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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5-28 17:30:2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范文锦集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项目合同范文锦集9篇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 监控系统

  2、安装工程地点:

  3、安装工程内容: 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安装工程的安装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2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安装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4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天以上; ○

  5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6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7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

  3、安装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安装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安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安装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安装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安装工程通知之日起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安装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安装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安装工程实行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安装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安装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安装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安装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

  九、安装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安装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置相关工具和设备。

  2、安装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安装工程量的50%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造价 %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 %的安装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安装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安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安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装修。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xx年4月__日至20x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家运天城福乐多超市内(收银台出口对面)场地,室内面积一共 平方,由乙方在现有的游乐设施的基础上增加设备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及游乐场内冷饮、食品店)。

  2、双方合作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合作愉快可继续合作,续签合作协议。乙方不愿意退出,乙方有优先合作权利。

  3,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的游乐设施及场地,并增加消防通道旁边的仓库给乙方开发使用。

  4、在双方合作期间,新增加的儿童游乐设施投入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游乐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后期购买补充的设施由乙方所有,折旧费各自自行承担。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需求),项目间的通路、绿化、消防设施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园区内部闲置地招租合作,乙方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物业管理等)。

  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

  (2)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爱护园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4)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水电费以园内实际用量核算,按规定时间交付。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收入分成方式:

  (1)、游乐园产生的收入扣除游乐支出(含水电及人工工资、宣传费用、维护后期设备所需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即是利润。

  (2)、甲乙双方可得利润分成比例为1:1,即是双方各得纯利润的50%。

  (3)、每天的营业额采用双方监督机制,为了更好的运转,每(半月或一

  月)现金结算一次(具体双方协商定)。

  (4)、甲方收银台指定专人开出收据(二联),甲方保管现金和发票第一联,乙方凭发票第二联放人进场,半月后双方凭收据结算,支付相应的支出。甲方收银台票据丢失或经济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遇到结算受阻,乙方可以不经过甲方同意自行收取现金。如果甲方没有违反约定,乙方工作人员不需要收取顾客现金,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50%,并予以警告,直至开除。

  (5)、后期(开业后)如果乙方引进新的娱乐项目进场,再根据项目的投资成本、出资方式等补充讨论双方利益分成方案。

  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对市场和我县各单位监控设备使用情况的调查,确定由乙方实施XXXXXXXXX数字化监控安装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项目

  甲方同意乙方实施XXXXXXXXXXXXXXX数字化监控安装项目

  第二条:XXXXXXXXXXXXXX数字化监控项目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方最终以人民币XXXXXXX元整承接此项目的.实施(设备清单及价格明细附后)。

  付款方式:安装合格后付款

  第三条:项目实施时间

  在本合同签定当日起,乙方必须于20xx年07月1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缩短该期限。

  第四条:项目验收标准

  甲方验收标准以实施方案作为通过的根据。

  第五条:售后服务条款及时间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招标文件相关设备技术参数标准严格执行。

  2、乙方承诺在项目完成后除了按照相关设备厂家保修范围内进行保修外,还提供二年的设备维护及其他保障措施。

  3、乙方为甲方举办设备使用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响应时间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项目实施期间必须提供相关场地及设施的支持。

  第七条:甲方如果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保修相关的要求进行报修,不得擅自拆修、改装、更换处理,否则将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相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其它

  1、除在不可抗力或双方协议的情况下,本合同书不能取消。

  2、如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经济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从合同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合同内容:(下简称“甲方”)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中的音乐创作(编制)工作。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时间及形式

  1、 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

  2、 成品质量及形式载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项目总费用的__________为订金,当乙方完成项目内容时,甲方再支付项目总费用的_________,剩余_______合同款项在甲方收到乙方制作的交付成品且验收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资料。

  3、乙方以甲方提供并经客户认可的创意稿和资料为准,进行音乐创作及编曲制作,乙方应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制作,并交付成品,如甲方对音乐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修改,修改时间由双方协商。

  4、乙方应保证其工作过程中及交付作品中使用的音乐、音效、素材等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甲方或客户方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由甲方或客户方承担),同时乙方保证其成果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保密义务:

