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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时间:2022-08-07 20:54:32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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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焦发〔2017〕15号)总体部署,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攻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焦作”要求,牢牢把握“主体、平台、人才”三个重点环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创新引领型企业在产业转型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着力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开展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主导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把焦作建设成为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技术创新攻坚取得明显突破。围绕转型发展攻坚,我市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创新引领型企业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建立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机制,力争培育省创新龙头企业7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80家。

  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发展。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达到3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以上。

  创新型人才和团队不断壮大。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20人以上,创新创业领军团队8个以上。

  技术创新对转型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加强。全市研发投入强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12%以上。

  到2020年,技术创新攻坚取得重大进展,技术创新对发展转型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建成创新焦作。省创新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突破500家;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达到5家;国家级研发平台达到7个,省级研发平台突破2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60人以上,创新创业领军团队10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创新引领型企业。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科学的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体系,从政策上扶持、技术上引导、管理上加强,加快形成创新龙头企业引领、高新技术企业助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全产业链创新型企业集群。

  1.加快培育创新龙头企业。综合分析企业规模、综合实力、行业引领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创新投入等诸多因素,优先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内遴选,培育一批创新发展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的创新龙头企业。支持经认定的创新龙头企业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创新联盟构建、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做大做强创新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大幅度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引领带动全市企业创新转型发展。2017年,力争培育2家省创新龙头企业。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研究制定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7〕22号),加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进程。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对科技优惠政策、申报业务知识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全方位培训。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实施一对一专业辅导。对新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现金补贴;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强化目标考核导向,将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我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引导各县(市)区不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7家,总数达到73家;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

  3.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行业创新龙头企业集聚创新发展,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提升,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为创新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基础。加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工作,围绕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遴选一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其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一批年营业收入超亿元、行业竞争优势明显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助力其发展成为行业骨干企业。对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2017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3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5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

  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平台的技术转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资源共享功能,为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行业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培育壮大高层次创新平台。研究制定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建设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土地、注册资金、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持,及时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创新龙头企业,建设5—10个产业公共研发平台,聚焦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建立健全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创新成果研发转化能力。2020年,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达到5家。

  2.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推进工程。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各类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加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做好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通过落实科技研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科技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自身研发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建设各种类型的企业研发机构,努力扩大覆盖面,提升企业科研整体水平。2018年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面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国家级研发平台达到7个,省级研发平台突破20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

  (三)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

  贯彻落实《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焦发〔2016〕9号)等“1+6”政策体系,加快集聚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批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发挥河南理工大学人才优势,建立共享机制,推动河南理工大学与我市企业间的人才双向流动、相互兼职、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支持河南理工大学与全国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吸引全国创新人才(团队)向焦作集聚。围绕现有具备创新能力的各类优秀人才(团队)实施素质提升计划,遴选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在研发能力、创新团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围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织科技创新企业家学习深造、培训研修。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培育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团队)、“技术专才”“能工巧匠”队伍。到2020年,累计培育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60人以上,创新创业领军团队100个以上;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数分别达到6.3万人和4.2万人左右,建设5所国家级、省级品牌示范职业院校和8所省级特色职业院校。

  责任单位:市编办、人才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河南理工大学

  (四)推进产业转型发展。

  发挥各类创新平台和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作用,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开展重大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带动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

  1.做强四大优势产业。围绕高端引领、龙头带动,以产业链关键环节为突破口,以健全协作配套体系为重点,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化工、食品等四大优势产业,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力争到2020年,全市高端装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500亿元,全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现代化工产业、食品工业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

  2.做大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开放创新、人才支撑,加快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壮大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我市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依托健康元、国药容生、辅仁怀庆堂、广济药业、新开源、华兴生物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氨基头孢烷酸、核黄素、补骨脂、淀粉胶囊剂等产品,拓展大宗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制造,加快发展治疗重大疾病的化学新药以及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和改进,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依托佰利联、华晶钻石、富耐克、飞孟金刚石、大地合金、河南永威、强耐建材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钛材、钛合金、高品级金刚石、数控刀具、超硬刀具、磨料磨具、防火阻燃材料以及新型墙体材料、低碳节能型住宅模块等新型材料及制品。依托骨干企业,抓好重点项目,重点发展风电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光伏发电、液化天然气(LNG)等产业链。依托皓泽电子、浪潮集团等骨干企业和中国通号(焦作)产业园,重点智能手机关键电子元器件、同轴电缆、物联网、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产品。力争到2020年,全市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超过500亿元、500亿元、300亿元、300亿元。

  3.做精三大传统产业。以提质增效为方向,以技术改造为抓手,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精深加工度,支持现有优势企业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推进铝工业、能源工业、轻工业等三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市三大传统产业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以上。

  4.推进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巩固现代农业优势地位,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方法结合,构建高效复合育种技术体系,推进现代种业快速发展,到2018年,全市优质强筋小麦种子基地面积达到25万亩。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物联网区域示范工程建设,到2018年,全市建成3至5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农业物联网整县推进达到2个。立足“四大怀药”原产地优势,依托保和堂、明仁药业等企业,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中药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四大怀药”深加工特色产业链,打造“中国怀药之都”。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以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为导向,围绕焦作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企业,提升现代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渗透力和支撑力。推动焦作市文化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深化与阿里、苏宁、腾讯等知名电商合作,不断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建立以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医疗—养老—养生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商务商贸有机结合相互补充,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具有焦作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农业局

  三、支撑措施

  (一)打造焦作国家高新区,推进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焦作国家高新区为载体,编制实施“一区五园”发展规划,争取尽快纳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拓展区。统筹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强化核心引领,将焦作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增长极,以“一区”引领“五园”、带动全市创新水平的整体跃升。

  (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带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骨干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带动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围绕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提升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2020年以前,重点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着力解决一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三)实施开放式创新,有效集聚外部创新资源。健全提升科技大市场、绿色生物制造联合研发中心、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等服务平台功能,深化与中科院、中关村、清华大学、西安交大、上海交大的战略科技合作,积极探索定期召开专题成果发布会、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焦作分中心和科技产业园、互派科技人员交流学习培训等合作模式。集聚市外科技创新资源,助力我市技术创新攻坚和产业转型升级。

  (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金融服务支撑科技创新机制。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焦政〔2015〕8号)。进一步发挥科技支行作用,推进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补贴工作。设立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市财政科技经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奖励各类科技创新。设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全国知名风险投资基金对我市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导向,将财政科技投入纳入考核体系,开展考核评价和督查通报。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扶持力度,激发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动力,加大国有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创新投入。加强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金、企业研发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的结合,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动。由市科技局牵头,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技术创新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谋划布局,建立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技术创新攻坚行动。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确定攻坚重点,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跟进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协调联动、工作指导、统计监测、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