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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02 14:31: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模板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项目合同模板8篇

项目合同 篇1

  许多人在装修前都会根据自家的房间面积及自身经济状况算一下账:花多少钱就能把家打造得像个模样;也有许多人常常揣着这样的疑问:我花这么多钱,家装得值不值?那么,怎样充分利用资金及空间,把钱花在刀刃上,创造一个令人满意的装饰效果呢?记者采访了装饰业的有关专家。

  一装修专家则表示,选择适合自己的装修方案很重要。无论是设计师还是装饰公司,出于盈利的本能,都会在最初的报价上列出一些可要可不要的项目。这时消费者就要擦亮眼睛,删去那些可有可无的项目,以节省开支,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省,消费者在和装修公司谈合同时,事先要心中有数。住户应该在考虑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和体现家居造型氛围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事先确立一个合理的装饰费用投入。一般正规装修企业的毛利率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左右。有的消费者将一公司的管理费砍至工程总造价的5%,为了保持合理利润,装饰公司就只有在材料费、人工费上“偷工减料”了,最终受害者仍是住户。

  其实,如果有设计师的合理设计,就完全可以从根源上避免这些问题。华浔装饰的夏工指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其实才是最基本的省钱方法,因为一般来说,设计师会将居室的功能、装饰、用材等都一一标明在施工图上,并可以经过修改,直到你满意为止,从而避免了在装修过程中边做边看、边做边改所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更何况设计不合理,会导致部分室内空间利用不上,那也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专家建议,装修前一定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把设计、用料、询价和预算做到位,前期准备的越充分,装修的速度可能越快。住户收到工程图和报价单,一定要仔细阅读,要留意你所要求的装修项目是否已全部提供:比如,有没有漏掉窗帘、少报了一扇门等,而不应该死盯最后的总价,因为若报价里不包括你要的全部项目,到最后还是要超出预算。况且这些漏掉的项目到了现场施工时肯定少不了,届时不仅要多增加开支,而且还“受制于人”。

  用料做工,清楚明白。

  现在有些装修公司为降低成本,往往在代购材料时选择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来牟取暴利,所以,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报价单,消费者一定要让装修公司列出能表示出项目的尺寸、做法、用料(包括型号、牌子)、价钱的单子,不能笼统地一说了之,一定要弄清楚,写明白,免得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然后找懂行的人咨询或亲自到市场上去调查,查清楚这些主材的是否货真价实。

  在采购材料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同时尽可能请设计师或装修的工人同去,一来他们知道何处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事半功倍。此外依托装修公司选材也是可行的。装修公司在选材上有固定网点,由于大批量选材,质量稳定且价格相对较低。

项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建 设 管 理 合 同

  项目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理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对本项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的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

  1.2建设项目地点:

  1.3建设项目内容: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过程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1.4建设规模及投资: 万元(估算投资,最终以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1.5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合同服务范围、方式和要求

  2.1服务范围:就业主建设之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业主确定的时间,建设管理单位以代理方式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报建、造价咨询、项目所有的招标、施工

  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项目移交等全部事务性工作以及必须的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汇报处理工作,履行代为进行项目管理的义务。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2.2服务方式:建设管理单位以有偿服务的方式为业主从事全部事务性工作和项目管理服务。建设管理单位在业主确定的时间内,熟悉、掌握业主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建设项目的资料、文件、合同的细节,充分理解和把握业主的'需求,一切以业主和建设项目的利益为重。代业主进行事前审查、现场监督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设,传递相关文件、文书,代业主办理全部手续,履行现场必须和必要的签字确认手续。在业主的指示及其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下协调、解决与工程施工有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事务性工作,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重要的信息,尊重、服从并且执行业主的直接指令。

  3、合同期限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年 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业主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建设管理服务合同暂定价按暂定计费额( 万元)×中标费率%计算,为人民币约 万元(大写)。本合同最终结算价将依据乙方实际所提供管理服务的总结算金额(包括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费用,不包括非乙方组织实施的单项工程费用)乘以中标费率(1.85%)计取。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业主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管理要求提出的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要求的、并经乙方书面确认的合理内容。

