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作文

时间:2023-06-03 12:33:17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热门】狗的作文锦集6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狗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狗的作文锦集6篇

狗的作文 篇1

  一个小男孩——杰伟的生日快到了,在一个夏天的午后,杰伟的阿姨想给他一件生日礼物,阿姨挑了一只小狗,因为杰伟最喜欢小狗,她让快递把小狗寄到了杰伟的家里。

  杰伟放学回家,就看见了一个箱子,他蹲下身子,把箱子一打开,惊奇地发现了一只小花狗。它一身深棕色的毛,中间夹杂着一些雪白的斑点,耳朵耷拉下来,身体胖乎乎的,仔细一看,宛如一个胖胖的小海盗,真讨人喜欢。杰伟伸出手抱住小花狗的脑袋,微笑着拍拍它,小花狗用红润润、湿漉漉的舌头舔了一下杰伟的手,痒痒的,好可爱的小花狗。杰伟赶紧给小花狗取名字,它胖嘟嘟的',就叫嘟嘟把。每当杰伟唤嘟嘟时,它就像火箭一样跑到小主人身边,乖顺极了。

  到了中午,杰伟从厨房拿出一块肉,把肉放在嘟嘟鼻子前,晃荡一下,嘟嘟嗖的立起身,往上一扑,杰伟把肉往上一提,嘟嘟没扑着,只好趴下身子,两眼却仍一眨不眨地盯着肉。杰伟又把肉放到嘟嘟的鼻子前,嘟嘟又立起身,向上一跳,杰伟迅速地一提,嘟嘟又没够着,它无可奈何地趴下身子,肚子一起一伏的,可怜兮兮地望着小主人,好像在说:“小主人啊,快把肉给我吃吧,我饿了!”杰伟看嘟嘟也累了,就把肉放在它的鼻子前,嘟嘟用前爪紧紧地抓着肉,叼回狗窝,它回过头,看着杰伟,好像在说:“上当了吧,我吃到肉了!”

  晚上,主人不在家,嘟嘟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它看见妈妈织剩下的毛线团,把毛线团够下来,扯出来,滚、扑、撕、咬,毛线团在它的折腾下,滚来滚去,毛线扯得遍地都是。不知什么时候,嘟嘟的脚上也绕了好多毛线,被毛线缠住了,它在那里呜呜直叫,小主人回来了,看见嘟嘟这幅模样,顿时哈哈大笑。嘟嘟真是只又顽皮、又有趣的小狗。

狗的作文 篇2

  狗被称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非常喜欢我哥哥的狗。他贪吃,调皮,听话,嗅觉敏锐。

  那只小狗叫小白。为什么叫小白?因为全身都是白的,而且是小狗。

  一天,我哥哥和他的家人出去玩,小白趁机把冰箱里的'鸡肉都吃光了。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地上全是鸡骨头。我哥哥握紧拳头,想揍小白,但当他举起手时,他不忍心看到小白恳求的眼神。

  有时候,当我弟弟在做作业时,小白会在他弟弟不注意的时候,在他的作业上印上一些又黑又脏的脚印。

  但是小白有时很听话,当他哥哥让他做任何事时,他都会去。有时他哥哥的手机没电了,他哥哥让小白拿充电器,所以他会摇摇他淘气的尾巴,乖乖地给他哥哥带充电器。

  一天早上,我哥哥发现他的袜子不见了,请小白帮他找到它们。小白嗅了嗅,在沙发下找到了它们。

  我哥哥发现小白这些天不开心,他认为小白太孤独了,所以他在宠物店买了另一只狗。这条狗身上长满了斑点,所以这条狗被称为斑点。自从黑子来到他哥哥家,小白显得更加调皮可爱。

  这是我哥哥的狗。喜欢吗?

