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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时间:2022-05-16 15:15:21 七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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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范文600字(精选20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范文6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范文600字(精选20篇)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

  我是有一头如墨汁一样黑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上挂着一幅眼镜,小山似的鼻子,再加上两条又黑又密的眉毛和一双像兔子一样机灵的耳朵,凑成了一个帅气又儒雅的我。

  我的朋友有很多,而且个个都是铁哥们。我很多时候只是几句话,就会有一个朋友,在一年级的时候,我后面有一次是陈聪,那时我和陈聪刚认识,有一次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我和陈聪说了会儿话,发现对方和我有很多相似的兴趣和爱好,于是从一年级到现在都是朋友,打小我就懂得了语言的魅力哦。

  我有一副眼镜,并不是因为我看了很多电视,电视我从一年级就戒掉了,近视了是因为我特别爱看书,每天早上。我听到窗外的'鸟叫就知道是五点多了,我会马上穿好衣服,点亮台灯,走到书桌前,从书柜里拿出一本书,一边看一边批注。不仅我爱看书,还有我看的书,很多都是名著,我家里有原版的《三国演义》,少儿版的《水浒传》《西游记》,随便找一本书,书上就有我的批注呢。

  我不仅喜欢看书,有时候也喜欢朗诵,还要求读的十分有感情。后来何老师就教我朗诵技巧,然后我就反复练习。最后老师就把我的作品推荐到电视台了。我看了《三国演义》等名著,就喜欢用到我的作文上。就拿最近一篇作文来说,400米接力赛,我就用了很多比喻句,有一个比喻我纠结了一大半天,因为我把彭哲比作三国的将军,可是赤兔马是宝马,的卢也是宝马呀,吕布是很好的战将,赵云也是很好的战将呀,到底是写哪位战将哪匹马呢?后来我想到了一句话,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才把这个难题破了——我可是把写金句的秘密告诉你了啊。

  我的写字姿势不对,每次老师走到我旁边,我就把写字姿势一变,变成了正确的写字姿势,老师一走,我的写字姿势就错了,我的作文虽然可以用上阅读得到的知识,但是我的作文虎头蛇尾,每次前面写的好,后面就草草收尾了,有点偷懒,这也是我的不足之处,我一定改正,希望大家监督我。

  这就是我,你喜欢吗?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2

  今天,我要给自己画一张“自画像”。很小的时候,别人就说我长得好看,现在照照镜子,里面的小伙子还真这么帅。我的身材修长,是妈妈流口水羡慕的对象。脸不怎么大,一对大大的眼睛,特别精神;浓浓的眉毛,像弯弯的月亮,还有许多女孩都羡慕的又长又翘的睫毛,也许这就是别人口中的`“浓眉大眼”吧。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蓝框眼镜,显得特别的有文化。还有形似菱角的嘴巴,这小伙将来一定会比三国里的帅周瑜还要帅!

  虽然我长得帅,但绝对不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花瓶,我可是一个“四好青年”。

  第一好:孝顺长辈,我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次家里来了远房的长辈,但座位不够,我纠结着:要不要让座位呢,站着当然累,但我自己累点,也不能让长辈累啊。我果断把座位让给客人,收获了一轮“好孩子”的表扬。当然,我的孝顺不仅局限于此,平时有好吃的都会第一时间想到长辈,生活中也能体谅长辈的辛苦。

  第二好:积极上进。我很有上进心,在这次“本土决战”——期末考中,我荣获“一等功”:语文89分,全班第三。数学95分,全班第二。这是我四年来取得的最好的成绩,回忆起以前的惨烈历史,这次的好成绩真的来之不易。我不禁想大喊:”让我先骄傲三天,嗯,然后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第三好:爱好广泛。我喜欢看书、画画、写字、搭乐高……我尤其喜欢看书,里面有很多给人震撼的故事。就说《三国演义》中的“夏侯惇拔矢啖睛”吧,讲了夏侯惇在打吕布时,曹性(吕布手下)一箭射中了他的左眼。我惊恐道:”完了,眼睛是要害部位,夏侯要“小命不保”了!“但最后出乎意料,他把自己的左眼吃了,还活了下来。

  第四好:乐于助人。一次,我的同桌语文课本忘带了。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人还真“厉害”,语文课本居然都能忘记带。幸好,他有我这个同桌,跟他分享了语文课本。在一次次的乐于助人中,我体会到了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乐趣!

  好了,我的“自画像”完成了!如果你们想来见我,我在杭州等你哟!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3

  我,是一名叫薛涵文的女孩,偏高的个子还有点微胖,我的性格开朗,可有时候又有点暴躁。喜欢乐器、骑自行车、游泳……是不是有点差强人意,接下来就听我慢慢的介绍吧!

