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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成长之路"征文

时间:2022-08-18 16:38:13 征文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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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成长之路"征文

  "法律人成长之路"征文
  
  律动,良心
  
  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  汪羽静
  
  曾看过学长写的一篇实训感想,名为《年少往事总是诗》。年少往事总是诗,谁说不是呢。高中语文课谈理想,少年总是意气风发的,我站起来就是一番慷慨陈词:“我并没有什么确定的想法,只是想让黑暗无所遁形,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世间孤独无依的人们,给他们带去希望。”那时有人说那是作家,有人说那是记者。当我在高考志愿上写下“法学”专业时,这一幕在我脑海中闪过,生活就像布满迷雾的丛林,走下去才会知道路通向何方。
  
  “法学”在我的脑海里最初只是成千上万法条的集合,而那些能将法条信手拈来,甚至具体到某款某项的人们在我的感知里无一不是记忆超绝,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如所有刚入学的法学生们,虽然对于厚厚的法条无从入手,但对法律的信仰却在心里萌芽生长。我们崇尚公平正义,将苏格拉底的“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说得朗朗上口,虽然对于“法律人”这个词没有清晰的认识,但我们都从心底认可我们是未来的“法律人”,这个崇高的理想常常会让自己激动不已。
  
  我们在白色的象牙塔里,读先贤的法治思想,探讨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勾画未来的理想图景,却在现实照进来的那一刻,感到无所适从。本是一次很好的实训机会,多次争取,我如愿跟着学长借着学校法律诊所的平台代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能真正地做一次法律人,兴奋、好奇还有无法避免的畏惧在我的心里汹涌澎湃,崇高的责任感让我更加坚信,这一次的经历必将会让我引以为傲。阅卷、讨论案情、写辩护词,每一步我们都走得小心谨慎一丝不苟,即使我只是个副手,但我也能充分感受到学长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痛苦,这才体会到“学以致用”这四个字的艰难。如蹒跚学步,在老师的指导下,几经大改,跌跌撞撞地完成了辩护词,已是开庭的前一晚,虽然连续熬夜疲惫不堪,但看着精心完成的辩护词,我们的内心还是抑制不住的激昂,只等着第二日的大展拳脚。但开庭的情况却是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公诉人的迟到、漫不经心,毫无原因的休庭,审判书竟也是早已准备好的,我们少有开口的机会,这一切都让我们无奈。这就是我们憧憬已久的法庭么?这就是我们埋头苦读为之骄傲的法律么?庭审结束后,我们一言不发地回到学校。学长默默然地写下一篇后感发给了我,然后埋头大睡。《年少往事总是诗》,我的耳边是一片破碎的声音。
  
  大学过了一半,身边的同学有的沉迷于浑浑噩噩的生活,有的发奋钻研生财之道,有的学习第二专业另谋出路,年年低迷的法学就业率,处处讲人情的社会环境,让我们不得不向现实低头。谈到“法律人”这个理想,也还会残存着些许当年的激情,但身边却是一片嘲笑。这竟是一个谈不得理想的现实么?
  
  不是的。刑法老师曾在课堂上问我们,法律在哪里。法律在哪里?他指着自己的心,法律在心里。这不是虚无的唯心主义,而是实实在在的做人之道,做法律人之道。王阳明曾说,人之一切发明于心。人人都有良心,法律人更要有一颗法律人的良心。谈理想、谈公平正义受人嘲笑,嘲笑的人却无法将它从你的心里拿走,因为你有一颗法律人的良心,除非你自己丢弃了它。
  
  我们的心是自由的,即使在行为上我们不得不适应现实,勉强自己做一些不愿意做的事,但一个真正的法律人决不会丢弃他的良心。一个法律人,追求名满四海,宝马香车,无可厚非,但如果把这些放在第一位,甚至为此而丢弃了他的良心,则枉为法律人。一些律师罔顾事实,不顾被害人的声声控诉,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或是利用媒体自我炒作,不管是为名还是为利,行径已是丑陋不堪。这些人已丢弃了法律人的良心,最终免不了会落得个人人唾弃的下场。
  
