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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画像作文

时间:2023-08-07 10:16:49 作文大全 我要投稿

我的自画像作文(集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自画像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自画像作文(集合)

我的自画像作文1

  站在镜前,镜中的女孩一张圆圆的苹果脸,一双眼睛在镜片后闪烁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像是在脑后“荡秋千”。她今天穿着白色的丅恤,下身是一条粉色的运动裤,还踏着一双白色的凉鞋。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五年级女生。

  别看我外貌平平,我一看起书来,便像走火入魔一样,常常闹出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事儿来。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妈妈要出去买菜,便叫我帮她煮饭。出门前还冲了一杯牛奶给我,嘱咐我喝。我右手拿着牛奶,左手拿着一本新到的《意林·少年版》一边看,一边慢悠悠地“蹭进”厨房。我左手拿着书,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书中文字,心随着书中文字起伏不定。右手拿起电饭煲胆——洗干净——舀一杯米放进去——洗米——放进水——按下电饭煲按键。一切顺利完成后,我又返回客厅继续“战斗”——看书。

  大约半个小时后,厨房里突然传来了妈妈的尖叫声:“哎呀,你快过来!”我猛地一愣,妈妈啥时回来的?我怎么没发现她回来呢?又出什么事了?我不情不愿地合上《意林》,慢吞吞地走进了厨房。刚到厨房门口,就闻到了一股又香又甜的牛奶味。我一拍脑袋醒悟过来了。刚才一边看书一边放水煮饭时,心被书牵走了,把妈妈为我准备的牛奶当水放了。我知道自己又闯祸了。我一边向妈妈撒娇一边为自己狡辩:“我刚才在‘节约’时间,一边煮饭一边看书学习。这不还研究出了牛奶饭吗?它一定很好吃!”随后向妈妈扮了个鬼脸就快速离开了厨房。妈妈无可奈何地在里面唠叨:“你这小书虫,啥时才能长大?唉……”

  这就是我——一只爱书如命的“虫”。你愿意和这样的“书虫”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2

  我是一个6月份出生的小男孩,性格比较开朗,长得不胖也不瘦,身材很匀称,眼睛大大的,皮肤是古铜色的,富有狮子座的基本外形特点。

  我跑的时候特别快,就像一阵风一样飞快地冲了出去。记得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体育老师让我们男生比赛跑步,把我们分成了四队,第一队里就有我。分完队后,我们第一队里的人都站在跑道上,只听见老师第一声哨响,我们几个男生飞快地冲了出去,谁知我一用力,获得了跑步第一名,当时我都以为我在做梦。

  我也特别爱做手工,经常给奶奶剪一些东西。我才开始学习剪东西的时候,妈妈把我的手抓住慢慢给我教,她还经常给我说:“要小心,不要把手剪破。”妈妈再三给我强调,可我就是不听,过了几天,我果然把自己的手给剪破了,流出了一大片血,妈妈看见了,马上给我贴上创可贴,止住了血。过了一年,我终于学会了剪东西和做手工,妈妈这才放心让我剪东西。每次我在彩纸上画好图画,就会用剪刀在彩纸上面把画好的图案剪下来,然后把我剪的东西贴在自己房间里。

  我还特别爱在家里养小动物,比如蚕、乌鱼、小猫和小狗。我最爱养小猫,就来说说这只小猫的来历吧。我的小伙伴的家里都养着小猫,我也想养,于是我就缠着妈妈给我买了一只黄色的小猫。刚买回来一会,我就给我的那只小猫起了一个名字,它的`名字叫小黄。我养着这只可爱的小猫,它不吃老鼠,只爱吃鱼、火腿肠……它还特别爱睡觉,有时,早上睡到十点左右才起来,然后我给它喂一点吃的,它吃完又睡,我不知道它有多少觉睡不完。直到这几天,我才发现它不太爱睡觉了,每天没事的时候,它就会把弟弟的皮球在地上滚来滚去,真是淘气极了。

