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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7 16:05:15 进利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投标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通用10篇)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1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期间,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含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贷款的资金)全资投入或控股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共31个,计划投资929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8435万元,其中实行公开招标的20个,占总数的65%,合同金额6472万元,占总金额的77%;邀请招标11个,占总数的35%,合同金额1963万元,占金额的23%。

  二、主要作法

  (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

  1、招标方式的确认。凡我县范围内,总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一律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其他工程可以经县招标办审查,经县建委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实行邀请招标;满足直接发包条件的工程仍然要办理招标手续。

  2、招标公告的发布。严格招标条件,明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的立项批复、规划许可、建设资金、施工图审查文件,经县招标办审查后,方可在指定的新闻媒介公开发布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3、严格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程序全部按照《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一是严格投标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在发出时,须报县招标办并由招标办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备案,资格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预审工作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招标办提交资格预审情况报告。二是严格招标文书备案。招标文书在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须报县招标办,招标办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招标文书备案,保证了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投标文件的签收。投标文件由交易中心专人负责签收并查验其递交、密封情况,确保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四是严格开标、评标程序。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开标、评标一律由招标人组织在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按《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接受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标办的共同监督,避免了招投标弄虚作假。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在自查的31个工程项目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均由业主与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委由业主在开标前半小时从专家库抽取产生,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评委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5、中标人的确定和合同的签订。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侯选人,然后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果无人提出异议后,业主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自查的31个工程项目中,中标人均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施工合同一律按招标文书及投标报价签订。

  (二)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了《大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足府发〔20x〕37号)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足计经〔20x〕26号),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的招投标活动。一是强化教育,完善监管手段。加强了招投标领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制度,规范市场管理。紧扣招投标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三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实施,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彻底落实。四是加强监督、查处违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案件。

  (三)严格落实涉及招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的有关规定

  1、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一批涉及招标投标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发〔20x〕14号)精神,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xx〕29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xx〕30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足府发〔20xx〕69号)、大足县建设局《关于转发执行渝建发〔20xx〕13号文件的通知》(足建〔20xx〕133号)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已于20xx年5月31日停止执行,正着手拟定新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性文件。

  2、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中央编办函〔20xx〕82号)和《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编办对国家发展委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的通知》(渝发改投〔20x〕652号)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和沟通,切实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业主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建设资金不落实,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以抢工期为由,不遵循法定工作时限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满足业主无理要求,不按规范操作;业务水平较差,编写的招标文件不切合实际,给业主造成损失;代理市场竞争无序,市场行为不规范,容易产生新的腐败等。

  (三)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投机取巧,一标多投,进行围标;偷梁换柱,搞资质等。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针对我县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从培育和发展招投标市场出发,以规范市场行为为目标,重点搞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放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要充分体现“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开发布建设信息,扩大竞争面。

  (二)规范业主行为。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务必要求业主按《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活动。同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使其行为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对投标人的管理。严格信用登记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一律限制其投标。

  (四)加强对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大力推行公开招标,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二是积极推行科学的评标办法,重点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三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通过考核、考证以及培训等,不断提高专家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健全招标监督部门的管理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自修自律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保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2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以来招标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建设工程中的招投标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xx年以来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

  1、建设工程

  我校新校区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新校区综合楼工程监理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2、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塑钢推拉窗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玻璃幕墙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1、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招标采购监管水平

  我校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招标采购执行自觉性。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完善互相制约、科学严谨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规定了政府招标采购各环节的。经办部门、操作要求及资料报送期限,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和逐步修改与完善。把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和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每次招标活动都邀请交通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重大项目、重大设备采购活动全部形成会议纪要。

  2、坚持“三公开”原则,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引入市场竟争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行为,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增强采购透明度。在透明度建设上,我局主要做好:一是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三是抓好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一年来,所有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没有出现被质疑、被投诉现象。我校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法规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行为。

