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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23 15:38:5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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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总结

  年终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总结

年终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们秉承"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通过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思路,加强政企协作和警企联动,霍邱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2017年霍邱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考核自查报告如下:

  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计划,确定年度工作思路。根据以往工作经验,结合年度工作特点,年初制定了《霍邱县2017年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要点》和《霍邱县2017年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月度计划》,做到年度有要点,实行月分解,周落实,日管控;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对重点难点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做到凡事有责任单位,责任到人,按照时间节点逐项完成。

  2.加强宣传,营造电力设施保护氛围。根据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38期,发放宣传作业本1.5万余本。6月份为全国安全月,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霍邱行"活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

  3.加强巡视,早发现早制止电力违法行为。年初以春检为契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电力线路、设备隐患开展普查,对辖区内违章建房、树障建立台账,列出整治计划。对日常巡视所发现的问题由县供电企业及时下发消除隐患告知书,对于拒签的由公证处进行公证送达,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电保办,由县电保办及时向有关乡镇和单位下发消除隐患告知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截至目前,共下发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函11份,9处安全隐患均已消除(冯井镇马安村10千伏冯井05线35-36杆之间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修水渠等),另外2处违章建房停建。

  4.加大投入,保障电力公共安全。一是对沿路电杆粉刷进行立体感强、色彩醒目的黄黑色相间的防撞标识牌500八、、余处。二是将路边电杆拉线穿上红色警示套管3100个,降低车辆对电力设施造成的威胁。三是排查全县跨越鱼塘电力线路进,建立专门档案,清除现有警示桩附近障碍,及时更换损坏的警示桩200余处。

  5.建立机制,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考评。在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考核的同时,制定了《霍邱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考核细则》,通过测评、打分方式开展考核,每年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今年对2016年评出的8个电保工作先进单位和1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发放奖励资金11.1万元。

  6.集中治理,扎实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霍电领导组[2017]2号),下发到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及县直有关部门,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并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乡镇、开发区、示范区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树障安全隐患统计摸排和清理工作,通过一段时间努力,目前共清理树竹障1200余处,从而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供电的安全可靠

  7、部门联动,开展废品回收站点涉电物资收购检查。为了贯彻落实省市电保会议精神和我县电保年度工作计划,我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废品回收站点涉电物资治理专项行动,2017年6月5日至15日,县电保办组织县经信、公安、市场监管、供电部门人员联合对全县城区和乡镇、开发区的36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涉电物资收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查验了每个收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和废旧物资收购登记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电线、电缆等涉电物质逐一询问和登记,教育各收购站点从业人员树立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8、完善架构,加强县,乡(镇),村三级网络建设。

  经县政府同意,制定霍邱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县电保办配套印发了霍邱县村级(社区)电保信息员管理办法,各乡镇均下文指定各村主任或村长为电保信息员,并发放聘书。其目的主要是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步健全基层队伍,明确监管责任,推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窗口下移,防范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全面提升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水平。

  9、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许可。建立了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在开展涉及电力设施及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立项审批或项目可行性论证时,需征求电力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的意见;向项目单位宣传在项目实施前,需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编制施工作业方案及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按照电压等级和属地原则到市、县(区)电力主管部门办理许可登记,未经电力主管部门许可的,电力企业不予供给施工用电。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的施工作业责令停工,待完善施工许可后再准予施工。目前已受理施工许可2起,办理许可1起,因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1起。

  二、电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广大电力用户"窃电就是盗窃国家能源,窃电就是违法犯罪"的意识,自觉规范用电。联合县电力警务室、县供电公司连续开展了多次声势大、范围广、方案严密、行动迅速、集中整治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反窃电活动,部门联手开展的电能保护专项行动、举办反窃电劳动竞赛、城区反窃电专项行动、反窃电夜查行动、春节反窃电保供电工作、迎峰度夏反窃电攻坚战等,有效打击违约窃电行为。

  2.强化监管,确保成效。连续组织开展常态性、区域性、季节性反窃电专项排查行动,开展宾馆、商场、餐饮、网吧、饭店、娱乐场所等商业性用电场所重点排查,对线损突增的线路、地区和用电量异常用户进行认真分析、重点检查,及时查处窃电、违约用电行为。加强警企合作,持续完善警企联手打击窃电常态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汲取工作中的经验,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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