  我这个爱运动、爱动手、爱养小动物的温柔的雄狮,算得上狮子座家族中的另类了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3

  大家好,我叫垣辰,今年十一岁了,是个还没长大的大男孩。

  韩式短发,浓密的眉毛下面是一双看着比较精灵的眼睛,看似安静又可爱。我妈说我就叫“面骗“,不是吃的面片儿,是看着无公害,却让人头疼。与我的长相有点格格不入——粗心加顽皮。

  记得一次数学考试,我扫了一下卷子:这也太简单了吧!刷刷刷三十分钟就搞定了。心想:这也忒简单了,还用检查么?九十五分以上稳拿!当天下午卷子就下发了,我一看,当时就傻了,86分?86分?计算题和应用题呢,扣分一塌糊涂。那一刻,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可世上没有后悔药,而我也没有因此而“悔改“马虎的毛病还是在犯,惭愧!

  死板,也是我的标签。写作业的时候,粗心又死板。简单题目做错,难的题目不动脑地胡写。心中没数就落笔,一句话不修改个两三处是很“难过“的。涂涂改改,一块黑,一块白,让人一眼望过去,还以为是美术课的画画作业。可悲的是,我涂掉后的第二遍还不如第一遍写的好呢!可是我不听妈妈劝,这都是我的“病症“。我的`口头禅是:“等下,写得太不顺眼了,改!”

  听起来我是不是无药可救啦。不是哦,除了跳舞,我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下厨房。我会的很多,比如煎鸡蛋、煮面条、炒菜、煮咖啡等等。详细不说了,总之很享受为妈妈做一点事情。还有呐,我比较“爱管事”,对妈妈的哪些不能做哪些不能吃,总每天“唠叨”。

  这就是我,一个又粗心又顽固又爱管事儿的男孩。虽然,“劣迹斑斑“,但我很有自信,在今后的日子里,快速改掉这些个“病症“,成为自己心中优秀的男生。

我的自画像作文4

  我就是我,世上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在你眼前呈现的是一个独特的我……

  我,名叫“陈恩琪”,不知上世得罪了谁,我居然随了我爸!不论长相、性格、脾气,无一样不像老爸,瞧他那“熊样”,真让人讨厌。所以,我变成了全家第二个“丑八怪”。这黑得如炭一般,脸圆得像大饼的人,不就是我吗?脸,真比大饼还大十倍。连我弟弟都忍不住“称赞”:“你脸真大,真圆!”最让我无语的是:经常有人想捏我的脸!我身材——哎,幸好不像我爸,不然,我不就成了一个大圆球了吗?哪有女生这么胖?一想到这,我会觉得自己还是蛮幸运的。感谢上天给我了不胖的身材。亲爱的老天爷还是偏爱我的——我有小酒窝,我的酒窝很明显,但我不太爱笑,所以很少有人知道。

  我的性格一半外向一半内向。在认识的人面前,我很活泼。而在陌生人面前,我就很内向了,有点奇怪吧?

  对了,我还要讲一件有趣的事情。有次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可我“自由”不了,这都是因为我的好朋友。罗同学和黄同学因一点点小事生闷气了,她们谁也不理谁。而我——一个善良的我,怎能撒手不管呢?我慢慢靠近一个人落寞地坐在角落的黄同学:“你怎么了?”“罗……她……不理我了……”突然一阵哭声从黄同学口中溢出。“别哭呀,你为什么不跟她把事情说清楚呢?”“说了也没用,她只是瞟我一眼,就又跑走了。”“那你就原谅她,主动跟她说对不起呗,毕竟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你主动也不会少块肉……”吧啦吧啦————我说得越来越来劲,并拍拍黄同学的背以示安慰。黄同学竟然真的.不哭了,并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看来我的心灵鸡汤很管用。

  看,我是不是也是个热心肠的人?那你有没有忘记丑丑的我,记住这么好的我呢?

