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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

时间:2023-06-02 19:41:45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企业合同集合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企业合同集合8篇

企业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 至 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置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 (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5.1、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1.5.2、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3.1.2、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旧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 个月(每月¥ 元)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

  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2、月平均应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3.2.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

  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

  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甲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情况分析会,乙方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组织两次安全技术大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修复,对违章违规行为,依甲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5.7.2、乙方承包车辆的驾驶员除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同车型有效驾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部门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押金和签订安全责任状;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3、乙方患疑难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需长期(连续3个月以上)住院治疗;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5、乙方在经营中因身体或车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自选对象转包,待新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

  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

  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2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权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适宜的孵化场所。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等事务。

  3.甲方协助乙方申领国家专项扶持基金、科技贷款担保或风险投资的资金支持。

  4.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及XX市的特殊优惠政策。

  5.甲方视情况有选择性的将乙方编入甲方对外宣传资料。

  6.甲方视情况有先择性的'将乙方法定名称列入甲方的网站,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建立相应内容的链接。

  7.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8.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服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9.甲方将按照《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入孵企业管理办法》及XX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所颁布的相关法规对乙方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乙方权责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企业的相关资料、证照(复印件),所审报核心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按照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的整体规划和规范要求运作,努力维护生命园及生命园孵化公司的品牌形象。

  3.必须按季度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运营信息。

  4.在接受甲方上述第二条相应服务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定期提供相应资料;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财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在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工商、人事统计报表等。

  5.优先到甲方的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合作科技园区、高新科技开发区进行中试及产业化发展。

  6.积极参与甲方举办的项目推介会和信息交流会。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公司性质和场地用途。

  8.定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费用。

  9.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及生命园公司制定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孵化企业入驻管理办法》、《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制度》等所有规章制度。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孵化访谈,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四条联络机构

  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服务方式及甲乙双方进一步开展实质性合作事宜。

  第五条附则

  1.甲乙双方就具体项目进行合作时,另签订合作合同。

  2.本合同与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号:)具有不可分割性;本合同终止,则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物医药科技孵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同时终止,反亦然。

  3.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4.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主管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到年月日终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几点协议:

  一、工程单位名称地点:厂区办公室。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三、工程施工:一至三层地面贴砖,楼梯踏步做油漆,卫生间墙面贴砖、吊顶、小便池4只、蹲坑4只、格栅灯8只、墙面顶面做涂料、窗帘、防盗门1扇、防盗窗1扇,具体以报价单为准。

  四、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总造价元(不含税)。

  六、协议签订后,乙方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七、在施工中如甲方有需增加项目或减项目则应增补与相应减少所支费用。

  八、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即付30%(即________元)购置所需材料,工作量约过半支付30%(即__________元),余款工程竣工后一次付清。

  九、为了更快更好完成工程,甲方应配合乙方供电供水,工程款即时到位。

  十、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厂区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企业合同 篇4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选择离开。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根据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较典型的做法比如给员工放假、待岗,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

  按时支付工资是单位的'义务,当单位违反了法定的义务时,劳动法也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可以随时提出,不用提前30天。那么,如何认定 “及时”支付呢?我国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只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没有对 “未及时”规定具体的期限。

  当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各省市地方对迟发工资一般给出了几天宽限期。当企业遇到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时,也可以规定延期支付工资的期间。相关部门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 “拖欠”工资做了一个解释,即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上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者打12333咨询。北京地区20xx年最低工资标准是1260元。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税以外到手的工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等等。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为使劳动者 “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合同 篇5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签订。

  为获得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行的_________股票,转让人在此将以下财产的所有权利出售和转让给公司:

  本出售单所附的财产清单上所列的一切有形资产和一切待销存货、信誉、租借权益、商品、以及其它无形资产(位于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资产除外)

  为获得上述转让的.财产,公司在此同意承担上述企业在本协议缔结之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支付和勾销与上述企业间发生的一切债务,________________除外。公司同意不让上述企业及其财产对此种债务、责任或义务以及因执行此种责任或义务或索要此种债务而产生的任何指控、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人在此指派公司______________作为其代表,替他(们)索要、接受和收取目前拖欠上述企业且在此由______________公司接手的一切债权债务。转让人还授权______________公司为索要和收取上述债务而行使法律许可的一切行为,且可用其认为必要的方式使用转让人的姓名以索要债务,只要不使转让人发生任何支出和开支,或对转让人造成任何损失。

  转让人(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让人(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略

企业合同 篇6

  一、案情

  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定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企业在20xx年7月1日-5日期间向B企业提供全部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A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元。但郭某在与B企业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B企业反复磋商下,合同约定单价为4.50元。最近3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定买卖合同,但B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

  20xx年7月5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B企业,B企业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企业。8月2日,A企业要求B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B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A企业在对B企业的调查中发现,B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B企业同时欠C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B企业享有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B企业管理混乱,B企业一直没有向D企业主张其债权。

  20xx年8月20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B企业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裁定由D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A与B、B与D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C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A企业主张应由A、C平均分配D企业偿还的200万元,A企业表示拒绝。

