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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时间:2022-09-21 22:45:1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通用1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通用1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通用19篇)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2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3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珠、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参加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4

  为了了解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变化情况,科室规定如下:

  1.检验科全体员工每年例行一次健康查体,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检内容包括:体重、血压、胸透、B超和肝功能、肾功能、血液分析。

  2.对检验科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甲、丙肝炎抗体和乙肝两对半检测;

  3.对从事HIV筛查的工作人员增加HIV抗体检测;

  4.对意外事件被刺伤的员工要及时注射抗血清,并定期检测追踪,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5.对高危人员必要时予以预防接种。

  6.实验室工作人员一旦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时,要立即向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及时安排就诊和治疗;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要及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5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6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7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8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准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查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研究。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9

  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0

  为提高检验质量,规范检验新项目的建立与开展,保证新检验项目的准确度、精密度,方便临床医护部门和病人的使用,特制定该制度。

  一、职责要求:

  1、检验科组长负责新项目的资料收集,评估新项目开展的意义,包括本专业领域的.最新学术进展、其他医院开展的检验项目情况,医患的临床需求等。

  2、评估开展该检验项目所需人力、设备及空间资源。

  3、核定该项目开展所需仪器、试剂的三证是否齐全,核定该项目的收费情况或在卫生与物价行政部门备案情况。

  二、具体流程要求:

  1、拟定新开展的检验项目

  2、向临床介绍相应的临床意义

  3、征求相关临床医生的意见

  4、填报《检验科新项目开展申请表》,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小组委员会讨论

  5、管理小组将讨论核查通过的《检验科新项目开展申请表》经医务科、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

  6、检验科负责人跟进新项目的开展、临床使用、反馈,做好相应记录。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1

  1、凡急诊病人凭急诊章或急诊医师鉴字,进行急诊检验。

  2、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收到急诊检验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记录标本收取和结果报告的'时间,在2小时内发生检验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尽力缩短检测时间,尽早发出检验报告。

  3、由于仪器等原因,不能及时发出报告时,应立即与临床医师取得联系,并报告科主任,及时作出处理。同时做好文字记录。

  4、如有特殊病人要进行急诊范围以外的其它项目检查时,经临床医师与值班人员联系,可做特殊情况处理。

  5、做好急诊检验的各项文字记录。

  6、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7、工作需要时必需加班完成急诊检验任务。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2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学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报告。

  3、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科研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10、建立健全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其他方面的疑难问题,要落实医院逐级负责制,层层上报。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3

  临床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临床、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全科人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及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疗质量。

  六、负责全科综合临床开展医学研究。

  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医生护士准时到岗,上班前护士要整理好诊室,准备好各种上班所需用品。

  二、门诊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事离开必须跟同科室人员说明去向和说明返回时间。

  三、医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门诊,应预先通知分管负责人,以便派人代替。

  四、临床各科应按每月排在门诊上班的人员名单交分管负责人,以便查对。

  五、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检验、放射等各种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对高热重病员及持有优先看病“医疗卡”的.病员,护士应提前安排门诊。

  七、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实惠的治疗方法和必要的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对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门诊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关心体贴病人。

  九、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4

  为规范科室管理,督促科室人员学习,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体现奖惩分明原则,现将检验科奖惩制度通告如下:

  1、工作一年以上的大学本科生及中级以上人员1-2年至少完成论文一篇,其它人员3-4年至少完成论文一篇,未完成者扣800-1000元(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例外)。论文奖励办法:核心期刊1000元/篇,有中英文摘要论著800元/篇。

  2、科研课题按医院规定进行奖励外,科室将根据课题级别另给予绩效奖励(省级)10分、(市级)5分、(区级)3分/月,及时间上安排;申报高新技术及开展新技术应用,主要人员奖3分/项。

  3、指导大学本科实习生/规培生完成综述及毕业论文的老师,奖400元/次;承担科室业务学习讲课者奖励200元/次。

  4、由于工作突出得到医院通报表扬奖励2-3分/次;得到病人、临床书信表扬,奖励2分/次。

  5、参与医院或上级机构公共活动或比赛获得奖项者,按照相关级别给予奖励2-3分/次。

  6、各专业组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科室交给的.工作任务,扣2-3/次,造成严重后果者扣5分/次。

  7、不服从科室、专业组长工作安排,造成负面影响扣5分/次。

  8、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经科室或医院查实,每次扣当事人绩效50元/次。涉及到医院处罚科室的费用一并由当事人承担。

  9、值班不到者(无人替班)按旷工论处;或虽经科主任同意调班,但替班者没有准时到岗值班,扣调班者当月绩效5分,情节严重使可视为旷工,同时承担因无值班人员引起的一切后果。

  10、未履行好岗位职责,出差错,或病人或临床投诉者,一经查实,分别扣绩效1分/次;2分/次;3分/次;5分/次。(备注:投诉到科室、投诉到张弛、投诉到郑权、投诉到医院);同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后果及医院的行政处罚等责任。

