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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5-30 18:57:2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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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对房屋、设施完好进行确认。

  2、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为:元整,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定价必须以当时周边行情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年的租金。

  3、在租赁期内,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宽带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预支付给甲方电费押金贰佰元。

  第三条特别约定

  1、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潢、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将租赁房内的装潢及不动产拆除或损坏。

  2、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进行抵押、担保等,不得在租赁房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承包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遵守相应条款,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仲裁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 (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 元整(: )。

  (二)押金: 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上网费等一切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理缴费的,乙方在交资金时一起给付甲方。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上网费等一切由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理缴费的,乙方在交资金时一起给付甲方。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苏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 (简称: 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 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甲方将座落在 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 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西安市XX区路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 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5、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6、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

  8、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9、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租赁期内,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但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个工作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2、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3、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4、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4、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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