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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优秀作文

时间:2022-05-03 14:46:39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读我优秀作文(集锦14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我优秀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我优秀作文(集锦14篇)

读我优秀作文1

  曹雪芹笔下的众多红楼女儿,虽说都是美,却又生出许多不同,各具风流。凤姐美得惊艳,却被利欲迷了眼,染了浊气;宝钗没得端正,但是心眼多,左右逢源之下难免沾上了社会的俗:单单这黛玉守住了内心的一泓清泉。

  有人说她自命清高、孤傲刻薄,说话比刀子还厉害,连宝钗都说:“真真的这个颦丫头一张嘴,叫人恨又不是,喜欢又不是。”她不是孤僻,只是她把自己的处境与这贾府的复杂肮脏看得似个明镜。她不愿去蹚这浑水,所以寻了清幽的潇湘馆与竹相伴,清澈胜水,高洁胜竹。

  争名逐利、讨好献媚,这些她做不来,也不屑,只求真性情。在袭人、湘云、宝钗都劝宝玉置身仕途时,黛玉却不随众,视权位如草芥,支持他的意愿。她也不愿去学宝钗的八面玲珑,与所有人搞好关系,更没有似袭人般软语奉承宝玉。她把自己的方式把纯洁的心灵送给他,偶尔的几句尖酸刻薄的话仔细琢磨其实也是为了宝玉好。“绛珠仙草”拉爱叙她前世再适合不过了,能在贾府这样的大染缸里维持心灵净土不被侵染,实属难得。

  忽然想起黛玉葬花时吟的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与污淖陷渠沟。在联想她死时的'光景。正印了此话。黛玉葬花埋于花冢,恐花瓣随水而流,流于污淖之地,把花糟蹋了。人也亦然。清水之中,可以将杂念释然;水若浑浊,那么思想也就越发难理。心有清泉,便是获得了内心的静谧安宁。

  《红楼梦》中,贾宝玉作为男主人公,身边簇拥着一群标致人物,多是些玲珑剔透之人,但他却独独只选了黛玉作为交心知己,想来必是黛玉内心澄澈给予了他不少启发与感染,让他走出了从前的痴顽任性,从而对黛玉另眼相看。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不过寥寥而已。我自叹没有黛玉的似水柔情,才华横溢,但寻觅一泓清泉守住内心还是可以借鉴的。

  心有清泉静静淌,情系佳人万般叹。

读我优秀作文2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读我优秀作文3

  九年级,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九年级,也是初中生活的终点。在跑步比赛中,即将到达终点时,我们都只有这样一个思想,那便是竭尽全力冲刺。跑步基本上是在中途作稍微放松,待到终点冲刺时浑身解数以尽力。但是,是不是我们的学习也像跑步一样呢?凭愚愚见,我认为学习与跑步比赛应该是恰恰相反的,应该在起跑无中途刻苦要求自己,以冲刺般的劲去冲,而终点之际,则最应该完全使自己放松,进入一种享受的状态,调整好心态,以乐观平静的.心态迎接最终的挑战。

  确实,九年级是人生一个重要转折点,她决定着你今生的命运。有的人因为九年级而继续攀登更高的书山;有的人因为九年级而进入职业学习;有的人也因为九年级而从此与校无缘……种种的结果,都是九年级这个转折点所转折出来的。但,虽说九年级是处于人生十字路口中的一个点,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一个点,然而,如果不是先前努力而来,如今你又怎能承受这一个点?

  其实,确切说,九年级应该是处于一个心理战争的重要时期。七八年级的学习基本上已经确定了你九年级的成绩,所以说九年级不是追求成绩的重要阶段,而是调整心态的一个重要时期。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选择时期,是凭着七八年级的总结所选择的时期。你要能正确估量自己。如果说你的成绩考上重点高中如囊中取物,那么我提倡你一点,这时你便可以以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来对待九年级,但你要是一个高尚的人,拥有一颗坚定不移的心,以保证不被迷恋;如果说你的成绩能考上重点高中,那么你首先应该巩固心态,使得心无旁骛,然后再继续坚持,以确保不会出任何差错,顺利考上;如果说你的成绩连考普通高中都有点荆棘,那你就不能妄想考重点高中!你更不能懈怠,而要更加发奋,以图在九年级能取得一点成绩,即使考不上,但至少心灵上也得到一丝安慰,至少努力了!或者你也可以选择放弃,将游戏人生的态度一直贯彻下去,做一个真正堕落的人,也应了那做不了最好便做最差。但希望你能认真思考,是进?是退?!

