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卫生部门规章制度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2 08:30:5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部门规章制度(精选12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1

  1、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维养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管理和经营任务;

  3、完成各项上级临时安排的'任务;

  4、完成其他部门的各项协作配合工作;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及维修;

  7、负责本部门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

  8、负责本部门对外包项目的招标、现场监督及接管验收;

  9、各项紧急情况的妥善应急处理。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2

  一、职责:

  (1)切实落实每周一次的院卫生检查工作,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并且勇于指出宿舍卫生存在的不足,建议改正。

  (2)每周进行不定时不定宿舍的抽查工作,避免为应付周四例检而打扫卫生的现象发生,使保持宿舍干净整洁的概念深入人心。

  (3)积极配合学校卫生检查,学习成绩优异的学院的管理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及时改正。

  (4)每周末晚七点之前将成绩公布于众,保证成绩的公正性、准确性,如存在问题立即查找改正,使老师同学们全面地了解我院卫生情况。

  (5)积极配合其他各部搞好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规定:

  (1)学院卫生检查员

  1、检查卫生必须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卫生成绩的真实性,为以后的'卫生工作整改提供依据。

  2、每周四下午13:30查卫生时(特殊情况除外,如放假),必须准时到达,无特殊原因卫生检查员不得随意缺勤。若无故缺勤,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3、开卫生检查员例会时,卫生检查员不得无故缺勤。若无故缺勤,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4、相应干事给卫生检查员下通知时,卫生检查员收到后必须按时回复。若不进行回复,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5、卫生检查员检查完卫生后,须及时将卫生检查表格上交给负责干事。若未及时上交表格,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直接开除,并扣除全部德育分。

  6、以上四项,累计到达相应次数者,按照相应次数处罚。

  7、周四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查卫生的,须向负责干事请假,并请人代替,若未请假或未请人代替,视为缺勤,按相应规定处罚。

  8、每学期给予每个卫生检查员加2分德育分作为基本分。

  9、每学年年终,授予表现突出的卫生检查员“优秀卫生检查员”称号,同时进行德育分和物质奖励。

  (2)部内成员

  1、每周例会,无故不得缺席。违者,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

  2、副部、干事要按照安排进行卫生抽查,不能无故缺勤,违者,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若未能按时到勤,须提前向部长请假。

  3、副部、干事应该及时将相关通知下发给卫生检查员或卫生委员,若未及时下发通知,第一次对其进行提醒,第二次扣除1分德育分,第三次予以开除。

  4、以上三项累计到达相应次数者,按照相应次数处罚。

  5、副部、干事须对学校、学院卫生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制表,并在周日晚七点前张贴公示,无特殊原因不得延迟公示。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相关处罚。

  6、副部每学期加3.5分德育分,干事加3分德育分。

  7、每学年末,学生会将对表现突出的副部或干事进行相应奖励。

  (3)卫生委员

  1、卫生委员要认真负责,收到干事通知及时回复,未及时回复者,经干事确认无特殊情况的,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会议上批评;若屡次再犯,扣除一定德育分作为处罚。

  2、开卫生委员例会时,卫生委员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及时开会的,必须提前向负责干事请假,并找班委代替。若无故缺席,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向老师请求换员。

  3、卫生委员要及时向同班同学传达卫生部会议内容,及时完成卫生部安排的任务。未按照规定完成或故意拖延者,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会议上批评;第三次,扣德育分1分;若再犯,向老师请求换员。

  4、在学校及学院的卫生检查中,卫生委员所在班级出现重大问题(如违章电器、未叠被、为打扫等),第一次由负责干事提醒;第二次进行会议批评并限期整改;若卫生状况仍没得到改善,该班仍屡次出现重大问题者,扣除德育分作为处罚。

  (4)卫生检查

  1、在学校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状况优秀的,对舍员、舍长分别加0.8、1分德育分作为奖励;在学院的卫生检查中,宿舍卫生状况优秀的,对舍员、舍长各加0.5分德育分作为奖励。

  2、在学校及学院的卫生检查中,某宿舍出现重大问题,具体处罚到个人。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并在学院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该人员所在宿舍的“文明宿舍”评选资格;第三次,取消其他评优资格(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等)。并对舍员、舍长及卫生委员分别扣1、1.2、1.5的德育分作为惩罚。

  3、每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评定文明宿舍。被评上的宿舍,根据规定,对该舍员加

  2分德育分,并进行物质奖励。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卫生部设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国内卫生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根据需要可吸纳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其他领域的专家学者。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在研究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发展战略、确定疾病预防控制重点等工作中,发挥咨询作用,提高决策水平,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科学发展。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在决策咨询活动中应当遵守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六条 卫生部人事司负责对专家委员会的设立、变更、撤销等进行审核,酌情报部机构编制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并负责年度审查工作;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对专家委员会的设立、变更、撤销等提出初步意见,推荐负责人,对专家委员会业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配合人事司进行年度审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下设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艾滋病与性病防治、结核病麻风病防治、血吸虫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与伤害控制和传染病防治等9个专家分委会。分委会内可依情况设专业组。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卫生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战略、技术策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的咨询、论证;

  (三)参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等的实施与技术指导;

  (四)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6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原则上由各专家分委会成员中产生。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及各分委会分别设秘书2名,其中1名原则上从主任委员单位中产生。

  第三章 委员

  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院士年龄原则在70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卫生部及其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三)遵照有关规定,优先获取疾病预防控制相关资料;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积极发挥特长,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向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专业信息,提出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策略的建议;

  (四)除许可和接受委托工作以外,不得以卫生部专家的名义作个人宣传。

  第十四条 各专家分委会管理实行聘任制,专家聘任有效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十五条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委员会成员,予以除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

