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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时间:2022-12-22 08:19:24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汇报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汇报可以以某个具体项目为单位进行汇报,也可以以某个阶段的工作为单位进行汇报,话说回来,你知道怎么写汇报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1

  一直以来,起房建屋是农村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家庭经济发展、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体现,透露着一个地区文化脉络传承、历史变革沿袭、经济水平发展及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等诸多信息。因此,抓好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对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化解社会风险矛盾、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方县下辖2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及人口增长得到很大发展,农村建房数量及农业设施建设激增,受地域差异、民族习俗、文化教育程度及职能定位等综合因素影响,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程序意识“缺”,群众无办理建房手续的意识。部分群众在开展村民建房时具有盲目性、随意性的特点,没有形成先申请建房后开工建设的思路流程,以宅基地是否方便宜居,风水是否吉利为主要考量因素,根据资金预算建设满足自身需求的楼层、面积,待人员、资金到位后就开始建房,没有事先咨询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了解用地手续、规划条件、许可证办理的相关政策,无证、少证施工现象易发多发。20xx年7月以来,大方县共查处4000余例无证、少证建房行为,多数农户对于办证建设的合理程序知之甚少乃至于一无所知。

  二是法律观念“薄”,群众相关知识储备不足。部分群众对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的概念了解不清、理解不透。20xx年7月以来,大方县共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7.018亩,其中一部分为群众不懂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缺乏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另外一部分是侥幸心理作祟,在允许建设范围边界试探。例如:笔者在接待群众时,部分群众分不清楚基本农田与农田、耕地的定义,将三者混而为一,理直气壮地提出自己选择的宅基地不占良田好土为何就占用了基本农田的疑问,主观认为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或者荒山上占地建房天经地义,无需任何个人和单位的同意和授权,客观上形成情理与法理相悖的情形。其结果是相关部门指导选择宅基地时,群众往往带有抵触情绪,配合意愿不强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不高、知识获取渠道狭窄、区域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导致部分地区群众严重缺乏法律法规知识,不能完全理解和支持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划、法律宣传、业务指导、违法查处等行为。另一方面是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承担各级各部门较多的'业务工作,能有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人员较少。导致宣传教育流于形式,知识系统不完善、法理层次不深入、效果影响不理想、普法教育不全面。

  三是部门定位“偏”,部门职责划分不准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仍待明确,县直部门指导建设与查处违规行为的定位交叉,群众咨询了解政策渠道不畅通。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方面,大方县已将农村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但部分乡镇仍未彻底压紧压实责任,存在过分依赖县级部门的现象,部分乡镇领导对于整治乱占耕地建房的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具体,上热下冷的现象频发。另一方面,群众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了解建房相关事宜时,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不清楚、口径不一致,一些地方甚至存在“领导见不着,部门说不清”等问题,同时,部分乡镇人民政府经常推荐群众来县级部门咨询,出现群众在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间往返咨询的情况。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拖延了群众建房进度,延长建房周期,损害人民利益。更有可能滋生社会风险,构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加重基层治理负担。长此以往,必将降低群众期待值,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动摇执政根基。