  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和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建设管理单位向业主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按照业主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要求,以代理方式进行项目管理的全部服务(即在业主授权和指令的范围内,代理业主行使项目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业主向建设管理单位承诺:在建设管理单位全面实际履行合

  同规定义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8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 。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项目合同 篇3

  摘要: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它是中期工程计量进度款及最终确定工程结算价款的重要依据。本文从施工单位对业主、对分包两个方面,阐述“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合同实施全过程的重要作用和各个施工阶段控制要点。

  关键词: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变更;结算

  0引言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合同主体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国家于1999年颁布《合同法》、《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等》等一系列法律、规范陆续出台。在工程合同不断走向规范化、市场化的背景下,重视工程合同签订、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对合同的顺利实施和维护施工单位利益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1项目实施中的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应包括工程合同的订立、实施、控制和综合评价等。其范围涉及项目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施工设备、材料、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处理、档案管理等。下面从施工单位对业主、对分包两个方面阐述工程合同管理在施工个阶段的控制要点。

  1.1合同签订阶段

  1.1.1、对业主合同的签订,0在项目承揽对业主签订合同中除考虑为中标所做的工作外,为保证合同实施的顺利进行、规避风险,还应考虑工程价款的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价格调整条款、双方责任及工作界面划分、违约责任赔偿等问题,尤其要重视违约罚则和高风险霸王条款。1.1.2、对分包合同的签订,在分包合同的签订中,要以对业主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作为对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支付范围、价格、工作界面、职责划分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尤其在质保金的支付期方面,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质保期要不小于对业主合同的质保期;另外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的发生。

  1.2合同实施阶段

  中期工程计量和进度款的支付是合同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他是施工单位能够持续经营的资金保证。另外,搞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和合同各方的来往函件等的搜集和整理,也是合同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之一。

  1.2.1、对业主中期工程计量、工程变更

  1.2.1.1、工作内容:

  ⑴要熟读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明确合同交货条件、工程价款的支付条件(范围)及支付方式、价格调整条款、双方责任及工作界面的划分、违约责任的赔偿等问题,以便在计量工作中有目的的搜集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为日后可能出现的工程变更和合同纠纷做准备;

  ⑵熟悉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图纸、计算全项目工程量,了解合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一般工序要求和施工方法,为工程计量月报(或季度报)、工程变更的报价和谈判做准备;

  1.2.1.2、中期工程计量控制要点:如果在中期工程计量中发生上报数量与审批时间发生矛盾时,比如本期上报计量中有小部分审批手续繁琐且难以保证,可做本期暂不上报处理,保证大宗资金的回笼,余下小部分日后上报;另外在上报计量的时间上,要提前做好包括计算当期计量工程数量、质检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准备,一般在拟上报计量具备支付条件前20-30天左右开始准备为宜,太早准备数据的变化会导致资料的多次重做、太晚耽误上报时间。

  1.2.1.3、工程变更索赔控制要点:工程变更索赔的成立,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时限内提出。索赔证据应满足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的基本要求。通过工程变更的调查取证,使工程变更的依据形成一条合理且理由充分的证据链条。一般工程变更处理的工作程序:

  ⑴要明确施工单位为完成本变更的实际成本或支出;

  ⑵要了解变更项目在市场上的公认价格或市场行情;

  ⑶编制变更报价并上报监理、业主,报价的编制要依据充分,证据确凿。工程变更的依据:

  ⑴合同、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明确了工程变更报价、组价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实施。如:合同中明确只是图纸数量发生变化,施工工艺为原合同技术工艺的,实施原合同价格;本合同标段没有工程变更相关价格的参考本项目其他标段价格等。

  ⑵合同中没有工程变更相关或类似工程价格的,在遵守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可参考国家或地方相关定额进行工程变更报价和组价。

  ⑶合同中没有工程变更相关或类似工程价格且没有可参考定额的.,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发生施工费用再加成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进行工程变更报价和组价。

