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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学留守儿童工作实施规范

时间:2022-08-19 19:47:4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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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学留守儿童工作实施规范

  县中小学留守儿童工作实施规范
  
  为了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县关于留守儿童工作要求,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弥补留守儿童感情缺失、提高留守儿童道德素养为目标,以服务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以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为载体,以师生结对帮扶为形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开展关爱服务,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和良好环境,提供良好的教育保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一代合格人才。
  
  二、工作对象
  
  父母双方(一方)长期或连续3个月或全年累计外出6个月以上的全县中小学在校儿童。
  
  三、中小学留守儿童工作规范要求
  
  (一)组织管理
  
  1.县教育局德育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各中小学留守儿童工作。
  
  2.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有人员具体负责留守儿童工作。各学校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建立由教务处、政教处(德育处)、团委(少队部)等部门人员参加的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本校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关爱帮扶、管理“留守儿童之家”等工作,留守儿童工作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3.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的各类制度。如留守儿童教育帮扶管理制度、“留守儿童”学习制度、生活制度、留守儿童管理教师考评制度及“留守儿童之家”日常管理制度等。
  
  (二)队伍建设
  
  1.从在职教师中抽调一批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担负校内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和关爱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抽调教师的工作量记入教师个人工作总量,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
  
  2.各学校要争取留守儿童家庭所在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群众组织等社会各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其家庭的困难提供具体帮助,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网络。要动员和组织老干部、老教师、乡(镇) 、村党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与“留守儿童”牵手结对,保持近距离接触,成为孩子们的“编外家长”,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和亲情关爱。
  
  (三)实施过程要求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各校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各校政教处(德育处)专门负责建档及管理工作,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各校每年春季(3月1日前)、秋季(9月1日前)要组织开展本校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统计数据报县教育局。
  
  2.建立并不断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的“优先”制度。一要对留守儿童在学习上优先帮助和辅导。各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科任教师。科任教师要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订立学习帮助计划,明确帮助的时间、内容和方案。要积极动员班内的同学进行结对帮扶,促进学业进步。二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上优先关心和照顾。各寄宿制学校要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儿童”寄宿和吃饭问题。各学校要积极动员各种力量共同关心留守儿童的衣食住行,全方位的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三要对留守儿童在活动上优先参与和指导。各地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需要,依据留守儿童的个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让他们感受活动的愉悦,培养他们的自理能力,开拓他们的视野。
  
  3. 建立并完善教职员工与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机制,建立优秀学生与留守儿童结伴成长制度,动员社会热心人士与留守儿童家庭结对帮扶。建立互助互爱的同学关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以及同学间“一帮一”、“手拉手”等互助交流活动,增进留守儿童与其他同学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形成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对家庭十分贫困的留守儿童,学校应纳入“两免一补”范畴,并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给他们以经济资助,切实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同时可邀请热心公益的人士担任校外义务辅导员,了解学生校外表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对走读的学生,要组织教师定期家访,及时反馈在校期间的情况,会同学生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得到关怀和帮助。
  
  4.建立并完善与留守儿童父母、第二监护人和本人的沟通机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每周与帮扶的留守少年儿童谈一次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每月指导其给父母写一封爱心书信或通一次亲情电话,增强他们与父母的情感交流;每学期向其父母通报一次学习表现和行为习惯,形成家教合力;每年陪同其过一次有意义的节日,让他们感受浓浓的温情与关爱。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定期组织面向留守儿童家长、第二监护人的家教讲座,提高教育子女的方法与技巧。
  
  5.建立完善班主任和"代管家长"协同管理的"双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代管家长制度,组织教职员工担负起校内监管与教育职责。要加强代管家长的管理与指导,提高其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水平,要每月进行一次温馨家访,加强代管家长与家长、第二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提升代管家长的管理水平。要加强学校管理职能,班主任要切实掌握学生家庭背景,掌握思想表现,掌握学业成绩,掌握日常行为,要与代管家长密切协同,管好思想,管好学习,管好生活,管好身体。
  