  多少人奋斗却迷茫着,多少人行走却困在原地,岁月匆匆,当初我们想改变世界,现在我们被世界改变。在变与不变之间,许许多多的法律人都始终坚守着一颗法律人的良心,在岁月的历练中得到成长。现在我还是一名法科生,每一天都在积累着知识的资本,还会不断争取实训的机会,怀抱着我“法律人”的理想在现实里游走,我的外在和内心都渴求着成长。面对现实,适应而不屈从,跳出内心的牢笼,法律人的良心正生机勃勃地跳动。莫忘初衷,莫忘初衷,我跋涉在法律人的路上。
  
  我的律师之路
  
  廖旭东(广东粤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与律师结缘
  
  人生有许多事,总让人无法理解,年近四十的我,如何与律师结上缘,我也说不清。
  
  1984年在报考高考志愿的时候,第一志愿选择了历史专业,
  
  也知道这是个冷门,当时我想,这样有更大可能被重点大学录取,果然不出所料,被厦门大学历史系录取了,在厦大的四年中,日子过得充实快乐,在大海中游泳 ,在球场上打球,虽说没有谈恋爱,但每一天真的过得很开心,可谓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诗才强说愁。在专业课的学习上,则抱60分万岁的态度,得过且过。1988年大学毕业,分入一所师范学院从事历史教学工作,五年后,评为讲师,1993 年正值法学热在全国掀起,我所在的系也准备开设法学专业,但法学教师稀少,于是,我就向学院申请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参加国际经济法助教进修班,申请很快就得到了批准,9 月,我进入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课堂,开始了法律专业的学习。
  
  一年后,我回到师院,担任了法学教学工作,1996年获取律师资格,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作兼职律师,当时作兼职律师没有一点压力,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法律实践,是为法学教学服务,在课堂上将自己办的案子作为案例讲授,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我自己也有一种成就感。
  
  2001年,我南下广东,在一家公司担任专职法律顾问,后到律师事务所作专职律师,真正开始了我的律师生涯,我想,以后我不会再选择其它职业了,因为我已深深爱上了律师这一职业。
  
  二、飘在广东的律师
  
  在广东珠三角地区,有一批内地来的律师,他们执有内地的律师执业证,却以各种方式在珠三角地区从事法律服务,他们为了在广东生存和发展,付出不为人所知的辛苦。
  
  在中国,能做律师的人是不简单的人,能南下到广东做律师就更不简单了,这些南下的律师大都在内地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在当地有一定案源,有的已有妻小,他们能只身一人,离家别子,南下广东,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律师业务,这的确需要足够的勇气和胆识。
  
  在珠三角有的地方,从内地来的律师想在当地执业,必须具备当地户口或法律本科的条件,刚到广东的律师要达到这一条件,难度很大,有的律师无奈只好在当地租房开设办公地点,以内地的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案,在办公地点,不敢挂上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只写上“法律咨询”几个大字,以较低的收费吸引客户,他们时刻担心当地的司法局前来查处,因为他们被当地的司法局认定为黑律师。
  
  有的南下的律师则选择到广东的律师事务所作律师的助理,不以律师的名义执业,在珠三角做律师助理,收入不高,工作量又大,他们之所以接受这些,是因为他们希望通过若干时间的积累,能够结识当地的客户,一旦条件成熟,就在当地注册,出来单独办案。
  
  还有些南下律师,他们到珠三角大公司担任专职法律顾问,收入稳定,在当地算不高也不低,但工作不自由,无法拓展自己的律师业务,没有自己的客户,只为一个客户服务,无法看到事业发展的前途。我认识很多飘在广东的律师,因为我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在我认识的这些律师中,有的成功了,大多数离开了广东,每当我送别他们的时候,他们无奈的眼神,让我最为铭心。
  