  乙方交付作品经甲方确认采用后,乙方不得将其交付作品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作品流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获知的甲方和客户方的商业秘密有严格保密义务。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六、知识产权

  1、甲方委托乙方工作所产生的'作品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2、乙方可以将其列入个人和乙方公司作品中进行宣传,乙方不需事先经甲方同意。

  3、如委托期内,甲方对乙方负责工作的要求因故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或以双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如因此需调整费用或交付时间,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和协议的解除

  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将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费用的_____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甲方将有权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费用的_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第三条约定按期支付合同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后期工作,并收取预付款为违约金,由此导致项目延期完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在违约后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制作作品,将承担盗取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项目合同 篇6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改造项目情况:

  (一)宗地编号为B123-0001的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位于福田区南园爱华路西侧,总用地面积为 5763.45平方米。原建有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1503.85平方米,共114户。现地面建筑物已全部拆除,现状为平地。

  甲方已委托相关单位与全部114户小业主以回迁方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补偿部分的性质为住宅、共120套,建筑面积为12863.87平方米,该部分建筑物以下简称回迁房

  本次挂牌出让已征得原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二)改造项目重建的土地用途为居住,住宅用地使用年期为70年。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1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040平方米、商业2200平方米、居委会120平方米,邮电所8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以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条件为准。

  四、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建设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该项目需在20xx年10月份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

  (三)该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其余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乙方享有其权益。

  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由竞得人建设,费用自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甲方。

  五、乙方以成交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的价格竞得该改造项目,该成交价款为本项目改造权及乙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地价。在达到合同约定供地条件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上述成交价款全部转为地价款。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一)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成交价款。

  (二)自《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80%的成交价款。

  七、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日内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使之达到供地条件。届时,乙方可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八、本合同所称的供地条件是指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本改造项目地面清理、对原拆迁人的补偿及回迁户安置方案等工作;

  (二)将被拆迁人名下的房地产权属证件收回,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三)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拆除清场,场地平整并设立桩点。

  九、在达到供地条件时,甲方应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共同验收并在《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参与验收或故意拖延的,视为乙方确认已达到供地条件。

  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并付清成交价款后,须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向有关部门申办项目核准或备案。

  十一、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供地条件并验收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深圳市项目改造合同书》

  及《项目改造供地条件验收书》,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乙方对土地的开发建设应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及时进行。

  十二、为保障该项目安置补偿及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被拆迁人及相关利益关系人,保证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后,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

  2、保证与被拆迁人协商注销房地产证,完成地面清理及对项目拆迁人的补偿,保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顺利签订;

  3、负责监督本项目的开工、施工及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等工作;

  4、保证在乙方按规定交付回迁房后,按原权利人已选定的面积、楼层、朝向、房号等交付原权利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08-20060432)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详见附件一,在交易xx网站公布,在本合同签订时移交乙方),进行建设且建成竣工验收后:

  ①按对应回迁房房号清单(详见附件二)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

  ②将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

  2、乙方移交给甲方的回迁房为毛坯房,其标准不得低于交楼标准(详见附件三)所列各项的要求。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关部门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其各项技术指标须达到市规划部门已审定的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在交房的同时向甲方移交有关房产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原权利人办理相关入伙手续。

  3、乙方移交的各套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以市地籍测绘大队的测量为准),若与被拆迁人应补偿的'面积有差时,按下列计算方法相互补差,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小于应补偿面积时,乙方按每平方米7000元人民币补差给甲方;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应补偿建筑面积时,甲方按每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补差给乙方。应补差的金额在乙方移交回迁房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一次性交付到各自指定的账户。否则,违约方按应支付金额每月递增5%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必须确保足够的资金投入本项目建设,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期开工,并在建设周期内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将全部回迁房移交完毕。若超过6个月不能开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若无正当理由,乙方逾期竣工并移交回迁房的,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月,并逐月递增5%;若超过6个月仍不能竣工,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项目改造权。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建设监管协议。

