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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团规章制度(通用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歌舞团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歌舞团规章制度 1
一、团内规章:
1、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艺术团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无故缺席或经常迟到者,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严重者将解除其团内职务。如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请假并获得上级批准。
2、艺术团所有成员,不得参加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安排相抵触的活动,更不允许私自以艺术团名义参加校内和校外的各项活动。
3、艺术团所有成员必须爱护艺术团的各种服装、道具和器材等,演出活动结束要及时归还。不得将艺术团内公共物品私自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坏,应要照价赔偿。
4、艺术团所有成员都应该严格自律,规范遵守校纪校规等各项制度。
5、艺术团内所有成员都应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代、安排的各项事务。
6、艺术团成员不得在排练或者开会时吸烟等,应保持排练厅和会议室内的干净整洁。
7、艺术团各个成员之间应积极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8、如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退出艺术团,需提前申请,并办理相关合理手续。
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旨在督促艺术团所有成员养成良好的集体观念,培养其纪律性和责任心。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团员将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的轻重给与一定得处罚,最严重者将解除团内一切职务。
二、会议制度:
1.艺术团将于每两周开一次会议,分配一周之内的工作及核查前一周任务完成情况。
2.开会需签到,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3.艺术团组织开展的.会议,必须准时,不能无故缺席迟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需晚到者,必须事先向团长或其他负责人请假。
5.无故缺席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违反则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开除团内职务。无故缺席达到3次以上者(包括3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6.会议须准时到场,凡是无故迟到者在台前罚站(时间为迟到时间的2倍)。
7.多次无故迟到者,给与警告。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惩罚。8会议进行时,不能在会场内吸烟和喧哗吵闹。
9.会议进行时,手机必须调成为震动状态,不能在会场内接电话。
10.会议中途不能无故离开会议场地,也不能无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告知。
三、排练制度:
1、排练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2、如有事不能到场或晚到,必须向节目负责人事先请假。
3、排练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视为退出艺术团。
4、排练不得无故早退,有特殊情况可向节目负责人说明。
5、排练过程中须听从节目负责人安排,不得扰乱排练场秩序。
6、排练过程中不得懒散,抽烟等不良行为。
7、各队建立考勤表,严格把关,认真记录好每次排练、演出等活动的考勤情况。考勤表学期期末汇总至团长。
8、各类彩排、演出等重大活动一般不允许请假。
彩排由队内主要负责人与团负责人共同评审通过,以保证节目质量与现场效果。
四、演出制度:
1演出过程包括:演出彩排,演出前的准备,节目候场,正式表演等。
2在演出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演出现场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3演出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团长以及负责人安排。
4演出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如无特别严重的状况不得迟到或缺席。
5对于演出中各成员所分配到的任务,须严格做到做好。如有任何突发状况必须及时向负责人通报。
6在演出过程中,对于因为个人因素导致的失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罚。
校内演出:公演前一周内进行全场彩排,灯光、音响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安排与设计;演出时,必须安排责任到人;每个节目的演出人员应在前一个节目前做好各项准备;每次演出要做好人员安排的工作,并对演出效果、演员表现进行记录,以吸取经验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根据。
其它演出:对于演出中表现突出的节目,艺术团将对其进行保留并推荐给其它演出团体或晚会。
五、奖惩制度:
有以下突出表现的队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估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②对艺术团提出了相关可行性批评与建议;
③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④后勤工作尽职尽责;
⑤代表艺术团参加其它演出,表现优秀;
⑥对宣传艺术团或原色剧场有突出贡献等;
以上情况均由队长进行文本记录,并在年终予以通报表扬。优秀节目与优秀个人,先进团员与团干,我队根据平时成绩具体奖励,先由队员提出书面申请,经队长证明后交团内相关负责老师评定。
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演出中借用的服装道具等财物如有损坏按情节轻重照价赔偿。
六、其他:
1.艺术团团员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辞退,因私人原因可申请辞退(以书面形式),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因毕业离队者,经团委审批后,方可退队。
3、艺术团各成员之间应当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严禁个人或者以小团体形式对其他成员进行诋毁,排挤。
4、对于艺术团日常工作,分配到任务的成员须按时认真完成。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5、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艺术团。
6、本章程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歌舞团规章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
歌舞团规章制度 3
第一条认真宣传贯彻社区的文化艺术和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政策。挖掘整理、吸收传承、创新发展、弘扬民族文化艺术,用艺术促进建设和谐文明健康科学的社区文化而努力。