  四是处置难度“大”,群众抵触情绪高。相关部门在对违规建房进行拆除复垦时,群众阻挠力度大。个中原因不难理解:一方面,农村建房耗费一个家庭多年的积蓄,是几辈人辛苦努力奋斗结出的硕果,让人轻易拆除心有不甘实属正常,如若采取强制措施会加剧干群冲突,激发社会矛盾,增加上访维权风险。另一方面,法不责众观念根深蒂固,观望风气严重,存在“出头鸟”效应,一户顶风作案,街坊邻居纷纷效仿,抢建、乱建行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的时候,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查看不同农户建房之间存在的差异性,针对性进行处罚。这样一来,群众往往会以同一地区、同一规划来质疑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先入为主地笃定工作人员肯定收受了好处,或者是有亲戚裙带关系及利益纠葛才会允许部分群众修建房屋、强行拆除其余违规建设的房屋。如此一来,群众势必会将执法人员模型化、片面化,成了强词夺理、滥用职权、以权压人、乱作为的典型,群众容易采取过激行为对抗处置,加大了处置难度,通过口耳相传或网络传播,造成不良舆论影响,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受理周期“长”,群众建房刚需办证难。在如今查处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态势下,部分群众确需急于建房时,现有审批流程办证难、受理周期长,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例如,原有房屋不能满足子女结婚,或老旧房屋破损无法居住、举家外出务工,常年在外回家无房等客观原因迫切需要建房的,因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程序烦琐、基层干部队伍人少事多等原因,拉长建房周期,客观上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现实。如笔者接待的一户人家,举家在外务工多年后,因孩子成家,需回原籍建房。在提交建房申请之后许久仍未办理好建房手续,在到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反馈相关情况时,笔者了解到,意向性选址不符合规范,相关部门反复选址、审批程序烦琐、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是造成建房手续办理时间长的主要原因,这样的办事效率,行为作风拉远了干群关系,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宗旨。

  二、措施建议

  一要“强”宣传,丰富群众知识储备。相关部门要以宣传教育为根基,最大范围内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普适性政策法规宣传,逐点逐条认真细致地解答群众疑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利用辖区内村情民情针对性进行宣传。以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从正反两方面着手,加强《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同时,不断强调程序合理、法制清晰的办证建设手续,普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基本概念,使群众在意向性选址时即可一步到位,缩短建房周期。另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反面事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顶风违规建设的典型案例公开处置过程,形成专题利用新兴网络媒介,开展多轮次、多维度的警示宣传,以达到惩治一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二要“理”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定位。要彻底理顺基层各部门职能关系,使责任明晰、权力合规,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对基层职责交叉重叠部分认真组织研讨细化,形成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注重政策解释的逻辑正确性和规范性,既要避免部门间相互传球甩锅,也要避免不同人员解释不规范、口径不统一的情形发生。加大培训力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组织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结合专业技能与口语实践,把规范性政策转化为融合民族特色、地域文化、涵盖各文化层次都能听懂并理解的术语,杜绝出现“你讲你的,我做我的”案例,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细”方案,进行分类处置。尽快制定出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分类整治方案,详细区分存量与增量、扩建与改建、有房与无房等建房类别,针对性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优化处置方案,在保护基本农田,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经济损失、化解干群矛盾,控制社会风险,提升群众满意度,增进人民福祉。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2

  今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组织学习、协同配合、强化问责等方式,惩防并举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县自然资源局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抓学习教育。通过上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学,协调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学等,认真学习领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文件精神。着力通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学习,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今年以来,学习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3次;涉及职能部门学习20余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学习20余次,村(社区)“两委”会学习100余次。

  二是抓宣传引导。整合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乡村驻村工作队及村(社区)“两委”等力量,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院坝会、座谈会等,进村入户宣传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解读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精神,通报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案例。同时,在县城区和各乡镇(街道)赶场天人员密集处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用地疑惑。通过高频次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心,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三是抓氛围营造。结合世界地球日系列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违法占地典型案例等制作成宣传海报,将海报张贴在全县各村(社区)醒目处。发动全县人民群众将省自然资源厅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个一律”规定(以下简称“十个一律”)通过QQ、微信、微博等广泛转发。同时,制作耕地保护政策摘编手册发放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宣传氛围,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将耕地保护镌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工作措施,凝聚合力,形成长效机制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通过细化措施、部门联动、奖惩并举的方式,牢固建立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防护网”。

  一是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了《xx县耕地保护“五个一”管控机制》。着力通过“一张底图”明白保护区域、“一套措施”严管耕地用途、“一个班子”强化责任落实、“一抓到底”坚持常态管理、“一票否决”严格追责问责的“五个一”管控机制,实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零”发生、违法违规审核审批占用耕地“零”发生。

