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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23 23:10:27 志彬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协会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协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协会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协会规章制度 1

  一、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出席社联的相关会议;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加强对协会的财务管理,审核各项资金的支出;

  3、及时掌握协会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新的工作安排;

  4、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对协会负责,接受全体协会成员的监督;

  5、主次召开干部会议、干事会议、会员大会等。

  二、副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内外事项安排;

  3、协调各部门开展活动及各部门干事的沟通,并对分管部门负责;

  4、对各部长的考核管理,组织人员安排,奖惩等,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

  5、制定和调整激励机制方案。

  三、团支书职责:

  1、负责每次团组织生活的策划和人员安排及场地分配;

  2、负责协会成员思想状况的考查和指引;

  3、负责协会的团建工作,及时向社联团提交各种电子及书面文件;

  4、负责协会内部人事考核工作,公正评选各种评优活动。

  四、宣传部职责:

  1、依据宣传部的策划活动,负责协会举办活动的组织工作,包括协会性质的活动和非协会性质的联谊交流以及文艺活动;

  2、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审计资料、外出游玩,并考虑各种外出活动的经费问题和安全性。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协会各种策划的起草工作;

  2、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单的写贴以及宣传板的.收护工作;

  3、负责协会的宣传以及协会举办活动的信息发布。

  六、外联部职责:

  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系,负责与其他协会联系,以促成良好的协会关系,提升协会的知名度,负责与其他协会的合作事宜,负责协会活动场地的申请。

  协会规章制度 2

  一、开会及活动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场,如迟到次数过多,不予以提干。

  2、协会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其他同学举报),.违纪会员将被退出协会。

  3、未经协会允许,擅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会员,请自动退出本协会。

  4、协会领导成员一月开两次大会,对本月所举办的活动予以总结,并安排下月活动。

  5、协会各项活动由主要领导人员商讨实施。

  6、活动过程中,各干部、会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每个人都要有集体主义精神。

  7、活动中,协会成员不得与相关活动单位人士发生矛盾,不得随意动用其物品,否则后果自负。

  8、本协会财务一律公开。

  9、经费来源:会费、社会赞助、捐赠以及院校拨款。

  二、活动与任务

  1、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结合会员自身兴趣特点,因材施教,使其学有所成,学有所乐。

  2、积极组织参加文化艺术交流和演出比赛。

  3、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活动任务。

  4、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或与其他兄弟院校、机关单位联合举办公益文化活动。

  三、社员权利:

  社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教学演出活动,无故勿缺,有正当理由向社长或干部做出申请。

  3、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支持协会各项比赛。

  5、宣传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协会形象的事。

  6、社长保留罢免权。

  7、新任社长从各负责人中选出,副社长从各部负责人中选出。社长拥有对工作不积极,能力不强的负责人的职务的罢免权。社员若有意参加负责人竞选,请交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必须包含个人简介、尽责宣言自己所竞选的职务。

  8、协会会员有协会内选举与被选举权。

  9、有参加协会一切活动的权利,条件限制时服从安排。

  10、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11、入会自由以及书面申请退会。

  协会规章制度 3

  为了规范本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会员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协会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根据学校管理条例,特制定此制度。

  总则

  英语协会是在团委领导和管理下的以英语为主的社团组织,是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英语、展现自我的平台,协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条:协会会长是由全体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协会会长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且具备领导能力。

  第二条:协会内部组成理事会。下设理事部(协助会长对协会进行管理,负责到团委给老师签名所要播放的通知交给广播站)。口语部(组织会员定期在老师的带领下锻炼英语口语,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对话的能力)。宣传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如出海报,所要举办的活动等)。秘书部(对机构和会员作考勤记录)。编辑部(负责协会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流程工作表)。外联部(负责与本校或其它学校的社团交流、互相学习)。