  我长着一张肉嘟嘟的脸,一双不大不小的花眼静静的嵌在上面,细短的眉毛躺在眼睛上面,不挺也不塌的鼻子任劳任怨的工作着,一张小嘴像有说不完的话,至于我的四肢,腿只能是远看很长,近看不短也不长,胳膊也只能说是肉肉的小胳膊。我觉得我的衣品也就那样,款式比较喜欢简单的,颜色偏向黑蓝白,偶尔也喜欢用粉色来转换一下自己的风格,“少女心”还是应该有的.。

  我的性格比较开朗大方,活泼热情,或许在别人眼中我比较暴躁、可怕,但别被这一现象迷惑,其实我是非常喜欢交朋友的,结交朋友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像班里转来一位新同学,我主动找她聊天,她也是位热情大方的女孩,还很幽默,融入大集体的速度挺快的,像一只小野猫,上蹿下跳的,倒不像是新来的同学了。我这个班里的“女汉子”,可没这么看她,一个课间十分钟,我们就打成一片,玩的不亦乐乎。

  我的爱好有很多,最让我喜欢的还是二胡,虽然它占据了我的很多时间,但它让我的业余生活充实有趣。自从学二胡以来,我每天至少要练一个小时,里、外弦,各十分钟,六个音阶都要过一遍,练习曲、曲子,要拉的流畅,就是十点写完作业,二胡也是必练的一项内容。三年下来,二胡老师让我考级,听着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从此,再延长半个小时练琴。功夫不负有心人,考级那天,我发挥自如,在二胡声结束的那一刻,连考级老师都拍手叫好,我满心欢喜,拿了个“优秀”,老师说,这是考级等级最高的。这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让我期待下次考级。

  我就是这么一个喜怒无常的女孩,我的一切,都是生活带给我的,他们让我的生活不再枯燥乏味,而是充满乐趣的游乐场。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4

  嗨,大家好,你们想和我做朋友吗?那让我先做一个自我介绍吧!

  我叫王瑾瑜,今年11岁,是一名来自瑞安市实验小学的四年级学生。

  我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瘦瘦的瓜子脸,小小的眼睛,笑起来会有很浅的酒窝。

  我的性格比较文静,有点胆小,不太敢跟陌生人交流,每次上台都会有点紧张,说错了也会脸红。但是我还是会把握机会去上台锻炼自己,希望克服性格上的缺点,让自己变得勇敢。

  我的爱好有书法、阅读、舞蹈等。我喜欢书法,几乎每天都会在充满墨香的房间里练习书法,挥洒笔墨。我有时会练习规规整整的楷书,有时会临摹蚕头燕尾的`篆书,有时会学写龙飞凤舞的草书,当然,每天练习的最后一环节,就是练一练最古老的甲骨文。在学校的硬笔书法比赛中,我也取得较好的成绩,这也激励了我更加努力地练习。我喜欢舞蹈,在练舞的过程中,我经历了压腿的痛,克服了侧手翻的恐惧,学会了忍耐和坚持。我也喜欢阅读,下课没事情时会在图书角安静地看书,晚上很迟了还是不肯放下手中的书,一篇看完又忍不住再看下去,直到妈妈催了好几次后,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合拢了。在书的海洋里,我和孙悟空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我穿越到恐龙时代和他们对话;和机智、善良的哈利波特见证了魔法的传奇;领略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边塞风光;也看到了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的江南美景字字珠玑,风格多样,这让我在快乐的阅读中尽情感受书中的乐趣与智慧。

  这就是我,一个有点胆小但又努力的小女孩。虽然,我还有一些些不好的习惯,但我一定会努力改进,成为更好的自己!你们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吗?那么,你们又是怎样的呢?赶紧也写一写属于你的自画像吧!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5

  嘿!你看我把自己画得多帅!一头短发乌黑发亮,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眨巴眨巴。在一个不高不低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咧嘴一笑,虽然露出了一排排不怎么整齐的牙齿,可我还是觉得我的笑容要迷死人啦!

  我的爱好有好多呢!瞧!我手拿乒乓球拍,正在和我的同学准备“二人大战”。对方的球犹如雨点般向我飞来,我左抵右挡,还是难以招架,虽然我输了,可我的心里并没有不乐意,因为俗话说得好:失败是成功之母!打完了乒乓球,我又去了足球场,足球在我的脚下灵活地窜来窜去,我飞起一脚,足球便在高空中画了一个完美的'弧线,不偏不倚砸到网里。“球进了!”队员们异口同声地喊道,然后一个接一个和我击掌,我心里那个骄傲劲啊,没法提了!

