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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时间:2023-02-24 18:12:32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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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在我省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共某市委宣传部、某市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琼发[2006]8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总工办发[2006]19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省工会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工会重点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工会的依法治会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我省工会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大局,适应工会工作和广大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职工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工作原则
       工会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省“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安排和落实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职工群众,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于和谐某建设。
       2、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结合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职工群众的根本需求,因地因时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与方法。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进一步学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能力。
       (三)深入学习和宣传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权益、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深入学习和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开展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依法参与厂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依法维权和依法治会工作。
       (六)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职工(农民工)法制教育。既要组织学习竞赛、开设专题讲座,也要运用墙报、广播、电视、文艺表演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寓教于乐,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省总工会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同时,在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设立省总工会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以下称省总普法办),具体指导全省工会系统普法工作。各市、县总工会要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加强对工会“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各种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保证实效。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普法资金,切实保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的经费。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工会“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6年)
       1、制定规划。各市、县、产业(系统)和省直属基层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区、本单位党委政府(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各市、县、产业(系统)和省直属基层工会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应于2006年10月底前报送省总普法办。
       2、宣传动员。各级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琼发[2006]8号和总工办发[2006]19号文件精神,提高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对“五五”普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自觉性。
       3、培训普法队伍。省总工会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培训一批普法宣传骨干,各级工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工会普法宣传骨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
       各市、县、产业(系统)和省直属基层工会要根据省普法办及省总普法办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以《宪法》、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及保障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制定年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保证“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各市、县、产业(系统)和直属基层工会应于每年年底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省总普法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1、2010年上半年,省总普法办将根据全总的统一安排,配合全总普法办开展对工会干部“五五”普法验收考核和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2、2010年下半年,省总普法办将根据省普法办、全总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对我省工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并对各级工会的“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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