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应用文>承诺书>装修承诺书

装修承诺书

时间:2022-08-17 19:49:2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装修承诺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表示。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承诺书

装修承诺书1

致:延吉嘉宏装饰装潢有限公司

  本着优质、高效、发展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并公开、负责地向您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所有的工程均享有隐蔽工程质保5年,整体质保2年,终身维护的服务,对于一些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急修项目(如水电工程),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

  我公司针对 项目售后服务小组,组长由延吉嘉宏装饰装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担任,坚决执行 “昼夜24小时不间断服务,365天无假日工作”的服务方针。针对项目在售后服务期间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质保期”期间由“”项目售后服务小组负责安排维修小组对我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现场走访时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报公司,公司1小时派人员到现场解决,一年现场走访2次。

  质保期后我公司会继续保持与用户联系,随时了解我公司施工项目的售后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户放心使用。

  质保期满后可续签维护协议,且只收取产品成本费用。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响应,给出相应解决方案。一小时内有专业人员带专业工具赶到现场解决故障。

  售后服务期中将有调查问卷给予客户,希望甲方提出意见,帮助我公司不断成长。

  24小时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监督电话:

  承诺人:(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装修承诺书2

  本人:是鹭岛国际社区期栋单元房屋业主,本人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为使小区其他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业主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本人将按照《物权法》、《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携带办理装修所需的全部资料,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携带资质证和营业执照,并由物业工程部备案留底。

  第二条: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物权、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施工单位须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现场的秩序、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漏洞,须及时整改。

  第四条:施工单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及消防教育。在安排施工的同时进行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切实做好安全、消防、秩序等各种防范措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器具

  第六条:施工现场不得乱堆乱放及侵占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范围内放置相应的消防器具,教育作业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及报警意识。有火花、明火施工时须用阻燃材料做好隔离措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具进行监护,须交由具备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安全用电,严禁私自任意拉线接电,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临时用电线路下方以及左右30公分处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装饰材料;如需动用电焊、氧焊、切割等产生火花及大功率的机器时,须先报物业工程部部批准且落实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装修现场严禁贮存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第九条:对施工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环境的事项有必要的防范及控制措施。对产生的建渣、垃圾须及时清理(不得过夜),施工完毕后须对施工产生的建渣、垃圾清运干净。

  第十条:施工单位不得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不得擅自挪用灭火器具或消防备用水源。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非己物品时,须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物业所规定的装修时间进行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做饭、留宿等。

  第十三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所有须持证操作的行业人员均须持证操作。

  对于因本人装修导致相邻、他人或现场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意外事件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房号:

  责任人:

  年月日

装修承诺书3

  我方若承建贵行的采购、安装工程、维修、装修工程,我方将配备精兵强将,为你方服务,我将做到:

  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接受你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排专职安全员,若出现安全事故,则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2、遵守贵行制定的各项相关施工管理条例、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做到纪律严明,管理有序,有章有循;

  3、遵照执行你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工程计划、进度安排、指示精神等情况;

  4、不违规操作,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持证上岗、依章行事、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安全施工;

  5、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随意与当地居民接触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6、不酗酒闹事、聚众赌博,不参与当地色情、邪教等不健康活动;

  7、对在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若导致安全事故,概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8、对车辆机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9、在雨季或其它停工期间不擅离职守,遵守你方统一的工休制度和计划;

  10、加强施工管理与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决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条例、制度及相关规定。

  11、在施工中若发现国防光缆和其他各种地下管线,提前通知你方与有关部门协商移位后,才继续进行施工。否则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施 工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二0一一年十月十 日 工 期 承 诺 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行:

  我方若承建贵行的施工采购、安装工程、维修、装修工程,我方将配备精兵强将,为你方服务,我将做到:

  满足你方xxxx年xxx月xxx日前完工的工期要求。如我方工期延误,每推迟一天按500元罚款,累计延误(停工)超过10天,你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给你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我方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四川省凉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装修安全承诺书】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装修承诺书4

  我是责任人,我单位已按照长垣县消防大队的要求,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先就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3、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保持完好有效;

  4、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5、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技术要求;

  6、 内部装修装饰符合技术要求,绝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室内装修装饰不影响消防设施使用;

  7、 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明火、取暖设备的使用管理,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8、 杜绝违规住人及“三合一”“二合一”现象;

  9、 加强防火检查,及

  时消除火灾隐患;

  10、 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承诺人: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填报单位自存一份,报长垣县消防大队一份。

装修承诺书5

  一、 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招标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末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

  二、 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末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移交招标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招标人负责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为止。