  第三条:协会各部部长一经面试入选后,必须遵守协会各规章制度,协助会长,尽职尽责。

  第四条:为了使协会更加富有组织纪律性,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所有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协会财务要做到合理开支,量入为出,并对所有的开支做记录,以便使会费得到合理合法的应用,保证经费的透明度,以诚实信用为本。

  第二章活动原则

  第六条:协会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活动主要围绕英语展开。

  第八条:协会邀请外教及优秀英语教师对协会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协会机构成员

  第九条:机构成员要积极配合会长完成团委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机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并且要带上本子和笔作记录,确有事不能来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条)提出请假要求,交给会长。

  第十一条:实行机构成员考勤制度,机构成员每学期请假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每学期机构成员开会无故缺勤五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十三条:机构成员每周须写一篇英语短文或文章。

  第四章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凡二技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思想健康者均可报名入会,并在交纳10元会费后发予会员证。

  第十五条:凡入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理事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害本协会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要按时上课,并做好笔记,上课时不得吵闹喧哗,并对会员做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每学期上课会员无故缺勤6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不能按时来上课的,需写请假条。

  协会规章制度 4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 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协会规章制度 5

  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协会由摄影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日常管理部四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到两名。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全体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主动承担宗旨规定的责任,对摄影有兴趣并能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本校学生,经过申请,并登记入会者,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积极鼓励一些能力出众、工作热情的成员承担协会中的职务。

  第二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维护本协会的利益,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按期提交摄影作品。

  3、会员应向广大干部、老师介绍、宣传有关摄影的知识和本协会的宗旨。

  4、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无关。

  6、对学校、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 会员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采风活动、各种摄影比赛或摄影展。

  3、有及时了解本协会的有关的变动和参与协会建设的权利。

  4、会员入会自愿,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四条 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 本协会对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摄影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会员给予鼓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由全体会员共同组成,协会中设立的一些管理职位、职务由全体参与精选的选手经团委老师与突围主席团批准产生。

  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其中之一兼任社团团支书一职),协会下设秘书处,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学院团委选举产生。BT要求协会所有成员集思广益,人人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奉献于BT,服务于大众,争取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本协会的进一步发展锦上添花。

  1、会长:

  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各部门的工作,完成协会和会员申请审核工作任务,定期向学院有关领导、校社联汇报工作,并取得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广泛支持。

  2、副会长:

  协助、配合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需暂代替会长完成相应工作,并具体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特别要负责本协会成员技术指导以及提高各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工作。

  3、秘书处:

  协助会长、副会长管理协会,保证协会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会员档案、活动经费的使用及其帐目进行管理。配合学院相关其它部门,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推动并及时宣传,并使本协会在广大员工中产生影响。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组织协会外出活动。处理会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并且和会长,副会长负责与赞助商的沟通和交流。秘书处由正副秘书长和成员构成。

  第三章 经费

  第八条 本协会活动经费由学院领导批准下拨、协会自筹等。

  第四章 奖惩

  第九条 协会设立若干奖项,根据会员参加活动及摄影、登期情况评出获奖名次,由学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十条 凡违反协会章程,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不能认真履行会员职责的,经会长,副会长协商批准可取消会员资格。对会员有破坏协会声誉的行为,由会长,副会长协商决定劝其退出或开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属xx科技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BT摄影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 6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协会规章制度 7

  本协会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对会员负责。但为了便于协会的统一管理,以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条

  本协会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凡我校学生,品行端正,守信用,承认本协会章程,且对机械创新方向有一定爱好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经审核面试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会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1)会员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质疑。

  (2)会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拒绝协会不合理要求。

  (3)会员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动方案。

  2、会员在本协会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

  3、会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协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剥夺会员权利。

  4、 有权使用协会创新资源;

  5、 优先成为各类比赛参赛对象;

  6、 会员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可随时向协会指导老师咨询相关问题。

  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协会荣誉,团结会员。

  3、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各项利益。

  4、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参与活动及时,有事均要请假,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无故迟到、早退或扰乱活动的行为。