  6.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安全保障和应急机制。各校要切实抓好“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学习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常识,及时检查“留守儿童”上学和放学路上交通安全、食宿安全、防火、防水、防毒、防盗、防骗等危及人身安全问题。要经常过问关注“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要加强防范,及时发现苗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处理“留守儿童”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依法迅速采取适当的救助措施,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任何情况下,以保证留守孩子的安全为第一要求,不得拖延推诿。要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7. 建立 “留守儿童之家”,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各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均应建立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可下设活动小组,如学科辅导组、心理咨询组、健康卫生组、后勤保障组、文娱体育组等。各校要充分利用“留守儿童之家”在节假日、学生生日等一些特别的日子,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让留守儿童在“亲人失缺、家庭失爱”的情况下能真正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1)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应达到以下标准:
  
  ①活动室1间。符合安全要求,不小于30m2。门口统一悬挂规范化的“留守儿童之家”标牌,室内布置合理,环境温馨,室内还必须悬挂以下资料:“留守儿童之家”基本情况;“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机构示意图;“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计划及行事历;各类制度(“留守儿童之家”日常管理制度、“留守儿童”学习制度、生活制度、教师考评制度);活动宣传栏(活动内容、活动图片等)。
  
  ②设施配备。必须做到 “五个一”,即:一台电脑(接通互联网)、一部亲情电话、一台电视机(有闭路或卫星电视接收机)、一台影碟机(DVD)、一套适宜儿童活动光碟(内容分别包括为少儿喜闻乐见的乐曲、舞曲、动画片、电视剧等)。
  
  ③配套设施。图书500册,并配置桌椅书架、文体活动器材(如篮球、象棋、跳棋、跳绳等),要能够满足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
  
  (2)“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要求:
  
  ①日常管理原则。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严格有序、关爱到位,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管人员。
  
  ②开放时间。周末、节假日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也可课余开放。
  
  ③工作运行。要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留守儿童关爱。积极争取农村基层组织、群众团体参与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动员组织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儿童之家实行定点、定向、定期挂钩,协助教育管理,尽力提供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开展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丰富活动内容,扩展活动空间,使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更好的关爱。
  
  ④活动开展。要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针对留守儿童的身心特点,根据实际需要,帮助留守儿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积极探索和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注意研究和把握留守儿童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德育资源,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德育活动,培育留守儿童的感恩之心、进取之心、文明之心。
  
  二是抓好健康文化熏陶。注重适应和满足留守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开展快乐活泼、娱情益智的文化活动,通过收看电视、播放少儿影像、读书竞赛、排演节目、书法绘画、兴趣小组、网上学习等活动,对留守儿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使留守儿童在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中情感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境界得到升华。
  
  三是开展体质体能锻炼。注重关心和增强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开设防病健身卫生常识讲座,组织各类体育运动小组,开展有益身心的兴趣体育,使留守儿童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
  
  四是组织社会活动。注重引导和拓展留守儿童与社会接触,开阔眼界、开阔视野、开阔心胸,增长见识、增长知识、增长才干。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调查走访、劳动体验、关爱老人、保护环境、公益活动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使留守儿童广泛吸取社会生活的丰富营养,茁壮成长。
  
  五是培养独立合作能力。注重培养和增强留守儿童自尊、自信、自立、自律的意识,提升他们善于沟通、和睦相处、团结协作的本领。通过开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困难面前我能行”等活动,培养孩子动手操作能力、独立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结合作能力。
  
  六是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注重了解留守儿童产生的心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人文关怀,与留守儿童面对面、心贴心地开展工作,促进心理健康。
  
  8.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计划主要包括“留守儿童”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历、品德教育计划、体育锻炼计划;要有活动记录、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年末要有专题总结。
  
  9.档案建设。主要包括:“留守儿童”花名册;“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活动成果;“留守儿童”兴趣爱好作品展示;“留守儿童”开展活动记录及相关材料;“留守儿童”成长进步记录;“留守儿童”与家长联系手册;留守儿童工作其他档案资料。
  
  10.留守儿童工作研究。要研究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积极探索留守儿童工作的新规律,不断创新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提高留守儿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并积极申报留守儿童工作课题。
  
  四、检查考核与表彰
  
  1. 教育局将把学校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留守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范围,在学校工作考核中占一定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对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 各学校也要积极研究科学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并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班级、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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