  每个人看待着九年级都有所不同,同一静物,览物之情,得无异乎。看待九年级,我还是那句:调整好心态,轻松迎接最终的挑战。!

读我优秀作文4

  最近几天,我仔细读完了最喜爱的作家之一——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感受颇丰,特写此文来表达我内心中的感受。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女,刚过十一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学校到家的路程里,有四个小杂货摊,三个小吃店,一个美发厅,一家修自行车摊,一家新开张的礼品店。因为金铃对陌生人都能够“自来熟”。所以这十家摊点店铺里的老板和伙计,全是她的忘年交。金铃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换句话说,都是中不溜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金铃从在六年级毕业班时励志要做一个好孩子,到“老老师”帮她补习数学再到六年级下学期班主任生病了,最后到升学考试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喜、怒、哀、乐的事。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全书的第十九章《老师生病了》。这一章主要讲了金铃的语文老师刑老师为了教学生而累病了,得了“见字就晕”症。得这种症状的人不能见字,一见了字就觉得全身不舒服,头晕目眩,不能改作业。正好这天中午金铃来看望刑老师,还给老师送去了鲜花。于是邢老师与她来谈论班级里的事情,还让金铃担任了一回小老师,让她布置下午两节自习课的作文。第二天凌晨零时许,金铃才把所有诸如登分之类的工作全部完成。当天中午,她又详细地把同学的作文写得怎么样详细地讲给刑老师听,还把为什么评这个分数讲了出来,刑老师听后颇为欢喜,并表扬了她。

  这一章给了我无限的启示:我们在老师生病时要给予关怀与爱护,不要像当初金铃的朋友杨小丽一样去探望刑老师都要纠结半天,怕这怕那,到头来还是不去。而且要善于在别人的言行,谈写中找出自己之短,取长补短,并思考为什么会比别人短之类的道理。

  关上书本,蓦然回首,想起主人公的方方面面,故事中的棱棱角角,与生活中的我一对比,就发现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回味,去深思。

读我优秀作文5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在能与他相见。这是朱自清(背影)中的最后一段。

  当我读完《我哭了,今年我21岁》,不由被文章中的“残忍”的温情所感染。故事发生在一个家庭的痛苦中,病入膏肓的父亲,由一个温文尔雅,体贴细致的人,变成不近人情,暴躁无常的“怪物”。父亲的粗暴彻底结束了我对他的喜爱尊敬。知道父亲去世后,“我”读了父亲写的一篇关于回忆“我”爷爷的一篇文章,才使我懂得父亲那临终前那反常的举动包含着良苦用心。他怕他的爱,成了“我”和“母亲”继续生活的绊脚石,怕“我们”,溺在美好的回忆中反而加深了今后生活的痛苦,所以用残忍的手段打断了“我”和“母亲”对他的爱。身患重病的父亲为了我们有个美好的生活,才不得不扮演起暴君的角色,让亲人没有爱的留恋中去开始一个新的未来。这是一个父亲的“阴谋”,这是保护“我们”的一种“残酷”的爱.不同寻常的举止表现了父亲对“我们”那深沉的爱。

