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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2-10-29 09:21:51 情况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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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范文(通用6篇)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好的,也看了到需要改进的地方,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来参考自己需要的自查报告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范文(通用6),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范文(通用6篇)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1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佛教财[2014]16号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对照文件要求对“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59人,享受资助人数10人,合计金额0.4万元;春季学期565人,享受资助人数10人,合计金额0.4万元。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65人,享受资助人数6人,合计金额0.3万元;20xx-20xx学年春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72人,享受资助人数6人,合计金额0.3万元;20xx-20xx学年秋季学期572,享受资助人数4人,合计金额0.2万元;春季学期560,享受资助人数4人,合计金额0.2万元。20xx年享受帮困助学63人次,20xx年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623人,20xx年享受帮困助学32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1%.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校自实施“教育资助政策”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标校长为组长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学校帮困学生的情况。明确了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操作,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

  (二)积极实施,规范操作,把“教育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这次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办好顺德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把好事办实、办好。教育资助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证明,开学前一个月集中受理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申请手续,经过核查、审定后,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上送给教育局。

  2、教育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册及相关资料,汇总名单后,由上级直接把现金打入帮扶对象所提供的帐号上。

  (三)建全制度,加强管理,形成教育资助的长效机制。

  1、学校对申请、受理、审定、登记、办理、结算、备案等环节,建立起相应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困难学生不被遗漏,确保每一个特殊困难学生都受到特别关注,得到特别关爱。

  2、学校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受助学生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更好地落实帮困措施。

  3、学校每学期末对帮困助学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梳理、总结,及时调整和优化帮困助学工作的措施,不断提高帮困助学工作水平。

  实施“教育资助政策”是一项“民心工程”。我校通过自查深深认识到这项政策的意义,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把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使他们感受到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2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及省政府、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工作,切实加强贫困学生助学工程的领导,建立资助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在我校顺利进行,现就20XX年度以来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6人,共计金额4500元。

  二、具体做法

  1、学校成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工程领导小组。

  2、在校长李义先同志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工作,先后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文件精神

  3、学校召开班主任工作会,摸清各班贫困学生情况,按照贫困确实是认定条件,逐人进行社会调查。

  4、发放《贫困寄宿生申请表》,并由所在的村组领导字盖章。学校审核后,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并进行公示后上报名单。

  5、学校对下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全额发放到贫困寄宿生家长手中,无代领现象发生,更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三、今后打算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我校将根据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有关精神,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3

  一、自查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威教通〔20xx〕141号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检查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为督促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我县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提高资助政策执行效果,确保各项资助资金能专款专用,现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检查清算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xx〕107号),我校对20xx-20xx年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我校享受资助的项目为幼儿园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两项。20xx年资助资金已发放到学生家长的手中。

  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资金落实情况

  1.政策实施范围

  享受资助的项目为幼儿园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两项

  2.资金管理情况

  我校在小海教育管理中领到资助资金后,及时通知家长签字,拍领取资助资金照片后存档,上交。坚绝不挪用其资金。

  (二)资金监管情况

  在资金监管方面,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在发放时,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到现场做发放监督,家长领到资助资金后,必须签字,拍照。并且在公开场所进行。

  (三)经费使用效益

  我校资助学生数较少,20xx年资助学生数为2人,占幼儿人数的2.5%;2014年资助学生数为8人,占幼儿人数的9.7%。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为2014年为11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的'1.9%。

  (四)资助育人情况

  我校在接到相关文件精神和分配名额后,及时在校会上向各位班主任和其他科任教师宣传文件精神,对农村贫困家庭、因病返贫,农村单亲家庭、孤儿,军属贫困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然后再向各班分解名额。由学生家长提起申请,登记造册,再到所属村民委员会签字确认。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自查中,发现许多家长在对自己的基本情况理解不太熟悉,如家庭经济收入等。虽然有些家庭在表面上属于农村贫困家庭、因病返贫,农村单亲家庭、孤儿,军属贫困家庭,但相对来说的,有很大一部分还比较困难,需要我们再次摸底调查,做到有的放矢。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由于威宁是贵州省人口大县,属于乌蒙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国家级贫困县,资助力度应该加大,名额分配应该多一点。近年来,由于农村贫困家庭人多地少,出现超生等现象,所属村民委员会为了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在向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时,就向这些贫困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不敢要这部分资助。建议程序减少,减轻贫困家庭的负担。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4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现将我联校幼儿资助工作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联校共有幼儿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联校所有幼儿学生进行资助全覆盖,按照国家资助标准,每人资助元,共计提供救助资金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发放家长的一封信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审核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审核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保证我乡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本学期,对我乡幼儿进行资助全覆盖。