我的自画像作文5

  我的名字叫王小涛,今年12岁,我是一个活泼的小男孩。

  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一对黑色的宝石,鼻子扁平,嘴角上翘,什么时候都面带微笑。

  我的缺点有很多:爱说闲话,爱打闹……其中最大的缺点是不爱看书。不过,别看我缺点这么多,我可是很有爱心的。

  前不久,在一个月明人静的.晚上,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听见垃圾桶后面有动静。我走过去一看,呀!有只小狗!看它腹中空空,皮毛很脏,估计是只流浪狗。见它可怜,我就把它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妈妈就问我:“哪来的小狗?”

  我回答道:“它是只流浪狗,我觉得它很可怜,就把它带了回来。”

  妈妈教训我道:“它身上有很多寄生虫,会传染给我们,所以你赶快把它扔了!”

  我心想:要是真的会感染寄生虫,那就太可怕了!可是转念又一下想,如果把小狗扔了,那小狗肯定会饿死的。可是不扔的话,妈妈她又……

  我给碟子里倒了一点牛奶,端给小狗,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觉得它更可怜了。

  第二天,我一起床就急忙去看小狗,小狗没死,我决定把它送人。可是谁会要呢?

  我站在路边张望着。这时,走过来一个老奶奶。她问我:“这狗怎么了?”

  我说:“这是只流浪狗,可是,妈妈不让我养它。”

  老奶奶笑了:“那给我吧!”

  我激动起来:“它有寄生虫的!”

  老奶奶又笑了:“给她洗了澡就行了。”

  我说:“您一定要照顾好它。”

  老奶奶说:“一定!一定!”

  这只流浪狗终于可以没事了。

  这就是我,一个虽然毛病很多,却也活泼富有爱心的小男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6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大家好!我是来自方城一小五(七)班爱看书、多才多艺的刘育彤,我今年十岁了。

  我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白白嫩嫩的脸蛋上,弯月似的眉毛,在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掩映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的,一笑,就会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我还有一双“招风耳”呢!别人见了都说这个女孩儿的耳朵大,一定有福气。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了,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可以和林黛玉一起赏花,可以和刘姥姥一起游大观园,可以和孙悟空一起腾云驾雾,可以和济公一起乐于助人,还可以和包青天一起铁面无私地断案……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的心情一会儿波涛起伏,一会儿又平静如水。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书时,觉得书枯燥无味,一点都没有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书越来越感兴趣,书柜中的书也越来越多,只要每天一放学回家,我就立刻向书柜跑去,拿出我心爱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甚至入迷到妈妈叫我吃饭,我也丝毫不动身的程度。毛泽东爷爷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由此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宋代诗人苏轼也曾经说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意思就是:读的书多了,自然什么就都懂了,多读书,就有知识,因为我喜欢读书,所以我的成绩也像芝麻开花———节节高。

  我不仅爱读书,还多才多艺,我喜欢唱歌、跳舞、弹古筝、画画等等,其中我最喜欢弹古筝了,每天放学我都会弹一弹《浏阳河》这首优美动听的民间乐曲,我还在比赛中获得了金奖,而且马上就要考五级了,我跳舞也跳的很好,曾多次荣获舞蹈一等奖,马上就要考舞蹈八级了呢!

  这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我的自画像作文7

  我叫我付文玥,今年10岁,马上就要读五年级了。我是一个爱美又爱笑的女孩。

  我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妈妈总是变着花样给我扎辫子。有时候扎马尾辫,有时候扎麻花辫,有时候扎丸子头,我的辫子总能吸引来很多好奇、羡慕的眼光。可惜,我现在已经变成短发了,因为妈妈不再给我洗头发,我自己又很难把头发洗干净,呜呜。短发怎么变花样呢?我绞尽脑汁,终于找到了一个花样神器——头箍!回头率总算保住了,嘻嘻。