  记得曾看过关于动物的故事:从冬眠中苏醒的母熊带着俩只孩子去觅食 。母熊灵敏的鼻子还是从春风中捕捉到猎狗的气息,猎狗也闻到的气味儿。然而两只小熊却被嫩芽而吸引。母熊突然在小熊的耳朵上狠狠的咬了一口,并把它们扇出一丈多远。小熊耷拉着鲜血淋漓的耳朵,呻吟着往林子里逃去。猎狗很快追了上来,把尚从未冬眠中恢复体力的`母熊撕碎,这只母熊用了“残酷”的温柔拯救了它的孩子。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人呢?俗话说的好“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可是我呢却从未尊重过父母,了解父母。总是惹事生非让父母为我担心每分每秒的牵挂我。记得当我每次与父母吵架后,总是生气的离开家,到了很晚才回来,结果父母却在满世界的找我,而我却置之不理。读完这位篇文章后,我不仅对我愚蠢的行为感到惭愧羞耻。

  无论爱的方式多么特别或者多么反常,但本质上的无私真爱可以汇成幸福的泉流,滋润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田。

  父爱不像母爱那样柔和,但是却包含着自己的良苦用心。不求让人了解,只求自己的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这就是对孩子真诚且无私的爱。

读我优秀作文6

  我要用我笨拙的手,在纸上画下自由流动的眼。

  ····· ——顾城

  我没有顾城的勇气,敢于用黑夜赋予的眼睛,在黑暗中寻找光明;也没有他的不羁,能将自由流动的眼寄于画纸。我只要他这句触动人心的话,为我这平淡的文字增添一些精彩,因为我要用最朴素的文字来读——我的母亲。

  母亲是火做的女人。

  我是个贪玩的孩子。儿时,曾为玩捉迷藏误了上学的时间,索性就痛痛快快地玩一场。过了幼儿园放学的时间,我才“风尘仆仆”的回家。在母亲的盘问之下,我将事情全盘托出。母亲用刀在我手背狠狠划过。时至今日,母亲给我的特殊印记还清晰如初,以至于在以后的日子里,它都时刻惊醒我,促使我时常警觉——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

  母亲是水做的女人。

  长大后,便独自一人在异地求学,母亲帮我收拾行李,我和父亲谈笑风生。扭头,看见母亲将长袖放入包中。我感到诧惊,七月,太阳正烈。父亲看出我的疑虑,宽容的笑笑,说:“让她做吧,她总是不放心这,不放心那。”

  有一次,高烧几天不退,想起她,便挂了个电话回家,听着她欣喜的.声音,不觉落泪。良久,才用疲惫不堪的声音叫了声“妈”。不多久,父亲便来了,埋怨地说:“你母亲,心疼你却不敢来看你,一个人在家独自落泪。”此后,我再也不敢将不如意告诉她,只因为她是水做的女人。

  母亲是铁做的女人。

  我想用“铁”来形容她是再恰当不过了。那次,家境陷入困局,生活变得异常拮据。父亲丧失了崛起的自信,我和弟弟也萎靡不振。唯有母亲,这个铁做的女人,将背挺得笔直。危机过去了,她也是第一个将头抬得老高老高。漫长的人生路上,我时刻铭记她在困难面前的不服输,和成功之后的欣喜,时刻铭记她告诉我们的话:“只有拨云才能见日!”

  母亲,这个影响我一生的女人,是我永远读不完的书。我总爱阅读她,而且不知疲倦。就算我忘了哪年哪月哪天,哪方地,哪面墙,也会记住她的故事如今日般鲜活。只因为她是我心中永远的感动,不朽的传奇!

读我优秀作文7

  “时光荏苒,岁月蹉跎”,这是我听外公外婆在翻阅旧照片、回忆往事的时候说得最多的一句话。看着他们两鬓慢慢爬上的白霜、额头逐渐增多的皱纹还有那手臂上若隐若现的老年斑,我渐渐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伴随着这个过程,我也慢慢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

  最早出现在我记忆里的阅读童年应该是在两岁多的时候,记得那个时候由于我还不大会走路,我每天的`活动范围就被限制在一个被软绵绵的棉被包裹起来的长方形的独立小床里。爸爸妈妈拿了一本展示汽车图片的画报给我读,我现在依稀记得上面有各种品牌的汽车图片,不乏劳斯莱斯、布加迪、保时捷这样的豪车。他们不断地给我重复着车的发音,反复地指着车标给我辨认。看着他们的嘴唇一张一合,我也努力地去模仿这个声音,我的脑海里辨析着每个车标的不同,很快地我就记住了这些车。记得上学以后路过地下车库,我还能清楚地识别这些汽车品牌。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应该就是我的启蒙阅读!