  二是落实管控职责。建立县、乡、村、组(网格员)、承包经营主体五级管理体系,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对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对辖区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民组组长(网格员)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耕地承包经营权户要落实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责任,严禁买卖、非法流转耕地,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三是落实管控奖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层层签订《xx县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从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通过管控、激励等多措并举,做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非农建设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至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推进整改问责,压实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细抓实,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违法违规用地“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一是狠抓存量整改。制定印发《xx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对违法违规用地3个方面的145个问题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了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等,切实提升整改效率。20xx年度,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85个,涉及面积180.75亩,耕地面积129.12亩,已整改到位70个,未整改到位15个,整改到位率82.35%。20xx年以来,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10个,涉及面积287.79亩,耕地158.56亩,已整改到位7个,未整改到位3个,整改到位率为70%。

  二是坚决遏制增量。将耕地保护使用监测情况纳入“1+3+N”基层社会治理考核内容,考核各部门、乡镇(街道)及党政主要领导,村(社区)及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网格员、村民组长履行耕地保护职能职责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结合地灾、生态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占用耕地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的排查力度,对新增乱占耕地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把新增乱占耕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评先选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新增违法占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起,费用从属地管辖村(社区)年终考评奖金中扣除。对乱占耕地、违规审批、巡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违纪的,提请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3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宜居与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全镇私搭乱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旧州镇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金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詹克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来燃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李林海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锡七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任虹静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政法委员

  朱波涛党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

  娄然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何愚副镇长人选

  杨丽人大副主席人选

  朱庆国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贺梦凡党政办负责人

  汪时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小珮科宣中心负责人

  刘传兴综治办负责人

  刘涛征拆办负责人

  刘礼林村建站负责人

  杨先宏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人

  周立国土所负责人

  李明经发办负责人

  梅华督查办负责人

  黄甜财政分局副局长

  游滨城管中队队长

  伍玉琴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林显兰退役军人事务站负责任人

  杨仕通市场监管局旧州分局局长

  刘航宇旧州派出所教导员

  谢鹏交警中队队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征拆办,何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由相关股室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务。

  (一)窗体顶端

  (一)工作宣传组

  组长:王锡七

  成员:吴小珮、李明、汪时胜、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按照动态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车载播放、悬挂条幅、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有层次地向辖区内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针对个别村(居)私搭乱建的多发形势,将派专人驻点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时间要求:2021年6月1-长期坚持

  (二)摸底排查组

  窗体底端

  组长:何愚

  成员:游滨、刘涛、吴小珮、刘礼林、汪时胜、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照清理整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现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受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存在私搭乱建的农户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时间要求:2021年6月1-7月30日

  窗体底端

  (三)私搭乱建整治组

  组长:何愚

  成员:刘涛、周力、刘礼林、汪时胜、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根据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的情况,制定详细的集中清理整治计划,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镇区及公路消防车辆通行、影响建筑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传播隐患的私搭乱建,作为前期清理整治重点,在每个村(居)选择3-5个私搭乱建严重的住宅作为突破口,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清理拆除,将整治工作全面推开。对已拆除的私搭乱建,要及时进行销号。对拆除后的空地,要及时恢复耕地或进行绿化、硬化。

  时间要求:2021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复垦整治组

  组长:詹克志

  成员:汪时胜、周立、刘涛

  工作职责:拆除建筑后,指导农户处理好建筑垃圾,并协调上级部门对恢复整治后的土地进行复垦验收。

  时间要求:2021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综合维稳组

  组长:娄然

  成员:刘传兴、伍玉琴、林显兰、各村(居)支书

  工作职责:对拆除工作过程中不配合的农户,进行依法处置,并做好维稳解释工作。

  (六)工作督查组

  组长:李林海

  成员:梅华、石斌

  工作职责:对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贺梦凡

  成员:吴小珮、黄甜、刘涛

  职责:一是保障开展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所需要的配套资金及物资。二是保障私搭乱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人员调配。三是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