  我喜欢跳舞。跳舞能使人形体美,气质佳,我已经接受三年舞蹈培训了。这三年里,我以基本功训练为主,比如劈叉、下腰、踢腿、倒立等。记得我第一次练劈叉的`时候,感觉非常疼。旁边的同学有的叫出了声,有的含着眼泪默默忍受着,我则昂起头咬紧牙关硬挺着。老师表扬我是一个吃得了苦中苦的人,我含着泪花甜甜地笑了。跳舞时,老师要求我们面带笑容,这不正是我的天性吗?所以,老师经常夸我:“付文玥笑得最灿烂!"“付文明笑得最甜!”我听了笑得更开心了。慢慢地,这些基本功我都练好了。一天不对着镜子练几个招式,我就浑身不得劲儿;当然,顺便还要对着镜子摆摆几个舞姿臭美一下喽。练舞真是让我乐在其中,美在其中啊!

  我还喜欢唱歌。每次跳舞时一放音乐,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跟着唱起来;走在街上,我也会哼着曲子;连写作业的时候,我也会中途停下来,敲击着桌面,陶醉地来上一曲。

  这就是我,一个既爱唱歌又爱跳舞的人,这两大爱好培养了我乐观,开朗的性格。

我的自画像作文8

  一头乌黑的头发总是精神的束成一个马尾,圆润的苹果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下面是个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习惯性地抿着。哈,这就是我了!

  我在学校对待学习非常认真,在家里也很听大人话,不仅爱学习,还很喜欢运动呢!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迷上了打乒乓。我常常会叫上姐姐和我一起一教高下。如果她没空,我就叫爸爸或妈妈陪我打。我们因地制宜,将书桌改造成乒乓台。这不,又到了相对悠闲的周末,卧室里那哒哒的声音,预示着一场激战正在进行。开始时,比分还较稳定,我和姐姐只差一两分,到了我们5比5的时候,姐姐一连追了三个球,我的心开始慌了,这时我想到妈妈教过我发球要快和狠,对方就会接不住。我马上调整战术一连追了五个球,最后13比11艰难的胜出,我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而姐姐脸上却露出了失落的表情。它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丰富课余生活,更能让我领悟到熟能生巧的道理。此后的每一天,球馆里都有我的'身影。当同学们在学习时,在阅读时,在玩耍时,我都在练球。我喜欢打球,因为在打球的过程中,锻炼了一个不一样的我。

  但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不是打乒乓,而是看书。每次我做完所有的作业,就会从阁楼上精心挑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坐在阳台上静静的看书,一看就是50分钟。有一次,我看得太入迷了,花了2小时看完了一整本书。我和DODO冒险队一起探险;和周小舟一起伤心、难过;和苏雨琪一起跳街舞;和哈克坡一起玩耍……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看书,热爱运动的小女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9

  我今年快十岁了,大家都说我是一个憨厚的小男孩。我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双葡萄似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以及天生的双眼皮。我的个子不高也不矮,常年坚持体育锻炼练出了结实的肌肉,健壮的外表和我憨厚的性格相得益彰。

  我有几项特长,比如弹钢琴、画画、散打……细想起来我好像把课余时间都花在音体美这些活动中了,爸妈说希望我通过这些学会享受漫长的人生。在所有的消遣中我最喜欢画画。每周末都会跟黄老师学习绘画技巧并完成一幅作品。妈妈看到我的画时,她总是皱着眉头问我:“你画的是什么东西?”当我就会跟她详细说明画的内容后,妈妈一般会捂着嘴笑着说:“你画的真难看,看着一点都不像!”……尽管如此,妈妈还是很支持我学习绘画,我也很享受画画的乐趣。我觉得画画可以提高专注力、审美素养以及观察力等等,但关键还是忘我的涂抹让我很快乐。

  自认为我的突出优点是好学。我喜欢看《博物》杂志和关于数学、化学、生物的课外书,这让我知道了很多科学知识,明白了生活中很多科学原理,要知道单单是搞懂某件事情对我就是一件充满乐趣的事情。有时,我也会看《少年文艺》以及老师推荐的文学作品,这样可以提高写作水平、积累好词好句……捎带还能弥补我的.缺点——不善言辞。