  我记忆深处的存着另一个绘本,叫做《蚯蚓日记》。这本书是我的奶奶陪我一起阅读的。依稀记得奶奶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给我讲述这个绘本里的故事,奶奶耐心地讲,我静静地听。奶奶一边讲,一边还用手指给我描述场景里的东西,我觉得听着好惬意,不断地要求奶奶给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个阅读过程至今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随着我年龄的慢慢增长,我开始建立起了我自己的阅读爱好和兴趣。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外公给我买的《植物大战僵尸系列故事》,里面是各种各样形象生动的漫画。植物和僵尸们用幽默风趣的语言表达了一个个让我忍俊不禁的笑话和谜语。记得在某次上语文课的时候,一个活灵活现的故事不知不觉地跃入我的脑海,思绪就带着我飘出了课堂,飘出了学校,飘向了一个虚拟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植物和僵尸们正在进行一场对话……。忽然,朱老师严厉的目光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我发现我已经错过了朱老师讲解的很多东西,甚至连作业都没有抄下来!

  有个名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在成长过程中通过阅读从书籍中获得了各种各样的知识,也丰富和充实了我自己。阅读的过程伴随着我的喜怒哀乐,也见证了我的成长,我很享受我所经历的阅读童年。

读我优秀作文8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书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书是一叶轻舟,带着我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位朋友,是一位你随时可以向他请教的良师。书似乎有一种魔力,让我深深爱上它,并且欲罢不能。两年前我的那次“窃读”经历,令我至今难忘。

  夜幕降临,已经接近夜晚十点了,可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集,舍不得睡觉。“小宇,十一点了,快上床睡觉吧,不然明天又起不来了。”哎,这是今晚妈妈第三次催我睡觉了,可我还没看够呢!“真是个催命鬼,我去睡觉总行了吧!”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回了一句,然后依依不舍地合上书,上了床。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头脑里浮想联翩,对故事中的人物牵肠挂肚, 凶手究竟是谁呢?聪明的福尔摩斯会怎么破案呢……于是我忍不住蹑手蹑脚地爬下床,轻轻拉开抽屉,从抽屉里悄悄摸出一把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借着手电筒的.光偷偷地看书。四周一片漆黑,安静极了,唯有手电筒穿来的光线,照应着书中精彩的情节。我心里慌慌的,却又有些激动,生怕被妈妈发现,又觉得书中故事写得太精彩了。

  突然隐隐约约地听到门外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以为是妈妈来了,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藏到屁股下,关掉手电筒,然后闭上眼睛装睡。紧接着,只听“哗”的一声,吓了我一跳,原来是爸爸冲马桶的声音啊,真是虚惊一场。我爬起来继续看书,故事中的人物、情节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看入迷了,不知不觉中我感到疲惫了,便趴着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于是妈妈看到我那奇怪的姿势——屁股翘得高高的,脸趴在书上留着口水,手电筒却早已没电了。第二天一早我就无精打采,在父母亲的再三催促下,我不情愿地起了床,顶着一对熊猫眼,迷迷糊糊地赶到学校, 不一会儿竟然在课堂上打起了呼噜,遭到了语数英三科老师的“口水轰炸”。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夜的“窃读”经历虽然离我渐行渐远,但是我至今想来,却又一幕幕都能清晰地在脑海浮现,那种紧张而又刺激的心情我也深深地记得。我爱阅读, 没有任何理由能够阻挡我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让我们一起享受读书的快乐吧。

读我优秀作文9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是一位名人曾说过的话。

  我从小就爱看书,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会忘了一切,仿佛已经到了书中的世界。但是,一但遇到我不喜欢的书,我就看也不看。 这个学期一开学,我们学的就是关于书的文章。第一课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爱书如命的女孩;