  三、为律师而写
  
  孔子说:三十而立,说实话,在我三十岁之前,我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想做什么,也许我是属于随遇而安的人吧。三十岁的我,在大学当讲师,如何确立自己的科研课题?是每一位大学老师思考的问题。经过长时间的考虑,我为自己定下的科研课题是:中国律师。
  
  为什么选择中国律师作为自己的课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当时在做兼职律师,对律师有一定的感性认识。二是中国律师的历史不长,不到百年,新中国律师的历史更短,不过几十年,所以,相关资料容易收集。三是在中国,专门研究中国律师的人不多,中国律师的许多问题无人研究,或者研究不深,给后来者留下了很大的空间。采取何种方法,对中国律师进行研究呢?常见的方法是,在大学图书馆里,广泛收集相关资料,针对律师某一问题进行研究,写成论文,在相关杂志上发表。在我看来,这种方法,总得来说,还是从书本到书本,写出来的东西,价值不大。因此,我并没有采用。
  
  在大学,我学的专业是历史,田野调查是历史研究方法之一,对我影响很大。所有实地参与现场的调查研究工作,都可称为“田野调查”。“参与当地人的生活,在一个有一个严格定义的空间和时间的范围内,体验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思想境界,通过记录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来展示不同文化如何满足人的普遍的基本需求、社会如何构成。”这便是田野调查。因此,我决定采用田野调查的方法,对中国律师进行研究。
  
  2002年7月,我辞去大学教师一职,独身一人,来到中山,做专职律师,十年过去了,律师的酸甜苦辣,无不亲身体验,正因为我是带着课题来做律师的,所以,与其他律师不同的是,我一边努力办案挣钱谋生,一边在夜深人静时,不时起笔将律师的思考写成文章。不经意间,二百多篇有关律师的文章,相续问世。其中《律师十日谈》和《律师随想录(2011年)》先后发表在《广东律师》,在律师界,反响颇佳。做律师,写律师,是我不变的追求。
  
  四、弯路,其实也不算弯路
  
  近日,与儿子在QQ里闲聊,儿子说:你在大学四年学的是历史,毕业后又在大学教了八年历史,后才从事律师工作,你走了不少弯路。我回复说:其实,这也不算是弯路。如果不是多年学历史所积累的文字功底和思维模式,我的律师随笔也不可能达到现在的水平,我对律师的思考也没有现在这个深度。
  
  下了QQ后,我在想,假如我在大学学的是法律,没有走所谓的弯路,我现在会是怎样?我很有可能是一名法官,因为1988年大学毕业时,法律专业毕业生很吃香,分到法院工作的机会很大,到法院工作后,我会按步就班地从书记员做到法官职位,也有可能担任一官半职。这条路,相对而言,是一条笔直的路,不是弯路。也许在这条路上,我也会对法官这一职业进行思考,但因体制的限制及工作生活的安逸,我想我也写不出多少有价值的东西来。
  
  成龙是我很敬佩的成功人士,他演唱的《真心英雄》,我很喜欢,歌中唱道: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孟子也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回顾过去的日子,正是因为我走了弯路,才踏进了律师之道,
  
  律师的自由,律师的艰难、做律师的体会及对律师的热爱,让我的近200篇律师随笔在网络陆续面世,其中50篇律师随笔在《上海法治报》连载,最具有影响的要数《律师十日谈》,《律师十日谈》先后在《中山律师》、《广东律师》、《四川律师》和《律师文摘》上发表,在《广东律师》杂志2011年文章评比中,《律师十日谈》被评为三等奖。
  
  2011年9月,我在博文《感悟一生》中透露:“我的一生,目标很单一,也很世俗:上一所大学,做好一份工作,买一套房子,有一部小车,写一篇文章,办一家律师所……”,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感悟一生》发表后不到一年,《律师十日谈》问世,我创办的广东粤法律师事务所也成立了。
  
