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作文大全>优秀作文>我喜欢书作文

我喜欢书作文

时间:2023-06-13 13:25:46 优秀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书作文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书作文15篇

我喜欢书作文1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我喜欢书作文2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

  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我喜欢书作文3

  我家的书柜上有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非属这本《小巫婆求仙记》不可了。这是美国作家柯尼斯伯格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一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伊丽莎白是在上学的路上第一次遇见詹妮佛。看起来詹妮佛只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女孩,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可出乎伊丽莎白意料的是,詹妮佛竟然是个巫婆! 后来伊丽莎白很“荣幸”地被詹妮佛选为徒弟。经过一段奇怪而又痛苦的训练,伊丽莎白终于有资格利用咒语来制造“飞行油膏”了。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伊丽莎白的软弱让她失去了做“飞行油膏”的机会了,当然也失去了做巫婆的资格。令她更难过的是,她失去了她唯一的好朋友——詹妮佛。

  在四月中旬,詹妮佛来到伊丽莎白的家,亲自拜访了伊丽莎白,原来,詹妮佛并不是女巫,她是一个看守温室的人的女儿。伊丽莎白和詹妮佛终于能够坦诚相见,又重归于好,也扮演回了自己,伊丽莎白就是伊丽莎白,詹妮佛就是詹妮佛。

  我最深刻的是伊莉莎白的坚持。第一,伊莉莎白能坚持吃很难吃的东西。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第二,伊莉莎白能每天坚持训练咒语。

  小巫婆去求仙,居然求到了一个亲密的朋友,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啊!友谊是多么珍贵!只要珍惜友谊,自己的朋友会越来越多,每个人就不会有烦恼,人人都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友谊是一个人的财富,没朋友等于一个没有灯泡的灯,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友谊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不仅要多交朋友,还要理解和宽容朋友,这样才能维持朋友之间的友谊。

我喜欢书作文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欢这句谚语。我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么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伤心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来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合适呢?原来,熊爸爸买鞋考虑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合适,需要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我喜欢书作文5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书作文6

  转眼就已经50年过去了,也真怀念小时候上学的学校。对了,快去和我看一看吧!

  走进校园,你的近处有一座大操场,中心有一片草坪,上面有数不清的专业健身教材。旁边是长达800米的跑道,而且干干净净的。每天凌晨,都会有扫地机器人来扫,打扫得非常干净。如果下雨,以前同学们就不能去操场上锻炼身体了,而现在却已经不同了。操场的墙壁上有两个按钮,只要按一下左边黄色的按钮,操场边上就会升起大帐篷,直到把整个操场包住,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或者大太阳,都阻挡不了。而右边的按钮只要按一下,大帐篷就会降下来。

  操场的另一头有一个篮球形的房子,分为四层。哦,忘了说了,这是体育馆。地下一层是游泳池,这个游泳池可大了呢,有200平方米。第一层是篮球场,有四个篮球框。第二层是排球场,有两个筐。第三层是羽毛球场,许多伟大的运动员就是在这里诞生的,有的'还是世界冠军呢!

  体育馆的另一头是食堂,是三明治形的,分为三层。第一层有洗手台,共150个,是用来洗手的。走到第二层,有许多美味佳肴,用来点餐的。有时下课还能来这里和厨师学做菜。走到第三层,有600张桌子和椅子,在二楼点了餐来三楼吃。

  食堂的另一头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教学楼是书本型的,分为六层,每层一个年级。现在的课桌上只有电脑,上什么课只要在电脑里查询就可以了。假如上语文课,只要点一下语文的资料就好了。老师也会在电脑里布置作业,同学们就在电脑里完成,做完了作业,只要按下提交就好了。

  教学楼的另一头是一座宿舍,有十层,每层都有60张床和10个房间。这座学校被现在的学生称为“学习天堂”,你们喜欢这座学校吗?

我喜欢书作文7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我喜欢书作文8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是这样的,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十分好玩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玩的章节,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且又足智多谋的男孩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平凡的小镇里,波莉姨妈带着汤姆生活在一个和谐宁静的小屋里,在着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汤姆妙机使得伙伴帮他刷围墙,汤姆去杰克逊岛上当海盗,汤姆挺身而出保护女生……虽然在波莉姨妈的心中汤姆是个喜欢恶作剧,调皮,讨厌的人。可他在同学的心目中却是一个领导者,一个聪明,正直,乐观的'孩子。

  是的,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如果选择退缩,那么他即将失败。而如果选择正视困难,勇往直前,那么,成功的辉煌就在不远处。汤姆就是在目睹一件凶杀案时,虽然没有当场出来制止,但是他却在法庭上毫不畏怯凶手,勇敢地指正凶手。