  (二)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或代表专家委员会组织任何活动;

  (三)无正当理由在1个聘任期内累计2次缺席专家委员会会议;

  (四)无正当理由,在聘任期内拒绝承担工作任务;

  (五)在以专家委员会成员名义参加的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受报酬或其他礼品。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专家分委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分委会活动规则,约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等。专家分委会活动规则应当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备案。

  第十七条 专家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审议各分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及有关重大问题,并将审议情况向卫生部报告。各分委会在每年年终需向专家委员会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经专家委员会和卫生部同意后即可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4

  一、工作时间更衣、换鞋,着装整洁。

  二、更衣室只限本科室人员使用,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三、浴室只限本科室人员使用,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四、休息室供员工休息和进餐,应随时保持室内整洁。

  五、会议室供工作人员交班、业务学习及召开科务会等,不得它用。

  六、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七、不得在更衣间内吸烟。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5

  1、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污染医疗器具的`集散处,在完成日常工作后,务必坚持室内消毒制度。

  2、根据各房间的工作性质与房间大小的不同特点,灵活选用消毒方法,确定消毒时间,同时要适时做消毒效果监测。

  3、无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规则,室内门窗及无菌物品存放架要洁净无尘,每天用500 mg/l含氯消毒液做工作台面消毒。要定期做空气培养,并保留化验单。

  4、去污区各洗涤池,工作完毕后将池内、外洗刷干净,清理滤水口杂物,用500 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池内。

  5、各房间每日清洁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6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三查四对。

  二、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定期讨论分析,内容包括差错发生的`时间、经过、责任者、发现者及造成后果、分析处理意见及防护措施。

  三、发生差错事故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妥善保管造成事故的器具,以备鉴定。

  四、发生差错事故后,要及时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吸取教训。订出杜绝措施方案,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护理部。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7

  一、科室设立管理小组,由护士长、质控员、各区作业组长及设备管理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管理小组会议,并有记录。

  二、各作业区及服务窗口应建立质量投诉登记本,详细记录投诉时间、投诉科室及人员姓名、投诉内容、科室处理措施、结果及签名。

  三、各作业区电话接听人员以及对外窗口人员应认真倾听投诉者的意见,耐心解释。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作业组长或护士长,及时予以处理回复。

  四、科室设专人每月向全院临床科室发放消毒供应中心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及向手术室发放手术器械服务质量调查表。对临床各科返回的意见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改进,以提高工作质量。

  五、质控员每月对各种途径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逐项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处理意见,并上报护士长。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8

  一、负责各种器械包及敷料包的准备和包装,负责各种器械检查、保养与维修。

  二、负责各科室预约的特殊灭菌包的准备与包装。

  三、检查物品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保证各类器材无锈斑、污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四、物品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流程,核对器械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五、各类待灭菌包标识清晰、明确,按要求注明待灭菌包的名称、包装者、灭菌时间、有效期及失效期,送灭菌区时间。

  六、检查包装区每日台面、地面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擦拭。

  七、做好交接班登记。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9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三查四对(三查:放时查、存时查、发时查;四对:对品名、对数量、对日期、对科室)。

  二、污染物品回收后,应清点检查其数量及性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使用科室联系。

  三、包装时,应认真检查物品清洁度、性能、数量、质量等。

  四、物品包装后,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检查者、灭菌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期等。

  五、发放无菌物品时,应查对科室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期及化学灭菌指示物变色情况。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10

  一、灭菌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专人负责环氧乙烷灭菌器的.操作、保养,定期检查各管道是否漏气。

  三、灭菌周期结束取物时应戴口罩、防护手套。

  四、打开环氧乙烷钢瓶阀门时应缓慢,钢瓶出口不可朝向面部;皮肤、黏膜、眼睛不慎溅上环氧乙烷时,应立即用水冲洗,防止灼伤。

  五、在使用及维修灭菌器过程中,应防止工作人员中毒,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现场,在通风良好处休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六、环氧乙烷灭菌器在解析过程中排出的环氧乙烷气体,应经专用排气管道系统排出,并按照有关部门对排放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环氧乙烷储气罐应存放在通风、防晒、温度≤40℃的环境内,但不能将其放在冰箱内。

  八、环氧乙烷储气钢瓶的瓶口必须旋紧,钢瓶禁止横放,搬运时轻拿轻放。

  九、灭菌室内严禁明火作业,并有通风设施和消防器材。

  十、低温灭菌室严禁非本工作人员进入。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11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分钟到岗,清点交接物品。

  三、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工作,整理好物品,遇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班,并与交班者共同处理好后方可离去。

  四、接班者如发现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询问。

  五、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

  六、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错误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12

  一、每年有针对性的组织安排科室人员参加医院及护理部举办的.全院性业务学习及各类护理学术活动。

  二、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每月安排两次业务学习。采用多媒体教学形式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现场评分和点评。业务学习内容为:专科新业务、新技术和发展动态;专科理论及操作技术;质控环节中的重点难点等。

  三、根据科室人员结构特点,每年初拟定各层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跟踪落实,根据培训内容定期进行相应考核。

  四、每年科室内择优推荐不同层次的员工参加专业培训学习。

  五、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学历学位学习),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六、各作业区应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每年初将培训计划交护士长处备案。由各区作业组长组织实施。

  七、妥善整理保管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资料。各种培训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聘用、晋升、薪酬、表彰等的依据。

【卫生部门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规章制度05-01

工作的规章制度08-13

宿舍规章制度09-30

纪律规章制度09-30

加工规章制度10-28

餐饮规章制度10-26

安保规章制度10-26

员工的规章制度10-23

前台的规章制度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