  因此,从我的经历来看,弯路,其实也不算弯路。
  
  我从事公司法务的心路历程
  
  文/法歌
  
  【引子】看到很多即将或初入职场、读法律专业的同学或网友徘徊在就业的十字路口,要么埋怨法律专业就业难,要么不知该从事何种职业的纠结心理,我也想谈谈自己选择从事公司法务的心得和体会,以期待与大家交流,为与我当初同样在择业方面感到迷惑的人尽些绵薄之力。
  
  一、品味寻找工作的酸甜苦辣
  
  尽管我在企业的工作经验不足,年龄在职场也不占优势,前方肯定有那么多艰难险阻,但是我还是坚持来到了改革开放的前沿,经受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洗礼!我坚信,成功永远属于决不轻言放弃的人!一路风尘南下到广州,先把自己安顿在便宜的小旅馆住下,开始找工作,不曾想这一找就是一个月时间!一开始还心高气傲的我,越找心里越没底。那时,我也纠结过:法律专业找工作怎么就这么难?
  
  我当时的目标是想找个大型公司做公司法务,可到了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会,满场很少能发现要法律专业的岗位!即使有这种岗位需求,用人单位也是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也是硬性要求!当时,我很后悔没在读研期间就把资格证考下来,现在要用到了,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书到用时方恨少”!
  
  在人才市场找工作碰壁后,有时也想过打退堂鼓,干脆到内地某个城市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算了。有的高校也表示了接受的意向,可我心里总是不甘心。人生能有几次搏!今生不在大风大浪中经受考验和磨砺岂不遗憾!特别是从沿海回到内地,无论是环境还是经济发展,那个反差真是太大了。在沿海城市,感觉到的是快节奏的生活。我愿意接受有些压力的生活,这样才能排除人的固有惰性诱惑,去实现人生的价值和追求!
  
  真是应了那句“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当为了找工作心急如焚时,我想到了在广州某大型房地产开发上市公司任职的同专业师兄,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去了求救电话,师兄很热情,叫我到他所在的公司见主管领导,我去了,由于师兄的大力举荐,这位负责人只是简单地问了一些问题,工作也就这样到手了!至今我仍然对这位师兄心存感激,是他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帮助了我!
  
  现在,我能理解即将走上社会的人的感觉,对职场有点找不到北!没有工作经验还总幻想着能找一份理想的职业!甚至找不到好工作干脆在家待业当起了“啃老族”!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人总是要自食其力、面对竞争压力的!在工作中我深知自己经验不足,管理经验更是谈不上,但我有的是信心、是不断学习的毅力!就这样开始了与法律结缘的工作……
  
  二、初入职场,多学习、多观察、多积累
  
  (一)调整心态,提升与人沟通的能力
  
  我所在的部门是商品房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处理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中客户、业主以及合作商家提出的异议和投诉。应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粗放的加工业,建筑材料档次、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责任心大小等都会对房屋质量带来影响。千万不要以为大发展商房屋质量就一定很过关而小的发展商质量一定就不行!
  
  售后服务人员每天都要与房屋出现问题的业主打交道。有时候还要受业主的气,代公司接受业主的责难和批评!这种局面对于初入行的人来说,一下子可能接受不了,甚至与业主产生言语冲突,但不管怎样,这种工作还是很富有挑战性的!不仅工作态度要好,更重要的是要有判别政策、法律的能力,因为做客服工作仅仅态度好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要为投诉人解决问题。当投诉人怨气很大时,还要与他们分析问题的成因、处理的方式以及法律对此类问题的规定,这样才有可能说服对方,让对方心平气和地配合问题的处理,所以做这类工作,法律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南方经济比较发达,人们的法律意识都比较高,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他们知道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比如仲裁、诉讼,有时会借助新闻媒体、消委会的力量讨说法。客服人员就要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在这样的部门工作,收获最大的是大大提升了与人沟通的能力和技巧,锻炼了应付困难、解决困难的能力!
  