  说到不善言辞着实是我的一大痛点。每次在小区花园玩耍时,我那能说会道的弟弟经常主动和小区里的其他小朋友聊天,仿佛他天生就是中心人物。而不善言辞的我就只能敲敲边鼓。有时候我会找妈妈聊天,但是我总摸不着她关心的话题,这时,妈妈一般会大喊:“你又把天聊死了,以后再也不跟你聊天了!”相比之下,我弟弟和妈妈聊天就轻松多了,有时还常把妈妈逗笑呢……所以对我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不过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目前这种情况正在渐渐好转当中,起码爸爸最近经常派发这样的定心丸。我相信总有一天,我能摆脱这一窘境。

  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一个好学但又不善言辞的小男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10

  大家好,我是一个非常平凡的男生,长的普通,不大的眼睛,鼻子,短发寸头。但是却是一个很安静的男孩子,我喜欢读书写字带给我的乐趣,以及那一份安静能够让我安心。

  我有很多的爱好,比如写字,看书,打球和跑步,因为爸爸每天都会陪我打球和跑步,总是说要多锻炼才可以保护身边的.人。但我最喜欢的是写字,我觉得写字可以让自己沉静下来,在纸上一笔一划纵横撇捺写出汉字的雏形,了解文字的魅力。妈妈从来都很支持我写字的,可以锻炼我的写字基础,我一天都可以在家慢慢写字度过。

  刚开始的时候,我写的字很难看,老师跟妈妈说影响学习,就让我自己练习好字,我不是很愿意写字,因为坐在那里写字一动不动的很无聊,没有动画片,也没有打球和跑步有趣呢。从刚开始的枯燥无味,到后来我渐渐明白古人说的“眉头无一事,笔下有千年。”我明白写字是有魔力的,它可以让你感受安静,以及中华传统汉字文化的魅力。我后来慢慢的接触了汉字的起源和演变,我觉得汉字很神奇,很有趣。所以我决定了以后要做一个汉字研究者,专门研究汉字的历史。

  当然我还喜欢看书,可以了解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想象出森林、湖泊、溪流的画面。读书可以让我掌握更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在同学们眼中我是小博士,只知道读书和写字的小博士,我特别喜欢汉字带给我的神奇。我也很希望同学们可以和我一起探讨汉字文化,了解汉字的魅力。有空的时候和爸爸一起锻炼身体,一起讨论汉字的故事。

  我就是这样的我,一个喜欢汉字的小男孩。如果你也喜欢汉字的话,就快来认识我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11

  我叫吴雨轩,是个小男孩。现在在上四年级,有我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先来说说我的外貌吧。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从左到右形成一片刘海。最特别的要数我的那对招风耳了,它们守卫在脑袋的两旁,像两扇屏风似得。一年四季,它们还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变化”颜色:在夏天会被热得通红;在冬天会被冻得发紫。

  我是一个特别怕黑的孩子。怕黑的糗事不止一件,说起来也特别让我不好意思。记得有一天晚上,外面一片漆黑。妈妈让我去楼下拿一个快递。“啊,外面阴森森的,会不会有鬼啊?”我小声嘀咕着,但又不敢违抗妈妈的命令,只好硬着头皮,战战兢兢地穿上鞋往外走。夜里好冷啊!我才走出去没几步,刺骨的寒风就呼呼地吹着我的脸颊。借着微弱的灯光,我一溜烟跑进了楼下的保安室。

  拿完快递后,我在保安室门口左顾右盼了好久,确定没人后,才顺着灯光往家走去。可是咦,有个黑影在原地一动不动。那个黑影是什么?我踮起脚尖,低着头,弯着腰,慌忙躲进了小区灌木丛里。等我定睛一看,才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个人影!这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扭头一看,一个高大的黑影站在我身后。我吓得失魂落魄,额头上冒出一片冷汗,大叫起来:“哎呀!有鬼啊,救命啊!”见我叫喊,那黑影发出我熟悉的声音:“吴雨轩,妈妈让你拿快递,你在这儿干嘛啊?”原来是妈妈见我迟迟不回,便让爸爸下楼来找我了。