狗的作文 篇3

  自然之手赋予了万物生灵所独有的生机,每一种生灵的存在,本就是奇迹。正是苍鹰的翱翔,展翅一刻才让阳光更加耀眼;正是麋鹿的惊鸿一瞥,才让树木古朴神秘之息晕染到极致;正是抹鲸的深海遨游,才让肆意挥洒的水珠更加晶莹…狗,作为千万生灵中并不起眼的一个部分,它们并无太多卓越的才能。狗狗能做的,只是在人们寂寞身影的背后,用温热的舌头轻轻舔抵你的手心,企图为你分担一丝苦楚…。那样娇小的身影,却无比坚定的站在身后,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守护着主人…

  或许对于自己而言,年少时代最幸运的一件事情便是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位动物伙伴-班尼。班尼是犬类品种中较为普通的泰迪,毛发通体暖棕色,十分蓬松,不同于其他宠物的温顺,它的脾气恰恰相反,有些倔强,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爱我。在惊慌中,是班尼让我感到了安心,在黑暗中,是班尼让我觉得不是孤身一人…。班尼每一次伸懒腰,两个爪子伏在地上,都代表着它对家人们无条件的信任;它每一次吐舌头傻傻地笑着,都表达了它对人类的友好;它每一次的轻声呜咽,眼中泛着泪光,都是在诉说它对我们的思念之情…养过班尼之后,才会发现,这样一种小动物是多么的令人喜爱!

  大千世界,车水马龙,人们习惯于这样喧嚣又嘈杂的生活,奔波在大街小巷,只是他们并未注意到,在繁华都市里:或许窝身温暖家中,或许藏匿于人群内,他们的眼中灿如星光,黑玛瑙般的眸子,和可爱的肉爪…。这些狗狗们,在行人经过时,用懵懂好奇的眼神,打量这个多彩的世界。而你,是否在闲暇之余,注意到了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否在呵护着狗狗的脆弱无助的同时,为他们支起一个温暖的家?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们的世界有学习,有朋友,有旅行,可在狗狗的眼里,作为主人的我们却已然是它的全部。每个傍晚,它会趴在窗前等待你的回家,满怀期待的叼来玩具,迎来主人最温暖的怀抱…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狗狗的世界有我们更加多彩斑斓。因为有我们就意味着给他带来了快乐,换来的却是专心手机的一句“别闹,一边去”,人类是狗狗们最好的朋友,甚至是更重与朋友的友谊,而对于我们呢,宠物?玩具、消遣对象…这样活泼且忠厚的小生灵,怎舍得让它遭受这般对待。

  班尼让我学会了责任,学会付出,学会陪伴,因为它,世界似乎变的更加善良温暖。愿世界上每一只狗狗都能被善待,每一条小生命都能都能感受到来自世界的阳光…。

狗的作文 篇4

  我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今年5岁,我给它取个名字叫欢欢。

  它虽然个头不大,但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黑色的鼻子,还有一个樱桃小嘴。尖尖的牙齿非常锋利,有一对灵敏耳朵,金黄色的毛,锋利的.爪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这就是我们家的欢欢小狗 !

  我喜欢小狗贪吃的样子。有一次,我带着它去外面玩耍。当我们经过一家肉铺时,欢欢盯着肉铺的肉不走,一直汪汪叫,嘴里流着口水,好像在对肉铺老板说:“肉铺老板,我今天早饭没吃饱,给 我一块儿肉吃吧!”我猜透了它的心思,本想给它买一块儿肉的,可一摸口袋:“哎呀!真倒霉,我忘了带钱,这下欢欢吃不着肉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谁知意外发生了,小狗竟然自己走了。我就纳 闷了,小狗为什么会自己走呢?我就想:可能是因为小狗知道我没带钱,要不怎么不拿出来,所以小狗自己又跑去玩儿了。

  我还喜欢小狗洗澡的样子。每当我接了满满的一盆水,欢欢一下子就蹦到了水里,溅得我一身水。我用洗头液给它洗头时,它一看见满头的泡泡,一抖身子,把泡沫都抖到了我的眼里,疼死我了。 你说,我这小狗是调皮还是可爱?

  这就是我家的欢欢,一只活泼可爱的长毛小狗,是我的好伙伴,你见了能不喜爱它吗?

