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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申请书

时间:2023-04-17 18:46:13 申请书 我要投稿

交通事故申请书(合集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申请书(合集15篇)

交通事故申请书1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xxx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xx

  xxxx年x月xx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2

XX公安局交警大队:

  当事人XX,男,XX年生,身份证号5XXXXX,车辆牌号XXXXX,联系电话XXXXX,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XX处发生交通事故,至XX当场死亡,目前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交通事故涉及XX死亡损害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请求事项:请求调解涉及张XX死亡损害赔偿部分的所有赔偿费用。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车辆所有人,住____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对车牌号为________的车辆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扣押。保全额为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书生驾驶被申请人所有的`________机动车行至________路口处时与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住院治疗,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申请人需依法索赔,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

  望贵院批准。

  此致

敬礼!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4

  申请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_________市_________社区___组______号

  电话:

  申请人:______公司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系______公司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现经__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等级。诊断结论为:右手环指中节中部离断、功能完全丧失,右手中指开放伤、功能部分丧失。为玖级。遂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如下费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离岗前8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玖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共计27个月,田莉的离岗前平均工资为1500元。共计金额为40500元整。

  申请人:

  日期:

交通事故申请书5

  申请人:某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0日出生,住陕西省平利县八仙镇

  被申请人:某某某,男,汉族,1986年6月28日出生,住陕西省平利县

  申请人不服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平利公交认字(0000)第0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法律规定提取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1、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撤销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平公交认字(0000)第0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据现场勘测图,照片及法律规定,重新对事故做出新的认定。

  事实与理由:20xx年11月5日,申请人驾驶陕EF0000号自卸货车,由平利正阳镇驶往八仙镇方向,13点10分,车行驶到度仙公路6KM时与被申请人某某某驾驶的陕GH0000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当时申请人行驶的道路为乡村公路,有效路面的宽度为4米,在行驶中申请人按规定实行右侧道行,而前方与申请人相向行驶的被申请人车行驶中不仅在弯道行驶中不减速且占道行驶,在发现申请人车辆时,紧急制动,导致自己被摔飞至行驶的'申请人车轮下被碾压伤,在申请人采取紧急措施后,接到报警的事故处理警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测及拍照,从现场勘测图中看见,当时申请人的右侧轮分别离路基为45公分,75公分,现场照片也证实了申请人的车辆是在路的右

  侧靠近路基,而被申请人的摩托车在申请人车辆的前方位置,这些均证实了申请人是依据《交通安全法》靠右侧通行的,是被申请人违法占道行驶且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故请上级公安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平公交认字(0000)第0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撤销并对本次事故重新做认定。

此致

  安康市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20xx年12月31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6

  申请人: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XX市XX街道XX小区居民,住该市XX街道XX号。邮政编码: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理人:张某,李某之母(如果申请人系未成年人,必须列明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王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赵某,男,汉族,XX市XX街道XX小区居民,住该市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则只需列明属于哪个律师事务所即可,否则应当列明代理人的户籍所在地。并应当提供委托代理数。委托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申请人李某之父李某某的死因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XXXX年XX月XX日X时,申请人李某之父李某某步行于XX路上,XX公司雇佣的'司机周某驾驶牌照为XXXX的大货车失控冲向人行道,将正在行走的李某某撞伤。后李某某被送往XX医院急救。在急救的中,李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X时在XX医院死亡。经XX公安管理机关委托,XX鉴定机构进行了尸检,结论为李某某的直接死因是心脏病突发,与交通事故缺乏直接的关系。申请人认为,李某某在事故发生之前从没有心脏病的历史,其不存在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的可能性,再者,即使确系心脏病死亡,其心脏病的突发与交通事故存在这直接的关系。因此,申请人对XX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对李某某的死因重新进行鉴定,希望予以准许。

  此致

  XX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申请人:XXX

  (原告未成年,应注明)法定代理人:XXX

  (原告未成年,应注明)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李某某XXXX年至XXXX年的体检报告复印件。

交通事故申请书7

  申请人:x,男,汉族,32岁,住x。被申请人:x,男,汉族,36岁,住x。

  请求事项:

  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所拥有的浙x福田牌汽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给案件执行带来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今特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望予以准许。申请人愿对本保全提供担保。

  此致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8

  申请人:xx,男,汉族,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xx镇那秀村杨冲组,公民身份号码:xx,系驾驶赣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xx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驾驶员,现押于xx市看守所。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由:申请人与xx(死者)交通事故,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2月15日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法申请复核,

  申请请求:

