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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合同

时间:2024-05-28 23:54:5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顾问合同合集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顾问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顾问合同合集九篇

顾问合同 篇1

  甲方 :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 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 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 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 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顾问合同 篇2

  甲方: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置业顾问) 地址:洪泽县仁和镇江淮中路128路 身份证号码:

  邮编:223100 地址:

  电话:0517-87806006电话:

  法定代表人:周训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置业顾问在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基础上,开发房源及客户,提供买卖双方交易信息,促成买卖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训的业务知识,按照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把开发的房源及客户信息通过公司平台进行交易。交易从签约开始由公司完成,置业顾问在交易中有提供信息,必要协助,配合的义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就表示置业顾问同意并遵守公司的规章规定,接受公司工作安排。配合销售经理和业务经理的工作调查和安排。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公司安排置业顾问从事一定区域买卖房源及客户开发工作,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对置业顾问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报酬支付给置业顾问。

  3、当置业顾问不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要求的业绩指标,由于房地产经纪工作的区域性,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置业顾问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有关的一切损失。

  4、置业顾问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如果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指标,公司有权利终止与置业顾问签订的合同。如果以后置业顾问拥有客户只要通过公司平台交易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5、如果置业顾问违反公司规定或超出工作授权范围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公司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置业顾问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处以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开除工作。

  (二)置业顾问权利和义务

  1、置业顾问应当积极按时参加有关公司组织的培训,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会议。根据公司的要求置业顾问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若经本公司培训成熟后跳槽到其他代理公司工作,应赔偿我公司培训费。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公司业务开展中的规定。禁止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以外的任何工作,业务工作的开展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以公司许可的名义,按照公司授权的程序和方式工作。

  3、按照约定的标准从公司处获取报酬。置业顾问开展业务所需费用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意外损失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

  4、置业顾问故意汇报虚假房源及客户信息,或者瞒报房源及客户信息,把开发的房源或者公司的房源通过自己私下交易,或者公司以外的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照约定置业顾问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所有未结算提成,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且立即辞退。

  5置业顾问个人住址、身份信息、通讯方式等有关变化应向公司及时提供。

  四、工作时间: 除公司安排的必要培训工作交流时间外,置业顾问每天在售楼部工作时间因工作情况而定,每月休息 四 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每月五号左右,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置业顾问。

  2、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基本工资1500(试用期1200)+提成,提成额按照合同额的千分之一,提成款的发放方式:合同签订后,确定收到客户首付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收到客户贷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余款(总提成额的10%)帮助客户办理所有手续顺利交房后一周内付清。

  六、社会保险:

  1、置业顾问以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2、置业顾问所领取的劳动报酬中包含国家法律规定有关社会保险的费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 七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2、除法定的条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置业顾问违反公司原则规定; 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不能有效承担客户开发工作,并不胜任其他工作安排; 同业竞争侵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3、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外,双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情况出现; 国家或者江苏房地产政策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合同业务无法开展; 公司原定业务重心转移,出现业务调整。

  4、本合同终止,一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或置业顾问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并做好全部交接工作,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所称的开发客户工作的完成是以房产最终得以交易为标准。具体交易客户数量不同人时按销售制度约定比例提取报酬。

  2、本合同由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协商一致的内容等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合同法,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置业顾问)(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顾问合同 篇3

  甲方:江门市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常年企业顾问。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是为甲方提供常年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三大内容。

  第三条 乙方服务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期限为1年。

  第四条 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常年管理咨询顾问:

  1、协助企业制定企业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规划、营销管理规划、企业文化规划;

  2、年度员工满意度调查、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年度供应商满意度调查;

  3、结合企业实际,提供管理咨询培训;

  4、出席企业重大会议,并发表相关建议。如董事会;

  (二)常年财务顾问:

  1、对企业的财务资源,如资产负债状况、未来的现金流量、应收帐款资源、动产资源、股权资源等进行分析,并加以合理地组合与评估;

  2、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中小企业融资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3、协助企业制定合适的投资方案,规避来自被投资方的财务风险;

  4、对企业改制、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提供专项独立财务顾问服务;

  (三)常年法律顾问: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应企业要求还可以参与相关谈判、磋商;

  2.通过解答咨询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将企业的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4.根据企业员工的具体情况及需要,为企业员工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素质;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

  二、工作方式

  1.乙方每周六、日到甲方企业现场进行办公,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咨

  询、审查合同等日常事务,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3.遇到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以随时联系乙方,双方到甲方或以其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业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开展企业顾问服务工作。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其组织机构、人员、业务及其变化等情况。

  3、甲方要给乙方留有合理的时间,以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事务。

  4、甲方对于交办给乙方的事情,应当为乙方提供真实情况及基础资料。

  5、乙方到甲方进行顾问服务期间,如需食宿的,甲方每日给予乙方住宿费补贴费 元,伙食补贴费 元。

  等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企业顾问服务。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中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当固定时间内与甲方领导或联络人座谈一次,以便了解甲方的信息。