  (八)验收评估、总结组

  窗体顶端

  组长:何愚

  成员:刘涛、周力、刘礼林、汪时胜

  工作职责:对照存量私搭乱建管理台账,对已整治农户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清理整治成果报镇党委,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切实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营造氛围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活动的重要意意义,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有效运转的管理模式,大力宣传有关违法建设行为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工作职责,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全面开展好整治活动。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镇的决策部署上来,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不断部门联动,不断树立大局观念,团结协作,努力配合,全镇一盘棋的开展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股室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强烈推进整治的确深入开展。镇级督查小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4

  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镇,规范宝昌镇建成区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xx)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创建自治区文明城镇步伐,不断提高我旗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镇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和街巷私搭乱建为突破,进一步发挥日常巡查、物业管理及群众监督举报和集中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机制,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和街巷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实现遏制增量、递减存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时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太仆寺旗宝昌镇各社区、菜园村及工业园区内。

  五、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动整治工作,特成立太仆寺旗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艳豹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成员:李树宏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海江住建局局长

  杨宝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福军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万明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公安局副局长

  李琛法院副院长

  张彦飞检察院副检察长

  左志国宝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树宏同志兼任。为切实加大对乱搭乱建整治工作的力度,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管控,保证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在旗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翟建军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袁淑梅住建局副局长

  王强城管局副局长

  张海涛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海公安局副局长

  苑俊杰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阳法院警务办主任

  刘丽娜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杨晓辉宝昌镇副镇长

  成员:孙丽忠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沈海涛住建局城乡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志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监察队队长

  白慧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杨志利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服务股股长

  肖忠新华派出所所长

  刘晓雷常青派出所所长

  赵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王彪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许宝童宝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五、整治内容

  1.工业园区内所有未经批准不符合园区规划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建筑附属设施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2.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绿地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其他草木,或对公共绿地进行硬化铺装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3.在建筑物顶楼、转换层平台或在一楼房屋主体外墙、车库门前的公共区域搭建钢架结构、砖混结构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4.在各街巷两侧主体建筑物外搭建钢架、彩钢、砖混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5.在房屋外或露台(阳台)上搭建阳光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影响原建筑风格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没收,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没收的实物按《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对照清理整治内容,对宝昌镇范围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分类登记,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排查出来的私搭乱建行为建立台账,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479-5238803受理广大群众对私搭乱建的投诉举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照摸排台账逐项问题进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并逐一张贴或送达《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物的公告》,严格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及公文送达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阶段(20xx年9月1日—12月30日)

  针对集中整治阶段期间,未主动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的各类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由公检法及相关单位组成清理整治组,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间,切实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宝昌镇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私搭乱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快速、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要抽调专人参与,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宝昌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巡回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群众宣传开展私搭乱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私搭乱建行为,对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识和人人监督、人人负责的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目标考核。将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宝昌镇及各社区(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的范畴。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5

  为有效整顿和规范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各类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凡在我县城镇规划区域内,未经国土、住建和水利等相关管部门许可擅自占地、占河道建设的行为,均属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发现苗头严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响恶劣坚决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土地使用秩序,不断优化城乡发展环境,为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一)城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

  (二)严重影响城镇规划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工程。

  (三)违法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的行为。

  (四)侵占国有资产、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的违法建筑。

  (五)侵占道路、管线、河道、违反水保管理的违法建筑。

  (六)县城、镇村主干道、巷道两侧的违法建筑。

  (七)违反规划,擅自改建、加建、扩建的违法建筑。

  (八)各住宅小区、居民楼、私人住宅楼内及附近的违法建筑。

  (九)其他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违法建筑。

  三、责任单位及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查处,重点是对城乡结合部、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区范围内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摸清具体数量、面积等,归集分类、建立台账,为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妥善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群众的来访、接访工作。