  第二课中季老师提出了三个贯通,我也知道了闲书不闲,要想写好作文就要多读课外书;第三课中作者想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你独自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

  遇到这个问题,许多同学可能犹豫不决,不知该选哪一样,而作者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书,在这一课中我学到了读书的方法,也被她那种爱书的精神感动了;第四课中我学到了作文怎样才能写的更好的两点。 我得到了很多启示,我不会再因为我不喜欢就不看那些书了。 我有一次,看到了陈毅爷爷小时候,因沉迷于书把墨当成芝麻酱蘸着饼吃。开始我觉得他很傻,后来仔细一想,他会这样,不就因为书吗,不就因为他爱书吗。

  我有一套《百年典故》,里面的内容很丰富,有《阅微草堂笔记》、《幼学;琼林》、《徐霞客游记》、《皇帝内经》等等,它里面记载了从古到今发生的大事,它为我学古文打下了基础。 我还有一本《爱的教育》,它是以日记的形式来写的,有时写的是他与他一个朋友发生的争吵;有时写的是他去孤儿院;这本书很好,给了我许多启示。 我看书常常都看到半夜三更才睡,我阅读的`速度更是惊人,一天差不多读一本。那些古今中外的名人都爱阅读,并善于从书中 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道。

  “书籍是人类进行的阶梯”,书籍是帮你铸造灵魂的工程师,是医治狂大、骄傲的良药。文学的魅力无穷,书中的世界最大。

  书籍不仅能使你快乐,还能给你安慰;不仅能使你深思,还能给你启示,冰心说:“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从现在开始,热爱阅读吧!

读我优秀作文10

  《夏洛的网》是我最近读的一本书,作者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随笔作家”——E·B·怀特,他还为孩子们写了《精灵鼠小弟》和《吹小号的天鹅》。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是写给孩子的,也写给大人的。

  《夏洛的网》主要写了弗恩把落脚小猪威尔伯买到了主客曼先生的谷仓里,因此,威尔伯认识了蜘蛛夏洛,并和夏洛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 威尔伯的`命运却是被做成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 ,夏洛却挺身而出,在蜘蛛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字样。终于,威尔伯活了下来,并在集市上获得了特别奖。可是,夏洛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她让威尔伯把自己的卵袋带走,而自己却永远地悬挂在了集市的门槛上。到了来年春天,卵袋里的五百十四只小生命全活了,他们都是飞天蜘蛛,在天空中飞来飞去。最后,有三只小蜘蛛在威尔伯头顶上的门梁上安了家,她们分别是快乐、阿拉妮、内莉。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救了威尔伯,更激起了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想想在我们生活中,有些人已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感情已经变得有些迟钝、麻木。他们已习惯在社会上争权夺利,习惯了过着“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自私生活,他们认为人与人之间除了金钱,有没有感情已无所谓了。这让我想起一句话“患难见真情”。记得小时候,我学过一篇文章:有一对朋友,他们在森林里游玩,一不小心遇到了一只大熊。有一个人,立即抛开朋友,爬上了树;而另一个人,他不会爬树,眼见要被灰熊吃掉,但他机智地倒下地装死,因为熊是从来不吃死人的。事后,这两人又碰到了一起,那个装死的人说,在关键时候,你只顾着自己,却忘记了我,我不能和你做朋友。最终,他们两人绝交了。因此,像《夏洛的网》能让我们感动一生的故事,像“夏洛与威尔伯”式的真挚友谊,已经不多见。想到这些,我心潮起伏。

  夏洛,一只平平常常的蜘蛛,但为了朋友,为了友谊,她另可舍去生命,舍去一切。夏洛,你乐于助人,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敬佩,我要向你学习。

读我优秀作文11

  书,是我们最亲密的伙伴,我对它爱不释手。但窃读的滋味可真是让我既快乐又胆战!

