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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

时间:2023-06-27 13:35:1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财产分割协议(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财产分割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产分割协议(15篇)

财产分割协议1

  立协议方: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家庭家庭成员之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具体实施办法

  1、次子一次性补偿长子现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家里现所有房产,在父母百年之后,均归次子所有。

  二、相关事宜

  为了确保俩老人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并不受任何影响,现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1、父母对现居住房屋具有使用权,直至百年,但无权转让及重新分配;

  2、长子回家探亲,可以无条件临时居住;

  3、在父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俩子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迈,俩子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未尽事宜,再经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四、本协议一经签字后即可生效。

  五、协议书由父母、长子、次子各持有一份为凭。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年月日

财产分割协议2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财产分割协议3

  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民__________因第二个女孩__________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__________的父亲__________、母亲__________及姐姐__________、三妹__________、四妹__________,以及长辈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的'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_______________原有房产位于__________,共房屋__________间。分配如下:_______________

  东边__________间分给__________,西边__________间由父母同其他三姐妹居住。

  二、父母六十岁后的赡养协议:

  1、口粮(每月所需大米)由__________一人承担,现有两块山地归__________管理,所得款项均由__________支配,如果__________不能履行义务,山地归还父母管理,所得款项由父母支配。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姐妹四人共同承担。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由姐妹四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父和母、姐妹四人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姐妹四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财产分割协议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年××月××日在XX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甲乙双方有房产一处,位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该房屋共计万元由已支付25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上述房屋按揭贷款。

  二、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

财产分割协议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履行了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婚前财产范围:

  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财产分割协议6

  一、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现代人离婚,不仅仅涉及到双方家人以及孩子的问题了,更多人关注的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涉及到一些财产收益的法律确定,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本文列举了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你解释如何协议离婚财产。

  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

  (1)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比如,有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约定房屋由一方居住,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愿按协议履行。遇到这种情况,一方当事人可根据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协议并非儿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判定双方履行协议。还有一种情况,当初离婚登记时心甘情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表示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2)离婚财产分割不是逃债“法宝”一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买了一辆高级轿车,后来双方协议离婚,离婚时这笔债务还没有清偿。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的财产归女方,而男方承担债务。当债权人向男方主张债权时,男方却说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在实际生活中,类似夫妻恶意逃债的问题已多有出现。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专门规定:“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离婚时无论当事人如何约定或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内部有约束力。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进行清偿。针对此案,男方没有偿还那辆高级轿车债务的能力,债权人还有权向女方要求清偿。

  (3)明确房屋所有权以免日后起纠纷住房问题关系到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离婚双方对房屋争执不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怎样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章可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几个方面: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但不能就此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双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买房的价款往往也是在夫妻双方的工龄等因素上确定的,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公平。

  当然,除非双方已有其他约定。对单位福利分房,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财产分割协议7

  李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省____市,身份证号码:

  王xx,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省____市,身份证号码:

  我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年月年购得位于____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X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70.39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年月属李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____区),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单独所有,王X任何所有权利。

  三、年张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单独所有,李X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

  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8

  立约人:____,____。

  证人:____

  财产分割原因:由于感情分裂不能继续生活,离婚

  财产范围:夫妻两人共有房产两套,一套(A)位于____,另一套(B)位于____,夫妻两人共有车一部,存款100万。

  分割方案:两套房子,A归汪某,B归刘某。现由两人同意决定将车辆卖予陈某,分得的价款两人均分。存款均分。

  立约人:____,____

  见证人:____

  立约日期:

  立约人甲方共有_____男_____女,_____子女均已结婚,现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甲方随其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__________间,归_________所有,_________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台,归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_________负担其父甲方日常生活费用。

  (五)甲方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_________和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9

  立约人:

  王xx,男, 58岁,x族,xx市xx区人,退休工人,现住xx市xx区

  xx胡同xx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xx,男,32岁,x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xx之子。

  王xx,女,24岁,x族,干部, 家住xx市xx区xx小区xx号。

  见证人:赵xx,男,50岁,xx市人,现住xx市xx区xx胡同xx号(与立约人王xx系邻居)

  (一)王xx随其长子王xx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王xx所有,长女王xx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王xx,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王xx。

  (四)存款x万元,由其长女王xx分得x万元,长子王xx分得x万元。其长子王xx负担其父王xx日常生活费用。

  (五)王xx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王xx和长女王xx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王xx

  见证人:赵xx

  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财产分割协议10

  立协议人:

  男方: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

  户籍:____省____市

  女方: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

  户籍:____市____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

  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谢XX,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____市____区万德庄大街万德花园a座4门301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丰田威驰牌轿车(津c9996),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四条债权债务:坐落于____市____区服装街51号(正兴隆茶业),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责任;坐落于____市____区津塘公路一商茶叶交易中心136号(海

  峡正兴隆茶叶经营部)店,离婚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

  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男,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女,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中财产的归属予以明确,特签订本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财产问题

  1、下列财产为乙方婚前个人财产

  (1)乙方婚前个人以按揭方式购买的位于房屋一套(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为:xx);

  (2)乙方婚前个人以按揭方式购买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xx,房屋产权证目前暂未办理);

  (3)乙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小汽车一辆(品牌为,车牌号码:皖)。

  上述所列的财产均系乙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享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因按揭所产生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以上财产不具有所有权,也无权对上述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对乙方上述房屋尚未偿还的银行按揭贷款,由乙方用其个人工资收入偿还,甲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并对上述房屋也无权主张任何权利,上述所列的财产仍属于乙方婚前个人财产,乙方享有上述财产的完全所有权。

  2、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3、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二、债务问题

  1、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承担的约定。婚前因为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偿还、支付的义务与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款,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2、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双方因为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三、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