  1.2.2、对分包中期工程计量、工程变更,对分包单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实现的,工程付款控制是有效的对分包单位管理的控制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和工期具有很强的否决权。因此,在对分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计量、变更管理程序。在具体工作中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对分包单位计量、合同管理的根本依据是施工单位对业主以及对分包的合同文件,所有工作的开展都要按合同规定实施。

  ⑵建立一套详细的计量、变更审核程序,用于与分包单位工程款的结算以及工程变更的处理。

  ⑶要注意分包单位使用水、电、气及其他耗材的计量结算;要加强分包单位领用劳保、工具等物资的结算管理。

  ⑷对分包单位各类考核、奖罚等在工程款计量中的结算,监督分包单位劳务用工工资的结算,分包单位进出场费用的结算。

  1.3合同结算、决算阶段

  1.3.1、合同结算,合同结算是业主方对承包方全部合同工作的最终认可,其前期全部的已付款项和预付款项全部在结算中予以重新核算,是合同总价格最终的确定,合同结算依据一般包括:国家或地方、行业相关规定,相关合同文件或补充协议,工程图纸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的增减合同价款(包括工程变更),以及竣工验收相关的资料等。合同结算一般工作内容:计量范围内竣工图纸数量的核算、所有工程变更的最终核算、合同总价的最终核算、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及纠纷、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其他需要在工程结算中解决的问题等。

  1.3.2、合同决算,在与业主方结算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完成项目的合同决算工作。统计项目投入的总成本,对比结算合同价格做项目的盈亏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改进技术方案、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现的。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工程计量、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的效果,因此施工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形成长效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鼓励员工自学、定期组织培训、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不断的提高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水平和工程合同管理的实施力。

  3总结

  加强合同管理是完成项目施工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搞好结算工作的关键环节。使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地进行,才能减少合同纠纷,避免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更好的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丁士昭主编,20xx

  [2]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控制与管理[J].韩春景.四川建材.20xx(06)

  [3]合同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王利明等著,20xx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镇政府旁龙天地产开发项目 (下简称本案)项目事宜现就有关细节,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代理权限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之国内物业销售独家总代理。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范要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本由甲方提供,若需修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代理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xx年6月10日止。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第三条:代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部分为本案之全部住宅楼及车位。

  第四条:售楼款之收取

  诚意金、正式定金、售房款均由甲方收取。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请佣之条件所指之售出,包括以下情形

  1、 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售出着。

  2、 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售出着。

  3、 买方与乙方签定预约单后,除买方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户视同售出,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佣金。

  第六条:银行按揭

  1、甲方承诺给予买方总价款40%-70%之1至30年银行按揭,非经甲、乙双方书面换文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店面、车位亦应享有总价款50%以上之1至20年银行按揭。

  第七条:本案约定买方之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约付90%,交房前15日付10%。)

  2、住宅首付30%至6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70%至40%。店面、车位首付5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50%。

  第八条:广告费支出

  1、本案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

  2、本案之总广告预算以物业总值的0.8%为准,但不包括现场售楼处及实品屋装修、家具、设备及房展会参展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及销售的政府文件,甲方保证乙方按

  甲方委托进行的所有销售均系符合政府有关的合法行为。

  2、 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文件并就上述图纸文件的有效

  性、真实性负责,供乙方向客户推广时使用。

  3、 甲方提供售楼中心的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及必要的文具及销售道具、沙盘模型、3D影视等。使用期间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支付销售中心的电话费用及饮水票等日常开支。

  5、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销售中面临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对乙方就销售事项或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征询给予及时的答复。

  6、 营销现场除销售人员由乙方提供,其余人员由甲方提供。

  7、 营销现场销售人员服装和住宿由甲方提供。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负责营销人员招聘及培训,基本工资及佣金;

  2、 负责销售价格建议及制定;

  3、 负责营销现场管理制度;

  4、 负责开盘前销售策略建议;

  5、 负责开盘流程建议

  第十条:佣金计算方式

  1、甲方同意按销售项目的销售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超出均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之销售溢价,甲方得80%溢价,乙方得20%溢价。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之销售佣金,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售出住宅各单位销售总价的0.8%。