  (二)在工作中学习管理
  
  当时售后服务部门是刚刚组建的,我参与了该部门成立到正常运作的整个过程,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很佩服那些有管理经验的职场人士!新招聘的部门经理有那么多的想法,至今还让我难忘!从部门的架构到岗位责任,从售后服务的职能到对产品品牌的提升,一套一套的!
  
  原来这些通过实践掌握的东西在书本上还真学不到。那时我懂得了为什么用人单位不愿招聘没有工作经验的人,确实单位没有培养人的义务!招人是希望这个人能为公司创造效益,不是培训!优胜劣汰,双向选择,这是市场经济社会必然的趋势,也是成熟的用人机制中人才普遍感到压力大的原因。在广州,每到双休日,购书中心都会挤满渴求知识的人!没有别人逼迫他们看书、买书,是他们自己在逼迫自己!
  
  既然在企业谋生,就得谋求在企业的生存、发展之道,我开始琢磨个人努力与团队合作的关系,专业与管理之间的关系。以前,总是说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可现在觉得这句话不完全正确,所谓的“外行”可能专业知识没有你专业人员精通,但有管理经验的人却可以很好地将内行人士凝聚在一起,形成合力,这应该就是“管理”,就是“团队合作”。
  
  除了做专业分析方面的笔记,还坚持做管理学习心得方面的小结。部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链条,重要性自不待言。如果连部门都不能管理好,何谈企业管理?凡事从大处着想,从小处着手。先模仿,后创新。慢慢地,我好象悟出一些门道,经理外出让我代行职责时,我不再有心虚和慌张,虽然管理手法不够老道,但已经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
  
  三、转做公司法务成了迫切心愿
  
  (一)内部调岗实现专业对口
  
  在售后服务部门工作了一段时间,收获很大,熟悉了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但同时有些不安分,因为心里还是挂着自己的专业——法律,毕竟专业人更希望做与专业结合更为紧密的工作,特别是初入职场的人士。这也是正在找工作的人普遍的心态,学了好几年的专业怎能割舍呢?天天与法律打交道才是自己职业的理想境界!
  
  有了前期的铺垫,对人对事都熟悉起来,我开始考虑调整自己的工作部门,即请求转到公司法律部门任职。之所以有这种想法,除了本身对法律专业的喜爱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从整体上说,在这家公司,法律部门要比售后服务部门更能受到公司的重视,因为公司的业务无时无刻不在与法律有联系,法律人员也更能得同事的尊重。
  
  现在一些在企业做法务的人员深感郁闷的原因是,法律得不到公司的重视,有的公司领导因为在生意上吃了亏才想到用法律去解决,平时不太注重风险预防和控制。但实事求是地讲,我所任职的这家上市公司很重视法律的作用,公司不仅有专门的拥有数十位法律顾问,还在其他部门配备有法律背景的人士做管理。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如愿以偿,将工作岗位调整到法律部门。
  
  (二)新岗位,新开始,新挑战
  
  来到公司法律部门工作,才实质意义上开始公司法务工作。首先要弄清楚,法务在公司整体架构中的位置?主要职能是什么?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去?把握岗位定位才能适度而不越权!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很复杂,如何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理出工作思路是个问题。
  
  公司的法律部门采取功能组别分工,主要有合同事务,这是公司法律事务最重要的工作,从公司成立、项目合作、投资洽谈、合同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等都离不开经济合同,其次是诉讼法律事务,房地产公司涉及的法律纠纷大到征地纠纷、合作纠纷,小到追房款、物管费等,这些都需要专门的人员去处理,再次是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签署等签约法律事务,以及政策法律的分析和研究等事务。
  
  了解部门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的快速方法是阅读部门专门的资料库,那里能很快告诉你,这个部门都做哪些工作,领导对法律有什么新的指示。这些内容书本上没有,职场人士要用心去了解、去感知。从会签过的合同中,你可以发现不同种类合同所存在的问题;从过往的诉讼案件中,你也能发现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都存在哪些漏洞。这些是法律人员工作的重心所在!
  