第二条艺术团以演出民族秧歌、民族腰鼓、民族乐器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多种形式,促进社区团结和谐,积极参与社区各类文化艺术竞赛活动和社区演出活动。
第三条推行爱好民族文化艺术人员自我投入,自我扶持,自觉受约,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制度管理。
第四条努力发现和引导爱好民间艺术的人员,参与民间艺术的表演和创作。逐步壮大和发展艺术团的成员,向高水准、精演艺的专业化方向奋斗。创建民众喜爱的民间团队。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自备演出乐器和服装。
歌舞团规章制度 4
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标准请假条格式)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奖惩制度
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
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歌舞团规章制度 5
为把信工系艺术团搞得有声有色,硕果累累,在文艺、才艺等多种艺术在学院有一席之地,必须要有严格的纪律,钢铁般的坚强集体,烈火般的热情成员。要力争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决心,方能使艺术团做到越练越升华、越长越铿锵有力。为此,特颁布此次规章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1、艺术团成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对维护艺术团团结和荣誉的事要积极热情。
2、成员的`日常思想行为以及关键时刻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等表现要与艺术团宗旨保持一致。
3、专业学习要有目的性、针对性。通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
4、对专业学习要有钻研精神,热爱艺术、互相协助,认真投入,虚心求教。
5、期间要求队员注重仪表,举止文明大方。把握机会,文明展现自我。
6、艺术团成员要遵守排练纪律,听从指导教师、学生负责人、领队的指挥,主动配合老师、负责人、领队等开展活动,执行任务。
7、在排练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如因故不能参加训练者,应事先向负责人请假,不允许临时让人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8、无故迟到三次,旷课两次者则视为自动退团。在参加演出活动过程中,必须准时到场,不能擅自离队。
歌舞团规章制度 6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自身的修养,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天津理工大学大学生艺术团。为加强对艺术团的管理,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艺术团的组成
1、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导并负责管理。
2、学生艺术团下设管乐团、民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星光剧社、演出中心。
3、艺术团的管理机构:艺术团艺术总监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定专门教师担任;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各分团团长一名;
二、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1、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2、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的唯一团体,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参加省市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3、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种联欢会、舞会等活动。
三、日常管理
1、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团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2、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和排练制度:
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各分团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两次以上。
艺术团干部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3、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因违反制度造成影响极坏的将立即予以除名。
4、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艺术团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校内其他单位部门需用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请假。
5、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
四、成员的录用和退出
1、凡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能力,具有一定演出经验和技巧、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具体办法参见《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2、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2-3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负责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
2、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艺术团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分团制定本团的管理办法。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艺术教育中心。
歌舞团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一)组织名称
全称:经济管理学院舞蹈团
简称:经管舞蹈团
(二)宗旨
来自同学,服务同学。给热爱舞蹈的同学们提供一个挥洒热情的平台,给经管学院增添一丝活力。
(三)性质
为了给热爱舞蹈的同学们提供一个挥洒热情的平台,给学院的元旦晚会增加靓丽的节目表演,为了给学院的文艺发展注入新活力,向广大师生展示我院的才艺文化,同时也为其他活动提供表演,特设立经管舞蹈团,隶属于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文艺部。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各种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第一条单周召开一次例会,请提前5分钟到场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第二条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带请,若因事缺席会议,团长应做好考勤记录。