  5、每位会员都应有创设良好实验环境,爱护仪器设备和保持实验室整洁的义务。

  6、每位会员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比赛、挑战杯、绘图大赛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

  7、老会员应给予新会员在学习、经验上的大力帮助,同时对新会员进行实践辅导,使他们能够迅速成长;

  第四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2、注意自身言行举止,衣着整洁,礼貌待人。

  3、每次学习培训中不得迟到早退,在学习中必须尊重老师,不得无故缺席。

  4、服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第五条

  会籍终止:

  1、凡自愿退会者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2、严重违反纪律者经协会决议取消会员资格。

  3、凡是大三下学期确定考研的学生自动退会,管理层成员可申请加入理事会。

  4、特殊情况,经研究予以开除。

  协会规章制度 8

  一、理事会组成制度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各部部长各一名。

  2、协会下设秘书处、礼仪培训部、模特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礼仪模特部。

  二、理事会竞选制度

  1、礼协会长由竞选产生,评定标准由本学年各项表现和团委老师的意见综合评定。

  2、副会长由会长按学年综合表现推荐人选,最后再由团委老师评定产生。

  3、各部部长由副部竞选产生,评定标准参照本学年各项表现和个人能力。

  4、环节竞选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

  三、理事会纳新制度

  1、纳新人员分为各部干事和礼仪模特部成员。

  2、干事协助各部副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安排,礼仪模特部成员负责礼仪服务和模特表演。

  3、干事要求办事负责,勤快积极,能力强;礼仪模特部成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身高、形象条件。

  四、协会奖惩制度

  1、协会例会、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自动除名。半学期统计处理一次。

  2、每学期制定日常礼仪服务名单,由礼仪模特部成员轮流出礼仪。轮到的同学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取消评定优秀会员的资格。

  3、重要礼仪服务活动的人员由团委老师制定,如有事(经核实情况属实)不能参加,亲自找老师请假,一学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自动除名。

  4、协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现场记录。

  协会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大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大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反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协会规章制度 10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活动秩序,健全本协会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请各成员务必遵守。

  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秘书处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否则写500字以上的自我检讨,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协会。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5)协会成员迟到5次以上,请假6次以上,旷会5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注:理事会成员无故旷会2次开除出本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医师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医师相关的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致力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卫生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

  (二)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医师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医师培训、定期考核、技术审核体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住院医师(包括全科医生)、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四)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

  (五)关心、帮助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与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七)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

  (八)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

  (九)宣传和推行《医师宣言》。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

  (十)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交意见与建议,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法律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沟通的平台,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并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

  (十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 会员资格: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医药学界的专家学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经申请,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四)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医师相关的社会团体,经申请,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五)对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境外医药学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含名誉会员);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入会自愿、自由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

  (四)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五)接受本会的自律管理;

  (六)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一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讨论和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审议各机构的工作计划;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行使其权利。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行使权利。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制定本会发展的长、短期计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五)负责组织制定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拨款;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开展评比、评选、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机构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会 徽

  第四十条 采用统一会徽。会徽图案中央是医师协会英文名称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的缩写字母CMDA。上方是蛇杖,下方是药用植物和"以人为本"的图形。以地球图案为衬底,以墨绿色为基本色。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xx年12月09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协会规章制度 12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遂宁市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建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理事会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议。

  但就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理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出席理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涉及行业协会重大事项,应由占全体理事三分之二的理事通过。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建议在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前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理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应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二)出席理事名单;

  (三)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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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性质:是在村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老年人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提高本协会会员的生活质量,切实有效地保障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本村居住的年满60岁的老人,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本人书面申请,经协会登记,均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退出协会,应该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在一年之内无故不缴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逝世,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第六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

  第三章 会员权利、义务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权在协会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二、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有权参加协会的活动。

  四、有权获得协会的帮助。

  五、有权退出协会。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合法权益。

  二、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执行协会决议及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三、有义务缴纳会费。

  四、有义务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第四章 协会的职责

  第九条:

