管理,有效地提升了行政效率。衡山镇对原有4个行政机构和16个事业机构进行整合,综合设置为7个综合机构,并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公开选拔7名二级机构负责人,全部按副科级配备,同时对退居二线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律不占编,腾出的编制专门用于招录新进人员。同时,各地均对领导班子实行高配,如虞山镇党委书记由常熟市委常委兼任;杨舍镇党委书记、镇长均高配副厅级;上派镇和衡山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均高配副县级,领导力量得到了切实加强。

  三是权责划分清晰。各地均对县镇两级权责进行明确划分,实现事财匹配、权责一致。比如,在城市管理上,对县镇两级部门职能交叉有关事项进行分流处理。虞山镇坚持城区三环以内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为主,三环以外由属地管理为主;肥西县推进县城管局行政执法权向镇延伸,给予上派镇执法分局10个编制,城区规划区内重点街道、节点等由县城管局管理,背街小巷、规划区外由镇执法分局管理;霍山县城管局给予衡山镇城管分局5个编制,并对城区管理事项进行明确划分,有效解决了权责主体不明、权责不对等的问题。

  四是征收查违有序。虞山镇成立征收中心,负责制定政策、组织实施等,并设立专门帐户,工作经费由镇级统一 管理,规划区内重大拆迁活动由市镇两级联合推进,零星拆迁及规划区外统一由镇负责。杨舍镇成立征收办,为副科级单位,对经开区规划范围内建设、征收等工作由市级主导,规划范围之外由镇主导。肥西县对所有违法建设,一律实行"零补偿",拆除新产生的违法建设所发生的费用,强制由违建当事人支付。上派镇坚持阳光拆迁、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县、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并建立干部激励机制,量化管理、奖罚并举,对按时完成任务的由县一级出台政策直接给予经济重奖。

  五是社区管理科学。各地均把社区的建设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社区用房方面,由县镇两级按实际需要予以全面落实;在资金保障方面,均出台相应政策,确保社区有钱办事;在人员配备方面,合理确定社区规模,配备相应人员,对重点社区还适当倾斜,确保管得了;在任务职能方面,制订社区服务清单为社区减负,下放物业考核否决权为社区撑腰,县级城管执法部派员定点常驻社区壮胆,确保管得好。虞山镇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在社区推行科学育儿服务、关爱空巢老人家居服务等一批公益创投项目,把党建项目与社区管理结合起来,每年给予社区20万元的党建服务经费,实现党建项目化、项目资金化,同时市财政对城区二环以内社区每年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杨舍镇推行"党建引领、村(居)民自治、多元共治",探索建立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议事会民主协商—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村(居)委组织实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新机制,形成了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的新模式,同时引导社区挖掘地方文化资源,促进乡土文化与城市文明水乳交融,涌现出"善"文化、"福"文化、"大爱"文化、"义"文化等一批有文化内涵的社区。

  二、黄梅镇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区经济发展、人口集聚、产业提升,(www.fwsir.com)城关镇行政管理体制在土地、财税资金、行政服务、综合执法等方面无法全面适应行政管理要求,往往存在"责任大、权力小、功能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就黄梅镇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事权财权不匹配。黄梅镇作为城关镇,城区建设管理、拆迁征地、信访维稳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撑,而与其他乡镇相比,在城镇建设投入、新增财税收入分成、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黄梅镇无法享受县级支持其他乡镇的普惠政策。在乡财县管的体制下,黄梅镇现有财力全部依靠上级补助,花钱靠上级拨付,经费经常处于缺口状态,向上要钱、多方筹钱成了乡镇领导的重要工作任务。虽然黄梅镇历届政府每年都想尽办法去"化缘",但收入仅能维持机关运转,面对日益繁重的城镇建设、改革发展、维护稳定、拆迁征收等任务,有限的财力难以有效地推进工作、加快发展。

  二是权力责任不对等。乡镇一级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而赋予的权力不够,存在权小责大的矛盾。特别是黄梅镇作为一级党委政府,与县直部门的权责没有分清楚。比如,财政、工商、税务等财政状况好的单位一般都是由县直部门直接管理或者以其为主导、黄梅镇政府辅助管理,而一些具体事务较多的如城管、计生、环保、房管、安全生产、维稳等日常工作则被视为"包袱",甩给乡镇政府管理,"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在"属地管理"机制下,利益收归县直部门,责任却无限下放,黄梅镇成为诸多县直部门的协作单位,芝麻大的官,巴掌大的权,承担无限大的责任,"属地管理"下的权责不对称成为影响黄梅镇工作的一大难题,小马已经难以拉动大车。

  三是执法权限不清晰。黄梅镇是县城所在地,日常工作面广、量大、事杂,许多部门的执法权限没有下放,但执法基础工作要黄梅镇去做。比如查违工作,虽然黄梅镇在管,但是并无执法管理的权限;再如小区的管理,廉租房的管理,房产等部门只管建,只管批,建好后,计生、维稳、服务统统交由黄梅镇实行属地管理,而黄梅镇只能被动接受,没有调节的余地。黄梅镇不仅要管好外来人口,还要协调小区与社区脱节、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实际上,小区管理的权限相关部门并没有给黄梅镇。黄梅镇的干部不仅在做乡官,还在无证做法官、税官、警官。同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等重点区域、背街后巷等执法管理权限划分不清,对危房改造、商住楼盘、社区物业等方面管理,也与县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存在衔接不畅、执法管理界限不明等问题。