  11、严重差错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不推荐参与医院的各项评优和评先。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重大差错责任者,小差错频发者,损害科室荣誉较严重者,当年不能评为合格,医院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2、每年科室业务学习参加次数未达到总学习次数80%者,年终扣200元/年,科室不推荐参与医院的各项评比和评优。

  13、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引起仪器故障影响工作者,或屡次加错试剂造成损失,记差错一次,扣当事人1分/次,并视影响程度确定扣相应奖金系数。如损坏零部件,按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14、违反科室规定(任何情况下不与病人争吵)与病人争吵者,每争吵一次,影响在科室范围内扣当事人5分/次,影响在医院范围内扣当事人10分/次。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当年度不得评优。

  15、对工作安排有异议时,以先做好岗位工作为前提,然后找组长或科主任反映,力求协商解决;如不服从科主任或组长的安排,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上报,扣当事人10分/次。

  16、凡是个人的行为所至的医疗事故或差错导致病人投诉及赔偿,根据医院相关规定,除医院承担外:个人和科室分别承担剩余赔偿金额的50%。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5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4、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剧毒要按要求保管。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九、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十一、检验科登记制度

  1、建立健全登记制度以保证各种检验结果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便以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凝、穿刺液常规、血型、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不合格标本拒检记录本。

  3、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十二、检验科卫生制度

  1、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2、不在检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3、注意个人卫生。

  十三、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等。

  2、要做过细的工作,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严格执行检验标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检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及时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科主任、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十五、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放(电脑打印的除外)。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常规消毒,有记录。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各种卫生学监测达到要求。

  十六、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医院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装。

  (二)、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其中:

  1、感染性废物:

  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等;

  ⑵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⑶废弃的血液、血清;

  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损伤性废物:

  ⑴医用针头、缝合针;

  ⑵各类医用锐器;

  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3、药物性废物:

  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

  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化学性废物:

  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二、检验科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房贮存,隔天交由市绿洁公司回收处置。

  三、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痰、脓、血标本加2倍量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

  十七、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控制检验科医源性感染的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检验科微生物学监控制度、保洁工作制度、消毒工作程序和感染性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及登记制度。

  2、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个人操作习惯是造成锐器伤发生的决定性因素。要改变不正确的'个人操作习惯,保证在任何时候进行操作时都能采用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要增强医务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感染的危险性认识,要把职业安全教育作为职业培训的一项内容,以减少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3、增强自身防护意识

  检验科人员自觉遵守检验科规章制度,在实验操作中戴一次性手套、口罩,高危操作环境要求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正确配制消毒液,定期对工作环境消毒,经常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锐器损伤的防护和处理

  检验科人员被锐器意外刺伤后,应先脱去手套,再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同时用流动净水冲洗伤口,使部分血液排出,然后用碘酊、乙醇消毒受伤部位,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

  5、加强接触部位的消毒

  在配制、使用和处理污染物的过程中如发生接触,必须做到:

  (1)迅速脱去手套和隔离衣;

  (2)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

  (3)眼睛接触后迅速用水或等渗洁眼液冲洗;

  (4)记录接触情况,必要时就医治疗。

  十八、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十九、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6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当试剂放入试剂盘时,核对试剂名称!试剂批号!试剂位号!不得用大瓶试剂直接放入!分装试管内插入试剂盘!严格避免试剂污染!造成结果的不准确性!和试剂完全浪费!

  2、普通检验一般当天发报告,急诊应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存。标本不合乎要求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检验登记,双签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有检验项目以外的结果,或有传染性疾病!应主动的向临床医生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回原处。污物及时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仪器和设备。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7、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学习临床检验杂志新的.科学知识,排除干扰因素,不断的学习,进取,更新、进步,给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9、血标本保留一周,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10、每天工作完成后要做好检查设备仪器登记,和仪器周围的卫生,保持实验室清洁干净!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7

  1.在科主任及质控小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试验中的每一环节,减少误差;各实验室每天应认真作好室内质控,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2.质控制标定:每一个批号的'质控物要求第一天连续测定20次,计算出均值,标准差。

  3.每天仪器开机后,先随机做一份质控物,观察仪器各项参数是否在2SD以内,符合要求,可以继续做病人标本,不符合要求,则查找原因。

  4.定期对仪器及定量容器进行校正;按规定适时更换标准曲线(如:换新试剂,应重新制作标准曲线)。

  5.如果超过正负2SD,有失控,就必须查找原因,并打失控报告,纠正后由组长签字,并交主任审查。

  6.室内质控图的制作:将每天的测定结果输入计算机,制作室内质控图。

  7.免疫室检测各型肝炎,应有阴、阳性对照及临界血清质控,并用即刻法绘制质控图,其他血清学试验均应做阴、阳性对照。

  细菌室新配制的培养基有无菌试验及已知菌株试验,每周做标准菌株药敏质控。

  实验室必须认真按规定作好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回报各项结果。

  室间质评结果回报后,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效果评价,形成质评分析报告提交质控组。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8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

  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专人保管剧毒药品,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12、对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3、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5、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7、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医学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9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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