  怕黑的小缺点让我很不好意思,好在我也有勇猛的一面,那就是在篮球场上。课间,我喜欢邀上几个好朋友去球场打球。每次激烈的抢球夺球,我都能冲锋上阵。虽然也偶尔会有碰伤,但我还是乐在其中。

  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我的自画像作文12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做何洋帆,是一名四年级二班的小学生,今年十岁,我胖胖的,爱吃肉肉,所以大家都说我是“杂食性动物”,我也是服了,是杂食性动物,那不应该取个有代表的名字吗?

  我很倒霉,有一次我居然真人CS我趴在草丛里,还没露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被一个人打“死”了,我看了看周围,发现在草丛里露出了一个“枪口”我再仔细看,竟然是队友的枪!什么?我竟然被我的队友干掉了,我不相信,我马上把他拉出来说:“你干什么,打我干嘛?你又不会赢,再说了,我是主力啊!”他听了我的话,马上就不吱声了。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看电视,没想到网络竟然溜号了,我马上去把网络开关关了,要重新启动,没想到他还是在溜号,于是我只好坐在一边等它回来上班,没想到一阵风吹了一个袋子,那个袋子贴在了我的脸上,我马上把那个袋子从我脸上,一看,气的几乎要晕过去:那竟然是个装过香蕉皮的臭袋子,我从心里骂道:是谁乱丢袋子?

  我特别喜欢吃,爱吃到什么程度呢?打个比方,假如一个人中午吃一碗饭,那么我就吃两碗,照这样来说,我每天吃的饭,是一个人的.一倍。我还把吃饭成了一门艺术,你可能会问:“诗和艺术怎么扯上关系的?”别急,我又举个例子:一块大点的面饼,我可以啃出一个AK弹夹,如果再大一点,我能啃出火箭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把吃和艺术扯上关系了吧?

  我是一个书虫,你可能会问:“书虫,那你是个书的收藏家啦!”不,不是,我不是一个收藏家,我喜欢去书店看书,当然每次都会奔到沈石溪的专辑书架,随便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不论谁来叫我,我也不会走,一直到把这本书看完,我才肯罢休。有一次我去看一本沈石溪写的书,名字叫做《狼王梦》,我从下午一点一直看到了下午三点。这下你明白我为什么叫书虫了吗?如果我不是书虫,我为什么爱看书呢?

  这就是一个倒霉,但又爱吃又爱看书的我,你记住我了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13

  大家好,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洪?],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好运来,所以我起名“洪?]”。今年9岁,我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斜塘学校三年级三(2)班上学。

  我长着乌黑乌黑的头发,我还有一副圆溜溜的脸蛋,我虽然长得高但很胖,力气也很大,我穿着运动服,像想要跑上天的精神。我长着两条修长的眉毛,眉毛下面是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我的眼睛里面有两颗“黑珍珠”,亮晶晶的,我的眼睫毛很长,爸爸开玩笑说,下雨淋不湿眼。我是塌鼻子,是很帅的,我是小嘴巴,厚嘴唇,我真的太帅了!我有两颗大板牙,向兔子一样似的,可爱极了!

  老师说我是个乐于助人的学生,妈妈说我是个爱笑的好孩子,一旦看到想笑和听到想笑的事,我就不由自主地笑出来。

  爸爸说我是个乐于助人的`孩子。前几天我帮保洁员叔叔把垃圾倒在垃圾箱里。保洁员叔叔还说:“感谢你帮我们倒垃圾,我这个时候,心里美滋滋的”。然后妈妈对我说;“不要开心了,这是应该的呀,因为我们也是地球上的一员嘛。”

  我有很多爱好…跑步、打羽毛球、跳绳、打篮球是我的最爱。妈妈说我能锻炼身体,打篮球个子可以长得很高,有一次我看到爸爸在我们小区里篮球场打篮球,我过去问:“爸爸我们一起玩”感觉很好玩!我就爱上了这项运动。

  这就是我,有优点也有缺点。我希望以后能改正缺点,发扬优点。我喜欢这样的我,一个热爱运动的人,听到我与众不同的自我介绍,你们都对我有所了解了吧!将来我要当一名篮球队员。你们能为我加油吧!

