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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简报

时间:2023-02-07 18:43:4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自查报告简报(8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查报告简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自查报告简报(8篇)

自查报告简报1

  根据《关于印发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资料和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党办发〔XX〕XX号)精神,我局认真自查了XX年以来单位制发的文件和简报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各类文件

  XX年以来,在从严控制发文工作中,我局较去年同期发文代字数量减少1个,各类发文减少11件,在印发数量上减少102份。通过自查,我局无随意提高发文规格现象,能够切实围绕文体广新职责进行制文,文件较去年同期没有增多,报送程序均按规程进行操作。

  存在的问题:在数量控制上虽有减少,但幅度不大。

  二、从严控制各类简报资料

  目前,我局编发的简报为1种,即《州文体广新工作简报》,报送范围为州党委、政府信息科,州电子政务办,州党委宣传部。同时按简报内容分别向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等厅局报送,向州直要求我局报送简报的单位进行报送(如党工委、纪检委、政法委、妇联等等)。以上均采取网上、OA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只对存档的简报进行了纸制输出,其他均通过局进行了对外发布,控制了印制数量。

  经自查,简报数量较去年同期有增加,对于编发简报,均做到了局分管文字的负责领导审阅,同时注重提高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在篇幅上也进行了字数控制。

  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局涉及的业务较多,特别是今年较去年的重大活动和工作多,在上报信息方面,尽量想让上级信息部门和业务关联单位了解基本情况和工作动态,因此报送数量随之增加;二是信息撰写人员水平有限,在对文字综合编撰上能力不强,在信息采用上有以数量求采用率的心态。

  下一步整改方向:

  一是切实开展文件简报资料精简工作,从严控制发文、简报数量,精炼文稿简报内容。二是办公室负责人作为精简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也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对其业务工作信息简报的报送任务及采用率,从源头上解决过多过杂简报的现状。

自查报告简报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某某,男,汉族,2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xx年1月参加工作。20xx年我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xx年5月被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某某检察长任命为助理检察员。本次会议上,我被检察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这次我被任命为检察员,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我所钟爱的检察事业工作当中,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现作如下供职,敬请审议。

  一、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提升执法能力

  首先,我坚持努力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沿着正确的政治路线前进;其次,我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司法解释。坚持学用结合,提高业务技能,及时学习掌握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刑诉法》、《国家赔偿法》、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积极参加单位开展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等,提高办公办案技巧。新的历史时期需要我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的要求。只有将相关理论知识应用于检察工作实际当中,与时俱进地把政治理论的学习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实践之中,才能达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实际效果。

  二、依法办案,服务大局,做好本职工作

  我将依法文明办案作为工作的基本理念,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主题,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切实做到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公正司法,同时认真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做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三、廉洁自律,文明从检,甘当人民公仆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办案中严格按照高检院“九条硬性规定”、中政委“四条禁令”以及检察人员各项纪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支持

  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我将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监督法》,并坚决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认真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汇报,争取得到人大的关心和支持,力争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和谐统一。

  如果本次会议不能通过对我的任职提请,我也不会因此而气馁,而会更好地经验教训,并仍将一如既往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继续在实践中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为创建平安县城、和谐县城积极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自查报告简报3

中心各科室:

  为切实改进文风,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根据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文件和简报精简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少发文数量。减少重复发文,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公文,凡上级公文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再另发贯彻意见,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中心的工作部署,凡已开会布置,或已印发会议材料,以及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的,原则上不再印发文件。

  二、努力改进文风。力戒“长、空、假”的不良文风,倡导“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做到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语言精练、格式规范。

  三、严格审核把关。报送上级机关的重要公文,应由中心领导签批;报送上级机关的一般性公文和简报资料由中心领导或经授权的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对文件和简报的报送程序及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

  五、提高运转效率。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实现中心内部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六、加强保密管理。规范文件和简报定密程序,杜绝违规定密、越权定密、随意定密。涉密文件和简报的.印制,应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各单位的涉密文件和简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做到集中印制、集中销毁。禁止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涉密文件和简报。