  3、本合同签定后从乙方销售人员正式进场起前三个月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超过三个月未开盘,则乙方的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甲方按每个月叁万陆仟元人民

  币整补贴给乙方,乙方不用返还该费用。

  4、买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缴定金,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一个月内签订,亦应视同成交,甲方仍应支付乙方该户之佣金。

  5、项目开盘如乙方销售业绩超过可销售面积50%(含50%),甲方给予乙方伍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奖励。

  第十一条:佣金支付方式

  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购房款,视为成交,甲方应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不提供发票及税点)。乙方于每月30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甲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之前以转帐支付佣金。否则,次月乙方将直接收取客户定金,冲抵本期应得佣金。

  第十二条:经甲方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若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需互相返还财务,结算佣金,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天内撤出售楼部,将售楼部及甲方原投资在售楼部的设施交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之法院为诉讼单位。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立合同之: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帐号:1313-5101-0400-20236(福州农行晋安之行)

  20xx年3月 15日

项目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 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二条 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

  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第四章 对外结算

  第一条 对外结算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

  (一)计量

  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

  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

  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

  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

  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

  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

  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

  (二)结算

  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

  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

  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一)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项目部应依据变更图纸,应及时编制新增项目单价,提交监理、业主审批,并应在审批后按合同内工程结算原则执行。

  (二)对于业主、监理书面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实施前与业主、监理商定计量结算原则,并及时编制项目单价,提交业主、监理审批后,应在完成当月进行结算。

  (三)对于业主、监理口头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当日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通知单、联络单或报告等形式),取得书面签字认可。

  (四)对于客观变化、合同约定条件以外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项目,应按照上述合同外项目处理原则,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变更索赔项目结算

  (一)对于由于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外部环境等引起的工程量、价格变化,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业主、监理提交变更补偿或索赔意向,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编制并提交费用报告。

  (二)对于由于材料价格调整,项目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胶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质变化资料等,和项目的施工日志、实施的工程量,详细计算各类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实际材料价格(材料购置发票或物价指数等)计算调差费用。

  (三)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窝工,项目部应在发生窝工后及时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人员、设备、材

  料等情况报告,并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和相关文件等,计算人员、设备窝工数量和费用,及时提交业主、监理。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财产损失时,项目部应在加强自救的同时,积极收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时清理统计各类损失情况上报监理;并积极编制复工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批准,并根据损失情况和批复的复工方案编制费用补偿或索赔报告上报监理和业主。

  (五)项目部应积极收集国家、行业或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因此引起的价格、费用变化,应积极向业主、监理提交费用变更补偿报告。

  (六)项目部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业主、监理、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过程,积极寻找和发现工程变更、补偿和索赔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调差、补偿、变更或索赔报告。若监理批复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及时提交复审报告。对于监理不及时批复的报告,应在时效范围内定期函告监理,以使报告有效性连续。

  (七)项目部各部门和作业层应熟悉合同条款,对上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条件变化,应积极报告经营核算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及时提交经营核算部门,以便于编制费用变更或索赔报告,并应在后期协助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是项目最终经营效益的体现,项目部应切实重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项目部完工后,项目部应成立竣工决算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绘制工程竣工图,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计算依据,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监理和业主的签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二)为了确保竣工决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项目部应切实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往来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资料保管工作。同时,项目经理、经营核算部门主要人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直至竣工决算得到监理。

项目合同 篇6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

项目合同 篇7

  甲方:xx网吧(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xxx

  乙方: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xx网吧室内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金额。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金额。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40%。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项目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基金类别: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单位:_________

  起止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桂科计字[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西科学基金项目_________。为保证项目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广西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包括项目考核指标如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可加页):

  _____

  _____

  _____

  第二条 项目将提供的研究成果及形式:

  1.结题验收所需的整套资料。

  2.研究论文、专着(须在文章相应部位注明"广西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字样及合同编号):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_________篇,其中: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_________篇。

