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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自查报告

时间:2023-10-18 18:37:3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财务部门自查报告【热】

  在当下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部门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务部门自查报告【热】

财务部门自查报告1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四、加强检查指导,提升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25人以上的单位可单独建立银行账户,对这些单位进行规范管理。25人以下的单位及联合会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须保证工会经费的足额计提及独立使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县级、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开展以非公企业工会为重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主要内容的财务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帮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落实,促使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上台阶。

财务部门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财务部门自查报告3

  按照《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202x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咸地税发〔202x〕105号)的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现就在我局开展202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本次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尚军民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贾丰源同志担任副组长,计财、纪检监察、政工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出台我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内容,确定自查范围和重点,对我局“小金库”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详查。

  二、自查情况汇总

  这次自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了对我局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回头看”以及对我局202x年1-6月份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各基层单位及股室的自查和检查,经查我局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理,无违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

  1、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我局收费项目为发票工本费收入,均按上级规定收取入账并上缴市局,各类税收罚款均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

  2、未发现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我局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县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无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我局各单位均为报账制,不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现象。

  此次自查,我局虽然没有发现“小金库”的.现象,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督促我们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严格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财务部门自查报告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财务部门自查报告5

  根据临群组发【20xx】7号文件要求,县粮食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次清理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及相关规定,并按照部署要求立即逐项逐人进行了全面清查,保证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空当。现将“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业务科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组织实施粮食系统的专项清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一是学习政策。首先组织领导小组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政策,明确清理自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二是进行自查。领导小组在组织专业队伍学习的基础上,要求财务、工会及有关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三、自查结果

  1、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问题。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未发现超标情况,现我局领导干部人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8.7平方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调离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没有发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购买商品房问题。

  2、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无公车私用,套用混挂车辆牌照及挂假牌照问题。

  3、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问题。

  4、根据惯例,经局党委研究,局长兼任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无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问题。

  5、通过财务自查,无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6、通过自查,县粮食局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统一核算,如数入账,没有私设账外账现象,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财务通则》《新会计制度》要求执行,会计核算独立,粮食局局属经费拨款,设经费收支账一套,除会计账内开设银行账户,没有以单位名义和个人名义开设任何账户。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局20xx年罚没收入500元,已交县财政局,除此之外,无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自查,县局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没有私设“小金库”,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委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机关物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粮食收储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保证了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机关作风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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