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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8 10:15:2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 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 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2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3

  一、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分管经理或副总以上人员审批办理。

  (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发—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给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市场部经理或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公司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公司资质文件用印、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为避免复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复印无效”字样。

  (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局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市场部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财务科负责保管;各部门章由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2)各部门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确认。

  (4)公司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办公室负责到公安局办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启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5)印章管理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用印审批表等,年终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备案。

  六、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

  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八、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制定并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公司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有效、正确地使用,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发票章、财务章、法人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不得违反本制度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内签发的文件。

  2、公司对外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股东出资证明。

  6、员工岗位变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7、员工的劳动合同、任免聘用。

  8、对外经济合同、合作协议、承诺书、担保函等。

  (二)公司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资料、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出具的发票、收据等票据业务。

  三、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公章和法人个人名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发票专用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按照印章使用规则,监督所保管印章的使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为保证资金账目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人员应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各出一人。

  (二)印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表格,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派专人陪同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与陪同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共同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单、介绍信、委托书、担保函等,经专门合同文书审批流程,通过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文书,应注意用印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盖章印记图形清晰。)

  7、公司员工私人办理各种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由总经理审批,符合要求后在行政部办理并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文书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明材料,按申请审批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各种事项必须有记录,记录事项包括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无误,应当专项上锁存放,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岗位变更,应及时向总经理上交印章,或者按总经理指定的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印章完好,盖出印记清晰。

  6、印章保管有遗失、盗用、偷换的,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和总经理报告,并登记备案配合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五、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六、印章违规使用的处理办法

  1、公司员工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公司损失的,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经过公司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向全体员工公示之后开始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附《印章用印登记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凡属公司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内部印章。人事任免、劳动合同、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公司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接管等所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或请假时,须由人力资源行政部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附表:

  表1:《公章使用登记表》

  表2:《公章使用申请》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6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维护公司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明确印章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查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等。

  第三条各类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印章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刻印与启用

  第五条刻制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及更换,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机要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照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核、办理刻印证明,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统一刻制。

  第六条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及驻站、分公司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刻制。

  第七条公司印章刻制后,综合办公室下发文件予以正式启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第八条公司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盖章,经办人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负责《印章使用登记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分别由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资产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称聘任、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等业务,经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十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的经济合同审批、签署。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必须审核相关审批手续的完备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进行保管并参照公司印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废止与更换

  第十三条废止印章,根据相关文件直接办理废止手续。

  第十四条更换印章应由印章使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换申请,并呈主管领导、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并呈公司经理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经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同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权利和责任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具体划分如下:

  (一)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二)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力。经办审核中经理、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经手人则负相应责任。对于未经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取汇款凭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四)各类印章因工作需要独立带离公司使用的,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离。

  (五)如遇个人需开具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

  (六)盖印要标准规范,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颠倒。加盖印章位置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印章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防止被盗。

  (九)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8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贸公司授权由总经理负责“哈密鑫鑫泰商贸有限公司”“哈密鑫鑫泰商贸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财务会计负责“哈密鑫鑫泰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财务出纳负责“公司法人名章”的保管和使用;业务部负责“发货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 商贸公司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领取并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 商贸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五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条 商贸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盖章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七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八条 在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九条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条 业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发票专用章”无须经上述程序,使用前由财务人员、业务主管批准即可使用。

  第十一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归档。

  第十二条 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空白合同的,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可预先在公司统一印刷的空白合同上盖章后交商务人员使用,但必须办理合同领用手续,并要求在合同签署后立即将合同返回,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违纪者予以经济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所有用印手续均按照本办法履行签字审核手续。

  二、印章的分类:

  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类别分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具体内容:

  (一)管理:

  1.各类印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公章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需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各类公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公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4.保管人员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

  (二)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调动、任免及聘用。

  2.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三)各类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公章由人力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与使用。

  (2)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人力行政部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直接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3)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人力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法人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2)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不得交与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到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人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

  《法人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用印事由,并经直接经理,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失职责任

  由于审批人的过错决定或者印章保管人的过错行为履行盖章手续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或者由公司酌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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