  我课外书的喜爱,简直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暑假里,我迷上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作者把书中的每个人物描写得活灵活现,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使我如痴如醉。我沉浸在《西游记》的这段时间里,实际上为了阅读它我居然也像唐僧他们一样,历经艰难险阻。“好睡觉了,时间不早了!”正当我趴在沙发上看得陶醉之时,妈妈便下了“圣旨”。而我呢,必然不敢违抗妈妈的命令,有气无力地答道:“哦!”但我一心牵挂着唐僧,于是急中生智,抱起一个靠垫,将书夹在了“我俩”之间,小心翼翼地走进房间。正当我得意洋洋之时,其中玄机被老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只见她大步流星,瞬间来到我眼前说道:“太迟了,再看眼睛受不了。”说完便把《西游记》带回了它的`家——书架。

  这下我虽然关灯“睡觉”了,但心里还是有千万个不甘心。“砰!”正当我沮丧之时,关门声给予了我一丝希望,因为——妈妈回房睡觉了!我霎时斗志复燃,开了灯,踮起脚尖,悄悄地打开房门,拿回了书。当然,由于妈妈已酣然入梦,我畅通无阻地找到目标。回到房间,我又沉浸于书香之中,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书中人物的艰难历程。但是,好景不长,正当我大饱眼福之时,只听见“咔嚓!”一声,妈妈已将头探进了我的房间,而我的天机也泄露了。妈妈二话不说,一把将我的爱书——《西游记》给夺走了。顿时,我变得心灰意冷,只好善罢甘休了。而此时躺在床上的我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唉!真是白忙活了一场,到头来,还是没看成书呀!”

  哈哈,这就是我的窃读记。我是多么愿意沉浸在书香中细细品味,因为其乐无穷呀。我愿意走近故事,享受别样的快乐!

读我优秀作文12

  俗话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是有思想的芦苇,既渺小又特别。而“我”的特别伴随人生的始终,关乎人生的成败。“我”需要“读我”。

  何谓“读我”?“读我”即审视自我,反省自我。那么又该怎么做呢?

  读我,需勇气。自我否定是痛苦的,第一次的尝试是以勇气为前提。读我,就如同一位医者将自己的肌肤切开来,手持手术刀直面有病灶的器官,这无疑需要巨大的勇气。试问,这世上又有那一个医生患有晕血症?如果一个人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那他还谈何成功,谈何未来?想想《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在写作后期,他直面自己的缺陷,才有了这“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所以,不管前方是一条怎样的道路,我们要有勇气踏上道路,才有可能获得胜利的阳光,迈向成功。

  读我,需理性。人无完人,若一味地崇拜自我,丧失正确的判断,最终只会让我们刚愎自用,换来他人鄙夷的目光。反之,因一些小缺点而完全否定自我,穷尽一生也是碌碌无为,就如同自刎于乌江边的楚王项羽,他就是太过于苛求自己,要知道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读我,需要理性的头脑,它为我们分辨正误好坏,把握改进的力度。怎可因为一副有色眼镜就固执地认为世界是单色调的'呢?所以,拥抱理性,杜绝感性是读我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读我,需行动。俗话说,光说不练假把式。那么如何正确地付诸于行动也是一个问题。正确的行动不是以自己为中心而一意孤行。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要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用他人的长处来完善自己,用他人的短处来警示自己。此外,还要联系周围的实际环境调整行动方案。若现在还像过去一样恪守中国礼节,不知变通,不仅迎上他人诧异的目光,恐怕还会留下一个呆板可笑的印象。当然了,我们也不能太过于苛求自我了,行动要把握适度的原则。读我需要行动,但更需要正确的行动,否则将适得其反。

  读我,读我的种种,从而把握现在,预测未来;读我,读我的内在,从而改正过错,完善自我……

  有人说,自己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的确,真正的自我总是难以捕捉的。但我们相信只要拥有勇气,保持理性,付诸行动,便能真正地读懂自己,从而创造成功。

读我优秀作文13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快速阅读,虽然能将一本书的情节大概记在脑子里,然后跑到外面去炫耀说:“我读了一百本书了,只用了一个星期!”。但这样就象一个压缩饼干,能给你真饱肚子,却不能给你额外的营养。这是这么觉得的:这只是一种娱乐方式。

