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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31 16:16:4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1

  为了加强我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xx]2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宜黄县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校委会,把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会及班主任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学习、座谈,对学校近几年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一、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校成立了风冈学校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李友才任组长,学校管财务总务副校长徐学锋为副组长,报帐员李小中,总务主任邹怀敏,保管员许建明及工会组织财务委员兰毛女,教师代表潭文忠为成员。

  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停收学生住宿费。按文件只收空白作业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四、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五、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六、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七、我校六年级,九年级毕业班收取的照相费,毕业证工本费;一年级建档费、素质报告册工本费,都根据实际费用和学生实际使用的`数量按期进行结算,并将收支结余情况通过班会、家长会、公示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示,将结余金额全额退给家长或学生。

  八、学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建立了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后勤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九、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住宿生的生活补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补助全额发放给家长。

  十、建议

  1、目前我校财务人员均为兼职,工作繁重,希望上级单位,能给财会人员少定点工作量,使相关人员有一定时间来做好财务工作。

  2、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2

  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费用收取情况

  (一)学生费用收取

  我校收取学生费用按学期收取,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分组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书费根据各专业不同由教务处预算出书费,总务处统一收取,学期后期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挂牌收费。当天所收费用汇总后均全部交由学校出纳员开起财政部门统一印发收据,如数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学校各处室、学部、教师个人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勤工俭学收入

  我校勤工俭学收入来源主要有:学生食堂、小卖部、基地。学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费,校内设立勤工俭学专帐,并将所收管理费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勤工俭学“433”制列支使用。

  (三)教职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学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学期进行统一收取存入专户。

  二、学校经费列支情况

  学校所需列支经费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会计统一列支。

  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购买所需物品时,超千元以上的须由领导班子讨论报县采购中心批准后采购,在经费支出中,所产生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学校校舍紧张,没有统一的保管室,所购进物资均由总务处严格进行资产登记,并作好借出登记。由使用教师从总务处领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总务处统一清理,并将不再使用的物资统一收回管理,开学初再按需发放到使用教师手中。

  四、学生各种补助管理情况

  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各种学生助学金,学校均设专门帐户和管理人员,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应操作程序设立台帐支付给学生。

  五、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培训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培训列支程序进行列支。具体由学校财务室、招生

  就业办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进程对所需经费报校长审批,总务处统一采购耗材,学员补助费由培训班主任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长签字,财务室统一发放。

  六、上级划拨资金管理情况

  上级划拨的各种资金,均通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违规行为。

  七、学校财务检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均由总务处牵头,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工青妇负责人组成查帐小组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并在全职会上进行帐目公布,络列大笔资金的`支出情况。

  经过学校的认真自查、清理,我校均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虚报、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资产抵押担保等违规行为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3

  民办学校自检自查报告民办学校请留意,市教育局昨日决定,自今年起将对全市民办学校实行年度检查,不过关的学校可能将被停止招生。

  据市教育局介绍,本次开始对全市民办学校实行“年检制”,年检范围包括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招生广告报备及收费标准报批报备、校园安全、食堂卫生、校车安全情况等。

  全市民办学校年检,由主管部门在每年的1月至3月对民办学校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检。每年1月为学校自查阶段,学校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年检申请表,提交年检材料等;每年的2月6日至3月20日为教育部门检查阶段,由我市各地组成检查小组,对所属的民办学校进行检查,泉州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所属的学校进行抽查;每年的3月21日至31日为结论阶段,由教育主管部门形成民办学校年检结论。

  所有年检的结论将直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民办学校每年的年检结论将进行对外公告,接受市民的.查询与监督。

  市教育局表示,对于社会信誉好的民办教育机构,将进行表彰和鼓励;对于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学校,在限期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将核减其招生计划、责令其停止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此外,我市每年9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需参加本年度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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