  3、严格把握程序,杜绝规避政府采购等违规行为

  我校实施的各项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没有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现象。各采购项目所采用的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无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等违规行为。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现编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12月31日。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并制定了领导小组和各成员的工作职责。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编写了《指南》和《目录》。在《指南》的编写过程中,为达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的目的,我们重点就公开信息的目录分类、编排方式、获取公开信息的途径以及具体联系方式进行了说明。《目录》的编制分为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两部分。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政策法规、业务工作模块中创造性地增加了多个子模块,方便了我局公开信息的分类和查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项目及时进行公开,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将《目录》和《指南》上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审核。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法规股负责,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办公室以及相关股室积极做好公开工作前后流程的基础档案记录,凡因违反《条例》,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以及机关效能建设中影响我局形象的,规定采用倒推法,逐级追查责任。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明确相关股室提供的所有拟公开的文件,都必须是纸质和电子的正式文本。其中纸质的文本如确无正式文本,可以复印代替,但需要加盖我单位印章,以示具体法律效力。相关股室根据职能按照《条例》和县政府明确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提供各类应该公开的信息;办公室负责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将各股室提供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编制索引号,将电子文本迅速上传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相关基础性工作。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衔接工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相关股室在提供拟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时,要按照前述主动公开目录明确的由各股室分类项目,按信息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序编写《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交接表》,每表一式两份,交接时一份由各股室留存,一份(包括电子版)放办公室存档。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局长在不同时期的工作会议上及时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习,我局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2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公开的信息中,共分为五大类:执法计划、机构概况、行政许可、业务工作、政策法规。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类的数量分别为211条、33条,占到全部信息的86%、14%。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县政府在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要求,对应公开的信息上传至县政府的网站公开栏目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对有关内容及时在局信息公布栏公布。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对外公布了申请电话、邮箱以及接待股室,一年来,我局暂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产生信息的部门、下属机构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一些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为此,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局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4

  隰东煤业招投标问题自查报告抓好了工程招投标工作对企业的投资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公司集团委,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确保本矿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集团公司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本矿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1.由于省委专项巡查未发现问题,所以本次自查不涉及巡查整改的问题。

  2.公司共签订主体和配套工程类合同份,合同总金额约亿元;工程全部施工完成,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3.公司的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齐全、规范,招标程序合规,中标单位资质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评标办法科学、规范、合理,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齐全、合规、并已及时归档。

  二、结合本次自查对招标工作的改进建议

  1.首先针对存在的苗头和倾向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

  2.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

  3.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注重研究探索招投标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以后工作的意见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招投标管理重要的认识。

  根据潞矿投函[20xx]34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评标体系,合理细化评标办法。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的监督,为了在评标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公平、公正。对不按规定招标而擅自开工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不得违规设定招标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倾向内定中标人。组织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保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的不断深化。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5

  招标是公司建设项目投资管控的重要手段,抓好了招标工作,投资管控工作就掌握了关键、奠定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公司招标实施细则、询价比选、合同管理等制度有关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按招标程序办事,确保在建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20xx年以来在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本次自查,主要针对公司在建的XX、XX、XX、XX、XX 5个项目。自查内容如下:

  (一)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齐全、规范;

  (二)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三)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

  (五)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

  (六)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一)XX项目合同共计20个。其中,招标合同3个,比选询价合同17个。

  (二)XX项目合同共计31个。其中,公开招标合同7个,比选询价合同21个,直接指定合同2个,竞争性谈判合同1个。

  (三)XX项目合同共计23个。其中,公开招标合同7个,比选询价合同16个。

  (四)XX项目合同共计25个。其中,公开招标合同6个,比选询价合同13个,直接指定合同2个,参照XX、XX项目的1个。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经归纳整理,自查后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中标后续工作并未按照《中标通知书》中的规定来进行,中标单位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按时签约;

  (二)合同签订手续不完善,对询价比选单位资质审查不严;

  (三)部分项目缺少立项程序;

  (四)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不到位,存在项目资料不全的情况。

  四、自纠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招标部安排专人进行了整改落实。主要整改措施:针对合同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在今后的招标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以及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从资料的完备性、签发时间顺序等细节方面完善招标以及询价比选资料,对比选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允许参与比选;针对合同资料极少部分缺失不全,安排专人加强招投标文件、档案的管理,建立好合同管理台账,做到招投标资料齐全、合规并及时归档。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6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景建法26号)的要求,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积极主动在本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办

  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我办涉及建设招标执法的种类较少,主要负责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的执法管理。

  二、处罚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办的招投标行政处罚案卷案由、事实不复杂,大多采用简易程序实施现场行政处罚,经自查所办理的主体适当,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主要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有法律依据,引用条款准确,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经集体讨论做出处罚决定。所办理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未有违法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处罚文书规范情况

  由于采用国家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且多为现场处罚,行政处罚文书多为现场按简易程序的文书进行制定,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均被处罚当事人签字认可,现场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日期等事项填写齐全,引用处罚的.条款清楚,案件主要材料齐全,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当场递交被处罚的当事人或送达的手续齐全,收件人签名。经自查文书规范得分100分。

  四、存在问题

  1、执法机构不健全,体系不完善,无专职执法人员,招标执法处于被动局面,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2、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目前招标执法人员还是事业人员,没有将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急需培训提高。

  3、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我办建设招标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目前财政未拨专门执法经费,面对全市建设招标执法任务,难以开展正常的招标执法工作。

  4、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案件发生普遍,虽然进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但一些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象比较突出。

  五、建议

  1、尽快完善建设招标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开展执法工作,各执法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执法效率。

  2、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7

  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同时为了达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提高工程招标工作和水平的目的,我局组织人员定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学习。

