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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2 17:49:3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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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1

  会计范畴中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绘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拢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怎样办理库存现金限额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是现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什么是现金收支手续

  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帐、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第一,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第二,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三,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第五,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帐,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第六,不准利用银行存款帐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第七,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什么是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怎样处罚?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子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l)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l)保留帐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2)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3)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处罚;

  (4)开户单位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百分之五十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5)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7)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9)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具体处罚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十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开户单位对人民银行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钱账分管制度

  钱帐分管,即管钱的不管帐,管帐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建立钱帐分管制度,可以使出纳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奉制,相互监督,从而减少错误和贪污舞弊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即管钱又管帐,那么他犯错误和进行贪污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实行钱帐分管制度,一般来说,两个人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很少,而且除非两人有意识地合伙舞弊,否则其中一个人单独舞弊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为减少。当然,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帐。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帐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帐;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帐(包括现金总帐和日记帐),出纳员编制现金日报表。但按《会计法》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什么是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现金付出业务的繁简,以及现金开支的额度等,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以加强现金开支的日常管理。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各单位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如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差旅费、支付职工因公借款、支付零星采购材料款和运杂费等。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各单位应按其业务内容制定各种报销凭证,如工资支付单、借款单、购料凭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并规定各种报销凭证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种凭证的传递手续,确定各种现金支出业务的报销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其经营规模、内部职责分工等,确定不同额度和不同的现金支出审批权限。比如,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会计人员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财务主管审查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副厂长等)批准;凡是现金开支额在50O0元以上的,由单位最高领导批准等。出纳员根据按规定权限经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核批准并签章的或者有关人员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什么是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帐。这里

  所说的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帐,结出库存现金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帐。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在此基础上,看看帐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帐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当日库存现金帐面余额。

  (3)现金盘点。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帐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帐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帐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帐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帐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帐错误应及时更正错帐;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什么是现金清查制度?

  在坚持日清月结制度,由出纳员自身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清查的基础上,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现金差错或丢失,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库存现金安全完整,各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帐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帐项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帐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帐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2

  1.钱账分管制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制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5.现金保管制度

  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资料: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3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依据公司业务需要量,设定库存现金上限为5000元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大量现金,需提前报经董事长审批。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人员审核,审核无误由出纳支付现金并开具付款凭证。

  4.公司购买金额超过2000元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

  (1)借据

  (2)工资结算单

  (3)报销单

  (4)差旅费报销单

  (5)领款收据。

  (三)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4

一、钱账分管制度。

  也就是岗位分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散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宗旨是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人员、专用签章的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以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如可从以下方面体现:

  (1)现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散的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不得负责非现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清查盘店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等。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即库存现金的授权审批制度。

  (1)明确企业库存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东支付红利;

  8)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库存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方法。

  (3)明确各种库存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等。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库存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发生额和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存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结是指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日记账按月核对。

  二、建立完备的核算制度。

  1、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总分类账,由负责总账的'会计人员进行总分类账核算。总分类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一般采用三栏式,有时也使用多栏式。使用电算化核算的企业,业务较多时,可以每天进行打印明细账,较少的,可以满页打印。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平时备用金使用部门报账时不通过本账户。

  2、库存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为了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与核算,“现金日记账”应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或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实际库存额核对相符。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控制制度。

  1、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困难的,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应从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收入。

  3、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说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应尽可能多地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

  5、各单位购买国家专控的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支付等。

  四、库存现金的清查盘点制度。

  库存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通过对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查明库存现金是否账实相符。

  1、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营业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实地盘点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性盘点。除了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外,还应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有关账簿资料,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法性。清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应编制“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五、库存现金的集团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部对所属企业的现金进行统一调配。集团公司在总部设立结算中心,所属企业都将其现金存入结算中心账户。当某成员企业现金盈余而另一企业急需现金时,集团公司财务部就可以相互调配。调配的前提是不影响盈余企业的现金需要,并采取有偿使用现金的原则,以确保现金的集中核算,用有效的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六、现金流量汇报管理制度。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其安全与完整。因而需要出纳人员做好现金的预测以及需要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量。出纳人员可编制货币资金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领导,以便相关领导掌握现金的变动情况。

  七、其他

  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1、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2、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3、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4、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一、银行存款管理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对单位银行的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

  (二)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研究所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事于本研究所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

  (三)银行账户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四)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各部门需领用支票(不包括现金支票,仅指转帐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门核算无误后,方可领取支票。

  (五)财务部支票保管者,对领用的支票建立领用登记手续,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六)支票填妥后由印签保管者加盖印鉴,领取的所有支票,必须填写清楚日期及收款单位全称,不允许远期支票、空头支票。不允许转让,抵押。不允许签发与发票实际内容,实际金额不符的支票。

  (七)支票必须做到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

  使用发票前,需填写“支票领用单”,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加盖印章。对填错的支票,要盖“作废”章,妥善保管。支票付款时,将写有收款人签名的存根撕下,作为相关凭单的单据。

  (八)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因业务需要领用印鉴时填写“公章领用申请表”。

  (九)每月下旬去银行拿当月的回单,取回的回单作为单据附在凭单后面入账。

  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一)本研究所日常用的现金由出纳保管在财务室保险柜里,出纳员要妥善保管柜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

  (三)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货款、项目支出等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四)使用现金付款时,需要让收款人在支出凭单上签字确认。

  (五)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六)现金不足时,开具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备用金。

  (七)出纳应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有关本研究所领导报送资金收支表。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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