  2、招标人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 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有遭损坏,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直到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应会同招标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检验,若经查验确属由于常保人施工中隐存的或其他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有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确属招标人使用不当或其他由于招标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 坏,则应由招标人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3、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7天内,由招标人或授权监理人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承包人,质量保修合同终止。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装修承诺书6

  乙方: 栋 号(业主)

  甲方:中泰物业管理公司

  依照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美观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制订的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为确保楼宇安全、美观和业主的切身利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1. 乙方装修房屋须严格遵守有关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前应详细、如实向管理处报送装修方案,并逐项签署《装修施工承诺表》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2. 施工期间如需修改装修方案,应经管理处同意,否则视为违章装修。

  3. 乙方应自觉接受管理处的'监控和检查,配合管理处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并承担因施工队违章施工和违反小区治安、清洁环境管理的连带责任。

  4. 动火作业和超容量使用电器作业前应报管理处同意和协助。

  5. 乙方应按规定向管理处交纳装修违约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如未出现违章损坏楼宇情况,装修竣工验收后,管理处如数全额退还装修违约保证金,否则视违章损坏情况折扣装修违约保证金,扣除装修押金仍不能抵偿损失的,甲方有继续承担赔偿损失余额的义务。

  6. 甲方按《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资源支持。

  7.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需将本责任书张贴在施工现场,以便乙方检查。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日 年月 日

装修承诺书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以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工程概况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起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 安 全 员:证号: 联系电话:

  4、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向施工前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遵守jgj59——99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每月30日前填写现场隐患排查报告报送科教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3、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5、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7、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

  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10、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11、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周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2、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规定登记使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先产权登记、安装前进行告知、办理使用登记、拆除前拆卸告知、办理注销登记

  16、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7、严禁辖区内的建筑工人及工程管理人员到天镜湖游泳。

  四、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

  9、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10、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五、其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

  2、施工超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各方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2、如实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予以积极篇二:施工安全保证书

  施工安全保证书(范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

  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

  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

  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日 日

装修承诺书8

  为确保xxx项目的施工质量,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xxx,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及保修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那个或那几个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付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取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以及构、配件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7、依法履行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8、在保修期内应无条件的全额免费履行维修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拖延甲方的维修项目。

承诺人:(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装修承诺书9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写字楼物业管理处的要求,为保证写字楼物业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好入驻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场所设施的整洁美观,公司在进行装修施工期间承诺如下。

  1、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用处和布局,需要改变水管、电线走向的需要提前中请批准。不对房屋建筑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露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2、不占用和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公共部位、场所和设施。不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给排水、供气、通讯、消防等公共设施。

  3、不乱搭建、乱贴画。不进行有损于公共设施的`工程,保证物业外观和公共装饰的美观和统一。

  4、不使用有毒、有污染的装修材料。装修垃圾不抛撒乱放,并及时清运出场,运送过程中不影响写字楼内的整洁。散落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施工材料、设备和施工人员按规定的出入口入场。施工人员每天做好入场登记,并不在施工现场留宿。

  5、施工中不影响其他企业的正常办公。安装空调、防盗窗、风机等装置的,要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6、建筑垃圾、黄沙、水泥等散装材料必须装袋搬运,不得使用客运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损坏公共设施的要照价赔偿。

  7、对在施工中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和火警等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利益损失的,要及时给予修复和赔偿。

  8、装修现场必须合理封闭,降低粉尘和噪声。施工现场严禁用火和吸烟,施工中使用电焊时要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

  上述条款我公司已确认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物业管理处有权处理并限期改正和强制整改。包括停止供水、供电甚至禁止入场。直至停工整顿整改完毕方可施工。

  装修单位:公司(盖章)

  承诺起始时间:

装修承诺书10

  本人是茗城峰景小区 期 之业主/装修承包商,本人愿意遵守茗城峰景小区之《临时管理公约》及《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等一切有关守则,并明白物业管理公司除有权审核装修申请外,更有权执行下列管理事项,现就该单元之装修工程向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妥善做好下列事项:

  一、 装修承包商须知

  1. 所有施工工程必须事前得到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同时,装修承包商亦须告知物业管理公司施工日期,以便物业管理公司安排监管工作。

  2. 物业管理公司绝对有权制止一切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的施工或物料进出。

  3. 严禁私自接驳电线、管道。

  4. 所有物料/废料不得放置弃置于公共地方、走道。

  5. 任何物业管理公司所批准之图则,不得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下擅自更改。

  6. 所有施工工作必须根据已审批之图则及签订协议下进行,无论如何,凡涉及消防等接驳或更改工程必须由物业管理公司所指定之承判商进行,任何装修承包商不得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下,私自进行接驳或更改上述工程。