  当然,我还是一个幽默的人。常常和同学们说说笑笑,与同学们在欢声笑语中度过快乐的每一天。这不,我正在和同学们讲笑话,眉飞色舞,神采飞扬。那一句句话从我嘴巴里蹦出来,变成笑的音符,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了起来。而我非常喜欢这种感觉,喜欢把欢乐分享给大家。

  每天,只要一听到下课铃,我都会第一个冲出教室,不是我贪玩,而是我要出去站岗。如果有人你追我赶,我就会耐心地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直到他能听明白为止。老师夸我真棒,还专门给我发了红色短袖带,上面写着 “安全员”三个金灿灿的大字。从此以后,我便更认真更负责了。

  瞧!这就是一个帅气、阳光、幽默、负责的我。我爱我的老师和父母,当然,我也爱我自己!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6

  画里的我,浓眉大眼,一个小小的蒜头鼻,一张圆圆的脸,短短的头发,正在开心的笑着。现实中的我十分爱笑,也很幽默。一次,朋友对我说:“我突然想尝尝人肉包子是什么味道。”我笑道:“那你去找孙二娘呗。”她说:“我不找她,我找孙大娘。”我笑得更厉害了:“孙大娘早就不在人世了。”她也笑了起来:“那我找孙三娘。”我继续笑:“老三尚未出世,需再等n年,n大于三百万。“她歪着头悻悻地说:“那我只好找孙二娘了。”我强忍住笑说:“孙二娘因贩卖人肉包而被水浒市派出所刑事拘留,暂停营业。”说完,我们都笑作了一团。我还喜欢给别人讲笑话,平时看一看笑话书,把好笑的笑话都记住,有空就讲给别人听,有时谈到什么话题,我都会想起一个有关的笑话,比如谈到老外,我就会想起有关老外的笑话。我讲的笑话常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在班里是大家的“开心果”。

  我还喜欢玩电脑,不过我这个玩,不是指玩游戏,而是指处理图片。我最喜欢用一种叫“photoshop”的制图工具来做图,它里面要用到图层、通道、滤镜等许多工具,如果处理得好,图片看起来就会十分漂亮!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里面有许多像我一样爱玩电脑的.人,我就向他们请教,学习知识,按时做网上作业。现在我的水平已经有了进步,并在网上交到了很多朋友,我们在一起讨论问题,谈得不亦乐乎。

  我也喜欢做手工。我曾经用纸板做了一个花篮,里面放了许多纸花,我涂上颜色,它就成了一个漂亮的工艺品。我还做了相框,装饰品等各种各样的手工品,把它们的照片给别人看,大家都说做的好。我还会游泳、吹葫芦丝,还是一个爱看书的人。

  这就是我,一个幽默、爱笑、爱玩电脑的人,你愿意与我交朋友吗?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7

  大家好,这是我的自画像请看:我的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圆圆的脸,白里透红,我的身高126厘米。

  我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还喜欢踢足球,当然我还喜欢学跆拳道,爸爸、妈妈老嫌我瘦,你们别小看,我身上到处都是肌肉,而且还结实着呢,我还是一个长跑能手。

  我很乐观,勇敢,遇到困难不但没有退缩,反而 还 奋发向上,坚决要把困难克服掉,我还很坚强,心中一直顶着个念头“坚持就是胜利。”

  在二年级下学期,我有幸被班主任张老师选入参加接力棒比赛,为了这个项目我不停的做出努力,也不停的锻炼自己。终于等到比赛那天了,一声令响,我接过同学给我的接力棒拼命的迈向终点传给另外一个同学,由于同学的疏忽再传给另一个同学接力棒时,他没接就拼命的往前方跑,时间上是赢得了第一,可是没有接到棒,当然也就不能进入名次,输给了对方。刹那间,我就像霜降一样,没有了当时比赛的兴奋,别提心里有多酸了,这几天的辛苦不说,还搭上了对不起选我们的张老师和同学们。转眼看一看被淘汰的那个同学更不是滋味,眼泪从眼眶中像断了线的珍珠掉落下来,换个角度想一想,我们不能因为他一时的疏忽而悔了他,让他再也抬不起头。由此,看来胜利和挫折永远都不在一条地平线上,我们只有迎接了挫折和困难,才能挑战胜利。于是我很坚强的站了起来,面带微笑走出了比赛台。

  也许我的缺点总是胜过于优点,有时马虎、有时好动、有时贪玩。但我有一颗善良的心,也有一颗爱学习的心,不论学习的道路有多难、多艰辛,都会坚持走好,老师给予我的机会和能力,我一定会珍惜和把握,因为我坚信爱拼才会赢。张老师我们班有了您和董老师及其她老师的精心呵护,我们一定会成为您们的骄傲。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8

  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令人向往初中的生活接纳了我。我也开始融入了这个大家庭中。先熟悉熟悉对你们来说陌生的我吧。

  我叫王钰萍,英文名叫amy,我是双子座的,性别女,血型是最长见的o型。虽然性格活泼开朗,但面对陌生的人还是会害羞的。想举手可是又很难克服自己心中的那道障碍。当自己克服时,自己的话又以被回答。

