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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合同

时间:2023-03-30 17:45: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居间服务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居间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服务合同合集15篇

居间服务合同1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方: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介绍服务等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方将中银路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果树旅游文化商品博览底价交易中心工程项目部之建设居间服务介绍给委托方施工。

  二、委托方必须出示有关建设施工资质,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条件。

  三、居间方在委托方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的条件下,居间方提供准确信息介绍服务委托方将该项目承包。

  四、居间信息服务费:委托方按该项目施工土石方每立方支付三角居间信息服务费给居间方。

  付款方式:委托方承包该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委托方必须支付居间方信息服务费贰万元委托方进场施工十天后,委托方须支付居间信息服务费贰万元,余款按委托方土石方施工进度支付给居间方。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字: 居间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2

  委托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居间人(乙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万元),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 个月。由 和公司股东 提供(担保) ,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

  乙方寻找有合法 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

  名: 开户行: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 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其追索债权人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时,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出借展期合同》,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到的居间费用不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违反3.5项约定,不按贷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

  3.6、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要求,如有丢失、毁损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活动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居间服务合同3

  甲方(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居间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因甲方投资项目需要融资,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借款出资方,促成借款出资方以借款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终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方所介绍的借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4、甲方与借款方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协议后,借款到帐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开据酬金现金支票。

  5、甲方与借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借款出资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若资金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以及其所得的税后的`佣金均不用承担一切任何形式和阶段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介绍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表为乙方酬金。以打入以下帐号为准。

  2、促成后,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3、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或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4、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甲方与借款出资方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合同解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与借款出资方达成合作意向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并向乙方完成酬金支付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酬金全部支付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4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家收集的房地产项目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助到家。

  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间方受托方托,双方就居间方向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托方义务

  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托期内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5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元整(¥_×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张三乙方(签章):李四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此2处分别加盖2个门店备案经纪人名章或者填写2个人的经纪人备案)。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姓名: )。

  5.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或者金融公司联系和安排约 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或者金融公司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 项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其他费用: ;

  3、居间服务费为 ,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三日内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4、因居间服务,原则上不存在收费发票,如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则由甲方承担相关税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三日内,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 佣金与费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

  付佣金。

居间服务合同9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10

  承诺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益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在居间方吴德松先生的反复协调和卓有成效的努力下,最终促成了与___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支行”的协议存款的融资成功,融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承诺方在此承诺,同意支付因促成了承诺方项目的融资事项而获得的融资总额的%、本《承诺书》分流表内各服务人士应得的、作为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税后总金额共万(大写:万元人民币)。

  故此,承诺方在此向受益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接款银行落实和执行与出资方达成的《协议存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xx1017 】、融资款到账后当天内,承担课税后向各受益方按以下表内指定账户、同时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总金额共万(大写:万元人民币)。

  本承诺书细则及分流表如下:

  在融资款到账后当内,依据以下分流表,将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直接一次性电汇到各受益人的指定账户。

  1.承诺方将依据本《承诺书》分流表中各受益人提供的账户,向各受益人指定的账户电汇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但因资金分流可能产生的银行取费及税费,由承诺方承担。

  2.若承诺方违约、资金到帐后不执行本《承诺书》,承诺方愿承担因此可能发生法律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且自动放弃法律诉讼中抗辩的权利。

  3.若贴息方未能完成本次业务的操作,以致令承诺方未能执行本《承诺书》,则承诺方免责。

  注:

  1.承诺方完全同意以上分流表内的居间服务费及顾问费分配。

  2.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方、受益方各一份。

  3.本《承诺书》经承诺方签字实时生效,且不可撤销,共2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 区 的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 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 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 元整。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3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 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 ,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 2.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壹仟伍佰元整。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 方支付。

  第7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

  第9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1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现尚有大量流动资金,需投入市场刺激经济,并获知乙方能够为其提供商务信息咨询,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借款人并促使借款人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1.2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与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以下均简称“借款合同”)事宜介绍双方订立合同、促成双方交易,并为甲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现第三人需要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乙方将以该借款额度为基础促成借款合同的订立并使甲方实际发放贷款于第三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介绍借款人,并为甲方与第三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尽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订立;

  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放款的相关情况。

  2.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与第三人就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进行洽谈、协商;

  2.4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及时沟通,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过程中需办理的手续。在甲方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到期后,乙方可督促第三人及时放还款;

  2.5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人居间介绍服务,对第三人的资产状况、偿还能力等不负有任何义务。同时,乙方对甲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和通知义务;

  2.6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的居间媒介服务,也不得事后不通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第三人进行借款的洽谈、签约,否则,一旦被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为:元)。若甲方通过乙方的商务信息咨询后避开乙方自行与第三人洽谈、达成借款合同的,仍将被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需要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2.7甲方应按约支付居间报酬费用,并全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8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并为其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若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9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乙方只要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即使对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甲方亦应按约支付报酬或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其支付时间

  3.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为第三人从甲方处获得的借款数额的 %,即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元),该报酬应当在借款合同签约成功时支付,若甲方支付

  3.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3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订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放款或不能全额放款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须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间报酬。

  4.2本协议订立后,乙方促成甲方订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承担乙方已产生的居间服务费。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与第三方已订立借款合同的,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还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3经乙方居间介绍,甲方未能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此后第三人又与甲方直接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五年内均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五条 居间活动费用

  5.1无论是否促成甲方与第三人借款合同的订立,除居间报酬之外的居间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因乙方为甲方居间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有关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元)。

  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

  8.1居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2合同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将资金放款于第三人,甲方需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8.3借款合同期满,如第三人直接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或续借合同,甲方又未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介绍服务。甲方应根据不同放款金额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9.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9.3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9.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3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施工方):

  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服务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 (总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 (总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如果甲方跳过乙方,同乙方介绍的公司签署了另外标段的项目,也视同为乙方完成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 (总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全面了解。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甲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 (总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当日,甲方支付按合同总价的1%共计人民币 元给乙方。甲方进场后,在 (总建设单位)第一笔预付款5%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50%,即人民币 元;第二笔预付款30%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30%,即人民币 元;甲方在收到 (总建设单位)第三笔付款之日起3日内付清乙方剩余的20%居间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中不包含应缴纳的税费。

  4、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以 (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特别说明:请慎重考虑红色字体部分,根据具体情况以作修正。以上文本敬请参考,如有不全面之处,请结合实际情况再作增删。)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居间服务合同14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服务合同15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 建 省 建 设 厅

  监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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