  双方现未生育子女,如果生育子女,子女的抚养费用、以及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按照实际开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

  四、对于离婚的`约定:

  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而离婚(包括但不限于:男女交往影响夫妻感情的、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赌博、撒谎、遗弃、虐待、婆媳问题等行为或违法行为影响夫妻感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女方。

  五、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清楚了解其协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并自愿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且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者重大误解等可变更、可撤销协议的情形。

  七、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12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夫妻之间也常常会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有些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有些是夫妻感情不好在分居期间签订,也有些是在协议离婚的同时签订。笔者经常会碰到当事人心急火燎的咨询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故在此将夫妻间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做如下归纳。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 中的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双方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没有离婚,那么这份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生效,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内容存在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下,其效力就会受到相应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形,是因为财产分割协议作为当事人之间处理财产问题的自由约定,会存在约定内容是否完全合法的问题。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判断根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即如果财产分割协议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就有关纠纷向法院起诉,主张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应确认其无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裁判。需补充的是,当事人不得以财产分割协议已提交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为由,主张协议有效。道理同上,婚姻登记机关只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形式审查,不会也不应该对其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不得作为财产分割协议合法与否的根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也应适用该条规定。但在认定是否符合构成条件时却需细细斟酌。

  1.关于欺诈、胁迫的标准,与一般合同的认定标准没有区别。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欺诈、胁迫在条文中作了明确 而突出的规定。

  2.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主要是指对约定内容本身的重大误解,而且必须达到"重大"程度。重大误解不包括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如将价值很小的文物误认为价值很大并以此为基础分给财产的,就属于重大误解。但如果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并不产生法律效力,财产分割应在协议离婚后另行起诉解决的误解就不属于重大误解。

  3.对于乘人之危的标准,一个难点是一方利用对方急欲离婚的心态要求多分财产而对方又同意多分的情形是否构成乘人之危的问题。笔者认为,该种情形不应属于乘人之危。因为乘人之危的本意是一方利用了他人的困境,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承诺,且在当时的情形下,他人只有获得一方提供的条件或帮助才可能摆脱困境。如不会游泳的母亲答应他人以几十万的高价救掉进河里的儿子,如母亲事后主张当时的承诺违背其真实意思,他人的行为就可认定为乘人之危。但一方利用对方急欲离婚的心态要求多分财产则不符合乘人之危的本意。因为诉讼离婚造成的时间拖延是法律制度形成的,当事人必须承受。这种"危"并不损害当事人的 合法权利,不应属于乘人之危中的"危"。如果其愿意放弃财产权利而获得较快离婚,也不算被对方所"乘",只能推定多分给对方财产就是其当时的真实意思表 示。即为真实意思表示,事后当然也不得反悔。据此可看出,在处理财产分割协议中认定是否构成乘人之危时,比一般合同中更严格。只有在一方利用对方显著不利的状况迫使对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财产分割协议时,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如一方生病急需现金,对方同意给现金但要求分得价值大得多其他财物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4.至于显失公平,在适用时应最严格。显失公平主要对照的是市场经济中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而财产分割协议中最主要的原则是自愿原则。夫妻离婚的具体理由千差万别,当事人离婚时的感情也往往"剪不断,理还乱",当事人之间处理财产也就各有千秋,不应该用更具社会性评价意义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来考察其分配是否公平。所以,只要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乘人之危的情形,当事人自愿将大部分财产甚至全部财产给对方,一般都不应当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只有在当事人文化、法律知识匮乏,一方自愿分得的财产相对少得多,其又非出于快速离婚等目的,并因此分割而使离婚后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可以显失公平为由合理矫正分割方案。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比如上面写有“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后财产如何如何”等等的字样,就可认定为该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该份财产分割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该条件就是双方离婚,那么如果双方没有离婚,该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没有生效,所以“允许当事人反悔”。

  综上,夫妻间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还应该考虑充分,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性的帮助。

财产分割协议13

  夫妻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事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一方都不能变更或者撤销。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就属于有瑕疵的协议,并非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上应当给予消除瑕疵的机会。所以,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当事人应当自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

  (2)只有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财产分割协议14

  立约人甲方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 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甲方随其长子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_________所有,长女 _________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_________,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长女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 _________元。其长子_________负担其父甲方日常生活费用。

  (五)甲方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_____和长女_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乙方、丙方父亲,乙方、丙方系兄弟关系,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就房产事项三方作出如下约定:__________

  一、房产情况:

  1、属于甲方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由乙方及其配偶于______年______月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进行翻建,占地_______平方米,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以下简称44号房)

  2、属于甲方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此宅基地由甲方及其配偶赡养伯父______合法继承取得,由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进行翻建,占地_______平方米,房屋面积:_________元平方米。(以下简称42号房)

  二、权利义务:__________

  1、本协议第一项所提的44号房,经三方确认,归乙方及其配偶所有;

  2、本协议第一项所提的42号房,经三方确认,归丙方所有;

  3、乙丙双方承诺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少提供一间卧室供甲方及其配偶终身居住,并且提供厨房及卫生间供甲方及其配偶终身使用,乙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提供给甲方及其配偶的房屋并拒绝甲方以及配偶的使用。

  4、甲乙丙三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丙三方不存在共同财产,也没有补偿费用需要互相支付。

  5、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若上述两处房屋或土地将来涉及拆迁、征收等相关事项,所得的'补偿款、回迁房的房屋产权归乙丙双方各自所有。若有拆迁、征收等情况发生,为了保障甲方及其配偶的老年生活,乙丙双方承诺至少为甲方及其配偶提供独立住房一套以及每人至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养老金。

  三、其他约定

  1、如果乙丙任意一方违反上述约定,需要向甲方承担以下不利后果:

  违约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5、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1(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2(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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