  我很喜欢听歌,却又更喜欢唱歌。我多么希望能有一天会有人倾听我用心唱歌。我很讨厌自以为是,不听话,又不讲卫生的人。受不了他们天天在我的身边绕来绕去。我最喜欢的课程就非英语莫属了。我至今还对上小学的第一节英语课记忆犹新。是小学的英语老师让我深深地爱上英语,疯狂地爱上了英语。从五年级开始,就和好多同学跟着老师学新概念,直到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才依依不舍地结束了那段快乐时光。

  在初中,我想做个沉默的'女孩,却依旧无法掩盖住心中的热情。正如老师所说的,o型血的人是最热情的。我知道自己的字写得不好,因为小学时,我模仿了太多同学的字,是自己的一篇作文像是十几个人写的一样。尽管我怎么努力,字还是龙飞凤舞一般。

  小学,老师和同学们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毕竟是连续六年般的亲人关系,相信您刚毕业时也是有这么样的一段漫长的试应期吧!

  身边的人,我对他们都还不了解。不知道他们成绩怎么样。但我想上这个班的,一定都不赖吧!面对这么多的未知数,心里难免会有好奇心,却不知从何下手去解开这一道道谜团。

  在小学,我就一直希望自己能像班长一样,站在讲台上,管理着全班,谁不听话就在本子上写下他的大名,多威风!开学时,我就相信着自己可以凭自己的本事站上这个职位。

  这就是我,一个对外界充满好奇,藏不住热情的我!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9

  我叫陈诺,是一个11岁的阳光女孩。我,脸庞修长如鹅卵,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像一汪清澈的泉水。我,鼻子小巧,嘴巴俊俏。我的皮肤黝黑,不过你可别嘲笑我,这可是公认的健康色哦!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我的书房就像一个小型图书馆,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书,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有。平时我会随身带着一本书,但凡有一丁点儿时间,我就会见缝插针用来看书。在未上菜的餐桌旁,在妈妈试衣服的服装店里,在陪表弟午睡的小床旁,都有我看书的身影。在我眼里,书就是我的灵魂伴侣,带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我还是一个热爱小动物的人。有一次,爸爸给我带回来一条小金鱼。小金鱼扇子般的红色大尾巴,在水中灵动地摇摆着,简直就是仙女下凡。我心想:仙女就应该住在宫殿里。于是,我给它造了一个华丽的水中宫殿。我用彩石为它铺了五颜六色的地板,又用圆钢圈为它设计了一个妙趣横生的游乐场,最后用铜钱草的'叶子为它打造了一个绿色天然的天花板。看着它在水中惬意地游来游去,我想,它心里一定很满足吧。

  虽然我平时很内敛,但我是一个朗诵小能手。我从七岁就开始学口才,从最初的胆小拘谨变成现在的落落大方,口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当我站上舞台,我就感到热血沸腾,激情瞬间爆棚。有一次,我朗诵《妈妈,我不想让你走》,由于朗诵得太入戏,下台时我发现脸上的妆都被哭花了。后来妈妈告诉我,台下好多观众都感动得留下了眼泪。

  这就是我,自带书卷气息又多才多艺,内敛沉稳又热爱生命,一个平凡而又与众不同的小女孩儿。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0

  优雅的油画,美丽的水彩,但我要介绍一副自画像。

  乌黑的眉毛,明亮发光的眼睛似铜铃般大小,鼻子像一座大钟,鼻梁高高的,蚂蚁爬上去都得费九牛二虎之力。鼻子左边有一条疤,那条疤是我最独特最明显的印记。鼻子下方有一张大嘴巴,每次我都能吃三大碗饭,不管是红烧肉,东坡肉,烤羊肉……还有很多美食都通过它到了我的”大袋子”里去了。我的嘴巴塞的满满的,腮帮子鼓鼓的,都嚼不过来了,但还是总想着吃点什么。

  我喜欢爬山,有一次我和表哥比爬山,我两步并做一步抄近道向山顶爬去,不一会儿我就到达了终点,而笨拙又肥胖的表哥还在底下走着长长的山路。黄昏之际,他终于爬到了山顶,累得气喘吁吁。这时的我已经歇了好一阵了,无聊的说要下山了,他死死的'抓住石头,嘴上祈求着:“不要!不要!我要休息!”我无奈地拉着表哥下了山。

  我常常是个不服输的人,我下棋输了,但我不叫难。第一局我输了以后,我总是会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输,到底是输在我的马跳错了,还是车飞错了呢?我仔细想想应该是我的炮走错了白送给人家了。第二局我吸取了教训,先跳马再出车,果不其然我胜出了。胜利的我并没有骄傲,因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喜欢打架子鼓,我可以热爱这种乐器到晚上都不睡觉。有一次晚上,我做梦梦到自己在比赛,所以在床上还在敲着“动次,大次”,第二天早上妈妈说昨天晚上闹老鼠了。现在我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我还是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相信终有一日我会成为一颗闪亮的星星。

  以上就是我的自画像,请你也来画一副吧!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1

  我叫陈易克,就读于瑞安市实验小学,是一名四年级的学生。我长得一般般,但是很有特点,比如我最大的特点是胖,低头的时候有三下巴,都快把脖子遮住了。大大的肚子,好似里面装着一个大西瓜。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你会发现我的两条大腿内侧几乎都快贴在一起了,妈妈劝我赶紧减肥,否则长不高咯!不过肉嘟嘟的大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眯成两条线,还是挺可爱的,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我戴着一副绿黑相间的.眼镜,看起来很老实的样子,其实不然,因为我有时话很多,同学会嫌我啰嗦!