狗的作文 篇5

  大黄是我的妈妈单位养的一条狗,它全身长着土黄色的杂毛,所以人们管它叫“大黄”。大黄现在已经五个月大了,它的妈妈是来自农村的一条“笨狗”,所以它也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狗。它的长相用东北话形容就是很“砢碜”。它既没有宠物狗的漂亮劲儿,也没有宠物狗的娇贵气儿,甚至也不聪明。

  大黄的外号是“笨笨”。有一次,我的妈妈给它一个饺子扔在地上,可是它还瞅着妈妈的手,就是看不到地上的饺子,直到妈妈用手给它指出来。后来,别人扔给它好吃的东西,它也半天找不着。我猜:大黄的眼睛有些近视。爸爸说,大黄的方位感可能不好。妈妈实话实说:“大黄就是笨。”

  大黄胆小。一次妈妈的同事搞恶作剧,把大黄放在了仅有一米多高的窗台上,大黄在窗台上吓得瑟瑟发抖、不知所措,嘴里发出可怜的呜咽声。妈妈听到大黄的叫声,连忙跑过去把大黄放了下来。刚放下来,大黄就急着往外跑,结果跑反了,只听“咚”的一声,大黄的头重重的撞在了门上……

  大黄嘴馋。大黄虽然不太聪明,但是时间长了,它也就知道人们的兜子里常常装着好吃的东西。每当人们拎着兜子从它的`身边走过时,它都会兴奋的迎上去。大黄还有个习惯,就是爱翻垃圾袋。如果在垃圾袋里翻出好吃的东西,就是拽它的脖子也拽不走。一次它翻垃圾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呛着了鼻子,竟然像小孩似的咳嗽了起来,那个样子滑稽极了。

  大黄是个性格温和的小狗。它从来不乱咬乱叫,即使有的人不小心踩到了它,它也不急不恼,最多“哼哼”两声。大黄喜欢被人抚摸头,一旦有人摸它的头,它就会顺势躺下,让你抚摸它的全身,它很享受这种被人宠爱的感觉。

  大黄知道感恩。见到熟人时,它就会不停的摇尾巴,表示对熟人的亲热。大黄知道妈妈对它好,每当看到妈妈的时候,它就会从远处的大雪地里狂奔过来,后腿直立、前腿搂着妈妈的腰,跟妈妈亲热。这时候,大黄就像一个撒娇的小孩……

狗的作文 篇6

  摆脱恐惧的方法,是把别人也拖入恐惧之中吗?一句话,说的心里隐隐的疼,好像被抓到了小辫子。虽然不是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没有经历那些恐惧,不过人的本性是不受时间约束的,我想这句话探测到了人心阴暗的`一面,就像一道阳光突然射入经年不见光的眼睛,瞳孔剧缩至无法承受,最终还是闭目。

  没有谁对谁错,在那个年代,我革你的命,你抄我的家,每个人都是主。一直都不愿意接触关于革命时期的故事,一个是我体会不了那个时期的背景和感情,再者是我害怕,害怕人在极端环境下的一切举动。可能算是逃避,逃避一切血淋淋的阴暗的事实,逃避人的骨子里那种永远无法预料到的恐怖,因为我也是这样一个“人”。

  1966年的上海,满大街找不到一条狗,15岁的少年不懂了,不知道“狗崽子”到底长什么样,别人知道?应该,不然怎么会说他是狗崽子。想到《还念狼》里讲到狼很聪明,善伪装,能装成人的模样,穿人穿的衣服,将耳朵藏在帽子里,戴墨镜。难道狗也会吗?只不过不是伪装,是狗都转化成人了吧,那个年代里的人。

  一个理论说,在攻击上,人和动物无疑存在紧密的联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在道德和法制相对健全的环境里,人类才没有出现狗咬狗那种局面,一旦道德或法制出现败坏,人类这种能力便像逃脱所罗门王瓶子的魔鬼。没有感情亲疏之分,没有道德好坏之分,

  狗会啃狗的骨头,人也会吸干人的血。

  和平年代里,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狗咬狗的必要了?不是,只是方式委婉了点,感情平静了点,不会义愤填膺地说:“你是反动派,我来抄你家!”大概会一边握着你的手一边递你根烟,虚寒两声,待你转头蓦然发现“家”不是家了。

  人和狗的差距有多大呢?现代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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