我的自画像作文14

  我姓靳,革斤靳,名兴成,高兴的兴,成功的成。在黄山中学分部。我的长相不算酷,蒜头鼻,招风耳,翘嘴巴,但眼睛还算炯炯有神,个头不高,腰围却有二尺五寸,难怪人家都叫我“小笼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胖了,当然苦恼啦,就暗暗下定决心减肥。因而格外注意杂志上讲的“减肥秘诀”之类的文字,背诵下来,然后再按照“秘诀”汗流满面地穷折腾,怎耐得三天的热度,第四天我就提不起兴趣了。

  关于减肥,我还有一段“光荣史”。有一次我听说少吃食物可使身材苗条,我一听,如获至宝。次日,我就开始了伟大的“节食减肥”运动。可一餐只吃半碗饭,一天下来饿得头晕腿软,临睡前,实在熬不住了,就冲进厨房里,见着能吃的就往嘴里塞,饥不择食呀!

  不过呀,别人都说我“胖得可爱”,每次我听到这句话,就得意于色,可心里还是苦啊!

  我自小就在乡村长大,自然而然地继承了一些山里娃的不良习气,记忆里也就少不了夏天偷桃子,秋天偷花生之类的`好玩的事。我那时很疯、很野。当然,我们那儿的大人们把小孩子的这些行为不当偷的。

  长大了,多看了几本书,便迷了上书中那些酷小伙子。认为他们真酷,就有意在言行上模仿他们,想把疯野的自己改造成一个酷小伙子,所以有空的时候就在镜子里研究起来:微笑时嘴唇上弯的程度———只能露出上排牙齿两颗半,再看自己魁梧的身体,总觉得这样看起来才像个酷小伙子。

  直到现在我也没看到我的苗条,当然不酷,至于“偷吃”早已不干了。

我的自画像作文15

  我叫张中豫,“中”取自“中庸”,“中庸”是儒家的道德标准。爸爸想让我待人接物中正平和,不偏不倚。“中”在河南话里是“好”的意思,“豫”是河南的简称,一看就知道我是河南人。

  我白白的脸蛋,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长了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大大的`嘴巴。最让我骄傲的是那两颗白白的大门牙,一看就知道我是吃西瓜高手。两只大耳朵像两个大蒲扇,妈妈总是说我大耳有轮,长大后必定有福气。我的身材瘦瘦的,妈妈说我像一条“小瘦狗”。其实我吃饭很多,就是不长肉。妈妈打趣说我:“光吃饭不长肉,不给我脸上贴金。”别看我瘦,我全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我一跑起来,脚下像踩着风一样。记得三年级的春季运动会,我跑步还得了个三等奖。

  我还是一员足球小将。去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足球培训班。在足球场上,我找到了生活的快乐。我没有说过一声累,叫过一声苦。如果我与对方球员撞在一起摔倒了,我眼都不眨一下,爬起来继续战斗。经过刻苦地努力,我的球技突飞猛进,颠球已经远远超过了十个。我经常观看足球频道,学习顶级球员的球技,并熟记于心。特别是梅西的外脚背射门,更让我敬佩。梅西在球场上用的是左脚,恰好我最擅长的也是左脚,我会在奔跑中用右脚虚晃一招,骗过守门员。在右脚把球轻轻地送给左脚的时候,用左脚的外脚背来一脚大力抽射,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直奔对方球门死角。现在我的球衣也换成了梅西的10号,就连球鞋也是梅西喜欢的颜色。我非常希望我们学校成立一个足球队,这样我就可以为我们学校出战。

  我崇尚自由,我的爱好很广泛。打乒乓球,唱歌,读课外书……。以后,我会继续锻炼身体,好好学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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