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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2 12:15:4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库房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库房管理制度15篇

库房管理制度1

  为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时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职责。

  2、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矿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度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3、认真做好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4、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5、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做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6、发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买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7、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买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好、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8、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劳保用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条换。

  9、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10、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库房管理制度2

  一、 日常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退回产品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电脑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库房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

  二、入库管理仓库管理制度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仓库管理制度按采购计划单、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通知采购经办人员及时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仓管员及经办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产品,必须由技术质量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产品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用(按消耗定额),车间领用物料必须凭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后勤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发出必须由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 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库房管理制度3

  1、目的

  使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化学药品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化验室班长负责对化学药品和库房安全进行管理。

  3.2按照相关采购制度负责对药品的采购和验收。

  3.3药品管理人员按要求对化学药品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验库房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药品必须按规定放置。药品标签清楚牢固。

  4.2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分类安全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4.3剧毒、致癌药品应由两人、专柜、双锁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应有班长批准,填写剧毒物品领用单,与负责保管人员共同到库房按需用量称取,登记领用日期并签字,该试剂配制时应有两人在场,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4.4易燃、易爆等物品存储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爆、防火、恒压等安全措施并保持整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操作制度,严防撞击、翻滚、磨擦,做到轻装轻放。

  4.5库房应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及灭火水拴。设置的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并不得随便借作它用。

  4.6发生火警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灭火措施。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库的管理。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

  物资到厂后库管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请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防止错、缺、多,保证入库物资的材质、数量和质量。

  一、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并及时向主管采购的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1、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二、库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的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确认登帐的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

  三、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不要把同一种物料分开存放。

  四、增减卡要随时更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进货厂家、进出数量、结存数量、出入库经手人等。

  五、库管员有权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材料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办理入库的同时办理出库的现象。

  六、对于零星采购材料的验收,保管员必须做到既检验数量,又检验质量,发现质量残次的物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退换。要求零星采购的材料谁提报谁领出。

  七、办理材料入库时库管要认真核对采购计划,核对到货原材料规格、数量的.准确性及采购计划所需物料的具体到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第三章物资的保存保管

  一、在物资验收入库后,保管员要经常研究和掌握各种物资发生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可能性,随时了解生产情况的变化,要根据各类物资的性能、包装、体积和储存要求等,采取科学的保管方法,搞好养护工作,防止物资短缺和变质。按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配件实行统一价位号,并与配件的编号一一对应,以便迅速查账和及时准确发货,如A532A库5号架3层2号。

  二、合理安排库容,给每种物料贴上明确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对常用、贵重或每日有变动的零配件随时盘点,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如果不是,就要查找原因(收发错误,合理损耗等等)。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等要及时反馈。

  三、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四、保持物料的标识清晰准确并安排定期检查,由物资仓储组组长负责。对标识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五、保管员应随时掌握所管辖物资的库存量,发现进货量、库存量出现异常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六、保管员对存放在仓库内物资的布局必须做到分布合理紧凑,用地节省,利用率高,物资出入方便,同时留出消防通道。

  第四章物资发放管理

  一、库管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的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2、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

  3、领用材料数量的准确性

  二、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三、按领料单的数量发放物料,对于少数未按领料单(按整卷,整箱等)领用的材料,领料人需要填写材料领用欠付表,并要求领料人在材料用完之后及时如数将原材料返库。每周六库管要对材料领用欠付表进行统一核查,并通知有关车间将未返库的材料及时返库,期间如有丢失由领料人负责。

  四、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要将无库存的物料从领料单中划掉,同时要报告库房主管或计划部部长,不允许出现记账式(先写单,等来料再领)发放物料的情况。

  五、协调好各车间的领料时间,不允许多个车间同时通过一个库管领料,库管发放物料的时候只允许先领料的人员在库管的陪同下进入库房,其他车间等待领料的人员须在待料区域等待不允许进入库房内部。

  六、库管员未接获有效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七、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八、镀锌卷开卷后,根据实际开出的板料规格及数量计算出可用的好板重量,将镀锌卷净重与好板重量的差值(这个值包含开出的不良板的重量及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办理出库。即在出库不良板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将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出库。

  九、小型镀锌卷允许车间整卷领用,再根据具体的生产需求填写领料单,在整卷领用之前需要库管在镀锌卷使用明细单中确认卷的初始净重并签字,车间在填写领料单的同时还需要填写材料使用明细,镀锌卷用完时,由库管核对材料使用明细与镀锌卷的初始总量是否相符。

  十、仓库所有单据的T6录入要求在当天内完成。并于次日早9点之前由组长将需要给生产部的单据反馈给生产部,以便于生产部及时审核。对于少数需要采购在T6中添加的材料,要求组长每3天汇总一次统一报给采购部门。十

  一、工具的发放应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

  十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包装前由库房主管再次检查并确认。

  第五章物资的退库管理

  一、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每月25号要求各车间集中办理原材料返库(钢材、粉末等)

  二、办理退库时,物资使用部门开具红票领料单通知保管员,保管员到现场与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认数量、规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使用叉车或联系物资装卸员将物资运送回仓库。

  三、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四、借用的工具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

  第六章仓库卫生、安全管理

  一、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二、每天下班后仓库管理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确保仓库的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需经过计划部长批准,必须在仓库保管员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四、仓库钥匙由专职人员负责掌握,禁止其他人员拿钥匙到库房取物。

  五、仓库内严禁吸烟,并配置灭火器,时时做好仓库的5s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所存物料应井然有序,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库存明细。

  六、车间人员领料时不得随意翻动架上物品及标示卡。大件物品须在库管的指挥安排下领取;小件物品可由库管直接取来交给领料人,领料人不需要进入库房货架中,在待料区域等待确认库管交给的物品规格及数量。