  (2)专着_________部。

  3.专利_________项。

  4.人才培养:_________人,其中:博士后_________人,博士_________人,硕士_________人。

  5.其它:_________

  第三条 进度和阶段目标

  ┌─────────────┬─────────────────────┐

  │ 年 月~ 年 月 │ │

  ├─────────────┼─────────────────────┤

  │ 年 月~ 年 月 │ │

  ├─────────────┼─────────────────────┤

  │ 年 月~ 年 月 │ │

  └─────────────┴─────────────────────┘

  第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协作单位及其分工

  承担单位:_________

  协作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 项目组主要成员及分工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 称 │所学专业│ 所在单位 │ 项目中责任分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项目经费性质及总额

  ┌───────────────────────────────────┐

  │甲方经费下达总额(大写): (小写): 万元 │

  │乙方配套资金(大写): (小写): 万元 │

  ├───────────────────────────────────┤

  │年度经费下达计划(万元): │

  ├──────────┬───────────┬────────────┤

  │ 来源 │ 总额 │ 年 月 │

  ├──────────┼───────────┼────────────┤

  │ 甲方 │ │ │

  ├──────────┼───────────┼────────────┤

  │ 乙方 │ │ │

  ├──────────┴───────────┴────────────┤

  │甲方经费开支预算: │

  ├──────────┬───────────┬────────────┤

  │ 支出科目 │ 金额(万元) │ │

  ├──────────┼───────────┤ 用途说明 │

  │ 合 计 │ │ │

  ├──────────┼───────────┼────────────┤

  │1. 科研业务费 │ │ │

  ├──────────┼───────────┼────────────┤

  │2. 实验材料费 │ │ │

  ├──────────┼───────────┼────────────┤

  │3. 仪器设备费 │ │ │

  ├──────────┼───────────┼────────────┤

  │4. 实验室改装费 │ │ │

  ├──────────┼───────────┼────────────┤

  │5. 协作费 │ │ │

  ├──────────┼───────────┼────────────┤

  │6. 管理费 │ │ │

  └──────────┴───────────┴────────────┘

  第七条 其他条款

  一、乙方同意接受该研究项目,并按本合同的研究内容和计划进度等组织实施,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条件。

  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费。甲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根据科技经费开支的内容,监督经费的使用。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处理意见或暂停拨款。

  四、凡用甲方提供的无偿使用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财产物资,所有权属甲方。其中仪器设备,甲方有调出或组织力量吸收、消化的权利。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这一工作。

  五、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必须立即退还甲方所提供全部经费,并罚收每月20‰资金占用费。若因客观原因,乙方中途要停止本项目实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在项目停止实施后一个月内对甲方所提供经费及其购置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理,开列清单,作出结算,报甲方处理。

  六、本项目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甲、乙双方对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散失,不得由个人占有。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单方不得出售、转让或在对外发表论文中引用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七、受委托管理单位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负责跟踪、协调项目的执行过程,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甲方。

  八、乙方有义务填报合法的项目有关情况调查表。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删,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签约各方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分存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自治区财政厅1份,受委托管理单位1份。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说明

  一、为了更好地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研究的成功率和基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广西科学基金项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下达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甲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乙方)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共同协商,签订广西科学基金项目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合同签订各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二、本合同蓝本作为广西科学基金(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青年科学基金、广西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项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合同统一格式。必要时可对其中条款作适当增、删或增加附件。

  三、封面的合同编号由"桂科"+基金类别关键字+7位数码组成。各基金类别及关键字如下:自然基金(自);青年基金(青)、回国基金(回)、应用基础研究专项(基)。7位数码分别为:1~2位为年度码;3~4位为下达项目的文号(不足2位前面补"0");5~7位为下达项目文件中项目所在的序号(不足3位前面补"0"),如"桂科自0101001"。如有必要可在7位数码之后加1~2位数码或英文字母,如"桂科基0101001-1"。

  四、正式合同用a4纸,单面打印,标注页码。

  五、在正式合同中此页说明不必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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