  说起性格那就是一个矛盾体,为啥这样说呢?听我说一说,俺在家中和校内的表现吧。在学校的性格:开朗、大方。开朗在于我每次考差了都不会像别人那样失落,我在心里暗自说:下次好好复习,争取考好一点。这样就开心了;我的大方在于我愿意把我的东西借给别人,甚至送给同学都不会觉得舍不得。再瞅瞅我在家中家人给我的评价:小气、抠门。小气抠门在于我都不愿意把东西跟妹妹分享,有时候都不让妹妹进我的房间,生怕她拿了我的东西。

  呵呵,我的性格是不是很古怪呢?最后我来聊一聊我的兴趣爱好。

  我的爱好有俩:一是很喜欢看书,是一条十足的小书虫,每天我都会拿着一本书在那看,看得入迷了,妈妈和奶奶叫我吃饭,我都没听到,好几次都废寝忘食了!哈哈!还有一个爱好是游泳,我在水里就像一条大肥鱼,连教练都说我水性很好呢!

  瞧!这就是我的自画像,一个无勇却有谋的我,你们喜欢吗?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2

  她,一个外表文静又不失活泼的女孩。个头不算矮,身材太“苗条”,怎么吃都不长肉,咋看咋像根竹竿。单凤眼,柳叶眉,微微上翘的鼻子,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古典美女。她有点儿缅碘,尤其在陌生人面前,一说话就会脸红。说了这么多,大家也许不知道她是何许人也!对,她就是淼泉中心小学六3班的生活委员——张心怡,一个向往快乐、追求完美的女孩。

  我是个十足的小书迷。每次上街,书店是我的首选,在里边呆上一天也不会觉得时间长,而且总会带回那么几本书。看起书来,我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沉静在书的海洋里。我会跟着书里的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因为我知道,知识就像茫茫宇宙,我所学的知识只是沧海中的一滴水。拥有了知识,才能带我乘风破浪,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向往快乐,是因为它是美好的象征。在生活中,有人因为经受不住失败的打击,就迷失了生活的方向,甚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想,如果每个人在伤心、难过的时候有快乐的支撑,那该多好啊!当然,生活要有酸甜苦辣才算多姿多彩。

  我追求完美,是因为它能给人一种惬意的感觉。每当看到别人的字写得又快又好时,我就会想:别人通过努力写出一手好字,我为什么不能呢?不知是一股什么力量推动着我努力练字,日复一日,我的字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当看到大家在辛勤地劳动时,我问自己:我也可以吗?此时,似乎又有一股力量在推动着我,像在告诉我:小学生就应该不怕脏,不怕累,培养自己自强自立的好习惯,自己能做的事,不需麻烦别人。于是,我立即加入了劳动的`行列。直到有一天,我才知道,那个时时推动我的、提醒着我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上进心——一颗追求完美的心。

  这就是我,一个向往快乐,追求完美的女孩。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3

  我的名字叫陈榆,今年11岁,是个阳光女孩。

  我的眼睛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显得特别精神。我的牌子嗅觉特灵,用妈妈的话说,就是馋猫鼻子灵。我喜欢画画,我的优点就是勤快,缺点是贪玩。

  记得有一次,我独自一个人在家里滑滑板,可正当我玩得相当起劲时,一下子把老爸的名贵茶叶撒了一地,我赶忙往茶叶盒里捡,可遍地都是,这儿稀稀拉拉的几片,那儿又一把,怎么捡啊!我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我用手一拍脑袋,有了一个“绝世妙计”。我立刻拿来笤帚、簸箕,一股脑儿的把茶叶都扫进了垃圾桶,觉得万事大吉了!连忙当做若无其事般继续滑起滑板。我玩得正尽兴,老爸下班回来了。他总是习惯性的进门,先是沏了一大杯茶,然后再走进厨房做饭。这次,他照样先拿起茶杯,再去找茶叶。可是一看一筒茶叶全都空空如也了,再一看垃圾桶,这下,老爸全都明白了。便大声质问:“这是谁干的好事?把我上等的红茶‘送’给了垃圾桶,快快从实招来!”这时,我吓得面呈菜色,恨不得在地上钻个洞,赶紧钻进去躲一躲。于是,我赶紧从滑板上跳了下来,上前认错。当时,我还以为老爸会原谅我,结果,令我出科意料的是我被爸爸狠狠地批了一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贪玩了。

  我虽然很贪玩,但是,我也是有优点的,那就是我很勤快。我经常帮妈妈做一些家务,比如:擦地、洗碗、扫地、擦桌子……我自己的房间从来都是我自己独自打扫的',妈妈还经常夸我能干呢!