  4、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 顾问费用

  经双方商议每年的顾问费为50%的顾问费给乙方,余下的50%在当年底支付完毕。

  第八条 因乙方在任甲方常年企业顾问期间掌握或可能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故乙方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按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有意续签合同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本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4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高级专家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业务及管理服务。

  二、高级顾问的职责是

  为甲方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服务,受托办理有关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2.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3.参与甲方的重大经济活动、项目建设、合作、合资、投资的谈判、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利用本人的社会威望和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

  5.通过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才能对公司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智力支持。

  四、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

  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资料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乙方有义务保守在顾问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机密和有关情况。

  3.乙方办理甲方的事务时,产生的费用同甲方给予报销。

  4.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自愿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大写)(¥元)。

  付款时间为:

  付款方式为: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顾问合同 篇5

  甲方(聘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招聘乙方为房地产销售置业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 年月日至日起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签订本协议的前三个月。

  二、用工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在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可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本协议约定实际日工计酬);

  2、本协议期满,甲方根据乙方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乙方,如留用则续签协议。甲方如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三、工作职责:

  1、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工作中应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做到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4、乙方自行辞职或被开除的在本项目结束前不得从事本地区本行业相同工作(试用期内除外);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因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6、如乙方需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解除本协议,乙方无故离职的视为违反本合同处理。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工作期间,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工作制,由甲方安排可轮休或调休。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4天/月,凡超过者,按当月实际日均工资扣除。

  4、女工产假为3个月,产假期间领取月薪的50%。

  五、劳动报酬:

  1、乙方的薪酬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为底薪加提成;

  2、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 100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 1200 元∕月;

  3、销售提成为个人总销售额的1.5‰;其中0.9‰为个人提成,0.6‰为公金(同期公司所有项目的置业顾问均分),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税率以同期税务局核定为准)。

  4、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销售提成按甲方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待开发商按比例支付给甲方时,甲方按同等比例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后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5、乙方工作期满两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2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工作期满三年时,甲方为乙方缴纳乙方工作第3年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如乙方入职前有自行缴纳记录的,可书面申请甲方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金额,交由乙方自行缴纳。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2、保证为乙方提供的销售房源有完善的销售手续;

  3、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

  4、不指派乙方做违法违规的事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乙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并影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顾问合同 篇6

  甲方: 所在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 先生为甲方科技创新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作废。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重新签订聘用协议。

  二、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 担任科学技术创新顾问,提供有关设备、企业产品科技优化、创新、改造等技术服务;并对申报科技型项目、技改类项目及实用新型专利等提出咨询意见 ,工作职责由甲方制定,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总经理协商乙方共同确定完善。

  2、乙方服务甲方的工作地点包括甲方企业、科技大学实验室、科研基地及其他。

  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完成与其技术职称相一致的工作任务。

  4、乙方在协议期内遵守甲方的企业顾问规范管理制度。

  三、甲方义务

  1、提供与乙方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相关的资料(项目资料、咨询事项资料);

  2、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场地或其他协助事项;

  3、为乙方提供人员管理调配权限,方便乙方开展顾问工作。

  五、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工作;

  2、积极向甲方反馈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成果或相关问题;

  3、乙方必须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透露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提供产品创新科研设备;

  5、为甲方经营管理提供指导咨询服务;

  6、为甲方员工提供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六、工作报酬待遇

  1、聘用期间甲方支付乙方薪酬为: 元/年。

  2、甲乙双方就签订协议的七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薪酬。

  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一方被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过大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工作的。

  八、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7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顾问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高级顾问,提供专业咨询、策划、项目开展等专业技术服务。

  二、聘用时间。

为期一年,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起算至20xx 年9月30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 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并每月支付 的午餐补贴券给乙方。

  四、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七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顾问合同 篇8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为董事长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顾问费用

  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分月支付。每月元 支付时间:

  付款方式:

  三、顾问职责

  1、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对甲方公司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提供可行性参考意见;

  2、协助甲方组织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议批准后协助其组织实施;

  3、对甲方组织制订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提供可行性建议;

  4、协助甲方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任务、活动进行跟进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提供及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5、协助董事长主持、实施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等工作;

  6、协助甲方公司销售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定期和不定期拜访客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7、为甲方提供建立市场营销及相关部门的激励体系方案及建议,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8、受托办理甲方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工作方式

  乙方工作时间为,每月为甲方提供至少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

  五、权利和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每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外,还要承担交通费、机票、住宿等相关费用。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其顾问职责的义务;

  4、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事务有关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的义务;

  6、乙方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在实施时需由甲方认可才可执行。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聘请协议即自行终止,相关待遇依照劳动法执行;

  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可以解除此合同;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请合同。

  七、违约及争议处理

  1、双方为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协议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顾问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

  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5.提供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函寄送、登门传递等形式供客户参阅);

  6.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7.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 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收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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