  6、乙方应本着改善居住环境为出发点,着力营造一个祥和、温馨、现代的居住环境。

  7、被拆迁人入住两年内(从公告入伙之日起计算)的物业管理费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4元/月计算,之后的物业管理费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即时收回本改造项目的改造权,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按应交纳的成交价款的20%追索违约金。

  十四、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达到供地条件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应交纳的成交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十五、乙方抵押、转让B123-0001宗地项目改造权或土地使用权的,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项目建成且乙方在履行了回迁房交付义务后,依法享有其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地产的合法权益。对该部分房地产,乙方可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十七、乙方开发、利用、经营 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八、如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项目建设周期不能按时完成,则双方就工程建设周期另签订协议。

  十九、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地址。

  二十、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一、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自行终止。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乙方五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项目合同 篇7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

项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镇政府旁龙天地产开发项目 (下简称本案)项目事宜现就有关细节,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代理权限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之国内物业销售独家总代理。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范要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本由甲方提供,若需修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代理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xx年6月10日止。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第三条:代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部分为本案之全部住宅楼及车位。

  第四条:售楼款之收取

  诚意金、正式定金、售房款均由甲方收取。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请佣之条件所指之售出,包括以下情形

  1、 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售出着。

  2、 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售出着。

  3、 买方与乙方签定预约单后,除买方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户视同售出,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佣金。

  第六条:银行按揭

  1、甲方承诺给予买方总价款40%-70%之1至30年银行按揭,非经甲、乙双方书面换文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店面、车位亦应享有总价款50%以上之1至20年银行按揭。

  第七条:本案约定买方之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约付90%,交房前15日付10%。)

  2、住宅首付30%至6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70%至40%。店面、车位首付5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50%。

  第八条:广告费支出

  1、本案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

  2、本案之总广告预算以物业总值的0.8%为准,但不包括现场售楼处及实品屋装修、家具、设备及房展会参展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及销售的政府文件,甲方保证乙方按

  甲方委托进行的所有销售均系符合政府有关的合法行为。

  2、 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文件并就上述图纸文件的有效

  性、真实性负责,供乙方向客户推广时使用。

  3、 甲方提供售楼中心的'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及必要的文具及销售道具、沙盘模型、3D影视等。使用期间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支付销售中心的电话费用及饮水票等日常开支。

  5、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销售中面临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对乙方就销售事项或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征询给予及时的答复。

  6、 营销现场除销售人员由乙方提供,其余人员由甲方提供。

  7、 营销现场销售人员服装和住宿由甲方提供。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负责营销人员招聘及培训,基本工资及佣金;

  2、 负责销售价格建议及制定;

  3、 负责营销现场管理制度;

  4、 负责开盘前销售策略建议;

  5、 负责开盘流程建议

  第十条:佣金计算方式

  1、甲方同意按销售项目的销售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超出均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之销售溢价,甲方得80%溢价,乙方得20%溢价。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之销售佣金,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售出住宅各单位销售总价的0.8%。

  3、本合同签定后从乙方销售人员正式进场起前三个月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超过三个月未开盘,则乙方的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甲方按每个月叁万陆仟元人民

  币整补贴给乙方,乙方不用返还该费用。

  4、买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缴定金,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一个月内签订,亦应视同成交,甲方仍应支付乙方该户之佣金。

  5、项目开盘如乙方销售业绩超过可销售面积50%(含50%),甲方给予乙方伍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奖励。

  第十一条:佣金支付方式

  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购房款,视为成交,甲方应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不提供发票及税点)。乙方于每月30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甲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之前以转帐支付佣金。否则,次月乙方将直接收取客户定金,冲抵本期应得佣金。

  第十二条:经甲方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若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需互相返还财务,结算佣金,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天内撤出售楼部,将售楼部及甲方原投资在售楼部的设施交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之法院为诉讼单位。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立合同之: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帐号:1313-5101-0400-20236(福州农行晋安之行)

  20xx年3月 15日

项目合同 篇9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乙方(挂靠方):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5%~8%,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第四条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1或2)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装饰公司挂靠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两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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