  一、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贯彻老年人权益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本协会会员的权益。

  二,经常了解政策,适时与村支部村委会保持联系,把党中央和党的地方组织关照老年人的政策和法规及时传达给会员。

  三、每年春秋,分别组织会员开展一次大型活动。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能:

  一、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协会的领导人员。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审查协会的财务报告。

  五、决定全年的工作计划和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两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必须由理事会决定,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协会的理事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其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制定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协会活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聘请顾问和名誉会长人选。

  七、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第十四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第六章 经费

  第十五条:会员每年缴纳会费金额,根据当时的预算核定,当年的重阳节预交翌年的会费。

  第十六条:协会接受村支部和村委会对协会的拨款。 第十七条:协会接受热心人或者会员的捐款。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接受会员监督,定期报告经费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协会的会址设在村委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老年人协会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完善,并作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协会规章制度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简介

  为了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不断的扩展我院科技创新的应用以适应我院学生社团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情况,同时也为了给有科技创新想法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学院团委决定成立江苏科技大学自动化爱好者协会。

  江苏科技大学自动化爱好者协会是院团委领导下的全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开拓学生视野,锻炼学生才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条 协会宗旨

  “传播科学、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完善自我”。

  第三条 协会任务

  1.培养学生对科技创新的兴趣,引导学生注重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的培养,加强学生动手实践的训练,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进行设计、制作和创新的.综合能力。

  2.在学院范围内营造一种科创氛围,同时为各种大型比赛做好宣传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

  3.集思广益,定期组织以“科创”为主题的活动。

  第二章 协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成员范围

  凡具有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学生均为本协会成员。协会成员分为内部成员和外部成员。内部成员是指在自动化爱好者协会直接参与服务工作的学生;外部成员是指所有想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同学。

  第五条 成员基本任务

  1.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自律、尊师爱院;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内部成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维护本协会声誉,不得在学院做有损学院、协会名誉的事情。

  第六条 成员基本权利

  1.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在协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3.有要求本协会提供正当保障权益和服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享受优先受到服务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八条 机构设置及职责介绍(如图)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两名部长,配合指导老师做好江苏科技大学自动化爱好者协会学生科技创新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保证各部门有序展开各种活动;要求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并能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自动化爱好者协会下设办公室、实践部

  办公室主要负责资料的整理、存档,各种计划、总结材料的撰写,通知的下达,各种赛事宣传等事务;实践部主要致力于各活动的策划,活动的开展,以及汇总各活动申报(汇报)材料、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第四章 协会常务管理

  第九条 会议制度

  1.每周定时召开例会一次,所有主要成员需到办公室开会。

  2.任何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事先请假。

  3.会议时需将手机调为静音或者振动,不得影响会议进程。

  4.参加会议时需要备好纸笔,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参加会议时,需要认真听其他同事发言,不得插话。

  6.除每周例会外,每部门需要每周举行一次部门内部会议,交流经验。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条 奖励办法

  优秀成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无任何违纪行为。

  (3)对协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努力的完成各项任务,在组织需要时能及时贡献自己的力量。

  (4)待人热情,人品端正,能与协会内部人员有效合作完成任务。

  (5)对同学耐心,服务热情周到,能为他人着想,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6)开会值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在值班期间能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工作踏实勤恳,兢兢业业。

  (7)对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大胆创新,努力为协会活动献计献策。

  第十一条 惩罚办法

  1.工作作风懒散、不负责任,甚至违反校规或有关工作制度的成员,予以批评警告,甚至罢免职务。

  2.无故不参加会议及其他应参加的活动,或请假未或批准而擅自缺席者,将在协会内部通报批评;每学期无故缺席次数累计达三次,予以罢免;

  3.对营私舞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者,勒令退出组织。

  4.一旦成为协会成员,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如确因特殊情况要推出者,应在退职前一个月向辅导员提出3000字的书面辞职,经科协同意做好交接工作后方可退任。

  第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科技大学自动化爱好者协会。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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