  在招标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有规避招标、违规招标、围标、串标及领导干部干预招标等情况。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的编制不够规范和严谨。

  2.对招标代理已移交的招标资料,审核不够细致、严格。

  3.招标重点环节管控工作不到位,招标计划申请、招标文件会签单等审批手续审核不严。

  二、整改情况

  1.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实际不适用的条款及时进行调整,形成模板。根据项目特点,对需求部门(分厂)提交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严格审核。

  2.规范招标资料。将招标代理机构20xx年上半年移交的招标资料进行整改。同时,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对招标代理机构下半年即将移交的资料进行规范。

  3.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11月份约谈招标代理机构,对目前招标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及期限,并从规范性及提高质量等角度对后续招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继续加强招标资料审核。需求部门提交的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移交的.资料,全流程严格审核。

  5.组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对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明确的工作细节在制度中进行明确。

  6.强化招标过程管控。编制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配套的考核细则。

  三、整改成效

  1.通过招标资料整改,招标文件质量有所提高,招标资料更加规范;

  2.通过约谈招标代理机构,理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使今后工作更加顺畅;

  3.通过修订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编制配套考核实施细则,对招标工作流程各个细节进行了梳理。下一步修订的《招标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后,将强化公司招标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考核,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及效率。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8

  招投标是投资管控的重要手段,抓好了工程招投标工作,投资管控工作就掌握了关键、奠定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归按招投标程序办事,确保还建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黄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2008年以来还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自查内容:此次自查的内容主要有:

  (1)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齐全、规范;

  (2)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3)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

  (5)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情况;

  (6)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

  (7)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20xx20xx年公司共签订主体和配套工程类合同24份,合同总金额约8.2亿元;其中,主体工程全部实行,部分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公开邀标,对土方平整类工程按照开发区有关规定优先由有关村施工。还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及合同履行情况较好,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三、主要体会

  (一)、以工程标段划分为招标工作的切入点

  标段划分指把准备投入建设的某一整体工程或某一整体工程的某一期工程画分为若干工程段落并或单个或组合起来进行招标的招标客体。标段划分的合理与否对招投标的成功与否有很大影响。一期招标工作以工程标段划分为切入点,结合工程总平面条件、工程项目性质、投资额、络进度、管理协调等因素,确定标段范围,尽量做到标段间无缝搭接,为工程顺利开展作好准备。 1标段的划分可结合投资计划、资金状况和造价控制手段来划分标段,原则是保证满足工期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便于施工管理。原则上采用岛式标段划分,对项目规模大,专业技术复杂的标段实行总包,既可以避免因各专业不协调、配合不当,造成的返工浪费、工期延误,同时有利于承包商发挥自身的管理优势,减少索赔的发生;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采用专业标段划分方式。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专业承包商的技术优势,同时还能够有效控制投资水平,降低工程造价。

  1)通过细分标段,达到降低造价的目的。标段细化后,加大了招标人对工程的直接控制权,并通过价格竞争最大化的方法更经济的`发包工程,取得相对合理的项目造价。

  2)通过细分标段,达到在现场形成互相赶超的竞争态势。标段细化后,现场承包商会增多,在施工现场内形成了完全竞争态势,避免了某一承包商完全垄断现场项目。促进了工程在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3)标段划分较多,自然接口增多,交叉作业的可能加大,进而增加了协调和管理工作。面对这样的弊端,我们在招投标阶段尽量利用施工

  2、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合理的报价方式

  一个项目由多个子项组成,划分子项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照图纸设计专业划分,也可以按照施工区域划分,还可以按照建筑功能来划分。一个招标项目根据某一个标准被划分成多个子项,分别就子项的情况确定该子项报价方式。

  我们采用的报价的方法包括:固定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暂定价承包、预算下浮承包四种形式,固定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使用较多,暂定价承包和预算下浮承包只在少部分子项上采用。

  1)固定总价:该种方法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包括工作量和价格)。工程设计较完善,图纸齐全、清楚、详细,在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工程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这种情况推行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价款由各分项工程总价构成。承包商根据工程图纸及标书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不正确,则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结算时也不会再做调整;

  2)单价:承包商按规定承担报价中单价的风险,对单价的正确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此种风险分配比较合理,单价结算又分为固定单价结算和可调单价结算等形式。招标人要承受的风险是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和设计变更,单价结算的特点是单价优先,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是虚拟数字,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和投标人所报单价计算。对没有施工详图或施工图且工程外部条件尚不清楚的采取单价合同,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一期主标段中中高压管道部分就采取了单价承包方式;

  3)预算下浮方式:该报价方式是在没有图纸,项目技术情况不明朗,材料不明确的情况下采用,即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套用相应的定额和费率上报的项目预算经过项目法人的审核后确定的审核价的基础上,再进行下浮的方式,下浮率为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自行上报。为保持投标的相对公平,投标报价时该价格为招标人给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乘以自报下浮率计入报价。 4)对材料标准不确定的项目,对材料价格部分可采取暂定价,按照实际的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质量,满足工程要求,也减少了投标人的报价风险。