  记得有一次在学校,我碰巧发现我们班王一丁跟我一样喜欢读科幻小说。于是借给他一套刘慈欣的小说集,一共五本。因为我急于和他讨论一下,就先把我最喜欢的一本借给了他。我以为他大概要看一个星期或几天,没想到我早上借给他,中午放学他就还给我说他已经看完了。

  “全看完了?”我问。

  “嗯哼。”他答。

  于是我相信了,跟他说了起来,他先是有些茫然,又是一声音“哦……”,显得是我在给他讲故事。由此可见,快速阅读并不能读到全面。

  对我来说,读书,我最有经验的`就是读《哈利波特》和《猫头鹰王国》,这两套书在我上一年级刚开始买回来时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读的,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读了五、六遍了,每读一遍都有新的感悟,读书对我来说真的像旅行或玩游戏。

  我也看过《哈利波特》的电影,我觉得不如书。就拿《哈利波特与密室》来说,电影就是那样,书在看的时候也没什么,但读了多遍之后,当那些描写都刻在你心里的时候,你会觉得:我经历过这件事!是的,当你再去想象书中场景,你会发现这个场景清晰得像亲身经历。你可能会想:这个地方是哪里呢?自己再去想,会惊奇地发现这是你生活的某个地方。当我读到那个关三头狗的四楼走廊时,闭上眼,我会莫名奇妙地想到学校四楼的电脑室……

  接下来你可能还会问,像《猫头鹰王国》这样的动物故事要怎么想象呢?实际上,你只要把自己想象成一位跟随角色的摄影师,是你见证了书中内容的发生,这就说得通了。

  总的来说,读书不在多,而在于要读成自己的故事,读成亲身经历,读成一位见证奇迹发生的第四者。

读我优秀作文14

  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本书,而我们一生的事业,就是读懂书,读懂自己。

  总是抱怨生不逢时,批评社会,却不知,即使是污泥也照样有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纵然是乱世,仍有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读懂自己,一切外在因素已不再重要。读我,是人生之必修课。

  失意徘徊时,读我,给犹豫沮丧的心以温暖与坚定。篮球后起之秀林书豪,一球成名,打了十几场好球,在nba的赛场上打出了自己的风采。可是,风光之前,他总处在这样的环境中:天赋平平,长期被忽略,几乎没有任何机会。但是,失意时他始终没有放弃梦想,他读懂自己,他明白自己的梦想与追求。他告诉自己:“不管我喜欢什么,都要努力去做,我要追逐梦想,不要别人告诉你能或者不能。”于是,他成功了,他成功上演了一出完美的励志故事。他的成功,恰恰显示了读懂自己坚持梦想的.重要性。

  春风得意时,读我,给得意忘形的心以镇定与坚持。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得意过头,得意过头,必定会失意。大发明家爱迪生到了晚年,便无惊动世人的发明,因为他满足于先年的成就。于是乎,再无钻研的精神,定然也就再无作品。文学大家余秋雨,早年的著作《文化苦旅》无需置疑是一本巨制,而现在,过多参与商业活动的他,再无令人惊叹的作品。种种原因,归结起来就是他们忽视了读我,被外在名利浮华所吸引,无法静心读我,自然,也再无成就。

  社会物质横流,读我,让内心的善良与友爱萌芽。爱心在人性中有宝贵的胚芽,但你若不读懂自己,总是随波逐流,定不会让善的芽长成大树。不读我,也许你会成为18个漠视小悦悦的冷漠路人之一;不读我,也许你会是看见老人摔倒不伸手一扶的盲目的路人甲乙丙之一;不读我,也许你也会成为牟取暴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自私商人之一。而这一切,都可因你读我而改变,读我,释放内心的善与关爱,给这个冰冷的世界一丝温暖,给这个黑暗的世界一丝光明。

  读我,是灵魂的思考;读我,是心灵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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