  我还有一个特长——画画。我从小喜欢画画,以前总是闹着要让妈妈给我报画画班,现在,我已经是个“小画家”了,我画的画还获过许多奖呢!

  你瞧!这就是我,你们想和我交朋友吗?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4

  一双小小的眼睛,上有着一双短短的眉毛,眉毛中的一颗黑痣显得格外显眼,一张红扑扑的小嘴儿上有一个小巧高高的鼻梁,一张尖尖的瓜子脸加上一头乌黑的马尾辫,真是可爱极了!这个人是谁呢?她就是我——周卓。

  我叫周卓,今年10岁,在酿溪一小读六年级,我天生活泼好动,所以能吸引许许多多的女孩子跟我一起玩耍,然而还有一个原因:我长得很高,就像是初中生似得,所以,那些女同学天天围着我转,而那些想欺负她们的男生,看着有我这么一个“高大个”在,当然就不敢靠近半步。

  我在女同学们的'心中是一个“天使”,而在男同学们的心中,我则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暴力残”不信?你就来看一看吧!

  “啊!女侠饶命呀!”被大家公认为是“骚妹妹”的——孙超,悲惨的喊着,只见我火冒三丈,说:“谁让你这么大胆,竟敢调动全班男同学骂我‘暴力残’,你是不想活了吧!”说着,我立马给他来了一个“降龙十八掌”,“啊……”在一声惨叫下,孙超“一命呜呼”了,之后……

  唉,这就是我在同学们心中不同的我。女同学心中的“天使”,男同学心中的“魔鬼”,其实,每天扮演这两个不同的角色还很有趣呢!

  而在家里的我,是一个乖巧听话的我,只要妈妈说东,我就不敢往西,只要妈妈说看电视,我就决不敢听歌,只要妈妈睡觉,我就决不敢弹琴,妈妈的话就好似圣旨——不敢不从。

  这就是在家。学校的我,你们觉得我听话吗?暴力吗?像天使吗?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5

  嗨!大家好!一个喜欢运动,喜欢小动物的女孩子,有点调皮,大大咧咧的,这就是我!妈妈每次都说我是马大哈!今年我已经11岁了,上小学四年级。因为在饮食方面十分均匀,所以个子挺高的。

  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和一张不大也不小的`嘴巴。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玩疯起来的时候头发会像稻草一样乱蓬蓬的。

  我也非常调皮,有一次爸爸妈妈出去买菜,我想跟他们开个玩笑吓吓他们,等他们快回来的时候,我偷偷地躲到楼梯间,爸爸妈妈乘电梯回来后看我不见了,吓得心都要跳出来,这时,我大摇大摆地回来了。看着他们着急的样子,我哈哈大笑起来,妈妈纳闷地问我:书畅,这是怎么回事呀?我好不容易忍住笑说:我就是吓吓你们!

  爸爸妈妈哭笑不得地地看着我说:下次不能这么调皮了。

  平时别看我一副认真的模样,只要一到考试,我就很粗心。记得有一次马上要期中考试,妈妈对我说:如果你明天数学期中考试能考100分,我就带你去吾悦广场搓一顿!好,一言为定!我自信满满地说,等我的好消息!

  第二天,试卷比我想象的要简单很多,我心里乐滋滋!我写得飞快,不到半个小时就写全了!然后又仔细地地检查了一遍又一遍。老师说:交卷。我马上飞快递交上去!下午蔡老师把试卷改好了,当老师一个一个同学的成绩报道的时候,我的心情又紧张又兴奋,当老师报出曹书畅的名字时,我的手心里全都湿透了!终于老师说书畅99.5分,我就像泄了气的气球似地非常的懊恼。想我到底哪里出错了吗?我明明都已经检查得很仔细了呀!我拿到试卷后才发现,我把6看成了9。晚上没得去吾悦广场,还被妈妈批了一顿。说我怎么这么粗心,我想妈妈你刚才还是很温柔,现在怎么变成喷火龙妈妈啦!我默默地给自己下了一个决心,下次我一定要细心!让妈妈高兴,我也开心!

  我,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欢喜让人忧的女孩子!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6

  帅气的丹凤眼加上大大的蒜头鼻,一个不用画口红也鲜艳红润的小嘴唇,再加上淡淡的眉毛与又长又弯的睫毛。最独特的黑黑的皮肤,凑成了我这一张完美无缺的“英俊脸”。

  我黑皮肤可不是太阳晒出来,而是天然的黑。连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是非洲裔的亚洲人。我的`家乡在哪里?刚果?苏丹?还是阿尔及利亚?因为我皮肤的颜色,还经常成为同学们调侃的对象。

  我的肤色在黄种人当中,应该算是“鹤立鸡群”。因此,同学们常常给我起外号:黑人牙膏啦,非洲人啦,蝙蝠侠……就连和我最亲的妈妈向朋友介绍我时,也叫我“黑娃”,我在心里总会气呼呼地回答她:还不是你把我生黑的!