  中心各科室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中心人事科和监察室适时组织对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滥编滥发滥报文件简报的给予严肃批评并视情通报。

自查报告简报4

  根据《关于印发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资料和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党办发〔xx〕xx号)精神,我局认真自查了xx年以来单位制发的文件和简报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各类文件

  xx年以来,在从严控制发文工作中,我局较去年同期发文代字数量减少x个,各类发文减少x件,在印发数量上减少xx份。通过自查,我局无随意提高发文规格现象,能够切实围绕文体广新职责进行制文,文件较去年同期没有增多,报送程序均按规程进行操作。存在的问题是:在数量控制上虽有减少,但幅度不大。

  二、从严控制各类简报资料

  目前,我局编发的简报为1种,即《xx工作简报》,报送范围为州党委、政府信息科,州电子政务办,州党委宣传部。同时按简报内容分别向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等厅局报送,向州直要求我局报送简报的`单位进行报送(如党工委、纪检委、政法委、妇联等等)。以上均采取网上、OA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只对存档的简报进行了纸制输出,其他均通过局门户网进行了对外发布,控制了印制数量。

  经自查,简报数量较去年同期有增加,对于编发简报,均做到了局分管文字的负责领导审阅,同时注重提高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在篇幅上也进行了字数控制。

  工作中存在问题主要有:

  一方面是我局涉及的业务较多,特别是今年较去年的重大活动和工作多,在上报信息方面,尽量想让上级信息部门和业务关联单位了解基本情况和工作动态,因此报送数量随之增加;

  二是信息撰写人员水平有限,在对文字综合编撰上能力不强,在信息采用上有以数量求采用率的心态。

  下一步,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切实开展文件简报资料精简工作,从严控制发文、简报数量,精炼文稿简报内容。

  二是办公室负责人作为精简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对其业务工作信息简报的报送任务及采用率,从源头上解决过多过杂简报的现状。

自查报告简报5

  为整治文风、精简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根据《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意见》(丹委办发201226号)和《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简报资料有关工作的通知》(室字201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简文件

  1、切实压缩文件数量。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已经公开播发和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凡是市委、市政府开会部署的一般事项,一般不再印发文件。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政府和丹东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

  2、严格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一般不以党委、政府或“两办”名义联合行文。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要求市委、市政府批转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不得提高行文规格。归口管理的

  单位、企业等不得直接向市委、市政府行文。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发文。

  3、严格执行办文程序。各乡镇区、市直各部门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公文,一律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不得分头报送。除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处,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精简文件取得实效。

  4、不得多头报文。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属于党委(党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党委(党组)名义报送上级党委;属于政府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政府或部门名义报送上级政府或部门;属于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减少简报

5、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却有特殊报送需要的综合性部门,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核准,可适当增加1至2种。综合研究、经济、新闻、情报、外事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要从严控制,尽量压缩合并。

  6、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性情况报告,尽量以正式文件报送。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简报,一律不报送市委、市政府;会议简报一般不报送市委、市政府,确需报送的,

  应经综合汇总后以部门简报形式报送。专项工作简报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只报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

  7、各部门、各单位拟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种类及格式,须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送。具体分送范围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核定,报文部门不得自行确定。

  三、压缩篇幅

 8、文件要突出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内容简洁、结构严谨、表达准确、语言精练,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

  9、简报要提高信息含量、参阅价值和借鉴作用,重点反应重要的动态、措施、经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要坚持短而精,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0xx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超过的应附有内容摘要。

  四、提高时效

  10、切实用好信息、督查、综合调研等渠道,充分发挥其特点和优势,能通过信息、督查、综合调研报送的,不再以文件、简报形式报送。

  11、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电子公文网上安全传输管理和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

  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降低运行成本,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

