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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2-12-19 15:41:35 申请书 我要投稿

【推荐】管辖异议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管辖异议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管辖异议申请书

管辖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___,女,汉族,1982年10月20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信息学院路10号院3号楼36号

  申请人对贵院受理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不服,现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20__年11月6日收到贵院关于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七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一案的执行通知书,执行申请人提起执行的依据是经公证的债权文书。本案中被执行人住所地和所涉及房屋所在地均在郑州市金水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本案应当由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此,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望予以批准。

此致

  申请人: ___

  20__年_月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某外国公司)

  申请事项: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红酒买卖合同争议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现申请人特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是两份所谓《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是,申请人在这两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

  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本争议中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两份《合同》上虽然有仲裁条款,但由于申请人并未在这两份《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也从未以其他书面方式单独达成过请求仲裁的协议。

  综上,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受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机构”对本争议没有管辖权。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管辖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李四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

  二零XX年七月三十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xx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第522号),业经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xx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xx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xx分公司工作(xx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xx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知识

  劳动仲裁管辖权范围该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是经常营业地。这就对实践中用人单位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时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先明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使劳动争议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

管辖异议申请书5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诉纠纷案件,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应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

  法院审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将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你院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提出异议。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写明事情经过、合同约定的.管辖内容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 市人民法院审理。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 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7

  原告王小毛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我提出管辖异议。我户籍地虽在海淀区,但自20xx年2月至今,我一直在娘家居住,地址为西城区4号楼502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西城区应为我的经常居住地,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无管辖权,该案应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20xx年1月5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8

  上诉状

  上诉人(原异议申请人)xx公司,住所地yy县。

  法人代表xx,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异议被申请人)xx公司,住所地淮南。

  法人代表xx,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20xx)民一初字第390号民事裁定,依法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xx人民法院(20xx)民一初字第390号民事裁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yy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xx人民法院(20xx)民一初字第390号民事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起诉的工程款并非仅是双方20xx年8月26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2#合同)项下的,应该包含了20xx年8月7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1#合同)。这从四个方面得到印证:一是1#合同明确约定余款10%一年后一次性付清,而该工程被上诉人诉称是20xx年11月19日完工,上诉人余款并未付清,现被上诉人起诉的是全部下余工程款,当然包括1#合同项下的余款;二是从被诉人所举证据来看,序号1-8证据均是1#合同项下的,既然其仅起诉2#合同项下款项,那又何必牵扯进1#合同之事?实际上,被上诉人所称上诉人已付的300多万元工程款均系1#合同项下,也只是其一面之辞,双方并没有“协议”改变1#合同付款方式。三是1#、2#合同工程款相互交织,无论是上诉人,还是被上诉人,均未将其明确分开。被上诉人所谓的部分附属工程如办公楼加层等,正是1#合同项下的调整工程,理应按1#合同结算方法结算,扣除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在这种情况下,1#合同岂不是法院需要审理的范围?四是本案尚未进行实体审查,1#合同工程款是否已全部付清是本案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也是本案需要查明的一个重要事实,而在此之前,法院不能仅凭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即予认定。因此,xx法院认为被上诉人起诉的仅是2#合同项下工程款是错误的',应该包含1#合同,据此认为仅根据2#合同确定管辖法院同样是错误的。

  二、不管是1#合同、还是2#合同,当事人的本意只能被理解为:约定两个不同的管辖法院供原告起诉时选择。其中1号合同第十八条约定的管辖地为法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法院,2号合同第九条约定为法人所在地或施工单位所在地法院。根据经验法则,作通常理解,两份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应该分别是两个不同的法院,而不是如xx法院所理解的是两个相同的法院,这从合同用语“或”中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再从字面上理解,《合同》中法人所在地的“法人”是合同当事人是无疑问的,但关键是合同双方均是法人,从合同有关条款中又界定不出是哪个法人,只能理解为上诉人、被上诉人所在地均可。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xx法院非常肯定地认为,此处的“法人”即为被上诉人,而不是上诉人,却又未说明认定理由。上诉人认为,xx法院的理解违背常理,违背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的本意,是非常牵强附会的,也是错误的。实际上,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是不明确的,且不是唯一的,应该包含了两个以上的法院。

  三、从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争议事实来看,也恰恰表明了管辖法院双方约定不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由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均在yy,因此本案由人民法院管辖为宜。

  上诉人认为,法院管辖正确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与前提,否则,判决将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影响当事人实现诉讼权益。恳请中院重视上诉人的上诉意见,予以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xx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街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姚xx,该公司总经理。

  异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根据申请人与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

  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xxx

  日期:xxxxxx

管辖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与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现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____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经常居住地是在宁波市海曙区。申请人自_________________年与__________相识,均是一直在__________工作,婚后也是与__________一起居住在宁波市海曙区__________室。然却在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莫名收到贵院应诉通知书及传票一份,申请人始得知丈夫胡杰已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因申请人现工作生活均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经常居住地已不再贵院辖区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应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离婚起诉状中认可申请人一直居住在宁波,经常居住地是在宁波。

  故申请人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现住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理,盼望准许。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后附相关证据资料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xx)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某外国公司)

  申请事项: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红酒买卖合同争议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现申请人特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是两份所谓《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xxxxxxxx和xxxxxxx)。

  但是,申请人在这两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

  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本争议中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两份《合同》上虽然有仲裁条款,但由于申请人并未在这两份《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也从未以其他书面方式单独达成过请求仲裁的协议。

  综上,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受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机构”对本争议没有管辖权。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

  xxxx年十二月二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2

  申请人:xxxx(xx)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xxxx(某外国公司)

  申请事项: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红酒买卖合同争议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现申请人特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是两份所谓《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xxxxxxxxxx和xxxxxxxxx)。

  但是,申请人在这两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

  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本争议中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两份《合同》上虽然有仲裁条款,但由于申请人并未在这两份《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也从未以其他书面方式单独达成过请求仲裁的协议。

  综上,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受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机构”对本争议没有管辖权。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xx)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

  日期:xxxx

管辖异议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对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______影视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名誉侵权一案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移送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__________诉河_______________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______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件的二个被告一个住址在_______________市,一个在_______________市,因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请贵院将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4

  申请人:吕xx,男,1970年9月4日生,汉族,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西四巷9号48号楼5单元302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就吕沅姝(法定代理人王红)诉吕明军抚养费一案提出管辖异议,请求沙区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案中被告吕明军住所地,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西四巷9号48号楼5单元302号(见身份证)。因此,贵院对此案无管辖权,本案管辖法院为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依照《民事诉讼法》与相关规定,申请人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请予准许。此致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15

  申请人:河南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职务:董事长

  地址:新乡市小冀镇中央大道69号。

  申请人:河南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驻新办事处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正阳花园F1楼1单元1号。

  被申请人:田卫杰,男,汉族,19xx年11月9日出生,现住长垣县孟岗乡田石头庄村。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田卫杰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20xx】红民初一字第627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本案,河南省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驻新办事处依据法律规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权利能力,更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应列为第二被告。申请人才是本案适格被告,其住所地在新乡市小冀镇中央大道69号。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地新乡县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至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奥威斯科技有限公司

  二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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