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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3-04-11 18:54:3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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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3篇)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1

  民办学校自检自查报告民办学校请留意,市教育局昨日决定,自今年起将对全市民办学校实行年度检查,不过关的学校可能将被停止招生。

  据市教育局介绍,本次开始对全市民办学校实行“年检制”,年检范围包括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招生广告报备及收费标准报批报备、校园安全、食堂卫生、校车安全情况等。

  全市民办学校年检,由主管部门在每年的1月至3月对民办学校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检。每年1月为学校自查阶段,学校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年检申请表,提交年检材料等;每年的`2月6日至3月20日为教育部门检查阶段,由我市各地组成检查小组,对所属的民办学校进行检查,泉州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所属的学校进行抽查;每年的3月21日至31日为结论阶段,由教育主管部门形成民办学校年检结论。

  所有年检的结论将直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民办学校每年的年检结论将进行对外公告,接受市民的查询与监督。

  市教育局表示,对于社会信誉好的民办教育机构,将进行表彰和鼓励;对于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学校,在限期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将核减其招生计划、责令其停止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此外,我市每年9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需参加本年度的年检。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严肃学校财经纪律,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教育管理队伍,根据中共瓜州县纪委《关于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安排,我校于3月25日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制度落实方面

  我校制度健全:有财务内控、预算编制和执行、财务审批、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产管理、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能认真执行校长负责制和落实“一支笔”签字制度,不存在违规配置财务人员现象。学校财务有校长负总责,按规定配置有农村学校报帐员。学校办公用房配置符合规定,无超标现象。

  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学校5000元以上的资金收支,要上会讨论、研究决定,不存在利用虚报支出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其它不合理消费情况。学校5000元以上的`支出只有每年的取暖费用。

  学校能按收费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不存在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代收费只有作业本费,各班主任收齐后统一上印刷厂交我校报账;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严禁教师征订、引导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规定,经查没有发现教师征订、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现象。

  政府采购方面。由于我校生源少,学校经费一直比较紧张,几年来一直未曾购买新的办公设备,办公设备一直是维修使用原先购买的设备。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能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管理方面

  1、学校公用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学区没有克扣、截留、挪用村小学经费现象;学校经费收支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区会计每年将一年来的各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在学区教师大会上进行公布。

  2、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使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有学区统一管理,资金开支范围、标准符合规定;采购物品有正式发票,无白条入账现象;无虚报、冒领、挪用资金情况。

  3、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资金的使用。学校取暖补助资金有管理办法;学校能根据实际情况购置取暖用煤;节俭用煤,保证师生当年用煤足额供应。几年来取暖用煤不存在大幅度波动现象。

  4、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情况。我校属村教学点,无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交通费补助资金、助学金等项目资金。

  5、单位收入经费。我校经费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财政拨款有教育局统一拨付到学区,有学区统一管理。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每学期开校初由学校收取,上交乡财政专用账户,入账及时。不存在收入不入账现象;不存在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

  6、校内津补贴发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绩效工资学区有统一的考核标准和办法,每月校委会考核,每学期期末考试后,由学区考核领导小组按考核办法统一核算,结果公示教师无异议后由本人签字领取。学校不存在违规乱发各类津补贴现象;教师工资每月能按时、按政策规定发放,不存在政策外扣发教师工资情况。

  三、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1、闲置校舍管理:我校校舍基本都在使用,不存在私自转让、出借、出租闲置校舍资产现象。

  2、学农田管理:学农田因学生小,学校无耕种工具,无力耕种,出租给附近农户耕种,签有租种合同,租金上缴专用账户,学区统一管理。

关于学校财务自查报告3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校委会,把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会及班主任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学习、座谈,对学校近几年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一、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校成立了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乐华盛任组长,学校管财务总务副校长杨接忠为副组长,报帐员张华,教师代表饶清旺为成员。

  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停收学生住宿费。按文件只收空白作业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四、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预算外。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六、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七、学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建立了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后勤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八、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住宿生的生活补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补助全额发放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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