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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22 13:22:18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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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共昌都地委关于在全地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共丁青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自治区昌都工作会议精神和陈全国书记关于昌都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以及地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乡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两问题”(政治立场问题、工作作风问题)“一薄弱”(基层组织薄弱)“六不强”(担当意识不强、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不强、贯彻执行力不强、责任意识不强、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确保达到“思想教育深刻、查摆问题准确、整改实效明显、团结统一更好、班子活力更强、干部成长更快、群众满意度更高”的良好成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五个贯穿始终”,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一要把落实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贯彻这个总要求,就是要严格按照陈全国书记提出的“五对照、五增强”来照镜子,“四端正、四严明”来正衣冠,“五提醒、五批评”来洗洗澡,“四整治、四见效”来治治病。二要把查找突出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在理论学习思考中检查分析问题,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中检查分析问题,在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中检查分析问题,在撰写检查分析材料中检查分析问题,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分析问题,在开展群众评议中检查分析问题,把检查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各个环节。三要把整风精神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体现“认真”二字,敢于揭短亮丑,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冒冒汗、排排毒。自我批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真正触及问题、挖到思想深处,防止避重就轻;相互批评,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又不搞借题恶意发挥、借机栽赃陷害。平时有隔阂、有误解、有心事的同志要主动找对方谈心交心,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多作自我批评,摒弃前嫌、互相谅解、增进信任。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教育提醒,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四要把坚持群众路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做到学习教育环节请群众参与,查摆环节请群众帮助,整改落实环节请群众评议,做到听取民意找问题,顺应民意抓整改,关心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五要把建章立制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抓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围绕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地委的贯彻实施意见以及“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在制度上找原因,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废、改、并、立”的要求,该废除的废除,该合并的合并、该建立的重新建立,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着力解决全乡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等突出问题。同时,根据基层实际,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的能力不强、素质偏低的问题,突出解决农牧区基层组织薄弱的问题,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一)着力解决“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问题
  
  1.解决“四风”问题。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不关心群众、漠视民生,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村(居)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哄骗上级、糊弄群众,办事不公、欺压百姓等问题。
  
  2.解决“两问题”。一是解决政治立场不坚定问题。乡(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信念缺失、立场摇摆,阳奉阴违、患得患失,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不敢旗帜鲜明作斗争,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不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问题。其他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解决信仰宗教特别是追随十四世达赖集团、参与支持渗透破坏活动、出境朝拜十四世达赖、参加“法会”、听取讲经、送亲属子女到十四世达赖集团开办的学校上学和所办寺庙学经等问题。二是解决作风漂浮懒散问题。乡级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抓落实不力,在岗率不高,敬业奉献精神不强,心浮气躁、漂浮虚夸、工作不实、精神懈怠、怕苦怕累、慵懒散等问题。
  
  3.解决“一薄弱”问题。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党建工作责任不落实,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多,党员教育管理松懈、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得过且过、不思进取,遇事绕道走、工作不负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瞻前顾后斤斤计较等“不作为”的问题;法律意识淡薄、能力素质不强,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村集体财务公开不够、在落实惠民项目资金中不公不廉等“乱作为”的问题。
  
  4.解决“六不强”问题。一是解决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强,对反分裂斗争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不敢坚持原则、树立正气,遇到问题不敢正面应对、果断出手,面对大是大非不敢亮剑、危急时刻不敢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斗争、求稳怕乱,驾驭复杂局面、处理突发问题能力欠缺等问题。二是解决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勤于学习、善于总结、长于实践,主动攻关、敢于破难,注重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破解难题、勇闯新路中增长才干、提高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和驾驭全局的能力,着力解决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改革创新意识差,不思进取,“等靠要”思想严重问题。三是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转变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出工不出力,不学习、不想事、不干事的问题,摒弃落后的“官本位”、“权本位”观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本领,拓展服务功能。四是切实解决贯彻执行不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贯彻执行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思路、方法、措施决不能停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敢于碰硬,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着力解决热衷于开会、搞活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注重解决实际的问题;五是解决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敢于开拓、敢于破难、敢于争先,以锲而不舍、顽强拼搏的精神,牢牢把握机遇,奋力创先争优,着力解决敷衍塞责,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等问题。六是解决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着力解决执纪执法不严,不公正、不透明,甚至滥用职权;为政不廉不公,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甚至违纪违法,贪污挪用民生政策资金的问题,坚决不碰反分裂斗争、维稳工作和民生政策的“红线”,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把好廉政“思想观、欲望观、权力观、约束观”,廉洁自律、清心自守。
  
  (二)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农牧民安居工程、城镇保障性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解决重点项目建设、水能和矿产开发、虫草和草场资源纠纷等关系群众长远利益的问题。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加强和改进乡(镇)和村(居)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要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适当提高生活待遇,大力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四、实施范围
  
  (一)时间:2014年2月中旬开始,9月基本完成。
  
  (二)单位:乡(镇)机关,寺庙管委会,驻村工作队,村(居)和其他基层组织。
  
  (三)人员: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全体党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外干部。
  
  1.驻村工作队党员干部全程指导所驻村(居)的教育实践活动,乡(镇)驻村工作队党员干部全程参加所驻村(居)的教育实践活动;驻寺党员干部参加所在寺庙管委会的教育实践活动;机关选派村(居)党支部书记参加所在村(居)的教育实践活动。
  
  2.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农牧民党员,参加所在村(居)党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
  
  五、具体安排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2月中旬至3月下旬)
  
  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重点完成3项任务:
  
  1.搞好思想动员。2月中旬,乡党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由乡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各寺庙管委会、村(居)等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通过启动部署会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各寺庙管委会、村(居)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启动部署会讲话要经上级督导组审定,并报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上级督导组要参加所督导单位的动员会并提出指导意见。
  