  县综合执法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抓好综合协调,掌握工作动态,检查督促推进工作。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清具体数量、面积等,归集分类、建立台账,为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提供基础数据。组织公安、住建、国土、水利等部门对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施工的违法占地、占河道、私搭乱建违法建设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体进行查处。

  县国土局:负责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及《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破坏耕地等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县住建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的查处。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县林业局:负责对侵占或毁坏林地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县交通局:负责对公路沿线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县司法局:负责对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主体的法律引导及纠纷的调解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阻扰执行公务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县信访局: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群众的来访、接访工作。

  县气象局:对违法建筑不得办理防雷设施审核。

  县电力局:对私搭乱建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不予供电。

  县水利局(供水公司):对私搭乱建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不予供水。

  县环保局、安监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对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投入经营使用的,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发相关许可证照。

  四、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采取集中部署、联合执行的方式进行,自20xx年8月17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门要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一是在县有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美丽镇坪微信平台及镇村组重要地段、街道社区宣传栏发布或张贴专项整治通告。二是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对整治活动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面向社会公开“8828606、8828001”投诉热线,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二)自行整改阶段(8月22日—9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上门对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主体宣讲政策法规,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导违法建设主体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响。对当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后,认错态度良好,按照规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并积极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自行整改后,各镇、有关部门可以协助其补办相关手续。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30日)。对在限期内未自行整改、态度恶劣,且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要进行重点整治,坚决依法予以强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阻扰或煽动老弱病残阻扰执法人员执法的,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治安处罚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恶意侵占、损坏国有资产、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典型的案例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予以曝光处理。通过集中强制整治活动,达到“预防一批、制止一批、查处一批、拆除一批,震慑一批“的目的,坚决遏制全县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盲目跟风及疯狂蔓延的势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顺利推进。

  (二)明确各自责任,加强相互配合。各镇要抓好本责任区域内的整治工作。县综合执法办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落实,定期向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化解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建设与建房户确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恶性循环。

  (三)注重整治效果,严格落实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及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巡查、统一整治,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应拆未拆的违法违章建设,由相关责任人指导、督促当事人拆除,对不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不及时依法处理责任范围内新发生的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积极履行职责、干扰阻扰整治工作的,以及滥用职权、参与或者包庇各类违法违章建设的党员干部及公务人员,由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进行问责和处理。

  (四)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行动成效进行总结验收,对工作中积极配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推诿扯皮甚至阻挠行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党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县综合执法办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门联动、过错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工作进入常态化,对已整治到位的区域加强巡查,对新出现的违法占地及私搭乱建违法建设坚决扼杀在萌芽阶段,严防严管,严防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6

  为坚决制止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从重打击和遏制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恶性势头,切实整改拆除违法建筑,规范集镇区建筑秩序,美化城乡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在集镇区范围内开展“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305省道从加油站至桥头段、向湖路、湖滨路、罗坪新街所有集镇道路两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拆违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赵钢为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范海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罗坪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为成员的违章建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时间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定于20xx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则

  (一)集镇规划区内已取得规划许可手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有超层扩面违法建设行为的建设项目(个人),其超层扩面的违法行为在对规划实施未造成影响,且没有相邻纠纷的,予以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二)集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个人),在建设位置和用地性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补办规划许可手续。不符合规划的,由农业农村办牵头镇综合执法大队、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台账管理及报送。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对私搭乱建违法建设拆除前后对比的相关佐证资料台账进行收集、归档,对已处理到位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销号。

  2、统一思想。要召开好动员会,统一好思想,参加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根据自身职责明确好内部分工、人员方位、工作措施、力量布置等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组长审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参加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正常开展,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各组对整治行动中的维稳工作要有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不发生当事人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认真做好对象的来访接待处置工作。要按照法规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传,进行正面引导,营造全镇控违拆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还要督促集镇各住户做到“门前三包”,果皮纸屑不乱扔、垃圾污水不乱倒、牛皮广告不乱贴、车辆杂物不乱放等,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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