  二、问题

  (1)A、B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B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A企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4)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如A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6)C企业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1)该合同成立它满足:“1两个以两个不同利益的签约主体”即签约的A,B两个企业主体。2“当事人两个或以上, ”。3“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本案例中A,B两个企业都同意了除价格以外的合理内容。 4“ 承诺生效日期即合同成立”双方 都达成交货日期和验货期限以及付款时间,合同签定之日就生效。

  (2)理由不成立。 B企业发现部分货物有质量问题,但是没在约定的'期限通知A 企业《合同法》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时期的,买受人应当 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手买入怠于通知的,是为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因此B企业的拒绝理由不成立

  (3)满足三个条件:1债权人必须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2债权人必须陷入延迟。被保全的债权须已到清偿期限。效力未发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驶权利。首先B企业D企业的债权外无其偿还A企业的债权。其次,B企业对D的债权已经到期。再次。B企业未行驶对D企业的债权。所以A企业可行驶代位诉讼权。

  (4)符合。

  (5)应先由B企业交付。据相关规定,由原告预先交付受理费, 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6)该主张不成立。 法律规定“债务人的同一债权,一个债权人行驶后,他人不得再行驶同一债权。”既然A企业已经行驶了该债权。C企业就不能再行驶该债权。

企业合同 篇7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____。

  5.乙方应于____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8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交易的活跃促进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而交易行为往往存在双方利益的博弈,使得合同在磋商、签订、履行等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合同管理在此种背景下逐渐被企业管理者们所重视。如何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预防控制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成为摆在合同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对交易的法律、业务等风险的一种集中管控,有利于保证企业的资金、运行管理安全。通过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督促处在相对位置上的合同当事人能够从企业经营、交易安全和法律风险等多个方面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与管控,有利于交易平稳进行和企业安全经营。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无处不在,从风险类型来看,分为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从风险环节来看,存在磋商、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当中,需要合同管理者认真管控。交易风险是指因交易行为本身,如相对人的选择、交易期待利益的流向等预判错误导致的正常的商业运行风险,这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正常经营风险,需要经营者根据价值经验和市场敏感度进行判断,这不仅仅是合同风险,而是整个企业的经营利益风险,此处不予以详细讨论;法律风险则是合同管理部门的重点管控内容,尤其是对交易事项中约定的内容是否触犯国家强制性法律法律而产生的合同无效结果以及还将面临的'行政、刑事处罚结果,这需要合同管理者花大力气进行管控警惕。除此之外,从风险存在环节来看,还有以下风险存在:

  1.缔约前的磋商环节。

  合同签订之前往是要经过前期的磋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存在因恶意磋商、重大误解等原因而导致的缔约过失,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对无过失方也存在着信赖利益的损失。

  2.相对人资质审查不严。

  相对人的资质信誉状况等内容是选择合作伙伴、保证交易安全的重点内容和前置环节。我国法律现在虽然对于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签订合同内容不做同一性要求,但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还是应当关注该拟选相对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内容的能力,另外对于所有类别的合同内容相对人,都应关注其是否具备合同内容要求具备的特殊资质、企业信誉状况如何、履约能力等,如果经营业绩对于合同承担具有风险影响,还应当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规定对经营业绩的要求内容。同时要严格审核对方企业的磋商、签约代表资格,查看是否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时,避免出现无权代理、合同诈骗等情形。

  3.合同条款内容存在瑕疵。

  合同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设定最为直接有效的体现。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直接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如交易内容、规格型号、履行期限、付款时间、履行地点、违约情况处理、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而准确地规定,同时应当审核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对己方的有利性等因素,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企业在交易行为中的利益。同时,有的企业合同意识较差,在合同签订甚至变更时,不形成书面协议,仅仅进行口头约定,这种口头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虽然也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往往存在因为口头约定不明或者缺乏证据固定,而使得企业面临交易纠纷的风险。

  4.合同履行管理不到位。

  合同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履行,它是关系着合同目的实现的最根本因素,更应该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但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存在的情况是,合同管理人员将大量的经历放在前期的合同磋商、签订过程当中,而对于合同的履行管理采取放任态度,仅仅由合同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这虽然体现了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分工原则,但是为了合同目的的更好实现,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在合同签订后要认真与合同执行人员进行主要内容和条款的沟通,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履行后进行监管检查,监控实际履行和合同文本约定是否存在“两层皮”的问题,保护企业交易利益和交易安全。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体系对策

  1.注重加强对合同相关人员的素质、能力、态度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的合同相关人员,根据其合同处理过程中的风险点位置,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如,对于合同办理人员,重点加强加强合同办理基础管理要求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对于合同审核人员应当加强其法律知识、业务素养及审核态度的培训等。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结构和人员。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相关人员的相互配合和彼此监督,是一项具有延续性的重点工作,因此不能完全地进行临时性机构和人员的代管。这样容易导致职责不请,责任心不强。通过设定专业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能够提高合同管理的严肃性,还能保证合同管理的权责明确,从而提高合同管理质量,降低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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