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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时间:2022-08-17 03:07:3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 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 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 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 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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