  总得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报价方式也就明确了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对工程风险的分担方式,不能一味的将风险完全推给投标商,也就是说不能为了规避风险而选择总价承包,否则当工程承包价低于成本时,容易出现合同执行难和进度难以保证等问题,从而损失工程的管理成本和时间成本。

  3.建立规范的评标体系,合理细化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招标成功与否。确定定标的指标对整个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有很大影响,如果仅选择低价不分析报价合理与否,工程实施过程中争执较多,工程质量同样难以保证。纯低价中标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承包商没有利润,自然不会很好地履约。

  1)在一期项目中我们建立了综合评标体系,从报价、施工能力、施工组织设计、资信业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常将建设工程评标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投标人资信业绩、工程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成熟度和工程难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三部分的权重。

  2)针对于技术服务类项目,我们相对降低报价所占比重,提高其他评标因素的比重。这样可以吸引投标商在监理的人员甄选上下大力气,同时更加注重监理大纲的编制,从而达到我方对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尤其呼应了公司一直提倡的“大监理小业主”的管理方式,作为独立于业主和承包方的第三方,在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秉公执法就是需要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和适用的监理大纲为保障。

  3)对于技术相对成熟,施工难度小的工程建设项目,我们在制定评标办法时,会将报价的比重提高到一定比例,从而更好的利用招标这一手段达到降低投标商报价的目的。这极大的鼓舞了投标商充分考虑自身的企业定额,合理降低报价进行投标,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投资的目的。

  4、做好潜在投标人资质审定,降低工程招标风险

  确定资格标准,既要保证在工程招标中形成相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则必须保证有一定量的投标单位,同时又要保证参加投标的投标商满足工程需要,在资格预审期要对投标人有基本的了解和分析。从资格预审到开标,投标人会越来越少。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9

  二零xx年六月份,xx村洗煤厂按照(义)监通字第2号义煤公司效能监察通知书的要求,对20xx年元月以来物资供应采购和技术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效能监察。我厂对招标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自查部门:

  此次自查工作由经管科组织实施。

  自查内容:

  此次自查的内容主要有:

  (1)招标管理和监督是否规范;

  (2)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3)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

  (5)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情况;

  (6)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

  (7)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

  (8)是否存在中标价严重超概算的情况;

  (9)是否存在超出公司权限进行招标。

  自查日期:

  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12日;

  二、20xx、20xx年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20xx、20xx年公司共签订工程类合同8份,合同总金额55.45万元;设备大修理类合同14份,合同总价81.37万元,物资自购类2份,合同总价10.5万元,维保及环保类合同2份,合同总价4.8万元。详见附表一对于耿村洗煤厂工程类、设备大修理类、物资自购类、维保及环保类合同由我厂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合同。20xx年1月至今我厂各类项目的招议标及合同履行情况较好,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三、规范招标工作情况。

  20xx年至今我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义煤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义煤公司工程维修费管理办法(暂行)》通知等法律、规章、制度,我厂严格合同准备阶段调研制度、严格合同会签制度、严格合同履行跟踪管理制度、严格合同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为各项工程招标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四、为规避法律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

  在招标、签订合同和履行过程中,为有效规避风险,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针对“合同主体不适格法律风险”,在合同准备阶段,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及履约能力。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对方的资质证书、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代理人洽谈合同的,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严格审查;对于对方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不予其洽谈和签订合同。

  2、针对“合同文本不明确法律风险”,严格合同会签制度。合同文本起草后,工作人员将合同会签表及合同打印出纸质版经申请项目单位领导、经管科、财务、务、分管领导、厂主管领导会签,会签无异议后方可加盖我厂公章。会签的实施对于合同文本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条款,能够及时予以预警和纠正。

  3、针对“证据意识缺乏,证据保全不力法律风险”,我厂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的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严格注意保全和收集。对事实的认可、数量的确认、单价的核准、金额的确定的材料同合同一起严格予以归档保存。

  4、针对“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法律风险”,严格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款制度,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于各种债权和债务严格按照合同文本的约定予以清理,对于出现债权不能得以实现的,严格在法律保护期限内予以主张。

  五、工程招标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厂在合同准备、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和履行后管理过程中,由于部分工程项目工期紧,招标准备工作时间短,导致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市场调研工作不够精细,降低了我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议价能力,同时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在今后的工程招标管理中将严格合同签署前调研制度,提前准备,提前计划,优化招标管理流程,提高合同准备阶段效率,杜绝各项风险。

  投标工作自查报告 10

  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

  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投资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投资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投资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 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 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 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发布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限制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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