  (三)公司法务参与合同谈判与签约
  
  公司法律部门其中一项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公司的购房合同签署。这项工作其实难度并不大,更多的象是生产流水线上的一个环节,售楼人员将房子卖出去除当时签定认购书外,要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购房合同的难易程度往往与开发商的知名度、实力等因素有关,因为发展商通常都会事先制作购房合同范本,虽然缔结合同要双方当事人协商才能进行,但大的发展商事先拟订的合同条款基本上没有修改的可能性。中小型发展商由于受到品牌、实力等因素制约,一般会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接受买受人的部分谈判条款。
  
  签约要说简单其实也不简单,到现在我仍然记得当初为购房人签定合同时的尴尬!由于对业务不太熟悉,生怕填写错误,所以在填写相关内容时小心翼翼,如果填写错误就要更换合同版本!我在填写的谨慎和迟疑受到购房人的质疑,当时的心情要多难受有多难受!真的觉得什么事情都是看着简单其实做起来并不简单。这件事时时提醒我,想做大事千万别忽略小事!
  
  前面提到房屋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购房合同的过程实际上是一次双方博弈的过程。有的买受人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很弱小,于是将同期购买某楼盘的客户联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与发展商相抗衡,并且聘请专业律师与发展商谈判。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公司某一个新盘开售,很多客户对合同条款不满意,他们不是一窝蜂与发展商交涉,而是聘请在房地产领域比较有经验的律师,每个客户出资500元,一共200余人,律师收入进帐可观!发展商的合同毕竟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律师前前后后提了很多问题,通过电邮或其他书面形式与发展商交涉和谈判。谈判过程是艰苦的,当然其中也有乐趣。谈判是争议双方相互沟通、最后达成共识的过程。有些问题解决了,又可能会出现新问题。不管怎么说,经过多轮的洽谈,还是达成了一致意见。
  
  通过与专业律师面对面的交锋,作为企业内部法律从业人员也学到了不少东西。除了对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更加熟悉外,还在谈判过程中充分领略了专业律师的谈判技巧,岂不是一举双得的好事!不打不相识,通过谈判,大家成了朋友。工作中相互交流也能促进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
  
  (四)公司法务参与合同法律事务
  
  日常工作是审查经济合同、制订合同范本、参与大型采购或工程承发包招投标、合同谈判等。这项工作也是大多数企业法律专业人员的日常工作。看起来烦琐,并且有点循规蹈矩,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却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了法律人员的参与,经营风险就会大大降低。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不能仅仅靠感觉或交易习惯来维系。
  
  在企业做法务感受最大的是,一线经营管理部门对法律事务多少都有些抵触心理。因为这些部门要求的是效率!比如营销部门想到的是如何尽快把房子卖出去,一来为公司资金回笼争取时间,二来只有卖出去房子销售人员才能从销售中拿到佣金。如果合同条款规定的过于严谨,必然造成销售过程减慢,所以他们就希望合同越简单越好!还有,工程管理部门同样是讲究效率,因为施工进度是公司要求的硬指标!这种情况下就看法律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如何把握了。
  
  法律部门要经常与一线业务部门打交道,做好沟通很关键!遇到效率与风险的矛盾,不能简单地将合同打回去了事,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视轻重缓急,决定是坚持原则,还是作灵活处理。
  
  企业在商事往来中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订立应尽量采用企业统一的规范文本。合同范本的好处是:一来能够给业务经办部门在合同项目谈判中提供规范的工作指引,占据谈判的主动地位;二来能提高合同会签的效率,因为不规范的合同版本在会签过程中费时费力,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却做着重复的劳动;三来影响公司在经济交易活动的形象,毕竟给人不规范的印象,容易受到对方的质疑。
  