  四是征收机制不顺畅。近年来,城市的用地需求不断扩大,对拆迁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对城区来说,拆迁征收面临特殊问题,情况十分复杂,群众思想十分活跃,对拆迁期望值高,大部分群众希望宅基地安置,对上楼安置有抵触情绪,力度小了完不成任务,力度大了,又怕触"高压线",引起群体性事件。虽然县房管局成立了拆迁办,具体负责征收拆迁工作,但具体工作仍然由黄梅镇、社区干部来推进,镇村干部负责谈判、签约等,却在合同签约、资金调配、拆迁安置等方面没有说话余地,且报批程序复杂,造成工作衔接不畅,拆迁进度不快,遇到比较重的拆迁任务往往力不从心、无可奈何。

  五是干部力量不充足。黄梅镇作为县委、县政府和一百多家县直单位所在地,管理人口多、范围广,但是干部编制却等同其他乡镇,干部人员偏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人事矛盾较为突出。现有的45名干部,除去病残实际在岗只有41人,50岁以上的老同志占了一半,大多数还是股级干部,政治上没有进步空间,工作积极性不高。且黄梅镇属合并乡镇,干部遗留问题多,各种矛盾十分突出,在现有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下,未到退休年龄又无法空出编制,用以招聘新人。同时,由于受财力和政策影响,每年的奖励性工资无法发放,乡镇补贴无法享受,待遇既比不上县直部门,也赶不上其他乡镇,年轻干部不愿到黄梅镇工作,年纪大的同志也想尽办法离开黄梅镇;即便是公益性岗位、工勤人员,也没有足够财力去聘用。

  三、黄梅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建议

  在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推动强镇扩权,理顺县镇关系,建立重心下移、资源整合、协调顺畅、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黄梅镇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黄梅镇体制机制创新。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黄梅镇实际,建议在以下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摆在优先位置。推进多规合一,将黄梅镇全域纳入县级总体规划。创新管理机构,探索设立县城区规划分局和县城管执法分局,交黄梅镇代管,全面履行县城规划区外规划许可、土地管理、查违拆违职责。推动权力下放,明确责任主体,将县城规划区41平方公里之外的土地管理、规划审批、行政执法权下放黄梅镇;就城区执法管理,对县城管执法局与黄梅镇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就商业开发楼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对县房管局与黄梅镇权限进行明确;就城区D级危房翻建,出台优惠政策,引导翻建户上楼安置和向高铁新区集聚。扩大黄梅镇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权限。

  二是创新征收拆迁机制。探索成立黄梅镇征收办,为副科级行政机构,具体负责县级授权到黄梅镇的相关房屋征收工作,并设立专门帐户,拆迁所需资金一次性拨付到黄梅镇,由黄梅镇统筹管理。城区规划区重大拆迁以县级主导为主,一般拆迁及零星拆迁以黄梅镇为主,规划区外房屋征收一律以黄梅镇为主。强化征地管控,建立县级征地年度计划、县镇联合踏勘、县镇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多头征地、秩序混乱问题。

  三是创新镇域发展机制。扩大管理权限,派驻黄梅镇辖区内的人社、水利、林业、水产、畜牧等机构,原则上下放黄梅镇实行属地管理。盘活干部人事,适度增加行政编制,在全县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每年安排一定的公益性岗位,由黄梅镇统筹使用;探索推进退居二线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腾出编制用于招录新进人员。支持黄梅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完善黄梅镇考核评价机制,将黄梅镇服务城区园区建设绩效,纳入全县科学发展对黄梅镇考核范畴。支持黄梅镇在省市争强进位,将黄梅镇辖区内的所有税收、工业产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项目一并纳入黄梅镇统计范畴,做大做强黄梅镇财税规模和镇域实力。对黄梅镇利用区位优势发展商业贸易、仓储物流、特色农庄、城郊旅游、设施蔬菜等产业,与县级规划没有冲突的,实行备案管理。在交通、水利、以工代赈、美丽乡村、林业、环保等项目、资金方面对黄梅镇予以倾斜,优先安排。

  四是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借鉴外地经验,把社区治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推动东山、古塔、城西、刘塘四个老社区全面提档升级,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把党建项目与社区管理结合起来,每年安排社区一定的工作经费、党建经费等,用于支持社区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小而精"的原则,科学优化黄梅镇社区人口管理规模,按人口数量对社区建制予以适当调整。推动社区小区双向融入,建立主管部门、黄梅镇、社区、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五位一体"服务运行机制。支持发展壮大村居集体经济,在集体用地预留、立项审批、税费等方面出台明确政策。

  五是完善财税保障机制。在不改变乡财县管的现行体制下,适度加大对黄梅镇的财税扶持。在城区规划区之外的城镇建设投入、新增财税收入分成、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返还等方面,黄梅镇同等享受县级支持其他乡镇的普惠政策。每年安排黄梅镇征地拆迁、查违拆违、城建城管、信访维稳等方面专项经费,适度补贴奖励性工资发放,用于支持黄梅镇发展。

  六是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城区矛盾多、问题复杂、维稳压力大,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建议在管理方面进行加强,在经费方面进行支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的县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评先评优权下放到黄梅镇,实现权责对等。进一步明确流出地、流入地综治维稳责任。建立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专项基金,用于化解黄梅县城区发展进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正常进出机制,解决被征地农民后顾之忧;统筹城区资源、资金、岗位,促进被征地农民创业就业,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巩固和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实现城区规划内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全面落实网格员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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