  一、依法撤销被申请人20xx年2月15日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二、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责令被申请人依法撤销对申请人的刑事侦查立案并无罪释放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01月12日12时30分许,申请人驾驶赣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xx市大瑶镇南川社区村道由西往东行驶至环城大道“T”型交叉路口左转弯,在赣xx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身已经全部进入环城大道且车头已经到达道路中线,其它沿环城大道由北往南行驶的车辆已经停车避让左转的赣xx车辆时,xx驾驶的湘xx轻型厢式货车沿环城大道由北往南严重超速(该路段最高限速为30Km/t,湘xx号车速在60Km/t以上)行驶,并在没有任何制动的状况下,直接与申请人驾驶的赣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造成xx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显然,本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xx严重超速,且明知前方有车辆转向暂时不能通行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导致的'交通事故,但被申请人为了帮助xx家属获得民事赔偿,在制作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对xx驾驶湘xx号车严重超速(超过最高限速100%以上),在同向其它车辆已经停车让行的状况下,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xx应该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而赣xx号车按交规进入左转弯,且车辆第一轴左右二轮已经超过中线,不能预见且无法避让湘xx号车严重超速,并在发现前方不能通行时,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直接与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因此,xx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任何责任。下面,申请人就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违规处简要叙述如下: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对湘xx号车车速进行确认,显然是故意,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作为交警,应当知道导致交通事故的因素很多,但车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别是本次交通事故,如果xx驾驶的湘xx号车车速没有超过该路段的最高限速30Km/t,是不会发生本次这样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确定湘xx号车车速,是确认本次交通事故的重要指标,而被申请人故意回避湘xx号车车速,显然不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明显有失公平,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对湘xx号车是否采取制动进行确认,仅轻描淡写地认定湘xx轻型厢式货车左前轮胎面磨损严重,不符合GB 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从本次交通事故来看,如果xx驾驶的湘xx号车没有超过限速,且采取制动措施,是完全可以避免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但从现场没有刹车痕迹来看,xx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没有对湘xx号车采取任何制动措施,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而被申请人故意隐瞒xx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事实,从而认定申请人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显然有失公平公正,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三、被申请人没有对与湘xx号车同向车辆司乘人员进行调查,从而隐瞒申请人驾驶赣xx车辆进入左转,同向车辆已经避让的情况下,xx驾驶湘xx号车严重超速且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与申请人的赣C5SM7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相撞,错误认定申请人的责任分担,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为此,特依法申请复核,请复核机关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依申请人之申请请求作出复核决定。

  呈:

  湖南省长沙市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辩护人:

  二0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9

  申请人:张xx,男,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1xx号院xx号楼xx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不服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第0xxxxxxx号),特申请复核

  事实理由如下: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

  事故认定书载明:李应宽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摔倒,在摔倒过程中,李应宽被摔倒在王文富驾驶的无牌压路机下,王文富驾驶压路机在停机过程中,压路机滚筒将李应宽压死,因此压路机不是制动向前惯性滑动致李应宽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压死摔在压路机滚筒后李应宽的。因此该事故的发生应当是驾驶人员临场慌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的死亡后果。同时根据您大队查明事实是:两机动车没有相撞。因此申请人恳请责任事故认定法定机关重新准确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形成原因认定事实不准。

  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的是:李应宽驾驶的摩托车是由北向东行使,距南侧路边1.7米处制动滑印迹长15.8米。可见李应宽在向北行驶过程中发现与其行驶方向对面有压路机后,就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向东行使回避与其行驶方向迎面而来,向南行驶的压路机,并紧急制动。因此李应宽并非遇紧急情况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同时,李应宽驾驶摩托车时速为多少,超限速多少事故认定书在没有体现的情况下,就认定李应宽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认定事实不准。

  三、由于认定事实不清和不准,因此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以致判明责任不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灯,﹍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或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正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命令性规定,没有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才使得李应宽发现问题后采取向东回避行使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后,仍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因此申请人恳请交警部门对人命关天的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0

  保险合同编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

  营管处代码: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编号: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可多选):□医疗类(amr/hi/hr/phi) □非医疗类□豁免保费类

  申请理赔险种(所有保单):

  事故者姓名:身份证/护照号码:

  事故原因:

  意外适用

  意外发生的日期及时间:

  意外发生的地点及经过:

  受伤部位及伤势:

  请如实填写以下诊疗经过

  意外是否报告公安部门?口是口否

  若是,请写明事故处理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电话:

  疾病适用

  本次疾病首次出现症状的日期和描述:

  请如实填写以下诊疗经过

  既往是否有相同住院病史?若有,请详述:

  本次住院过程中有无转院?若有,请详述:

  若发生身故,是否已经或将会由法医调查死因?

