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先生网 >> 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正文

区委办公室工作规范

时间:2007/11/7栏目:规章制度

工作;
3、对部门代区委、区委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报告、决定、决议、意见、通知等进行修改把关;
4、根据领导要求,为区委及其为公室提供其他文字服务工作。

(八)行政科工作职责
1、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区委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
2、负责区委办公用房、办公扩通信设施等维修、管理工作;
3、负责区委机关大院的环卫、保洁和绿化、美化工作;
4、负责区委及其办公室的公务接洽和对外接待工作;
5、负责办公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
6、负责区委办公室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区委口经费领拨、区委办公室报刊征订及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和发放工作;
8、负责区委办公室的人事、劳资管理和群团等工作;
9、负责区委办公室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三、区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1、第一位接手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人员和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其接处的“首问”事项必须负责到底。
2、首问责任人对来咨询办事或来访的群众,应以热情的态度认真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要求,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处理途径。
3、“首问”责任人对属于本人工作范围内的事,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或难以办理的,必须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最迟在一周内回复办理情况汇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也要负责帮其联系有关责任人或有关责任部门、科室,不能问而不答,推诿扯皮。如果问题紧急重大,“首问”责任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或办公室领导汇报。“首问”责任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推托、敷衍。对不明身份的来访者,要采取灵活措施,妥善处理。
3、“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负责、高效办理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第一,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必须问明情况,弄通领导意图、时限、办理要求;如不明白或没听仔细的事情要立即再请示,以免出现差错;第二,“首问”责任人对接办事项要迅速按要求办理,同时将办理结果告之交办领导。对突发性事件、重大情况等,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待领导安排后,快速办理,不得越职越权,擅自处理。第三,“首问”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领导交办的事项后,要及时汇报;对一些重要事项的办理,必要时进行登记,并归档管理,以便事后查找。
4、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随时接处领导安排事项或群众来访,不得借故拒绝办理或接访。如遇参加会议或外出调查等特殊情况,须留人值班;确实不能留人值班,要请示分管领导并留下联系方式。
5、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对不履行“首问”职责,对来访群众敷衍塞责或态度生硬、蛮横,经调查属实的,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下一页  

上一页     [4] [5] 

下页更精彩:1 2 3 4 下一页

本文标题:
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