第三条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认真听要求,必要时积极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条召开舞蹈团例会时,至少一位团长在场,文艺部部长需在场。 第五条例会期间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得有玩手机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组织机构人员的产生及罢免
第一条舞蹈团下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舞蹈团成员视纳新情况而定。团长全面主持经管舞蹈团各项工作,其余副团长协助团长展开各项工作。团长与副团长受指导老师、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及舞蹈团成员监督,若有重大工作失误,可在任期内撤换。
第二条上述各职位的需要、职能分别为:
(1)舞蹈团团长需由本科二年级学生担任;舞蹈团团长必须对所有舞蹈团成员负责,一视同仁;积极组织舞蹈团日常训练以及比赛、演出的相关排练。
(2)舞蹈团成员需由本科一年级学生组成,必须遵从舞蹈团团长的安排,积极参与舞蹈团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团长的换届及成员的纳新:
(1)每年换届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期初(随学生会换届时间而定),推选出舞蹈团团长、舞蹈团副团长。
(2)换届时必须考虑舞蹈团成员意向以及舞蹈团日常考核情况。
(3)舞蹈团成员由纳新工作的展开,以填交报名表、舞蹈技能面试等程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新一届纳新。
(4)舞蹈团需要配合文艺部参与一切纳新工作,如走班,筛选报名表、面试等。
(5)面试结果由舞蹈团团长、副团长、主席团、文艺部部长、导员根据面试者具体情况商量确定,并由经管学生会颁发聘书。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所有舞蹈团成员必须尊重舞蹈团、尊重团长、尊重同伴。 第二条舞蹈团成员之间均是平等,遇事需进行交流,不可独断专行;舞蹈团任何成员均有权力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自己见解,任何人不得压制;任何人不得随意推卸责任,须事事认真;舞蹈团成员均享有平等权利,对于舞蹈团内事务享有知情权,对各项事务有建议和监督的权利,有申请退出舞蹈团的权利。
第三条舞蹈团成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必须积极执行本团体的'决议,认真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在工作中服从上级安排,遵规守纪。
第四条舞蹈团团长通知具体的训练时间和地点,舞蹈团成员应该按时参加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向团长请假;积极配合舞蹈团工作,行动统一,文明礼貌。
第五条在舞蹈团日常训练和排练中认真、刻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队员之间应团结一心,互助互勉,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舞蹈团规章制度
不计较得失,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第六条如对舞蹈团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团长或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如实反映。
第七条舞蹈团内任何成员不得私自以经管舞蹈团的名义在外活动;也不可以舞蹈团排练或比赛为由不经过向班级负责人或导员请假随意旷课与旷早晚自习。
第八条经管舞蹈团积极主动承担经管学院学生会所办活动的任何舞蹈工作,学生会也应该主动提供任何有助于宣传舞蹈团给予舞蹈团展示机会的舞台。
第九条舞蹈团固定职责外的活动或比赛,应同舞蹈团集体成员协商征求个人意愿之后再做决定。
第十条学生会应协助舞蹈团工作,借音响,请假等有关排练演出各项事宜。
第十一条舞蹈团与学生会应加强沟通,及时传递信息。如有表演,为保证排练质量,尽量第一时间通知舞蹈团。
第五章日常训练及内部审核条例
第一条每周日晚八点前所有成员到文综A大厅集合,进行日常舞蹈训练。除每周日外,视情况而定增加训练次数(具体 时间待定)。
第二条各位成员应严格遵守训练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三条请假制度
(1)若需请假必须与团长和副团长沟通。
(2)一学期若以不能克服的障碍为由(例如因美甲烫发等)迟到五次或缺席三次者或无故缺席排练或例会一次者,经由舞蹈团负责人与学生会成员商议决定罢免。
(3)一学期内若无缺席迟到现象将由舞蹈团负责人与学生会成员商议奖励该成员。
第六章制度的修改
第一条制度的修改应由文艺部部长与舞蹈团团长、副团长商量并达成一致后,制定和修改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制度修改后经分团委学生会审核通过后交由主管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该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歌舞团规章制度
一、 舞蹈团是由音乐舞蹈学院舞蹈教研室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团员要热爱舞蹈,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思想积极向上,有很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团员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舞蹈团的宗旨是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
三、 舞蹈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舞蹈团训练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团员因事无法按时参加训练,必须亲自向团内干部请假,并递交书面假条。请团员代假者视为缺席,且代假者视为迟到
四、 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五 、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六 、团员因个人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退出本团,必须提前2个星期亲自向舞蹈教研室递交辞退信。经舞蹈教研室和舞蹈团团委商议同意以后,方可退出本团。否则,视为无故离团,将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团委未商量意见之前,该团员仍需要按时参加团内的训练。
七、团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尤其是排练和演出时,要掌握动作要领,不得擅自做一些不符合规范的﹑有危险性的动作。不准许嬉戏和打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八 、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彩排和演出时,演员须将演出服装妥善保管,不得弄脏或损坏。演出结束后统一交给负责人。若演出服出现问题,由该演员承担相关赔偿费用。
九、团员不许以排练或演出为借口旷课,违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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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规章制度02-22
消毒规章制度04-10
班级的规章制度04-05
营销规章制度04-04
装饰规章制度04-02
it公司规章制度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