  4.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资助申请表,提供村级以上贫困证明,家长和学生的户口复印件(家长首页与学生印在同一张纸上),家长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件(印在同一张纸上,持卡人与身份证必须一致),学校审核后上交资助办。

  (3)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对有关情况进行从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资助办。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有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存在问题

  我联校所在乡镇地处偏僻,家庭贫困,大都是留守儿童,所以导致个别学生未上户,资助申请表中信息短缺。

  2、改进方法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力鼓励、帮助未上户的学生去上户。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子,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5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县教体局要求,我校认真对本年度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黄义海;副组长:常春灿,邓焕珍;组员:丁瑞青、索焕云、楚秀平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教体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

  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

  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

  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6

  学校接到《自贡市中职资助工作检查详细步骤和内容》的通知后,学校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学校校长根据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对学校开展资助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为了加强学校对贫困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于20xx年3月重新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彭有才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尹财民、办公室主任陈庆元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学校资助办。为强化督查、督办工作。

  学校成立了贫困生资助办公室,资助办由陈庆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陈乐天、熊海燕同志任干事。资助办所须经费由学校直接拨给。

  为确保国家资助金的落实,学校按照国发[2007]13号和财教[2007]8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锦江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国家资助金的标准、资助对象、申请与审核程序及发放程序等,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违反政策的情况发生

  1、严格学籍管理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严格规范对每个报读我校的中职学生的学籍申报,及时将流失学生的学籍注销,保证了资助经费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学校全日制学生卡上。由于学校对学籍管理严格,杜绝了“双重学籍”现象出现,(由于在此之前有学校将我学校的在校生注册到他学校,给我学校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经当面清点核对证实所谓“双重学籍”的学生是我校的在校学生)。

  2、严格发放程序

  学校严格按照省资助中心的.要求进行,在申报过程中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在发放过程中,做到不重不漏。

  3、严格资金管理

  每次上级资助金到位后15日内学校资助办都能及时、准确、足额地将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的卡上。学校严格按财务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做到了不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不弄虚作假,不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现在的助学金是国家财政直接打卡给学生,我校没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到学生的助学金。

  三、严格申请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1、资助工作方面

  学校坚持,受助学生本人申请,班级上报,资助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资助金政策界定资助对象。认真负责审查学生资料,对不符合助学金政策的学生及家长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进行发放。多年来,由于严格执行政策,从未受到过学生及家长的投诉,让的助学政策落实到实处。

  2、减免学费方面

  (1)根据《四川省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自贡市锦江职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严格免学费比例,在按班级人数将免学费学生名额下拨到班级。

  (2)统一申报程序。首先本人申请,各班级按名额推荐,推荐按公平、公正、公开推荐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交年级评定小组评定后,上报资助办初审,后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资助办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资助办上报省资助中心。由于工作程序严格有序,公平、公开、公正,从而让助学金发挥了良好的促学作用,充分体现了的温暖。

  四、说明与建议

  说明:

  1、关于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问题。事业收入中提出的5%的经费,主要用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及学生学生奖学金等。因我校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普遍困难,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学校就用这笔经费针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在开学初报名时给学生减免300-500不等的学费。超过国家规定达到16.9%左右(见5%的事业经费情况表)。

  2、督查、督办机制。

  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资助工作的举报电话为校委会办公室电话。

  3、关于转学、休学、退学学生的助学金,我们均是从转学、休学、退学的次日停发助学金(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对于这次国家免学费的资金,我校在接到上级拨付的资金后积极的联系学生家长,原计划想办法将所有的资金都让家长来领取,导致领取的时间较长,工作效率不高,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直接关心下,我们改变了工作方向,在一周之内将所有的发放到位,在发放的过程中严格审查,对于不能领取的坚决不发放,截止最后没有发放的资金如数全部退回,没有占有冒领、挪用助学金等违法行为。

  建议:国家助学金可否按月下拨,这样一来有利于困难学生的生活;二来有利于资助办按月清理转学、休学、退学学生,否则给清退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在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资助政策,规范助学金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管理等工作程序,做到发放及时足额,无虚报、冒领、挪用助学金等违法行为。对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检查内容,学校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认为我校在资助管理工作方面,能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无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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