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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07/11/6栏目:计划方案

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要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卢龙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的通知》,并按照县委的安排意见,结合本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注意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弄清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二是对所辖村逐村进行分析,对有问题和情况复杂的村,要首先把问题解决好,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选举工作一次成功,尽量避免重复选举,防止激化矛盾。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首先,各乡镇要召开村支委以上干部会,传达县委关于进行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的意见和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次,组织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规、文件,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推荐、选举出群众信任的支部班子。

第三阶段,酝酿、推荐候选人。村支部成员职数,按照村党员多少,由乡镇党委确定,一般在3—5名,10名党员以下的支部只设支部书记,不设支委。首先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公开班子成员职数、选拔对象的条件和标准、推荐候选人的方法、步骤等有关情况,然后推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民主推荐会时,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村民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投推荐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推荐党支部(总支)成员人选,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投票要分别统计,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出来后,对党员推荐票和村民代表信任票比较一致的,村党支部(总支)按党员推荐票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经组织考察后,报乡镇党委审批。党员推荐票与村民代表信任票不一致的,由乡镇党委根据组织考察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职数不低于应选职数的120%。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到会的,经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到会党员和村民代表通过,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转走的。

  第四阶段:正式选举。正式选举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选任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操作规程》进行。第一,确定选举日期,选举日期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本支部全体党员,并报告乡镇党委,乡镇党委要派人参加,指导、监督或主持选举大会。第二,要严格掌握到会人数,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党员与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会议规定同样掌握。第三,选举大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一是上届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做工作报告;二是公布乡镇党委批准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并简要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三是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必须当场写票、当场记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的,可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党员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完全按委托人意愿填写选票。未到会党员,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者,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支部委员。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第四,支部委员产生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确定委员分工。第一次支委会由新当选的一名委员或乡镇党委参加会议人员主持。不设支部委员的,由全体党员直接差额选举支部书记,程序、要求与选举支部委员相同。第五,新选出的党支部要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和选举结果,待乡镇党委书面批复后,宣布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六,因各种原因,第一次选举未能成功的,可在一个月内组织第二次选举;第二次选举仍未成功的,不再组织选举,由乡镇党委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任命或下派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工作。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新一届党支部(总支)产生后,首先要根据需要尽快履行职责,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村级配套组织的领导,对除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外的村级配套组织和村委会下设组织负责人进行分工。同时,按照《农村两委“一制三化”管理办法》,根据本村实际,建立村两委班子工作制度。组织、指导村委会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任期工作目标,依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第六阶段,检查验收。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要进行认真检查,对组织不严密、程序不规范的要依法进行纠正;对没有按规定程序选举或走过场的,要限期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选举。县委将对各乡镇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抽查,对组织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1、要切实加强领导。县成立全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指导和检查验收。各乡镇要成立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参与筹备、组织、实施等各环节具体工作,对换届选举难度大的村,要加强指导、亲自组织,以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在选举前,各乡镇要将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包括选举日程安排、拟选职数等情况一并上报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要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农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是一项非常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必须认真掌握、严格操作,绝不能自作主张、独出心裁、另搞一套。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向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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