  别看我平时文文静静,其实可不正经了。造句的时候,我经常造出一些有趣的句子。一次老师叫我们用“不是……而是……”造句。而我却造了一个“小明不是男的而是女的”,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居然连平时一脸严肃的王老师也被逗笑了。还有一次,在上体育课,老师叫我们原地踏步,全班严肃正经地喊着口令:“1,1,121,1,1,121……”我却想:加个嗯,会不会好听呢?于是我就喊起:“1嗯1嗯121嗯:”后来越来越多男生跟我念,现在这种读法已成了班级传统。

  我不仅幽默,而且热爱体育。我参加过学校的田径队,篮球队,对足球的兴趣也十分浓厚。我会为了看比赛,马虎应付作业。比如一次亚洲杯,中国对阵乌兹别克斯坦的比赛开始了,我赶忙做完作业,收看比赛。结果第二天被老师留正来改作业。

  我也有通宵看球的经历,2014年世界杯,有两场比赛我都看了直播,分别是阿根廷对阵荷兰和阿根廷对阵德国,都从凌晨看到了天亮。

  还有一次我半夜醒来,忽然想到我喜欢的雷霆队有比赛,就拿起了平板,看起了文字直播。幸好当时爸妈都睡得香,不然可就惨了。

  这就是我——韩恒奕,人黑却幽默,还是个十足的体育迷。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7

  我出生早2003年12月除夕前一晚。一副极像男孩子的面孔以至于医生差点把我认错。而性格也好像跟随了样貌似男孩子一般顽皮。

  几个月大的时候,我成了家里的“定时闹钟”。每每十二点,就准时响起。家人们为此也十分烦恼。

  到四岁的我,黝黑的皮肤,干净利落的短发,以及瘦弱矮小的身材搭上男子气的衣服。不问性别还真的看不出我是女孩。由于那时还没有上学,时刻停不住手脚的我经常晚上与楼下的小伙伴玩耍。但我每次都带着伤回家——磕的,擦的,摔得无所不有。但我每次都倔强的将忍着泪水只挥挥手说:“男子汉流血不流泪!”这使的全家哭笑不得。从这后男孩子的标签就与我形影不离——因我=为每一个动作神态动作语言都无不显示。

  但待到十二岁时,一个伤痕似封印般把这跟随着我的性格永远的封尘在内心深处。那一天,聒噪的蝉永无休止的叫着,仿佛提醒着我坏事即将来领,头顶上毒辣的太阳耀武扬威的普照着大地。周边的景物像被镶上一道金边。好奇心催使着我冒着炎热走出家门。门外金黄的沙堆变成了我玩乐的天地。“晨,快点进屋,外面这么晒会中暑的”“不,我要玩沙子,没事的。”这样的对话重复了许久。也许是任性,奶奶终于忍不住便扬着衣架赶我回去。见此状,我落荒而逃,敏捷快速的步伐,一两步我就便越过奶奶向二楼跑去。我气喘吁吁的在二楼。这下追不到我了吧,我的身手这么快。正当我想找地方躲起来的.时候。神经还是比我的行动快,一丝痛意从手上传到大脑,看到血流不止的伤口,面部已经替我做了决定,多年积蓄的泪水被内心的害怕打开了阀门,接连不断的从眼眶溢出。奶奶帮我处理好伤口后,我的内心仍存余悸。以后才也不调皮了。弄伤自己一点也不开心。我暗暗地抱怨。经过好几个月的伤口才慢慢愈合。家人们也惊奇地发现了我的重大变化——我变得乖了。

  现在,男孩子标签已经渐渐褪尽。因为那个伤疤永远警示着我。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8

  星期二的一节美术课上,老师让我们画一张自我的自画像。

  我抓抓脑袋,想了想,我先画出自我的脸:我的脸圆圆的,像一个大皮球,高兴的时候我的脸是晴天,生气的时候我的脸就会“哗啦啦”变成狂风暴雨;我的眼睛大大的,像两颗黑葡萄。我再画我的手,别看我的手长得细长细长的,力气可大着呢!记得我刚上一年级,我校举行校运会,我的手为我争得了一枚铅球金牌。最后,我画我的腿:我的`腿很长,跑步非常快,它曾经在校运会上为我获得了一枚短跑铜牌,使我成为班上唯一一名获得两枚奖牌的学生。虽然那次校运会短跑我没得到金牌,但是我会努力练习,争取在今年的校运会上获得金牌,为我们班增添光彩。