  法务人员一项常规的工作是合同审查。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随意性太强,有时还造成混乱,让负责跟进合同会签的人无所适从。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合同会签流程要建立起来。合同审查的范围应尽量全面,一般法务人员在审查合同时往往局限于合同文本本身,因为人们都比较重视价格因素,但是却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不予重视,即没有涉及到合同之外的文件审查,如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证明材料等没有列入审查范围,就有可能造成合同签定后因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不足导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履行瑕疵。在合同审查的材料范围上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材料审查是为了在合同立项确定对方当事人的环节中,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资质、经营资格、履行能力、财务状况。
  
  合同履行环节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少,不是说合同签定后法律部门的工作就结束了,仍然要进行跟踪和监督。一般情况下,业务部门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少于关注。一些教训证明,合同履行中的细节常常是赢得合同争议案件的关键。比如合同履行中文件盖章的不规范、来往文件签发的不规范、合同来往资料的保存不完善、对对方违约证据的保留不力等等情况都可能使企业在诉讼中败诉。
  
  合同履行中向对方签发的重要文书或函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履行合同中的重要情况说明,合同履行的催告或通知等情形),应要求对方签收盖章确认或采用邮政特快寄发,并保存好签收材料或邮寄回执,必要时应采用公证方式保全证据,不要以传真为单一来往方式。这项工作法律部门要经常做到督促业务部门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不注重法律文件的留存和权利的及时保护肯定会付出高昂的代价。
  
  对合同履行中任何涉及当事人权利或义务发生变化的事项,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在发出或者签收改变合同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之前,必须先咨询企业内部法律部门并获得其认可。变更、解除合同应事先呈报变更解除合同申请,其审批程序与签订合同审批程序相同。在变更、解除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批准、未生效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后,必须经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五)公司法务参与诉讼法律事务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法律纠纷主要有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各种争议,比如延迟交楼、延迟办证、终止合同、工程质量等,还有追讨欠款、工程结算等。对于诉讼案件,组织大家集体讨论是必要的,讨论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怎么处理,还延伸到如何将案件的成因作个总结,给法律人员的工作提个醒,同时也给业务部门提供进一步改善工作的法律建议。可见,出现诉讼要正视它,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这也是参与和改善公司管理的一部分。
  
  对诉讼案件的跟进方面,也曾发生过忘记出庭代理这样不该出现的失误。好在公司一方是被告,案情比较简单,事先又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不然的话,玩笑就开大了!无论是企业法务人员还是专职律师,这都是工作责任心的问题。前车之鉴!部门开始考虑如何完善在诉案件的跟进管理,象建立合同台帐那样建立诉讼案件台帐,由专人及时跟进,这种做法一直在持续,实践证明,这种做法还是行之有效的。
  
  四、公司法务的发展空间
  
  (一)内部晋升
  
  大多数公司,法务要想在内部寻求升职加薪可不容易,向上的位置有限,公司人才济济,特别是有了空缺,公司往往采用从社会上招聘,也就是寻求“空降兵”。比如,有一次,公司举行的竞争上岗,我满怀希望而来,但最终失望而归!抛开其他因素不谈,说明自己由专业人员向管理人员的过渡还有障碍!这种障碍用专业一些的名词是不是职业发展的“瓶颈”效应呢?在一家单位呆的时间长了,向上发展的空间往往受到很大限制,除非你能真正得到领导的器重,领导要着意培养你!
  
  (二)跳槽,寻求更大发展
  
  当职业在发展中遭遇瓶颈,不要怨天尤人,因为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需要的是实力和经验。公司内部不能实现自己的发展需求,可以向外寻求更大、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就是跳槽。在十几年的公司法务探索中,也经历几次跳槽,跳槽意味着改变、意味着风险,但同时也能发现更多的机会!要学会脚踏实地,客观分析自己的能力,制定并不断调整自己的职业规划,在职场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让自己的职业发展之路越走越宽阔!
  
  综上所述,公司法务要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制定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逐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更好地在职场中生存和发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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