  口是口否

  如是,请详述:

  若发生身故,尸体是否已经检验或解剖?

  口是口否

  如是,请将检验或解剖报告副本交本公司。

  若身故或发生重大疾病,请列出被保人最后一次治病的医院/医生名称及地址、诊治日期、病因。

  特别提示:根据20xx年3月2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统一使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会议精神,本公司对之前未按行业规范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将在客户理赔时,按有利于客户的原则处理。

交通事故申请书11

  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xxxx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年xx月xx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x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x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xx年第xx期和xx年第xx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2

  申请人:xxx,男,42岁,住xx县xx镇先农街x号楼xx号,身份证号:51052419xxxxxxxxx,xExxxx号车驾驶员,电话:xxxx

  复核请求:

  撤销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 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责令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新作出认定。

  理由: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叙公交认字 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认定该次事故中申请人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其理由为申请人所驾驶的机动车超过了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申请人认为,该认定结论不正确。理由如下:

  一、认定申请人超速缺乏依据。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申请人所驾驶川Exxxx号超速行驶系依据《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报告》作出的结论,但该作出鉴定报告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并不是符合全国人大常委和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其作出的鉴定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且该鉴定报告并没有科学依据,仅能作为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案件事实的参考材料,但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却只依据该鉴定报告的结论,在没有其它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认定申请人所驾驶的川Exx号车超速行驶,明显缺乏客观的.、科学的证据。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认定结论不符合规定。

  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的规定: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当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道路通行权利和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本案中,即使申请人驾驶川Exx号超速,但根据《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方当事人xxx转弯未让行直行车辆就已经侵犯了申请人通行权利,且转弯时的速度超过了30km/h,其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xxx至少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在无充分证据证实申请人超速的情况下,xxx更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重新认定结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重新作出认定。

  此致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xxx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3

  申请人:XXX,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

  被申请人(一)XXXXX,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人,系123456驾驶人和所有人。

  被申请人(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34车辆保险人,保单号为805011411XXXXXXXX。电话:

  请求事项:

  依法先予执行医疗费用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5时40分许,被告XXXXX驾驶123456号车辆沿石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村时,将骑自行车的原告XXX撞伤。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出具公交认字()第(111029)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受伤后,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确诊颅内严重出血,并做了开颅手术。花费了50000多元医疗费用,原告家人及交警多次向被告XXXXX索要医疗费用,其以各种理由推脱。

  原告家人无奈四处筹钱抢救原告,医院现在又通知原告继续交费,并已停药和治疗。目前,原告刚过危险期,还需要大量医疗费,原告及家人经济困难,至今连基本的住房都没有,更无力承担巨额继续治疗费用,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命和健康。

  无奈之下,原告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依法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裁定先予执行医疗费元。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证其生命健康安全。

  此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4

xxxx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xxx,性别xx,年龄xx,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住址或单位xxxxxxxx。

  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xxxxxxx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申请书15

  申请人:马某、男、1981年5月25日出生,住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某某队,系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

  被申请人:李某、女、57岁,住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某某队,系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驾驶员。

  申请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时许,申请人驾驶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货车由廷水方向往西乡方向行驶,被申请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西乡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驶,行至沙廷路和321国道交汇处,因被申请人逆行且操作不当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驾驶的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后轮发生擦挂,导致被申请人身体右侧与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右后轮相撞,造成被申请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伤,住院14天,因被申请人的亲属拒绝手术导致被申请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依法迅速拨打110报告了情况,并及时将被申请人送往西乡县沙河镇医院包扎后又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事实存在如下错误。

  1、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和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认定为同向而行。

  2、被申请人的受伤的部位均是在身体右侧,如果是同向行驶,被申请人所受的伤只能在身体左侧,不可能在身体右侧。

  3、申请人是正常驾驶没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过于靠边占道驾驶”。

  4、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的前五天刚在西乡县西镇汽车修配厂进行了保养,其制动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被申请人不是行人,而是无牌照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该车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违背事实的认定被申请人是“推扶轻便两轮摩托车”。

  6、被申请人是驾车碰撞在申请人驾驶车辆的后轮上,而不是右前轮,是碰伤,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为右前轮于摩托车后货架相擦挂,右后轮碾压致伤。

  三、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申请人不负责任的结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被申请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违反了上述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左侧,违反了上述规定。

  综上,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作出的【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起事故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马某

  二〇xx年五月五日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相关注意事项:

  1、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3天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2、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3、为保证复核的成功率,最好委托律师复印事故现场材料及相关证据,按交警调查情况书写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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