  我非常热爱体育,可以说体育方面的活动我样样都喜欢。我喜欢下五子棋,下五子棋连我父亲也是我的手下败将。我的羽毛球打得也很好,记得有一次我与妈妈打羽毛球,妈妈刚一发球,我把羽毛球拍一挥,一个漂亮的扣球就把妈妈打得落花流水。妈妈说:“看来,我还是不能小看你,我要使出我的绝招来对付你了。”我与妈妈打得难分胜负,经过几轮激烈的战斗,妈妈终于成为我的手下败将。

  我性格活泼,爱好广泛,喜欢结交朋友。我的“鬼点子”很多,与朋友们玩捉迷藏总是设计一些陷阱,让大家找不到我;我还特别喜欢穿蓝色的衣服,因为蓝色代表着天空的颜色。我的个子很高,在班上可是数一数二的,但我可不是“傻大个”哦!我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也同样是名列前茅的,并且每学期都获得了“成绩优秀生”。我的缺点就是太调皮,有时候会犯一些小错误,给老师增添麻烦,不过,我正在努力地改正缺点,争取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这就是我,充满自信的我,调皮捣蛋的我,知错就改的我,记住我了吗?有好玩的事情记得叫上我哦!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19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也特别喜欢结交朋友,我就是一个和大家一样普普通通的女孩。

  如果说那里独特的话就应该是超爱看书了,我今年十三岁了,那么书就应该陪伴了我是一个春夏秋冬了吧!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本书,大多都是很简单很幼稚的书,有一些书我现在还留着呢,比如:童话故事大全、唐诗三百首、识字书等等。妈妈还告诉我,我小时候睡觉前总要缠着她给我讲故事,故事都讲完了,爸爸又开始给我编故事,故事大体的意思是这样的:有一个小孩儿,不听话,整天缠着她爸爸妈妈给她讲故事。她爸爸呢,给她说:孩子啊,不能再听故事了,你知道吗?山上的老和尚最喜欢爱听故事的小孩儿了,他会把你抓去的!我听了爸爸讲的这个故事信以为真十分害怕,忙问爸爸;爸爸,爸爸,如果小孩儿不听故事了,看故事可以吗?看故事的话,老和尚应该不会抓的!爸爸说。我紧抿嘴唇用力的点点头。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很认真、很用心的识字。我还学习看报纸,很多字都不认识但是我能猜对几个,我爱读书的习惯应该就是从那时埋下的种子。

  慢慢的长大了,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的书也越来越多。有时去上厕所我也不放过读书的机会,在厕所里读书、看报纸,在里面一呆就是半天,现在上厕所不读书的话,我根本就不习惯。我比较喜欢早上刚起床和晚上睡觉前看书。有一次,我在睡前看书,已经很晚了,上眼皮跟下眼皮已经开始打架,我还硬撑着,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早上醒来一看书还在我手里,灯也没关就睡着了。

  我家的书基本上都看了两三遍了,最近这几天我想开始看四大名著:《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

  我就是这样一个喜欢读书的平凡的女孩,我会让那颗热爱读书的种子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写我的自画像的初一作文600字 篇20

  我是一个外向的小女孩。大眼睛、长发、尖下巴,喜欢蓝色,所以经常穿蓝色的衣服。

  虽然我一向做事井井有条。但也是个名副其实的懒觉大王呢!有好几次都因为起迟了,而迟到了,一次,好朋友兼同学张裕敏在某个星期天约我早上十点去书城看书,可那天,偏偏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我一觉睡到九点半,哎呀呀,书城离家挺远的,骑车到那儿要半个小时,怎么办?要迟到啦!我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穿衣、洗漱都比平时快了两倍,胡乱吃了一点早餐,便狂奔书城,果然,迟到二十多分钟

  还有一回,我也是睡懒觉迟到了,那天恰好是星期一,有升旗仪式,老师还特意叮嘱我们要早点来,但我还是迟到了。事情是这样的,我舒舒服服地睡到了自然醒,慢慢地穿衣服,顺便瞟一眼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哎哟喂,都七点了,平时这个时候都该到校了,我立马成了一副苦瓜脸,连早饭都没吃,以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飞毛腿速度飞奔到了学校,一路上,差点撞到到了人。等我到了学校,升旗仪式都快结束了。老班吐沫横飞地把我训了一顿,结果,不用说,你懂的。

  哦,对了,记得某天,我又又又因为睡懒觉迟到了,因为在暑假里,我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起床,于是我养成了一个特别不好的习惯早睡晚起,谁知,妈咪给我报了一个夏令营,这个活动要来七点半起床,无奈之下,我调了两个闹钟,第二天早上悲剧发生了,闹钟没电了,我又一觉睡到大天亮,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总感觉忘了什么事,哎,这死闹钟,简直是个山寨货,关键的'时刻掉链子!我在心里叫苦不迭,这有什么办法呢?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三下五除二,便穿好衣服,迈开风火直奔目的地,虽然我跑得飞快,但结果还是慢了,Ohmygod!

  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改掉了许多坏毛病,睡懒觉这个习惯也被我踢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