  七、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类似手提包、包装袋等物品入库、确实需带入的,允许仓库保管员检查。

  第七章其他事宜

  一、所有单据要保管好。上月单据要整理归档,遗失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三、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经常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四、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5、收取供应商贿赂者。

库房管理制度5

  1、目的:为确保仓库货物的安全储存,提高仓库工作效率,规范物流联系,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物资储运安全。

  2、经营范围:物流部仓库、理货区。

  3、资料:

  3、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

  3、2、非本公司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工作所需的其他人员经其上级同意并由仓库管理员陪同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3、非本公司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工作所需的其他人员可在其上级同意并由理货员陪同下进入理货区。进入理货区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完成各配送线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文件签字。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4、任何人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吸烟。

  5、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6、严格执行仓库的仓储制度。

  7、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8、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内所有货物的储存环境、堆放、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物的配置、性能、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9、理货员应严格检查和控制所有进货的质量。

  10、仓库储存的货物应按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色号分类摆放整齐,并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应制定仓库货物平面布置图,并张贴在仓库入口处。

  11、同一类型的货物应分批单独存放。配送货物时,应按先进先出的顺序交付。

  12、严格按照仓库的储存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等)进行储存,并定期清理、分拣。

  13、确保仓库卫生和走道畅通,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上班前检查各种电源、门窗等安全情况。

  14、库管员应根据财务要求及时记录所有进出库货物的账目,并做好每天对数的统计工作,确保账目与实物的一致性。

  15、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移库内物品。其他需要从仓库借出货物的人员在借出货物之前,必须在借项单上获得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16、仓库、理货区、包装箱等贵重物品的钥匙由主管保管,不得出借、转让他人保管和使用,也不得随意准备。

  17、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的程序。

  18、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的操作流程,确保货物在仓库区域的储存安全。

  19、库管员接到理货员入库通知时,应按入库单与理货员清点交接,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20、仓管员接到理货员出库通知时,应根据调拨订单与理货员清点交接,并在调拨订单上签字确认。

  21、仓管员、理货员必须按照仓管员职责

  1、做好入库出库流程交接工作,负责仓库的整体工作事务和日常管理,协调本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2、负责制定和修订仓库收发、作业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流程和标准,建立规范、完整的物流仓储作业报告,并及时反馈仓储作业。

  3、理顺仓库布局和管理,合理规划各分库的存储空间和货物的存储方式,调整仓库位置,负责制定规划、标识、防火等管理标准,防盗,防潮。

库房管理制度6

  1. 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 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 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库房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8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每日清扫,保持库房及货柜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

  4、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均在10cm以上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7、冷冻(藏)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库房管理制度9

  1、严格遵守交易中心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库房保管员对其所保管的物资器材数量、质量和用途应做到心中有数,并建立健全收、发、存物资帐目。同时,做到帐、物、卡相符,月清月结。

  3、月度前对库存作一次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向物管部写出书面报告,丢失、损坏的`应查明原因,对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4、库存内所有物资。应按照相同的品种、用途、性质、大小、规格,分门别类地摆放整齐有序,并设置标签卡,以便领取和区别,不准混装、堆放、杂乱无章。

  5、需要领取物品者,请填写领用单,按程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用,手续不齐不发放。

  6、商户租用库房,按交易中心有关租用库房规定收、发物质。

  7、随时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做到通风良好。防止物品霉烂变质,造成脏、乱、差。由于保管不当,致使物品霉烂、变质、丢失、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8、库房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更不准私自调换物品,发现一次给予重罚。

库房管理制度10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塑料件;

  橡胶件;

  标准件;

  电子件;

  电机;

  软化剂;

  外加工;

  包装物;

  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助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库房管理制度11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1.1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由各级库房保管,并适用本制度。

  2、库房管理要求

  2.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2.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2.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2.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2.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2.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2.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3、出入库管理流程

  3.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3.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3.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3.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4、安全管理要求

  4.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4.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4.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4.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4.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4.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库房管理制度12

  1、 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 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 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 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 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腐烂。

  6、 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原料。

  7、 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 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 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 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13

  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

  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

  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产品的管理

  4.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

库房管理制度14

  一、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无老鼠、无苍蝇,经常开宙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二、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静品不能混放,高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静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素证的静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静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窗口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离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帖有明显标识。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七、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静品。

  九、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库房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1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仓库管理职责:

  4.1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6.4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 A、B、C分类管理

  8.3.1 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 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 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8.4.6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行政科

  ●退还供货商(打折)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设备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总经理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工装、夹具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计量器具

  品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半成品、

  成品

  业务部

  财务部门

  总经理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办公用品

  总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8.4.7价格协议

  8.4.7.1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8.4.7.2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8.4.7.3临时议价等。

  8.4.8程序

  8.4.8.1正常情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8.4.8.2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9.1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9.2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9.3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存取频率低者

  b.数量极少者

  c.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9.4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9.5物料卡设置

  9.5.1每种物料都必须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9.5.2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数据。

  9.6物料卡摆放

  9.6.1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9.6.2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9.6.3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9.7物料卡记帐、存盘

  9.7.1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必须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9.7.2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处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9.7.3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9.7.4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须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循环盘点

  10.1物料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10.3盘盈、盘亏之处理

  10.3.1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10.3.2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责任。

  11.定期盘点

  11.1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11.2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11.3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提供计算机协助。

  12.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12.1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12.1.1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12.1.2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12.1.3来料检验完成后

  1)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依“进货单”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12.2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12.2.1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12.2.2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12.2.3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12.2.4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12.2.5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12.2.6对多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12.3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12.3.1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12.3.2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12.4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12.4.1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A.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B.依“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登帐。

  12.4.2仓管必须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情况,以“库存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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