  记得一次,徐老师让我写作文时,我十分不情愿,总想绕道而行。这一点,被徐老师看出,便对我说:“再大的困难也不用怕,只要你能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成功道路中的一次锻炼的机会,所谓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听了这话,我受益匪浅,决定一定要写出优美的文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努力下后,我终于克服了困难,写出了优秀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记得有人说过:“当遇到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是的,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我喜欢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我喜欢书作文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安妮日记》。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只是觉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个小女孩儿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为一个小女生,这本书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发现书中的每一页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话的旁边都有名师点金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犹太人,安妮弗兰克,他出生在德国的法兰克福,他还有一个姐姐,安妮热爱写作和阅读,她还给自己的日记本取了一个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为了躲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楼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她们一家在这里生活了25个月,在这见不到阳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没有自由,连生命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烦躁,但安妮不同,面对苦难,她没有绝望,在日记本里记下了成长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迹控诉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描述了战争对人们带来的灾难,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夺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举报,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转送到波兰的一个集中营里,后来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国的一个集中营,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后来爆发了伤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离开了人世,安妮曾说过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继续活着,她的愿望实现了,同她的作品长存不朽。

  通过这本书,我被安妮微笑面对逆境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遇到困境时,我们应该也要用坚强的心去面对,去克服,相信我们会走出一个个困境,用强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书作文11

  最近迷上了书,名字很特别—《同桌敌人》讲述了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舍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咪咪。名字很可爱吗?那么,他们不仅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什么?例如,阿呆不喜欢动脑筋·上课喜欢睡觉。舍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告诉你,只能让你看。我保证一旦你喜欢他,你就会迷上它!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这些主角发生了很多爆笑事件,最有趣的是他们换了新班,这个班有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头上出现了“的无数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写作界很有名哦嗯~我也应该说读了之后的感觉。这本书其实写着我们的生活。我不相信你会慢慢品尝它,一定能找到吃的乐趣!作者写的是现实,这个现实增加了其乐趣,不会无聊!他会减去你的压力。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看看吧!什么?

  我们怎么了?

  最近我没有上网的心情,总是害怕看到悲伤的事情。小悦悦的事情刚被人们忘记,校车的孩子们发生了死亡事故,感到寒冷!

  几天没看新闻了,前天在看电视焦店的采访中说江西省利民给平民送煤。为什么想为平民实事求是?昨天的焦点采访又说,开发大楼的共计200户以上只有一台电梯的事实,各监督部门也互相联系。今天刚进入搜狐网站的主页,就看到公务员饿死90岁的`录像、四川省某官员穿着数千元名鞋的视察工作、家人裸体游街没有支付1500元医疗费等......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容易的今天,我在新中国长大,看到祖国的巨大变化,享受着今天的幸福生活,看到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总是那么不满意,我们怎么了?

我喜欢书作文12

  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我喜欢书作文13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我喜欢书作文14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我喜欢书作文15

  我非常喜欢读课外书,尤其是儿童小说,去年暑假,老师让读两本课外书,其间,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及他的作品。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69年初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创作的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最后一头战象、红奶羊等形象深深地吸引着我,感动着我,震撼着我,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是《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一文描写的是一群被猎人逼至绝境的斑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由惊慌到恐惧到冷静,以至于勇敢面对,最后以大无畏和大智慧的精神,以牺牲一半斑羚来拯救另一半斑羚的方法,用年老斑羚的生命去挽救了年轻斑羚的生命。多么悲壮的一幕,我被这群老斑羚的精神所震撼。因为他们情愿牺牲自己,也要拯救自己的群种,或许踏在他们背上的并不是自己的`孩子,可是他们仍然义无反顾,没有一点畏惧和退缩。我还惊叹于他们跳跃本领的高超和配合的默契,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架起了一道道绚丽的彩虹桥,生命桥。作为低等动物的斑羚羊都有这种为了集体而甘愿自我牺牲的精神,而我们这高级动物——人类却怎么缺少这种精神呢?

  读完这部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长时间地被这种无私奉献、牺牲自我的精神所感动,想想有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羚羊,遇到困难害怕、退缩,在利益面前自私,自我。我们要向这些羚羊学习,我还建议同学们好好阅读这本书,还要多阅读一些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让我们感受动物界与人的感情。

【我喜欢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喜欢书作文11-25

我喜欢书作文03-07

我喜欢的书作文02-20

我喜欢书优秀作文07-14

我喜欢书的优秀作文08-25

我喜欢的书优秀作文02-22

我喜欢书优秀作文02-22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02-24

我喜欢的书作文(15篇)07-08

我喜欢的书作文(15篇)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