  五、从严把关

  12、拟以市委、市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严格按照程序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办理,不得用送阅件等形式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未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办理的拟发公文,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不予签批。

  13、公文处理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来文情况,提出充分理由,向领导同志和起草部门解释说明,坚决控制不发。

  14、报送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和简报资料,须由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经授权的分管负责同志签批。不符合行文规则、格式不规范、质量不高的公文,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退回报文单位修改重报;未履行报批程序的简报资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以受理。

  六、加强领导

15、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做好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

  16、各级党位机关及其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并认真执行公文处理有关规定,从严审批、规范签发,带头改进文风、带头转变文风,推动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取得实效。

  17、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报送市委、市政府简报申报表,未经审核批准的简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18、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年底要对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组织自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进行督查,并视情况对相关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自查报告简报6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中办发〔20xx〕16号文)、《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豫办〔20xx〕3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通知》焦办〔20xx〕33号)精神,整治文风,提高工作效能,现就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精简文件

(一)严格控制发文规格

  1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中央、省、市文件发至县团级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不得层层转发,确需发文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要重点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不得照搬照抄。已标注公开发布或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下发纸质文件。

  2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属于政府范围内的工作,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可以解决问题的,不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发文。能以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区委或区政府名义发文。能以电话通知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以区委、区政府或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区委、区政府成立或调整各类协调议事机构,其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一般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其他成员发生变动的,由协调议事机构发文。

  3凡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批转、转发或印发。对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不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4内容相近或关联的多个文件,可合并为一个文件印发。

  (二)严格文件审核报批程序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章制度程序条例》处理公文。

  2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各级各部门报送区委、区政府的公文,必须由本级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批。

  3不得多头报文,属于党委(党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党(工)委(党组、支部)名义报区委;属于政府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办事处、部门名义报区政府;属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布指示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文。

  5除办公室外,部门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发文。

  6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7除特殊情况外,各类上报文件应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得直接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个人。

  8需提交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文件稿,在安排讨论前,起草单位须与有关部门对文件稿意见协调一致,并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同意。涉及人、财、物、项目、机构编制等问题的,须事先征得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9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并要求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或区委批准的文件稿,起草单位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意见修改并作出书面说明(包括文件起草事由、依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情况、法规工作部门意见等文件起草情况)后,由区政府办公室送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对文件稿前置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或区委领导同志审签。

  (三)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

  1每年以区委、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不超过上年度数量(任免通知、会议通知、成立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决定、通报、请示、报告、批复除外)。

 2各级各部门报送区委、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二、着力压缩各类简报

  (一)严格控制种类和数量。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对现有的简报清理压缩,该停的停,该并的并。特别是综合研究部门报送区委、区政府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要从严控制,尽量压缩合并。区直各部门报送区委、区政府的简报原则上保留1种。确有特殊报送需要的综合部门,经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核准,可适当增加1至2种。

  (二)严格审核报送

  1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得直接报送区委、区政府。

  2区直各部门的会议简报,一般不报送区委、区政府。确需报送的,应综合汇总后以部门简报形式报送。

  3区直各部门的专项工作简报,只报送分管区领导。

  4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简报,一律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将简报直送领导同志个人。区委、区政府值班室不再接收各单位的简报。

  5各级各部门拟报送区委、区政府的简报、参考资料、研究报告的种类及格式,须分别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由各级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审核报送。具体分送范围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核定,报文部门不得自行确定。

  三、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效率

  (一)切实提高质量。文件要符合中央和省、市委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则规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练、报送程序及格式规范。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的动态、举措、经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简报资料要短而精,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5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超过4000字的应有内容摘要。

(二)切实提高运转效率

  1通过正式文件上报的`情况,不要再通过简报报送。能通过信息渠道报送的,不要再通过文件或简报报送。

  2报送区委、区政府的简报,要有本级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经授权负责同志签批。

  3不符合行文规则、格式不规范的文件,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退回原单位修改重报;未履行报批备案程序的简报资料,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与备案内容不符的修改重报。