  7. 物业管理公司绝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给违反《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和《临时管理公约》之装修承包商。

  8. 施工前,装修承包商必须按照《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员之姓名及联络电话,方便紧急联络。

  9. 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完全负责所聘用的全部施工人员的行为纪律,一切因装修或搬运物料/废物而造成之任何人员、财物损失由业主/装修承包商负责。

  10. 物业管理公司绝对有权拒绝/禁止曾违反管理守则之装修工人进入小区范围内。

  11. 在小区内之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之有效工作证,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其离开小区范围。

  12. 施工期间,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负起配置安全保护及防火设备的'责任,以作为可能意外事故或火警时紧急之用。

  13. 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完全负责管理好施工期间之工具、设备及物料,物业管理公司不负责任何损坏或失窃之责任。

  14. 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于施工前提交有关之工程图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15. 装修商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具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的消防技术标准,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该方施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 施工人员须知

  1. 严禁衣冠不整及穿拖鞋出入小区范围内。

  2. 严禁在小区范围内之公共地方进行更衣或洗澡等不雅行为。

  3. 装修现场严禁吸烟。

  4. 小区范围内严禁进行任何赌博、打架、酗酒等违反国家法律行为。

  5. 任何施工人员不得于小区范围内生火煮食或留宿。

  6.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登记及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7. 任何人带离任何施工工具、设备、物料,必须出示物业管理公司签发同意之放行条方可离开。

  业主签名: 装修承包商签名: (盖章)

  日 期: 日 期:

装修承诺书11

XXXXXXXX处:

  本人是时代广场栋 单元 楼 号门面电梯公寓的业主,现决定自行装修本人拥有的物业<房屋>,自觉缴纳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在此特向物业管理中心驻时代广场办事处承诺:

  一、本人的房屋装修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中心驻时代广场办事处的监督和管理;

  二、本人自愿遵守《时代广场□住宅□门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所有规定及其他有关装修的法律法规;

  三、本人装修的建筑垃圾一律实行袋装并从楼边搬到管理处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交纳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费,决不从阳台等处往下乱抛建筑垃圾,一经发现乱扔乱倒可按规定罚款,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本人承诺装修时不改变

  和改动房屋结构(包括梁、板、柱、外墙、承重墙和室内墙等)不改变建筑物外观;

  五、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均已做闭水试验并检验合格,本人承诺装修时不破坏原有防水层,并再做一次防水,不将纸张、砂石、水泥及其他装修垃圾掉入下水管道。有任何装修质量问题和因装修造成上下住户管道渗水、墙面渗水的`由本人负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处理费用由本人承担,同时接受办事处的处罚和罚款;

  六、安装防盗网采用白色不锈钢材且不会突击墙面;

  七、在本处作业的装修人员保证服从物业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的时间进出现场和进行特种作业;

  八、自觉交纳房屋装修管理200.00元;

  九、本人装饰时,室内堆放材料(包括粗砂、细砂、石粉、水泥)总计不超过1000公斤,如超过1000公斤以上,装饰完工后,造成梁、板、墙开裂由我本人自行负责,与开发商及物管无关。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装修承诺书12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 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装修设计,并对装修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如该工程装修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特此承诺!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3851773119

装修承诺书13

  本单位受公司之委托,承接宁波联盛广场区 层 商铺(房间)的装修工程,在装修工程中遵守消防法规,按照国家《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安全施工,服从商管公司的'管理,承诺并同意遵循以下具体规定:

  1、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因特纳、特殊情况需要改动,需经商管公司同意,并有消防施工安装资质一级以上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装修时不擅自将消防设施改动、关闭、拆除和圈埋、隐藏,破坏原有功能,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3、按相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如需动用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等,必须提前一天到商管公司申请办理动火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4、装修物料、装修垃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赌博、喝酒等行为。

  6、在施工时造成广场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短路及引起火灾等灾情,由承诺人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7、违反广场《装修手册》之规定,及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装修公司必须无条件整改。

  为了广场所有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本单位愿意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特此承诺。

  装修施工单位承诺人(签名):

  日期:

装修承诺书1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承诺书1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xx景观工程 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年。土建工程

  为1年,钢结构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

  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

  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养护

  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承诺单位:

  时间:

【装修承诺书】相关文章:

装修承诺书12-11

装修施工承诺书03-06

装修安全承诺书02-22

装修质量承诺书02-12

装修质量承诺书05-30

业主装修承诺书09-26

装修售后服务承诺书07-26

装修工程的承诺书3篇08-22

装修安全承诺书四篇08-20

装修安全承诺书八篇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