  2.抓好学习教育。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活动始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做到“五有、四落实”。一是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学习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昌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陈全国书记关于昌都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陈全国书记、陆浩组长在全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等。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读书笔记不少于15000字,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和“老西藏”精神专题学习讨论,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奉献丁青、扎根基层的意识,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集体讨论、专题辅导,参观红色遗址、新旧西藏新旧昌都新旧丁青对比展览,观看爱国主义影片,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增强学习效果。乡科级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深入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3.广泛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通过座谈、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民生信息员等多种形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结合驻村、驻寺、联系点工作,深入村组、农牧户、寺庙,积极开展调研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对“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和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同时,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4月上旬至6月上旬)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谈心活动,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完成5项任务:
  
  1.认真查摆问题。各级党委、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对党员干部的意见由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进行反馈。各级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实事求是地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乡(镇)、村(居)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2.开展谈心谈话。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相互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之间、党支部书记和每个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谈心,帮助查找问题、找出差距,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找班子成员谈心,带动班子成员相互谈心,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觉悟、引起重视、正视问题。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要主动找对方谈心,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多作自我批评,摒弃前嫌、互相谅解、增进信任。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乡(镇)、寺庙管委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中非中共党员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村(居)委会等其他基层组织和党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个人要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乡党委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县委书记审阅;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审阅本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寺管会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地、县委统战部长审阅。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紧密联系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反思,深刻剖析自己,实事求是地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明确整改方向。
  
  这次对照检查材料的重点内容是:一是要列出在“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二是要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三是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四是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少谈或不谈个人成绩,分析问题要开门见山,实事求是,直接入题,切中要害,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正视问题和不足,做到查摆问题准、分析原因透、思想认识深、努力方向明。一些不便在对照材料中表述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严禁从网上抄袭或相互抄袭。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乡党委、寺庙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要分别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干部职工都要在会上进行思想检查,采取个人谈、群众帮、领导提、逐个进行的方式进行评议。一是充分准备。各级党组织精心制定详细的会议方案,并报上级督导组审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合理确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并邀请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参加,切实做到征求意见不广泛的不开,查摆问题不到位的不开,谈心交心不深入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参加会议党员人数达不到要求的不开。二是确定范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上级督导组、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驻村工作队中的班子成员)要全部参加,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外干部要全程列席。在不同班子中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支部所在单位非党员列席。三是深刻剖析。会上,党委(党组)书记要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宣读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每个班子成员要按照准备好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剖析,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个进行评议;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自我批评,真正触及问题、挖到思想深处,防止避重就轻;相互批评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又不搞借题恶意发挥、借机栽赃陷害,坚决杜绝对上级批评放“礼炮”、对同级批评放“哑炮”、对下级批评放“空炮”的现象,做到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真正使党员干部在这一次党内生活中有所悟、有所得。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委托他人代读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督导组要全程参加所督导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通报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外干部要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凡是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未围绕“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等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责令重开,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党员列席所在村(居)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根据党员个人剖析、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个人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提出评议意见。对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
  
  5.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召开通报会,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要及时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连同原始记录复印件,经督导组审定后,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0日内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6月中旬至8月中旬)
  
  重点是针对“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重点完成4项工作:
  
  1.坚持不懈抓整改落实。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从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上下联动、共同整改。要根据在征求意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中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乡(镇)和寺庙管委会领导班子有针对性地制定班子整改落实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方案要明确项目、目标、时限、推进措施,明确相关领导、部门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要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乡主要领导负责对本乡镇、本单位班子成员整改措施进行审查。对未按要求撰写整改方案或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反馈给单位和负责人指导重新撰写,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2.攻坚克难抓专项整治。以整治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工作作风、素质能力、责任意识等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整治政治立场不坚定的问题,着力整治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的问题,着力整治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着力整治心浮气躁、漂浮虚夸、工作不实的问题,着力整治精神懈怠、怕苦怕累、慵懒散的问题,着力整治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着力整治脱离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着力整治敷衍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着力整治素质能力偏低、法律政策观念不强的问题,着力整治观念陈旧、改革创新意识差的问题。
  
  3.从严要求抓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违反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教育,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要组织力量抓紧解决,对需要经过一番努力才能够解决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对长期不起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当然,对极少数借机制造事端的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说明真相,澄清是非。
  
  4.着眼长远抓制度建设。围绕区党委、地委、县委要求建立健全的理论学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党员进出制度、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党内生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查办惩处制、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保密制度等十二项制度,结合我乡实际,重点建立健全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纯洁党员队伍制度,民主决策、工作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公务用车标准制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格审计监督、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制度,干部教育培训、能上能下制度,党内生活、发展党内民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和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预防腐败、廉洁从政制度等十项机制。同时围绕解决“四风”、“两问题”、“一薄弱”、“六不强”等问题,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每个环节结束后,都要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推进。第三环节结束后,要对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进行“回头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活动结束时进行民主评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乡将召开总结大会,对全乡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改进作风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也要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总结报告经上一级督导组审阅后,报上一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区党委、地委的总体部署和县委的具体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指导。乡(镇)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居)等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乡镇要成立由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参加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组织精干人员成立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加强与上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信息材料。
  
  (二)强化督促检查。乡镇向村(居)派出督导组,督促指导好村(居)等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全面把握中央、区党委、地委精神和县委的具体部署,按照每个环节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有效传导压力,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做到既“督”又“导”,认真把关,确保活动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抓住带有普遍性、群众意见大的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把握舆论引导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回应和引导群众关切,及时发现和处置负面舆情,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地委(扩大)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破解改革难题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特别要充分考虑藏历新年、3月敏感期、春季农牧业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和道路交通等实际,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切实做到科学谋划、协调推进,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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