  4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退回情况。

  5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的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确保办理工作的高效有序。

  四、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

  (一)区委、区政府将成立精简文件和简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按照全面清理、提高质量、防止反弹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清理。要摸清文件、简报底数,严格核准发文规格、程序和范围,严格核定简报种类、数量和报送范围,该压缩的压缩,该卡住的卡住,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级各部门要对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组织自查,于20xx年1月14日前将自查情况(包括精简文件简报的措施,原有简报数量、名称,精减掉的简报数量、名称)和拟报送区委、区政府的简报、参考资料、研究报告的种类、格式、分送范围、份数分别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批备案并确定分送范围(简报、资料备案审批表附后)。

  (三)各级各部门要形成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长效机制,每年年底都要对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组织自查、并将情况报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四)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自查报告简报7

  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会议频繁、文件过多、简报过滥的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制度

  一、严格控制会议

  (一)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凡需上党委会、乡长办公会的,分管领导必须提前拟定好议题,由主要领导审批,方可上会。

  (二)严格压缩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应当由各分管领导召开的专项会议,不得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召开。能用文件、传真、通知、电话等途径指导工作的,不再开会;能够以文字材料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的,不再开会传达。

  (三)改进会风,讲求实效。经批准召开的会议,要保证会议质量,以解决问题为原则,提倡讲短话、开短会,少发或不发会议材料。

  (四)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会议要坚持对口出席,不准提高参会人员规格和扩大参会范围。能由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再通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切实精简文件

  (一)严格公文制发规格。可以部门名义行文的,不以党委、政府或者办公室名义行文;可以党委、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行文。

  (二)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内容空泛、要求笼统、没有具体意见的不发文;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已见诸于媒体的不再发文;重申要求的不再发文;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专网传达的,不印发文件;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纸质公文。

  三、减少简报数量

  (一)不得随意编发简报。凡属重要工作动态或工作中的新亮点、新问题,确需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应以信息形式报送两办信息科,统一编发呈送。

  (二)严格报送方式。重大情况或紧急请求,可形成专报材料,由办公室统一送领导阅示。

  (三)压缩简报内容。各单位简报要精编简发,压缩期数和篇幅,缩小发送范围,禁止印发一般工作动态。

自查报告简报8

  根据地委关于《XX地区开展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中心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地委开展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中心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中心《开展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主任作为精简文件简报资料的“第一负责人”,认真、细致、负责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精简工作见实效、出实绩。

  二、按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

  按照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地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要求,对在精简文件简报资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自查。

  1、杜绝重复发文。中心严格按照规定,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没有重复发文现象没有层层转发上级来文现象能够通过电话、传真、专网办理的事项不再印发文件一年内同一项工作只发一次文件。

  2、控制发文上限。根据工作实际,对发文字号的件数制定上限,XX年上半年共有发文字号19个,比XX年同期28个减少32%印发数量56份,比XX年同期104份减少46%。没有以信笺、“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达到减少发文数量的目的。

  3、控制文件规格。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发文,没有出现文件升格的现象没有向地委、行署发布指示性公文和要求地委、行署转发文件。

  4、严格报文规则。严格遵循属于党组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中心党支部名义报送地委属于中心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中心名义报送行署的原则。没有以中心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同志报送文件和以中心负责同志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文件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均由中心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签批文件按照程序报送收文机关办公室。

  5、提高文件质量。制发文件主题鲜名、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炼,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减少了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论述,大力倡导清新的文风,真正体现“短、实、新”的要求。

  6、加快文件流转。进一步规范文件运转程序,加快文件处理节奏,做好文件的跟踪、催办、督办、登记等工作,做到急件急办、特件特办,确保不漏办、不延误、不压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要求对于能通过OA传送的文件,不再发送或上报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7、严格执行退文制度。办公室对进入审核程序的文件代拟稿,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核把关。对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代拟稿,退回起草科室并说明理由,修改后重新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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